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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部工作计划(精彩2篇)

发布于2024-05-22 11:09,全文约 2114 字

篇1:2024教育部审计工作计划范文_审计工作计划_网

2015教育部审计工作计划范文

教育部审计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教育部17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及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芙蓉区教育局内部审计制度及具体情况,制定xx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审计工作推进教育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做到凡“离”必审。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尝试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预告制、工作联系制、情况报告制、跟踪落实制、结果公告制等。

(二)继续深入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实施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积极开展食堂、房屋出租等情况的审计,逐步规范核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搞好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抓好跟踪审计。以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实行跟踪审计回访制度。督促检查单位自觉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主要措施

1.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审的原则。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努力学习《审计法》、《会计法》、《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继续发扬“依法、求真、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

2.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做到认识到位;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质量到位;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成果到位。开展文明审计树立公开、公正、文明、廉洁的审计形象。

3.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和谐统一。

4.发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把它贯穿到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力求做到从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的撰写到审计成果利用,都严谨细致,以避免审计风险的产生。

篇2: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_农村农业工作计划_网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自XX年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农村学校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决定从2013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和服务方式

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

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号)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

三、推荐和培养学校

推荐学校:本省(区、市)内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师范大学和综合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硕师计划”专项推荐免试工作的高等学校。

培养学校:本省(区、市)内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的高等学校。(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下达推免名额

2013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另文下达,计划单列,不得挪用。“硕师计划”研究生计划已含在下达给有关招生单位的硕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

2.报名推荐共3页,当前第1页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