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家庭装修装潢合同合集3篇 装修合同范本(2篇)
发布于2024-05-23 02:54,全文约 9660 字
篇1:家庭装潢装修合同集锦_合同范本
家庭装潢装修合同集锦
合同一
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已方):
甲方现有住房/会所/写字楼壹套,委托________________ 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并施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
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以报价表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施工方式:a. 单包工 b.包工包辅料 c.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二、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并在图纸及报价单上签字认可;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批件手续并交纳物业公司费用及装修押金。
2、负责审定双方协议的变更、增改项目,并按进度支付变更增改项目工程款项。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若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或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4、协调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邻里关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甲方所购材料质量需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认可,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此误时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所购材料之项目,由甲方承担保修费用。
7、甲方指派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对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的确定,拟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所采购的装饰用主材,事先经甲方审定、认可;协助甲方办理入场手续,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第90号令“规定向物业交纳装修押金及工人出入证费用。
2、指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进程中的项目变更事先交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为甲方验房,验房通过即表明乙方已认可甲方房屋质量,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水、电、空鼓等质量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甲方,应自行解决或者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解决。
9、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劳动工具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工程进度,及甲方所需购买物件和甲方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包括现场评估和监督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报价单、工程增改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或“深圳市家装工程质量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工期,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以及因甲方临时更改图纸而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以“工程增改单”为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6、由于乙方原因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若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作为奖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当日起两年内,乙方实行质量保修。即两年内因乙方施工或所购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两年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所购材料造成的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的购置费用,乙方免人工费进行维修。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以下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项目报价单
③、工程增改单
④、双方书面认可的附件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
1、进场前查水、电,进场后不能打坏水、电,打坏后由乙方负责。
2、不能在房内做饭,出了事由乙方负责。
3、电的管内不能有接头,管与管的交接处不能有接头,从上一接线盒处找接头。
4、乙方施工完成后,交付甲方水电施工图1份或水电改造图片。
5、防水经甲方验收后,才可以贴瓷片。
6、插座右边火线,左边零线
7、火线用红颜色,零线用黑色,地线绿黄相间的
8、工程结算价按竣工实际工程量核算,多退少补。
9、水电项目保修三年。
10、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须在使用前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清单。
11、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减工程项目。
12、合同签定后,在不变更项目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工程价格。
七、备注事项
1、本合同未涉或未详部分,以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合同之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分以下五次完成:
签合同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10%,作为装修定金(定金将打入工程款);
开工,水电改造完毕后付总工程款的40%,作为第一批材料款;
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第二批材料款;
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
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5%一次性付清。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第十一条。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的工程价款。
拨款分 3次进行
拨款 100 %
金 额 (元)
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付30%
工程完成50%
乙方交付20%
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
乙方交付50%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_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 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
9.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11.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______%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1.3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二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11.4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壹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本合同附件:
12.4.1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2.4.2 工程项目一览表
12.4.3 工程预算书
12.4.4 会议纪要
12.4.5 设计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篇2:2024年家庭装潢装修合同_合同范本
2017年家庭装潢装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 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6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3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