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通用31篇 转让合同法律规定实用3篇
发布于2024-05-22 04:09,全文约 10630 字
篇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合同
范本 转让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股东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3、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股东
1、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2、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3、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目前该公司现有股东__人,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 现上述目标公司的__位股东愿意将其各自名下的全部公司股权转让给合同乙方,就该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及主要资产的承诺
1、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对外无任何债务,也不对任何
第三方享有债权,同时,目标公司和公司股东均未以公司资产用于非法用途,保证股权未被执法行政机关查封、冻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或阻碍公司权利的威胁。
2、截止到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合法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抵押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案件,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
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目前,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
4、甲方的上述承诺将持续到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登记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及公司全部资产、凭证、登记材料、印章、财务资料等交更完成并由乙方实际控制公司止。
5、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目标公司如有对外负债,甲方应自行清理完毕。
6、甲方承诺目标公司无对外负债也不对任何
第三方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责任,并且该承诺持续时间不受前述第1-4款的限制
7、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之前,公司对外产生的负责或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8、本合同中有关公司控制权的转移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东实际变更之日起,办理印章交接,公司登记变更及印章交接前,目标公司由甲方控制,之后由乙方控制。
第二条 股权转让的方式、价格及款项支付
1、甲方__人作为共同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权整体转让给乙方(受让方)__人。
2、受让后,公司全部股权在乙方中的具体分配,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__人共同连带出资_____人民币,作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给甲方。该款支付给甲方任何一人即视为支付。上述转让款在甲方内部的分配,由甲方二人协商处理,与乙方无关。
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作出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会书面决议,该决议提交给乙方后,乙方应立即支付转让款的10%(计人民币_____)给甲方。
5、乙方付款后,即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会计鉴定,待整体报告作出后,如目标公司的财务情况与甲方在本合同书
第一条中承诺相符,则双方应在报告作出后个__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公司的全部变更手续。
6、在上述变更后两日内双方对目标公司进行交接,交接时乙方应支付转让款的90%(计人民币____)给甲方,乙方不付款,甲方有权不予交接。
7、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条款及方式是否成就,不影响甲方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的承诺及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有关费用的承担
1、财务审计和会计鉴定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给与配合,并保证依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财务资料,同时对该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其他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律师见证、评估及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项目下,如发生股权转之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及签订后,甲乙双方未经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他人透露有关目标公司转让事宜,或与他人勾结作出损害威胁目标公司或甲乙双方权益的行为,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行生效,任何一方需按协议条款执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已付的`转让金不予返还。甲方解除的,应按照已经收取转让金的二倍赔偿给乙方。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交接,或者出现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行为,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 本合同全部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签章): 乙方受让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篇2: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合同
出让方、变更前股东一(甲方): 出让方、变更前股东二(甲方): 受让方、变更后股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的网店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愿将深圳市通电**有限公司连同以公司名义入住的天猫商城 旗舰店全部股权出让与乙方。
出售网络店铺基本情况:(下称“该网店” 或“该店铺”或“该网络店铺”, 实际以网店后台数据为准)
1.1 网店类型:□淘宝店 ☑天猫商城 □拍拍店 □其他;
1.2 网店账号: ;
1.3 卖家信誉值: ;
1.4 店铺网址: ;
1.5 认证类型:□个人身份证认证 ☑企业执照认证 □个体户营业执照认证
1.6 支付宝认证名称: ;
1.7 消费者保证金余额: □有 元;
1.8 甲方身份:□网店注册人 □代管人 □转卖人 □其他;
1.9 其他情况(如有)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转让费用和支付方式
2.1甲、乙双方约定,该公司、淘宝商城、注册商标、运营等全部转让价为人民币16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2.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上述16万元的70%即9.6万元给甲方,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生效后的五日内支付剩余的30%即4.8万元给甲方;
2.3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转让方式:
双方签署本协议乙方依照本协议支付首期60%的转让款后,即日向乙方转交账号及密码,同时双方约定于7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登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全部股权转让手续(可委托代办人员办理)。双方认可于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正式变更为乙方后交易生效,乙方取得公司所有权及网店所有权。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确保充分了解公司法,已经确保对于甲方公司的现状了解清楚,包括公司名下的淘宝商城具体规则了解清楚。执照变更前的亏损、民事责任、债务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营业执照、税务、银行等变更后,产生的的一切事物由新公司承担;新公司产生的任何亏损、民事责任、债务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5.1.1 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网店认证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
5.1.2 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并对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5.1.3 甲方在网店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网店所在网络平台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会向任何第三方举报或提供信息而造成网店被查封,网店被盗等;
5.1.4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进行不良宣传、恶意骚扰、勒索威胁等;
5.1.5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
5.1.6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5.2.2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出售假货、诈骗等违法行为; 5.2.3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店铺通过丙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对再转让的情况享有知情权,但也有义务为再转让交易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5.2.4乙方在受让网店后应严格遵守所在平台的经营规则,受让后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6.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6.2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3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4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给甲方首期转让费用达3日以上(含3日),合同解除;
6.5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给甲方首期转让费用达3日以上(含3日),合同解除同时乙方需要向甲方承担合同转让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2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首期转让费用后甲方拒不配合办理工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甲方需要向乙方承担合同转让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3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首期转让费用后乙方拒不配合办理工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甲方需要向乙方承担合同转让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3 本合同履行期间,在办理完成工商股权转让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乙方拒不支付后期40%转让款的,乙方需要向甲方承担合同转让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4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承担其他必要的经济损失。 八、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标的物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均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条款为准。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相冲突,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各方同意,对于任何按照本协议第2.1条规定确定的股权转让和回购,各方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签署必要的法
2.13犹豫期
各方同意,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各方同意设立一个犹豫期,犹豫期的期限以投资协议所约定的第一笔增资款支付日期为届满期,在该犹豫期届满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增资款支付义务;丙方(1)亦有权在该犹豫期届满前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股权出让及工商变更义务。但各方在行使该单方协议解除权时应以明确的方式及时通知协议各方。
2.14股东会
(1) 股东会为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 修改公司章程;
7)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单笔经营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
8) 任何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9) 任何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10)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1) 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50万元的关联交易;
12) 公司章程约定的其它事项。
(2) 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包括甲方在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作出有效决议。
(3)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15董事会
(1) 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可以电话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和主持。
(2) 除另有约定外,下列重大事项应经目标公司包括甲方提名董事在内的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1) 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 公司年度奖金提取和分配计划;
3) 公司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4) 任命公司总经理及决定其薪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决定主要经营团队成员的报酬事项;
5)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或单笔经营支出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事项;
6) 审议公司任何对外借款或贷款;
7) 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10万元并低于50万元的关联交易;
8) 聘请或更换公司的审计师,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资金政策;
9)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约定的其它事项。
2.16知情权
(1) 本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甲方,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1)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送交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2) 每季度结束30天内送交该季度未经审计的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3)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45天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年度合并预算;
4) 甲方要求的主要运营数据。
(2) 甲方如有任何信息上的疑问,可在给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财务的原始单据,了解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运营状况。目标公司应就重大事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造成潜在义务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3) 聘任或更换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甲方认可。
第3条 乙方、丙方陈述与保证
3.1 真实信息及披露
丙方、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或披露的全部信息、资料、保证或承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完整的、无遗漏的、真实的、准确的、可靠的和没有误导性的。
3.2 目标公司的股权所有权
(1) 丙方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全部公司股东,丙方与目标公司先前股东之间、丙方各方之间就目标公司之前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宜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并均已遵守了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中国法律;
(2) 丙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签署本补充协议并同意目标公司增资事项;
(3) 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4) 丙方特别承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尽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 %的股权,设为期权池,该部分股权仍暂由丙方代持。
3.3 遵守法律
(1) 不违反法律
目标公司及丙方未曾因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任何责任或刑事或行政处罚,或以其他方式对目标公司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知识产权、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的缴付、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相关的登记、备案、批准或验收等。
(2) 许可
目标公司拥有从事其目前主营业务所需的所有资质、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该等资质、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均真实、完整、充分且合法有效。目标公司没有违反或不履行任何该等许可、批准、证书、授权和执照。
(3) 税务合规
1)所有要求提交的有关目标公司税收的纳税证明和报告均已按时提交;2)所有要求在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上显示的或以其他方式到期的税收均已按时支付;3)所有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在所有重要方面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及4)任何税务部门均未正式或非正式地提议就该等纳税证明作出不利于目标公司的调整,且不存在进行任何该等不利调整的依据;5)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潜在的对目标公司提起的有关评定或收取税收的诉讼或程序。
3.4 资产状况
(1) 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账目中记载的资产,均为目标公司依法或依合法有效合约约定拥有所有权、直接支配权或其他排他权利的资产,上述资产之上均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第三方权利。
(2) 对于正在使用的资产,目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权利,有权在其现有业务和/或拟经营业务的经营中使用,并足以凭借上述资产支持其正常业务的运转。
(3) 目标公司已经向甲方提供有关目标公司租赁的全部资产的真实和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租约复印件,目标公司遵守所有该等租约。
(4)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抵押、质押。
3.5 知识产权
(1) 目标公司合法拥有其目前及未来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详见附件一)。对于上述知识产权,目标公司没有授予也没有义务授予任何的许可、分许可或转让权;
(2) 目标公司未曾从事任何行为或怠于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申请费、审查费、发证费、注册后续费用及维持费、年费、复审费、使用费、转让对价及类似费用),经合理判断没有可能造成对其合法拥有、使用的知识产权有被放弃、取消、注销、丧失、失效、终止或不可执行的情形;
(3) 目标公司已根据一般惯例、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并始终保持所有商业秘密的信息的机密性;
(4) 任何由第三方许可人向目标公司作出的使用许可,均已履行有关核准、备案手续,是完全有效的,并且目标公司均未构成任何该等许可项下的违约,而且第三方许可人均未曾对任何该等许可行使终止权;
(5) 截至目前,1)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针对目标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未经许可的使用或侵害索赔,或就目标公司自有的或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效力提出质疑的未决法律程序,并且2)目标公司未接获任何质疑其(全部或部分)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性的通知或主张。3)目标公司对自有知识产权享有的专有权利是合法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4)目标公司自有的或取得许可的知识产权没有受制于未履行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决定。
3.6 财务制度完备
(1) 目标公司已建立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置备完善之账簿。
(2) 目标公司提交甲方的财务报表(包括在每一情况下的附注)在所示期间均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所发生的历次税后利润的提取和分配均符合中国法律之要求。
3.7 经营
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目标公司不存在下述情况:
(1) 对目标公司使用的资产或经营成果、前景或目标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损坏、破坏或损失;
(2) 目标公司放弃有价值的权利或应向目标公司偿还的重要债务;
(3) 目标公司存在可能对目标公司目前从事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3.8 雇员
(1) 目标公司没有受到罢工、停工或其他重大劳资纠纷的威胁;目标公司已遵守所有关于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报酬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
(2) 除法律要求以外,目标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补偿协议或股权激励机制、离职费支付、利润分成计划、退休协议等其他类似补偿安排;
(3) 除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披露的以外,就雇员个人和目标公司各自应向有关政府机关缴纳的按有关政府机关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的行为;
(4) 根据目标公司和丙方所知,目标公司的高级职员、主要员工均未意图终止受聘于目标公司,而且目标公司现时也未意图终止聘用上述雇员。
3.9 无诉讼
(1) 目标公司没有参与任何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目标公司的任何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均没有参与任何已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上述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
(2) 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可能对目标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可能的、可预见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且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3.10 无资不抵债
丙方没有作出任何结束目标公司营业的命令,或就此通过决议,或为目标公司委任临时的财产清算人,或为结束目标公司营业提交申请或召开会议。没有为目标公司或其所有或任何资产委任破产管理人。目标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或无法支付其到期债务的情况。
3.11 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之前发生的未付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2 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发生的、未向甲方披露的任何性质的负债、未付税款和政府规费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3 上述陈述、保证如实质上(不论有无过错)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而令目标公司或甲方受到损失,丙方应向目标公司及甲方作出充分的赔偿,赔偿金额应不低于甲方增资总额的20%,丙方(1)和丙方(2)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14 《投资协议书》及本补充协议中任何涉及甲方权利实现,目标公司及丙方承诺、陈述与保证、义务履行、违约责任等事项,均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4.1 对外股权投资披露
丙方承诺,丙方及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详见附件二)将在相关情形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甲方披露其全部对外股权投资信息,包括目前已投资项目和未来投资项目。
4.2 合理使用本次增资款
丙方承诺,甲方本次向目标公司增资的资金应用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并得到最大化效率使用。丙方承诺,将根据本补充协议附件三所列示计划使用本次增资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3 丙方承诺,丙方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甲方及目标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在与甲方或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也不会以非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名义为甲方及目标公司的原有客户提供与甲方或目标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并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
4.4 丙方承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甲方及目标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甲方及目标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甲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5 丙方(1)及丙方(2)作为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少五年内继续在目标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目标公司离职,并尽可能为目标公司创造最佳业绩;且未经甲方同意,丙方(1)及丙方(2)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兼职。
4.6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1)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2)目标公司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它投资者,(3)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得进行质押或设置任何其它权利负担。
4.7 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中国国家和地方相关税收法规及要求,并争取依法可享有的各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
4.8 丙方承诺,应促使目标公司遵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员工福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5条 其他
5.1 本补充协议为《投资协议书》的补充,与《投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协议的效力及修改、变更和终止等,适用《投资协议书》之约定。
第6条 附则
6.1 本补充协议一式 份,乙方留存一份,其他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如果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决或裁定为无效,则该条款应当视为与本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分割,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补充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性执行,各方应尽力达成新的条款,使其尽可能接近协议各方订立原条款时的意思表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签署页)
甲方:金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丙方(1): (签字)
丙方(2): (签字)
丙方(3): (签字)
附件一:知识产权清单
附件二:核心管理人员名单
1、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2、 姓名: 职位: 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本次增资款使用计划书
时间
资金投入
工作目标
预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