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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汇编17篇】 房地产商合同(热门五篇)

发布于2024-05-24 13:17,全文约 7229 字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JL-F-2024

篇1: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乙方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账户号____.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环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因为甲方正在办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界址为的土地的使用权手续,而乙方欲在此土地范围内通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使用该地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地块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该地块的界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的位置详见附图。

2、该地块的使用期限为一年,自甲方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之日开始计算,如乙方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书面请求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本协议可延期至三年,如乙方在本条使用期限内另有通行道路,甲方提前收回该地块。

3、该地块土地使用费每年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同意并保证:

1、该地块用途为修建用于乙方日常通行的临时道路,乙方不得在该地块上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改变该地块的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地块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允许第三人使用该地块。

2、乙方保证土地使用费每半年支付一次,且提前一个月交付土地使用费。

3、乙方自行解决修建临时道路的费用,由乙方协调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承担道路修建费用,甲方不负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因使用该地块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立即把无偿使用的地块归还甲方。如有迟延,乙方应按照10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乙方全力配合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征收土地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政府部门的征收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行使土地使用权。

三、鉴于乙方在本协议的上述保证,甲方才同意签订本协议,将该地块交付乙方无偿使用,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保证,甲方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必须按照10万元/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本协议自动失效,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篇3: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_合同范本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_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签署,甲方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篇4: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

为了加强县乡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路政管理工作,维护好路产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部《路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路KMM至KMM处临时占用,进行(施工)作业。

二、若甲方需要进行公路拓宽(改建)及增设公路附属设施时,乙方临时占用的公路及公路用地(或建筑控制区)内的构筑物:必须无条件拆除(迁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同意在取得申报手续的同时向甲方缴纳路产费元。

四、甲方有监督乙方按申报批准规定的范围进行(施工)的权利。乙方同意在取得申报手续的同时向甲方缴纳施工现场维护费

元。如乙方不按规定施工且不服从甲方的监督,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取消本协议第1条对乙方的许可。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设置施工标志。乙方不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造成交通(安全)等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应在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作业,按期不能完工的必须重临时占用县乡公路及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新办理申报手续;一旦可能逾期或者已经逾期,对于乙方应向甲方继续支付的逾期赔(补)偿费、现场维护费等问题以及其它相关问题,双方应于重新申报办理手续的同时,另行书面协议确定。

七、甲、乙双方一经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双方对本协议的责、权、利表示认同,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等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定时间:

年月日

篇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书

甲方(转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让金。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转让金。

(2)以现金形式支付。即乙方支付甲方 元人民币作为转让金。

2、付款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转让金:

(1)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

第一期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 第二次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 第三次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金额);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4、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5、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7、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8、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9、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 。

10、其他约定: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