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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督查工作方案经典三篇

发布于2024-05-27 10:23,全文约 4682 字

篇1: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清洁、生态品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市场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城同创”战略部署,结合镇农贸市场环境现状,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店、摊外摊、机动车占道揽客、乱涂、乱画现象。按照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要求把经营农贸、农副产品的(杀猪、牛、羊,零卖蔬菜、水果等)行商,限期进入辉鸿大市场,其它分别进入各专业市场,形成无摊外摊的市场经营格局,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对占道摆摊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规范,对城区内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及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律规劝其进入辉鸿大市场。对违规经营者,没收经营工具,坚决予以取缔。

工商分局主要职责:协助政府对全镇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对无照经营、占道摆摊设点的经营行为,按照“退路进市”的原则进行规范。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商家店铺牌匾,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一店一招牌,统一高度和长度,整洁美观。凡未经审批,设立的各类广告牌匾,依法予以拆除。

畜牧站主要职责:负责家禽疫病的防治工作,制定家禽疫病防控预案,督促市场主办者,设立活禽宰杀交易区,悬挂醒目标牌,摊点摆放一致,无污血、禽毛等垃圾、废弃物容器设置规范,无溢出垃圾。

食药监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经营户摊贩的卫生许可证检查和卫生监管工作。对无许可证经营和违反卫生有关规定的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派出所主要职责:协助工商分局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整治工作,维护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正常社会秩序,对干扰正常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时间及步骤

20__年6月1日——20__年8月30日,为期3个月。

整治步骤,采取集中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能实施整治工作监管。

2、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氛围。

3、注重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齐抓共管。

4、加强检查监督。镇里定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活动的长期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中队,负责整治协调工作。

篇2: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6月9日开始,全镇74个行政村、镇驻地和重点路域、重点部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所有存量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除,确保6月30日前顺利通过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验收,为下一步全镇环卫保洁工作托管交接打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及整治标准

(一)村庄及连村路卫生清理。

清理范围:各村庄、村外100米范围内、连村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存量垃圾。

整治标准:

(1)清理垃圾。彻底清理村内主干街道、房前屋后、街头巷尾、路边沟、绿化带及村外100米范围内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

(2)清理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粪堆、废弃建筑材料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

(3)规范搭、建、放。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杂物乱放、房屋乱建、摊点乱设、车辆乱停现象,确保村内主干街道、胡同整洁通畅。

实施原则:分析各村任务量,按照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将全镇村庄分为以下三类:

(二)镇驻地卫生清理。对驻地主次干道、辅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路面及两侧的电线杆、灯箱、绿化带等附属公共设施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设广告牌等现象。

(三)公路沿线卫生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沿线两侧,河道、坑塘沟渠等重点部位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存量垃圾和杂草杂物。

(四)规范垃圾处理措施。采取集中焚烧或卫生填埋的方式,对各类垃圾进行处理,禁止采取简单覆盖、简单焚烧、转移位置等处理方式。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让环卫一体化工作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来。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对存量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一次性清理到位。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通报清理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

3、考核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村自检自验合格的,申请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村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包社区领导、社区成员、包村干部和村负责人要明确责任意识,强化大局观念,迅速行动,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治,自觉爱护整治成果,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三)严格督导验收。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村庄年度综合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调度、日通报,对行动早、推进快的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按照早完成早验收、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全镇所有村验收合格。

篇3: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广播电视大会精神,着力改善全县农村生态环境,现就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要按照“全面推进、因村制宜、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以营造“净绿整洁、文明有序”的农村环境为目标,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全面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要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确保到6月中旬以前,使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二、任务目标

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范围包括乡镇所在地和城建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主要有六项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做到“四清”:(1)清垃圾。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基本达到村内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2)清杂物。彻底清理村庄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对季节性的作物秸秆等,要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及时利用处理;(3)清残垣断壁。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乱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4)清庭院。清除院落内的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

(二)集中处置垃圾。各村庄确定和建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实现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大力推广“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收集村民生活垃圾,集中运送到乡镇转运场所。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农村专兼职保洁队伍,设置专用垃圾箱。

(三)改造农村厕所。拆除家庭户外露天厕所,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农村公共厕所要彻底清理,及时保洁。

(四)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及各种杂物,全面清除河道岸边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违章种植,全面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

(五)开展村庄绿化。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重点搞好村旁、路旁、宅旁、沟旁“四旁”绿化,努力使村内村外、道路两旁、河渠两岸及庭院内部绿树成荫、花草相间。有条件的村庄要谋划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

(六)提升亮化美化。有条件的村要在主要街道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搞好日常维护,实现村内主要街道夜晚有照明。整治沿路、临街建筑立面,实施墙壁粉刷,使主街道建筑色调协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可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走廊。

三、工作安排

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到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到4月底以前)

通过组织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彻底清除村街两侧、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堆存的垃圾、渣土、柴草和废弃物,使农村环境整齐洁净起来。从3月16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全县统一组织开展“治脏、治乱”集中行动。整治内容:清理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彻底清除白色污染;拆除残垣断壁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对不规范的广告牌匾和街面墙面,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和规范;对运输渣土车辆进行依法规范。各乡镇村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完善提升阶段(5月初到5月中旬)

重点是对前一阶段工作查遗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在此基础上,搞好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使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建章立制阶段(5月下旬到6月中旬前)

要建立健全村庄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确保整治成效长期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立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要严格落实干部分包责任制,通过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农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村民大会、电视台开辟专栏、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维护全过程,大力宣传村庄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各类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村庄环境治理活动,提供各种有效支持,帮助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思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县里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村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直相关部门、基层建设年帮扶单位等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引导和发动乡村企业、能人富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四)严格检查督导。县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加强对乡镇村的督导检查,积极深入乡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乡镇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并适时调度。完成统一考核后,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部分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