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承包室内装修简单的合同书【热门8篇】 装修合同【汇集5篇】
发布于2024-05-25 12:55,全文约 12386 字
篇1:装修总承包合同简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 承包方式;脚手架,钢管架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4主要施工项目
1.5施工项目单价
1.6项目结算方式
1.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施工日期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3参与项目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项目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3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第五条 项目变更
5.1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项目款支付方式
6.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项目款(含项目款总额和增加项目全额); 第一次:项目完成50%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 %即 元;
第二次:项目完成100%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 %即 元; 第三次:项目完工及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 %即 元;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日起两年,附: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不保修,由甲方负责。
8.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篇2:装修总承包合同简单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承建的陇县固关镇苟家沟小学公寓楼及厕所工程,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现将本工程的钢筋制作及绑扎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期竣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陇县固关镇苟家沟小学公寓楼及厕所工程
二,分包内容:图纸设计的所有钢筋制作绑扎工程。
三、承包形式、价款: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四、质量要求:乙方应按施工要求、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报项目部验收。
五、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
六、安全要求: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交底签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搞好操作人员安全防护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不能高空抛物,不能违规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机械操作应符合国家法定法规要求,若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七、付款办法:按工程进度支付。 工程地点:陇县固关镇苟家沟村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给乙方提供所需施工机具及工程所需原材料,拉运到工地。
2、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对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乙方:
1、组织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协调好各工种相互配合工作,服从工地技术员、施工员的统一安排。坚持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保证按期完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按规章制度处罚。
2、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及设备进场时间,接受甲方、质检及监理部门的检查监督,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质量、安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坚决停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施工机械设备,要精心维护,合理使用,保证设备完好,并负责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若损坏丢失必须如数赔偿。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装修总承包合同简单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篇4:简单装修承包合同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芦淞新天地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南省株洲
工程地点:湖南省株洲
工程内容:芦淞新天地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工程
第二条: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方案等要求所进行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场内运输;测量放线;施工排水和清理;临时用电的维护;脚手架搭拆;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前施工成品保护;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夜间施工照明;材料定置化堆放;施工区域每天的文明清理等。根据图纸、设计变更、新增委托、施工方案等要求需完成的结构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工艺及工作内容以设计图纸及甲方提出的要求为主。
5、附属工程及变更委托
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有相关附属工程。本工程的文明、安全、保卫工作。各种设计变更、新增委托或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执行,其价款按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的1.5倍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6、资料方面: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及收集和整理好一切与工程有关的文件,并配合甲方做好资料对接工作,自己备份留底并且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一份。
7、安全、文明、环保方面:
乙方需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若与高压线、通讯电缆或其他地下设施相交或相邻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确保其安全、不得损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要遵守当地的文明、治安管理条例,杜绝发生群众斗殴、械斗、暴乱等违纪行为。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乙方要积极协助甲方和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乙方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工程竣工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拆除临时设施,整理好并按甲方要求堆放,及时将场地交还给甲方;如竣工后七天内乙方不清拆、整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方清理,因清理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乙方负担,在乙方工程款内直接扣除。
8、乙方范围内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一名和其他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并报甲方现场督促。(挂牌持证上岗)。
9、一切因为乙方违规施工造成破坏公共财产、损耗人民利益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
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等;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总日历天数 天,(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此工期不受任何客观因素的影响。严格执行甲方与业主的施工工期。
2、工期延误:
(1)因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火灾、地震等自然原因引发的火灾)以及省、市政府等上级相关职能部门通知的停工,经甲方施工员签字认可,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因此原因造成的延期竣工和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责任。若是可预防性的自然灾害,而乙方自身未做好防范措施而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该承担相关所有责任;
(2)因重大设计变更、停电、停水、停工待料影响乙方按原计划正常施工的情况发生时,连续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3、为确保工期按期完成,甲方对乙方各段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因为乙方人员配备不足,而影响工期不能按按时完成,甲方要求乙方增加人员入场,而乙方不安排人员入场,则甲方有权让第三方人员入场配合完成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代扣出来支付给第三方。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甲方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或增加适当的合理费用:(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3)提供图纸延误;(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5)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无论以上任何原因,乙方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应该在以上事由发生之日起14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申报其需延迟工期的期限及理由。
5、工期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按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超过3个月乙方仍不能竣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合同结算价款1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来完成乙方未完成工程,另行委托所需要的费用以及甲方由此而增加的管理人员开支全部由乙方承担。工程提前与主合同条款按造价比例支付乙方。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一切不是由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停工、罢工或退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扣除违约金,并有权派遣第三方入场施工,所有相关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程完工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合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要无条件返工整改,同时承担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格: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按甲方与业主的最终结算金额下浮30%计取。本价格价已包含乙方进行本工程施工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设备材料施工现场转运费、工程包干费、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保险、不可预见费等。总价包干合同在合同期内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含设计变更)。
2、支付方式:乙方签订合同后向甲方支付30万元保证金。甲方参照建设方的付款方式同步按比列支付每月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给乙方。待工程完工后,质保金无息退与乙方。
第七条: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所有安全规则、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全部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根据施工安全需要在施工现场搭设必要的安全防护棚,确保施工安全,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负责施工期内的各项防火工作,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甲方指定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指定分包商负责,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从分包商工程款中扣回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施工现场管理
1、甲方指定驻工地现场代表
2、甲方代表(甲方任何驻施工现场代表),行驶合同约定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乙方承诺派出有优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管理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指定为负责人,系乙方代表,必须常驻工地。
4、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及国家规定的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
5、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按照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现场所用的照明、看守需用的维护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的工程、财产、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认真做到文明施工,切实做到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与迁移对附属建筑物、安全保护工作,尽量控制施工噪音,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8、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如属乙方责任,要负责返工,直到符合规范要求,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9、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配合好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不得有意为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并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配备好机械施工所需人员。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一个月内应全部清理撤出现场。
10、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如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1、乙方实际进场施工的行为表明乙方承认甲方的前期准备工作符合乙方进场施工条件,此后,甲方无需为进场施工在履行其他义务。
1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包括他人借乙方名义承建本工程。
13、乙方自行处理因施工行为引起纠纷需要与政府有关部门交涉的问题,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14、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分包商施工内容全部纳入乙方的统一管理。
15、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资料员现场收集、整理资料并负责配合原材料取样。
16、本合同没有规定甲方的责任和义务,而乙方完成本合同需要解决和处理的事项,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九条:治安与文明
1、治安:在工地打架、闹事、破坏公共财物,按实赔偿,并一次处罚1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文明:不穿制服上班,不戴安全帽,随地大小便,乱丢烟头纸屑;随地倒饭,房间不卫生,穿拖鞋上班一次罚款50元。场地材料不码堆、不清洁,自甲方通知整改之日起二天内仍不执行,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整改,整改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代扣支付给第三方。
第十条:工伤安全事故处理:
1、 工地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引起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本工程的税金,预结算费用,工程资料及竣工图制作、收集、整理提交费用,及与业主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与争议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的,都认定为乙方责任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罚款,违约金为乙方结算总额的10%;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如比较之类合同有特殊规定属双方的特别约定。
3、发包人规定的施工现场文明公约或规章制度,乙方应该贯彻并遵守和维护,发现乙方有不按规定违反文明公约和规章制度的,发包人有权按规定给予罚款教育,连续违规三次者,责令当事人无条件退场。
4、乙方由于施工现场情况所发生的办公和住宿场所的租赁和施工材料等得二次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5、安全文明施工按照政府安全文明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 方:(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篇5:装修总承包合同简单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1.2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1.3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亿元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汉语。
3.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图纸提供套数:8套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第7条甲方工作
7.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7.4造假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3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8.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由乙方保护
8.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由乙方保护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5日提供
9.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后15日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6条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者合格)
16.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按山西省朔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16.3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填写质检站)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现行工程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按概算下浮%总价承包(包含概算调整)
19.2调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调整外,其他不予调整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4份,并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现金)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经三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20日前付至70%止。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7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8天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品种
第25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26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28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确定变更价款:乙方在变更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价款书面报告,经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30条竣工验收
30.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资料
30.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验收前15天提交8份
第31条竣工结算
31.1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31.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28天内
31.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结算报告送达后56天内
31.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14天内
第32条保修
32.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
32.2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4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33条争议
3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违约
34.1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2违约金的数额: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34.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生核算
34.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与本工程同期)及滞纳金,工期顺延
第35条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保险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1.1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41.2合同终止日期: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合同副本份数:×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42.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各自
42.3合同制订费用:乙方负责
第43条合同备案、鉴证
43.1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