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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维修合同三篇 合同样本图片(汇总七篇)

发布于2024-05-24 00:10,全文约 15724 字

篇1:设备维修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邮编: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邮编: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供维修服务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维修内容及范围

1.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

2.设备数量:_____________台

3.出厂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后设备应达到的技术标准: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维修费、配件费等全部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及食宿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费用组成明细见附件二。

(三)付款及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的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将设备配件送达甲方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后________________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

3.设备维修调试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________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此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发票。

4.剩余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________内付清。

(四)维修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内完成设备的维修调试,并使之符合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标准,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设备维修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内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

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

(五)设备维修调试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配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配件。

如不能提供原装配件,乙方应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用于维修设备。

1.乙方应派出足够的、技术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名人员到现场工地进行设备维修。

2.在维修调试过程中,甲方指派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工作,乙方指派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工作。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的指示操作设备,并在委托乙方维修前将设备存在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和实际状况预先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根据设备维修的需要和乙方人员的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尽力配合乙方的维修工作。

3.甲方应当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训活动,并应严格遵守环境、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有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对于所产生的垃圾、废品等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

4.甲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维修服务费。

2.对于因乙方人员的过错或乙方提供的零配件质量问题所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应当负责维修。

3.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提供维修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出入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4.因乙方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甲方人员及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验收标准

1.乙方对设备维修后,应使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质量标准。

2.乙方对设备维修后,应使设备符合本合同条款

(一)、4的技术标准。

(九)验收

1.配件验收。

配件到达现场后,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双方应共同对配件的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等进行验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若乙方所供配件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___内予以更换。

若乙方未能在___内更换符合约定的设备配件,视为乙方不能维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维修调试验收。

乙方在设备维修调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维修调试验收申请后___内组织力量进行验收。

双方应对实际发生维修的设备配件的数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配件费用应以实际发生的维修配件数量为准结算。

(一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1.设备维修配件的质保期为_______年,自维修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________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当设备维修配件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工作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_______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调试或更换。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在维修调试过程中,应按甲方要求,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熟练的进行操作及排除简单故障。

(一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维修设备的,每逾期________,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

逾期维修超过________的,视为乙方不能维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________,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

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篇2:门式起重机拆、运、维修、安装验收合同

出卖人: _x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买受人:_x项目部

依据_x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信用、协商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款 合同金额、购销货物

第1条 标的、数量、价款

说明

第1条 合同的成交金额包括: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含吊车费)、培训和各种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第2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按___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条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一周,买受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且保修范围内损坏而更换的部件其保修期顺延。

第4条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货物,当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必须在5日内给予解释或解决。

第二款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第5条 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后25天达到使用要求。

第 6条 交货地点:__项目部施工现场。

第三款 货物的验收

第7条 全部货物到齐安装调试完成后,并取得使用地的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由买卖双方在两天内共同参与验收。

第8条出卖人承诺所供设备完全按买受人招标文件及其他要求加工制造,并符合出卖人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一切配置。另增加副钩外悬一套,吊具一套(免费)。

第9条 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买卖双方商定,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四款 货款的结算

第10.1条 签定合同后,买受人首付出卖人货款伍万元整(5万元)

第10.2条出卖人在交接地按期交接货物后,并办理交验手续,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当地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扣除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x_整(x_元)。

第10.3 条 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没有因产品制造和安装质量引起的明显故障或缺陷,买受人按合同总价10%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即人民币大写_x_元整(x_元) 。如有质量问题,则应扣除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第10.4条 出卖人必须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及联系人电话。

第五款 除招标文件外的其他约定

第11条 出卖人承诺每台门式起重机免费供给吊具一套。

第12条出卖人承诺服务工程师现场培训不少于5天,正式生产时派电器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现场旁站不少于5天,其他时间设备出现问题,售后工程师、配件应24小时到场。

第13条外观涂装颜色按厂家标准颜色涂装,单位标识等按买受人要求制作。

第14条出卖人承诺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15条起重机位置设计按买受人要求布置。

第16条出卖人承诺以最低的价格供应买受人配件。

第六款 合同的生效

第17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并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受人执二份、出卖人执二份。本合同和招标文件均有效,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8条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9条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七款 其它

第20条不可抗力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负责人签: 法人代表签:

经办人: 授权代表签: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篇3: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样本

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gc-fg060050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尚晓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合同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 维修范围

4.1.1 甲方确定乙方为20xx~20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 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 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 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 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

传真:83084974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01240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8月 日 20xx年8月 日

篇4:设备维修合同样本

供方:

需方: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产品名称、型号、序号、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收费金额

差旅费:

上门服务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三、维修方式、维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修复设备的交付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方在按本合同付款后,供方实施维修,在_________日内修复并按第四条中规定的方式寄(送)出。

六、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供方提供三个月的保修。

七、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_________作为附件。

十一、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_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5:设备维修合同样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需要在进行日常零星维修工作。要求乙方负责做好零星维修工作,此零星维修设备为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

一、设备内容,设备要求:

1、在上班时间进行维修时,不能影响正常的学校秩序,同时需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施工时不能影响其他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2、 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施工,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不能危及原有设施,若有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修复,甲方保留对乙方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乙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自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自身的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设备造价:按实际结算费用为 (小写:元)(具体费用见验收清单)。

三、付款方式: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保质期: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此维修设备在年月日已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五、乙方须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做好现场施工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6:门式起重机拆、运、维修、安装验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门式起重机的拆、运、维修、安装、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议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一、乙方工作范围

1、甲方在 公司购买的三台门式起重机型号:——拆、运、维修、安装(基础预埋铁以上部分)、验收,(不包括除锈、喷涂)。

2、乙方拆、运前应现场了解情况,做出拆、运、吊装方案,双方对设备现状予以确认。乙方须对在拆运中的设备负责。道路运输过程中如有违章,乙方自行解决一切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让甲方补贴费用。

3、乙方须对——起重机的跨度改造(跨度改成——)负责,甲方只负责改造所需材料费,其余规费由乙方负责,免费培训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在甲方协助下办理过户工作。

4、从 调出设备的原始资料(甲方配合)并提供完整的设备验收资料。费用自付。

二、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乙方收到预付款,起重机拆、运工期为30日。

2、安装工期,自土建施工验收合格交付乙方的次日起5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交付甲方试用,验收期限根据 特种设备研究院分院约定。(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停电、工期顺延)。

第二部分

一、合同金额

1、本合同总造价:(人民币) 万元 ¥: 元。

二、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生效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金额20%,乙方拆、运至甲方现场,甲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0%,否则乙方有权延期安装。乙方安装、调试、交付甲方试用付合同金额30%;否则乙方有权延期验收。验收合格取证、结束交付甲方使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15%,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使用。余5%作为安装质保金使用合合格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付清时乙方开具劳务发票)

第三部分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进入甲方场地施工的人员,甲方有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的权利,施工过程中,因情况紧急或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可单方阻止工程施工,待双方妥善协商后,安全隐患排除继续施工。

2、检查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书、施工方应当投保的保险。

3、乙方安装调试结束后配合验收工作。

4、免费提供施工现场的用电及配电装置、叉车、验收用吊具。焊接设备。

5.免费提供改造及轨道安装的气体、焊接材料、钢板。

6、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对本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财产损坏能修复的修复,不能修复赔偿。对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负责,乙方必须投保能涵盖施工设备、施工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险。

2、在安装施工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对部件损坏能够修复的有乙方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经甲方确认进行更换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充分考虑施工中的确需要更换零部件及材料,本部分价款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乙方负责列出清单及报价单交甲方购买。

3、在吊装、安装施工前对甲方购进的零部件及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确认,确保不会造成设备的功效减损和安全隐患。

4、乙方施工人员凭甲方发放的进出厂证件进场作业。

5、乙方必须与进场施工人员签订规范符合劳动法的劳动合同。

第四部分

一、工程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__)

二、售后服务

1、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负责。

2、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通过电话或传真沟通解决如解决不了,乙方在24小时内派员带所需零部件到甲方公司实地解决,收取费用按市场价。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按期结束交付试用,违约金每迟交一周(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超过7天,不足两周算两周)按合同价的0.3%计算,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0/%。延期两周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应以实际欠款额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赔偿乙方的利息损失。

第五部分

一、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2、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裁决费由败诉方承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六部分

一、合同的修改及其它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进行协商,但由此修改所造成的损失与费用,由修改提出方承担。

2、甲方购买的起重机如因质量问题需改造,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工期则顺延。

3、 此合同不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建筑维修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建筑维修合同样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 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

1.3工期: 至 共计 天。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合同价款:预算价格 (大写)¥ 包工包料。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根据需要要求进行变更,合同价款可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增减工程量预算为依据进行价款调整。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 %预留 %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称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7条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维修合同(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一致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维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最新工程维修合同范本最新工程维修合同范本。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 》明细表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3、委托方式: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涉及品牌、等级等的主要材料,需甲方现场验收。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通知工地施工人员。增减项目的价款,完工后立即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价款额的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额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或者不能及时提供到位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统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期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承信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安全责任

合同行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和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乙方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负责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或杂物必须按物业管理要求及时清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