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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决定书(汇总三篇)

发布于2024-05-21 14:49,全文约 1129 字

篇1:违章建筑拆除请示范文

楚雄市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第四期会议纪要,及《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党通〔20xx〕13号文件精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委、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地点合署办公,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联合执法,对全市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3月10日至4月2日,市联合执法组对全市坝区乡镇进行了专项整治,现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已完成,联合执法组的工作重点即将转移到山区以煤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但山区片矿点分布散、点多面广战线长,通往矿点的路面坡陡、狭窄,路面基础差,普通车辆满足不了执法工作的需要,加之市国土局只有一辆越野车,只能满足11.02灾毁复垦耕地项目的需要,现特向市人民政府请示给予专项整治办公室协调借用或租用越野车一辆,用于第二阶段为期二个月的联合执法,现请示如下:略

当否,请批示。

楚雄市人民政府

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XX年四月三日

篇2: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请示

X县人民政府:

龙市镇复生大道居民未取得城乡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在复生大道川南药业背后违章修建房屋,新增房屋面积约30㎡。龙市社区居民刘毓东擅自在龙市镇老卫生院住宿楼搭建彩钢棚,面积约20㎡,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生活,群众反映强烈。在以上两处违章建筑修建后,县住建局、龙市镇多次到现场劝其主动拆除其违章建筑,但无效果。县住建局、龙市镇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发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公告》等执法文书,但当事人均拒绝拆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我镇的规划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我镇已拟定强制拆除实施方案,特请示县政府对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妥否,请批示!

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20日

篇3:违章建筑拆除请示范文

院领导:

学生会是学院的重要学生组织, 在营造积极向上的和谐校园文化 氛围、全心全意维护学生权益、坚持不懈确保学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的作用,是学院发展、学生成长成才的一个重要部门。 随着我院的快速发展,学生会活动也不断的增加,如迎院庆十周 年系列活动、读书月系列活动、社团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等。为了进 一步加强学生会活动材料的整理、保存,规范学生会日常办公,同时 兼顾大部分学生干部未配有电脑无法及时处理日常公文的实际情况。 为了更好的落实学院的工作要求,现申请添配办公电脑四台。具体安 排为: 青年信息中心 (一台) 、 勤工创业部 (一台) 、 学生团委 (一台) 、 学生团体联合会会(一台) 。

妥否,请批示。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