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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热门八篇)

发布于2024-05-20 21:35,全文约 13503 字

篇1:质监局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整改方案_网

质监局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部署,切实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促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督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指导意见》、《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察北管理区乳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乳制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刻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整顿,严格规范,全面提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部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按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合理的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符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不合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销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立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承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产品质量报告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逐一纠正,并消除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要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检验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原辅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够严格执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进步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正常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应、企业加工、市场需求整个产业链呈现良性运转状态。

四、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坚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于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出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正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添检验项目,满足检验需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用托管、驻站监管等方式,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家形象和政府权威遭到质疑,更直接的后果是企业将面临灾难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暴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尖锐地呈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快速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错误倾向,因此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汲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质量安全为生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决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没有严格执行在生产过程中的现象,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篇2: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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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请示_整改方案_网

工商所辖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请示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镇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为我镇的经济增长、社会就业、财政税收以及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而积极的作用。但随之带来的无照经营一直是我们亟待破解的难题。近期,我所经过深入调查及走访了解,初步形成了一些对我镇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粗浅认识和建议,现请示如下:

一、我镇无照经营存在的状况、特点、原因及其危害

目前我所辖区监管面积76.5平方公里,现有干部职工24人,截至10月25日,辖区现有业户10409户,其中内资企业113户,私营企业699户,外资企业102户,个体工商户9495户。

从对工商所部分段区实地摸查来看,我镇无照经营现象不容乐观。截至今年10月25日,仅一个巡查组的段区无照经营就有395户(其中:无前置条件292户,有前置条件103户)。从调查情况看,我镇无照经营有五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从经营时间来看,由于皮革皮具行业季节性明显,旺季在9月至次年的3月,其余时间企业均是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复发周期性短。从而造成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几乎都会发现新的无照经营户,有的店铺在一年之中数易其主,可见无照经营发生频率之高,复发周期之短。二是从分布的区域看,农村的情况比较严重。目前**镇无照经营户数保守估计在1500户以上,且大多为小作坊加工场所。大多分布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由于受利益驱使,一、二楼多为住宿,二楼以上则整天关门上锁,工商等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进入检查,当地村干部也无可奈何,地下黑加工厂也因此逃之夭夭,造成严重的安全消防隐患。三是从基层干部重视程度来看,一些村委干部为求一方富裕,法规意识淡薄,纵容无照经营业户不配合执法检查,经常出现暴力抗法现象。更有甚者,个别干部相互包庇,亦有类似情况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是造成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本所在。四是从查处取缔工作来看,各部门虽有相关职责,并有法可依,但更多的是采取回避的方式,使得工商部门孤军奋战,无照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五是从人员素质及工作方式上看,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及方法有待于转变。工商所辖区经济户口现有业户10409户,而全所工作人员仅24人,真正的巡查监管人员只有10人左右,仅有照业户就人均1000户以上,更不用说无照业户的整治了,现有人员与经济户口数比例悬殊太大,难于应付目前的基本工作量。与工商部门相同的是其他各职能部门亦存在此种情况,任务重、人手少,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联合执法工作,给无照经营带来整治难题。受历史沿袭影响,工商所目前办公仍在肉菜市场的三楼,环境极差,办公设备落后。所里至今未能达到人手一部电脑,加上电脑设备陈旧、局域网运转慢等因素,无法正常完成巡查录入及办案工作。所内复印机现仅有一台,而且时常坏,阻碍的办公的正常化。

造成无照经营的原因有很多。我们认为,除经营者受利益驱动、逃避税费、逃避监督管理外,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前置审批体制不科学是导致无照经营存在的主要的客观外因。在无照经营业户的摸查中,小餐饮、小食品、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小公共娱乐(网吧、卡拉ok)等行业占无照经营总量的三分之一。这其中多数无照经营者并非不愿办证照,而是由于涉及到多个前置审批部门,准入的门槛过高,不能取得许可证,造成无证、照经营。如在**办一个小规模的饮食店,首先要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装修标准,而且还要经过环保部门审查过关。连同餐具抽检费、办证费、体检费、加之部门硬性规定的装修费等,每户就需要近万元。而餐饮业经营者绝大部分系外来务工人员,其服务对象也是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存在投资低、经营面积小、无排污设施等情况。如此高的办证标准和费用,造成卫生、环保等前置许可难以取得。二是无照经营的最大特点是规模小、成本低。如一些小餐饮、副食品店等,卫生条件较差,但是价格便宜。部分低消费群体缺乏自我保护的健康意识,只注重价格,不注重质量和卫生条件,给无照经营提供了生存的空间。**镇现有外来人员近20万人,他们的生活消费及娱乐需求给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公共娱乐(网吧、卡拉ok)等行业带来很强的生命力,这些行业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需求,难以全部取缔。三是一些行业布局不甚合理。不少经营户反映,目前对网吧市场限制过紧,无视市场客观规律,新生力量无法进入市场,造成供求矛盾过大,结果导致“黑网吧”发展快、数量多、隐蔽性更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对黑网吧既难以禁止又无法疏导,使管理者陷入两难的困境,给日常管理工作造成了相当困难,不利于规范网吧市场。

无照经营的大量存在,一是影响国家财政税收。二是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则,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提供了滋生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温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往往在无照经营者中占很大的比例,而管理部门对它很难实施监管。四是无照经营往往不注意卫生、产品和服务质量,损害消费者健康和利益,消费投诉较多。五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种种事实表明,无照经营已经直接威胁我镇经济的健康发展,威胁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必须对其进行有效治理,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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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3月初地区食药监局与地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此次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为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XX年春季开学后广大师生饮食安全,xx地区高度重视学校学生饮食安全,结合全地区学校食堂暨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实际,要求各县市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局进行了量化、细化安排和总体部署。

确定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年3月31日,为期1个月的检查现场查验。

二、检查整治重点

重点中小学(幼托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和原料措施的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培训及个人信息档案的建立、饭菜价格、管理制度等信息公示情况;留样、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

三、检查情况

此次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专项工作中,全地区包括八县一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出动执法车181次,检查768户,整改264户,合格680户(含整改合格数)。制作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76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面164份。立案查处27起,罚款金额76000元。

四、存在问题

1、学校及托幼机构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学校法定代表人调换,学校食堂未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2、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大多数食堂没有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部分食堂承包给他人经营,对食堂的管理很少过问,管理不力。

3、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

4、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完全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5、部分学校食堂存在使用过期食品及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活动情况。

6、部分学校食堂校、托幼机构采购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规范进行索证索及台账登记。

7、个别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存在健康证明涂改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2、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在学校规划、(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监督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4、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等,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xx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年4月1日

篇5: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_整改方案_网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家九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商务厅下发的《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确保酒类安全消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酒类添加剂使用,坚持依法打击在酒类生产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酒类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月6日—2010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酒类产品质量标准切实督促辖区内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所有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类别。

2、具体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发放《自查自纠表》,督促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严格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法定检测机构认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有关情况报我办。

(3)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酒类质量安全投诉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综调查,并为举报者保密。

(4)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本区域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酒管部门和县食安会报送。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0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进行突击检查,对酒品抽样检验。

2、具体措施:

(1)联合质监、卫生部门抽检白酒、啤酒、保健酒、黄酒、葡萄酒、果露酒、餐馆泡制酒。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凡是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产品必须进行抽检。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酒类生产环节。在专项整治中,对非法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及质量不合格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0年3月11日一4月10日)

1、主要任务:

完善措施,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

2、具体措施:

(1)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严把酒类生产关。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散装酒类生产企业行为。摸清情况,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2)依法严厉查处在酒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对不合格的酒品禁止销售,对证照不齐的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

(3)建立酒类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发现仍在酒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酒类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酒类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其守法意识。

篇6: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查的要求,杜绝类似羊角镇“5·21”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不稳定因素、零食摊点的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精神异常的人及不法分子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等状况;努力排除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使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二、领导机构

为了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的校园,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设备安全,禁止超期使用,严格管理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

2、学生交通安全。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加强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督促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学生集队往返制度,学生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健全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

3、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厨房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厨房一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厨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落实留样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师生心理、体质健康状况安全。认真排查学校教师、学生的心理、精神、体质健康状况。对有心理障碍、精神异常、体质特殊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对池塘、江河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学校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按照《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教师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的开展

以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教育挂图内容为主,落实安全教育每周一课和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三分钟提醒制度。开好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系统接受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积极与村委会联系,共同商讨认真摸排学校周边的安全情况(含交通警示标志、减速设施;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情况;游摊散贩占道经营情况;学校周边心理障碍、精神异常的人、不法分子对师生存在的威胁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在上级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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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_整改方案_网

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加强我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切实解决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扰民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要求,特制订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城市环境的目标任务,以解决商住楼和网点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示范试点,逐步推开,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全市油烟整治工作采用两步走的方法,分两年完成。第一步:XX年底完成市区主要干道和居民集中居住区饮食业油烟污染试点整治工作;第二步:到XX年年底,全市饮食服务业炉灶均使用清洁燃料,厨房操作间均安装国家规定的油烟净化装置、隔油除渣装置或处理设施油烟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扰民。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

全市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市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双创”办、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城市各区及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油烟整治工作中的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名单附后)。并接受市“双创”办指导、监督。

2、以城区为单位,成立油烟整治专班。从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抽调部分执法管理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油烟污染进行整治,具体抽调人员及安排由各城区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检查督办。市创建办牵头负责,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办检查。

五、整治任务及其职责

饮食服务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政府具体实施,市环保、工商、公安、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协调督办,共同完成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油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对城市各区开展的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二)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全市油烟治理设施验收达标的监测和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市工商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对城区新开办的餐饮业,必须凭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市卫生局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治理条件、污染较大且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饮户,要组织力量依法予以取缔,吊销营业执照。

(四)市卫生局结合自身职责,协调开展好全市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按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大、市民反映强烈的发证户,负责进行取缔。

(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开展全市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烧烤点依法进行整治和取缔。

(六)市公安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助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拒不接受整治的单位及个人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各城区人民政府 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实施辖区油烟的整治工作,同时,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区环保局负责提交两年的整治计划和XX年具体的整治任务表,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六、实施步骤(XX年度)

(一)准备阶段(XX年2月1日至3月30日)。由市创建办牵头组织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通告,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根据方案要求,拟定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各城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得力。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市环保、工商、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向全市印发《关于加强**市油烟污染治理通告》,告知整治方法、步骤、时间、要求、明确有关事项。各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相关部门将相关的治理宣传资料分发到被治理单位及个体户,同时发放整改(取缔)告知书,明确整改(取缔)时限、整改方法,整改措施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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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哈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哈密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巩固去年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根据《哈密地区2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一)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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