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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转让合同23篇 转让合同怎么写(汇编9篇)

发布于2024-05-22 03:23,全文约 12007 字

篇1:矿山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_______________

第1.2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第1.3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第1.4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_______________(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_______________

第1.6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

第1.7条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2.2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2.3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银行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条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第3.1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4.1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第5.1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第7.1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7.3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7.4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2:矿山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要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平方公里。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 在签定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的 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签定乙方已付甲方采矿权转让金 人民币,余款 人民币,待甲、乙双方办理完矿山采矿权及相关证照过户手续后给付。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于合同双方各自承担(应当由双方单独承担费用)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200%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自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西昌市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篇3:矿山采矿权转让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6日 甲方通过竞价取得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高湾山建筑石料采矿权,现甲方将采矿权及部分设备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高湾山建筑石料采矿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叁佰万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转让后,甲方即应将岩场交付给乙方,交付乙方后岩场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致使采矿权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五、如乙方未按时付款或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付给对方违约金10万元。

六、在办理采矿许可证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办理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职能部门存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矿山转让合同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凤凰县吉信镇老家田方解石矿、凤凰县吉信镇岩口村方解石矿。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C43312320xx066130023175、C43312320xx066130023177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凤凰县国土资源局。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座标:见采矿证(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凤凰县吉信镇老家田方解石矿0.0714平方公里、凤凰县吉信镇岩口方解石矿0.0211平方公里。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叁年。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私营独资企业。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凤凰县国土资源局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总价款为:壹佰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叁日内,乙方以转帐方式向甲方缴付壹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甲方的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在全部完成与乙方的过户手续交接后当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采矿权转让金壹佰零伍万元。由乙方承担采矿权转让及办理过户手续的全部相关费用。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慈利县分行,帐号为43406 。

第2.5条 矿山及采矿权转让给乙方后,因甲方以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违约责任

2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 50万元。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4.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4.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第5.1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5.2条 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凤凰县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矿山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出资人设立了 公司, 持有公司100%股权,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决议因无力经营,自愿将自己持有的公司的财产和资产折合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先期支付甲方转让财产定金 元,甲方负责办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移交的一切手续变更后,公司名称为 公司股东为 为法定代表人,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项(定金抵顶转让款项)法人代表变更后甲方不负责公司以后的任何责任。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财产移交等一切手续。

2、甲方应保证转让财产乙方享有完全所有权并无任何争议。

3、股权转让完毕后,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

4、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将公司公章,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财务账册及企业机构代码证等手续一切证件全部移交给乙方。

5、在生产前,甲方应协助乙方就有关部门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6、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前原公司债权债物由原公司股东承担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费用由愿公司股东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所需手续。

2、乙方按约定及时付清转让款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签订生效后,双方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矿山转让协议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凤凰县吉信镇老家田方解石矿、凤凰县吉信镇岩口村方解石矿。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凤凰县国土资源局。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座标:见采矿证(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凤凰县吉信镇老家田方解石矿0.0714平方公里、凤凰县吉信镇岩口方解石矿0.0211平方公里。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叁年。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私营独资企业。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凤凰县国土资源局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总价款为:壹佰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叁日内,乙方以转帐方式向甲方缴付壹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甲方的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在全部完成与乙方的过户手续交接后当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采矿权转让金壹佰零伍万元。由乙方承担采矿权转让及办理过户手续的全部相关费用。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慈利县分行,帐号为43406 。

第2.5条 矿山及采矿权转让给乙方后,因甲方以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 50万元。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4.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4.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第5.1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5.2条 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凤凰县国土资源局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矿山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大关县人和铅锌矿 法定授权人:木乃甲哈

住址:云南省大关县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方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大关县人和铅锌矿矿权转让给乙方。

1、矿权面积:6.5198平方公里。

2、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置图)

(1)、3056942.86;35395919.56

(2)、3057682.86;35396069.60

(3)、3058752.87;35396129.16

(4)、3059942.88;35397619.61

(5)、3059882.88;35397919.61

(6)、3058542.87;35397119.61

(7)、3057512.86;35396289.60

(8)、3056942.86;35396189.60

标高:从2400为至1400米

(1)、3060442.88;35400919.63

(2)、3059612.88;35400919.63

(3)、3056942.86;35397919.61

(4)、3056942.86;35395919.60

(5)、3057282.86;35395919.60

(6)、3059342.87;35398499.61

(7)、3058792.87;35398949.62

标高:从20xx米至1400米

3、矿山所有的法律有效文本及相关手续。

二、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

1、转让总价款:万人民币(大写)包括矿山所有资产和矿权的所有手续相关资料。

2、签定正式合同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 ),此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签订正式合同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 万人民币(大写 壹仟伍佰万元整 ),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并移交完人和铅锌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及文本。

4、乙方正式进场开工一个月(转让公示期到期后支付剩余余款 ),

5、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要终止合同或不按时变更法人的移交各种证照,6.5198平方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所有证件、资料,属甲方违约,将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在支付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第二笔转让款,属乙方违约,按合同总额每月百分之五(5%)。赔偿甲方损失。

3、若甲方在半年(6个月)内不能将产权证移交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处理甲方拥有的矿权,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总额的10%。

甲方承诺以最快速度把矿权变更给乙方。若国家重大政策改变,国土厅有其它原因除外。

4、若乙方第一笔转让款无法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所交600万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

5、乙方进场后,若因甲方债务影响矿山不能生产,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实际投资损失。

四、原矿山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担,与乙方无关,并提供处理矿山承包的处理依据。

五、乙方付给甲方第一笔转让款后,甲方移交矿山设备给乙方,甲方必须负责把电接通,由乙方负责矿山的道路、水、电、洗选厂的维护及矿山工作面的整理。

六、适应法律及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订立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8:矿山转让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现就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愿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等有关事宜特与乙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转让内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该一部矿山及公司企业;矿山范围坐标及面积以采矿证上为准。

二、转让费:

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一次性转让费为 元人民币;此转让费价格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坚决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借口和条件再随意加价等;乙方把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的转让费在第一次按合同约定的数 支付给甲方后,此时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再没有任何一点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从此之后乙方占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权,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以后该公司企业及该矿山再生产、开采、转让、合作、承包、加工、销售等过程中,甲方所有人坚决不得再参与、过问、干涉、设阻、闹事、索款、欺诈等。

三、付款办法:

元整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执照于过年前交给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 元的转让费;待甲方从国土资源局把采矿证上的法人过户、变更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后,乙方把剩余的 人民币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的过户、变更法人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费用自负。

2、矿山开始时的外围村民关系由甲方协助解决。

3、上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必须把该矿山及公司企业所有的证件、资料、报告、图纸原件及公章、占地、占坡、修路、架电、用水合同及厂房、机械设备、厂房钥匙等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所有。

4、甲方的全权代理委托书及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诈行为。

5、乙方第一次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后,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大理石采矿证矿山全部归乙方全权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从此之后坚决不得再与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矿山及公司企业的转让、退股、合作、甲、乙双方人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生产、销售等有关事宜。

6、矿山以前甲方生产购买的空压机、全部厂房、未销售的矿石板材矿山现在有的所有机械设备、物品等现在全部归乙方所有。

7、甲方必须在一周之内把原来生产开矿所有的人赶快让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立即处理、清还,以保证矿山生产的畅通无阻,顺利有序进行。

8、甲方矿山、公司及甲方股东、全权代理委托人之间坚决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债权债务纠纷等,乙方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之后,甲方全权代理委托人必须把此矿山转让费支付给甲方矿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2、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开工生产前的所有协调工作,以确保乙方开矿生产的顺利性、持续性、无阻性。

3、办理恢复与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及采矿设计的资料证件由乙方负责承担。

4、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从合同签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以后矿山在生产等过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矿山无法正常顺利生产等,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权负责承担。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条或银行打款单为依据。

六、违约责任:

以上合同条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违约其中一条款,此商南县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县十里坪镇西坪大理石矿)及该矿山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动放弃对待外甲方还必须按乙方支付给的转让的两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转让退股费甲方不予退还。

七、此合同未尽事宜,待时协商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人各执一份。

九、此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一切法律效力并与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矿山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原则,就甲方转让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 项目情况。

1、矿山名称: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

2、矿山实际情况,采矿权正在延续,内容以采矿许可证内容为准,办证时间以行政部门为准。

3、 该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土地全部征用完善,甲方并将相关资料原件交予乙方。

二、 转让价格及内容。

1、甲方现对该矿作价为人民币20xx万元。(矿山全部资源,矿山工作面包括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矿山的所有机械、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等)(具体详见清单)。

2、甲方现将所拥有的该矿山的100%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为(大写小写) 贰仟万元整(20xx万元) 万元,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有该矿山所占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后矿山名称仍为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件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已包括在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00%股权内,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四、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股款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在办完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之日起的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陆佰万元,在变更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矿山所需证件之日起的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20xx年10月31日前乙方付清所欠甲方股权转让款贰佰万元。

五、 产权交接方式

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 20xx年10月30日前 、地点 喀喇沁旗美林镇大头山 。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矿山必须真实可靠。

2、 甲方不再享有股权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

3、 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相关手续的变更。

4、 甲方不再参与该矿山的经营管理。

5、 甲方应将矿山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财务、人事等所有权利移交乙方,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乙方享有法人资格。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转让的股份真实、可靠等情况要求甲方诚信告知。

2、 乙方依法享有其所占该矿山100%股份的权利、义务。

3、 乙方依法按公司的股份比例承担经营利润及风险。

4、 乙方全权负责该矿山的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不受任何股东的管理。

5、 乙方取得100%股权后,一切安全生产等责任及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即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伍佰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投资后,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该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变更,属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伍佰万元。

3、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甲乙双方各自均不承担经济损失。

4、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款后,甲方必向乙方出具收条。

八、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强制退股。

1、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九、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十一、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内蒙古赤峰市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