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优秀8篇
发布于2023-11-29 06:37,全文约 15726 字
篇1:债权保证担保合同
债权人:_____
保证人:_____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乙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_____元;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对乙方担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其他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人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7.乙方涉及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承诺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第十八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约地点:
篇2:担保偿还保证合同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向债权人_______提出借款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权种类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债权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保证期间为____年。
第四条 担保方式
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即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保证责任
(一)债务人在主债务中的任何违约行为与担保人无关,担保人不承担一般担保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如债务人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返还担保人所承担的的担保份额。
(三)如债务人恶意欺骗、隐瞒相关事实,损害担保人权益的,则免除此笔借款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债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3:债权保证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债务人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甲方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保证担保。为此,合同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应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案件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乙方同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保证的独立性
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主合同无效、可撤销而有所改变,也不因甲方、债务人或乙方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主合同无效,乙方仍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五条 承诺与保证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履行或解除前:
乙方具有合法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主体资格,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乙保证方拥有所需的权力或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及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任何文件。本协议及任何该等其他文件生效后,将对乙方构成合法、有效、具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协议;
乙方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未向甲方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其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任何信息,在甲方审查其资信材料和担保能力情况是积极配合;
乙方自愿为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完全了解主合同以及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乙方有足够经济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且不因任何强制指令,或财产状况的改变,或与除甲方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提前履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乙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主合同的变更
乙方确认甲方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变更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仍将无条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中乙方保证所列联系地址为准确有效联系地址,并保证甲方按该联系地址邮寄的信件均会得到乙方的签收,若出现拒收、代收或信件被退回等情形,均视为乙方已签收。如乙方变更联系地址等情况时,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所载联系地址发出通知或函件后五日,视为已经送达乙方。
2.以上条款均系甲、乙双方真实意向的表达,缔约人对上述条款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且确认并不构成任何格式内容;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及主合同的效力,缔约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与乙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保证担保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4:担保偿还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
通讯地址: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
通讯地址:
鉴于: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乙方应借款人的请求向甲方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范围包括:借款人须向甲方偿还的全部债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实际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保证期限
自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偿还甲方全部债务之日起两年,即愿意承担有关民法典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担保期限。
第三条 担保方式
乙方自愿以名下无争议资产和全部营业收入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责任时,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代偿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借款人向甲方全面履行清偿责任。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甲方向各方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自愿为借款人向甲方提供担保,即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属于担保范围内到期应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即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2、乙方承诺同意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并担保借款人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3、乙方承诺若借款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代偿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代为清偿,不得存在任何异议。
4、乙方承诺如未按前述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等程序追偿乙方所有应付款项和相关费用。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甲方向保证人追偿无顺序限制。
5、乙方承诺放弃作为保证人可能享有的任何抗辩权,并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保证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并始终依法经营,存续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2、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内部决议、授权手续已经完成,并保证已完成全部审批、核准手续。
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担保有关的一切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借款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合同生效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不再向任何他方承诺、或约定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反映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合同、账目、凭证等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配合甲方对借款人的财务、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3、乙方以出租、出售、转让、投资、赠与、托管、转移等方式处分其财产、资金,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4、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情况,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机构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借款人重新提供保证人。
5、若乙方发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企业章程、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邮箱发生变化,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作为担保人应遵守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借款人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后,乙方向甲方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2、如属乙方代偿的,甲方收到乙方代偿的借款人所欠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第八条 担保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且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承人继承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一切与贷款、抵押、质押有关的公证、质押登记、律师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并及时支付。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制作,并以专递信函或传真(以专递信函确认)的方式,及时寄送或传交给相应一方。收到通知或往来函件的日期,如果是以专递信函方式送达,为经专递信函服务提供者确认的投邮日;如果是以传真的方式送达,为发出之日。所有通知及往来函件应发送至本合同中预留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过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相关责任。
3、借款人按时、按数归还甲方全部贷款本息和应收款项后,或一方履行了借款人所欠甲方全部债务代偿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对由此给另一方实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2、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债务,甲方通知一方履行代偿义务时,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向甲方代偿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代偿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已各自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对本合同内容均无异议。
甲方(出借人): 乙方(保证人):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__年 月 日 日期:20__年 月 日
1 / 2
篇5:债权保证担保合同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_____》《_____》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_____的,按有关_____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篇6:民间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
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
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
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
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篇7:担保偿还保证合同
编号:NO.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金融机构:
邮政编码:
账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 条、第 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 项目)在 期内向丙方借用 (币种) 万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 (币种) 万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 %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 (币种) 万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方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且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第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 );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五条 乙方与丙方的义务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在有权要求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 天的清偿宽限期;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对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做相应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发现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应在 天以内通知甲方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有关情况;
六、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决定提前收回借款,但应在发现情况后 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则应给予甲方不少于 天的清偿宽限期;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 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除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除其应付款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外,还有权通知丙方停发其未发放的贷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证责任。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地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规定的情形,甲方终止保证责任时;
三、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四、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条 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经协商选择以下第 种作为争议解决条款: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委托 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则可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 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 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 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 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改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副本壹式 份,送 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篇8:民间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借合同字第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日期
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1)
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2)
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3)
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