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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祖国共成长征文作文优秀3篇

发布于2024-05-28 15:33,全文约 5882 字

篇1:“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征文:一根扁担_征文演讲_网

“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征文:一根扁担

家里老屋里有一根扁担,一根历史悠久的扁担,说起来,它的年纪可是比父亲还要大,而在它身上,更是凝聚了几个时代的变迁。

整整一个甲子之前,刚解放之时,正在火车站工作的祖父因为工作调动,带着刚刚结婚才一年的祖母和不满周岁的父亲,用那根他十几岁时出来“闯荡江湖”时便一直带着的扁担挑着有限的几件行礼,来到了柯桥火车站工作。

因为没有什么积蓄,来到祖父也不可能买的起房子,于是便向柯桥乡下一家姓石的人家租了一间房子。这家的房子有两层楼,东家是一个石老太太,就住在二楼,一楼专门出租,她丈夫早死,儿子早早离开参加革命去了,就剩下老太太一个人,就靠出租房子过活,不过当时的房租每个月也才五元钱,即使如此,祖父有时候也要“分期付款”才能支付每个月的房租。据父亲后来说,当时祖父、祖母和父亲包括后来没多久就出生的二叔四个人就住在这间房子的一楼,总共大约二十个左右的平方,房子的地面是“泥石”混合结构,就是泥地加上几块石板混合而成,由于非常潮湿,所以经常有一些六条腿,八条腿,甚至一百条腿的各种“飞禽走兽”在其中出没。

当时,祖父在火车站当搬运工,而祖母则没有正式工作,留在家里做家务照顾小孩,不过为了贴补家用,她也经常将一些自己种的蔬菜挑取市场里卖,用的也是那根扁担,也亏得祖母小时候没有赶上缠小脚的潮流,要不然,担上了几十斤菜蔬的扁担恐怕也不是那三寸金莲所能承受的了。

就这样,一家人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好几年的时间,等到三叔出生后,父亲和二叔都到了要读小学的年龄了。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不过深感没有知识要吃苦的祖父咬着牙从生活费当中抠出几块钱,给父亲和二叔交了学费,并且由于当时小学不多,所以祖父还是挑着担送父亲和二叔去上学的。可能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父亲和二叔都很懂事,读书非常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后来祖父为了感激老师对他们的培养,还专门走了几十里地,挑了两个瓜去答谢老师。

不过,在努力学习的同时,有一个问题却经常令父亲和二叔烦恼,那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时代病——饿肚子!正处于飞速长身体之时父亲和二叔经常觉得肚子在咕咕叫,在对他们提抗议,不过他们知道祖父和祖母工作都很辛苦,所以不好再给祖父祖母增加心理负担,就想尽办法自己解决问题。

其中一个办法就是下河去“捕捞水产”,当时河道交错纵横,比之现在可是多的多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工业污染,里面的鱼虾、螃蟹、螺蛳、河蚌都是最正宗的绿色有机食品,父亲和二叔用最简单的放弹钓和海斗网捕的方法就能捕到要两人合力用扁担才能抬回家那么多的鱼虾。几十年之后,当他们将这段经历像讲故事一般的说给我们这些子侄听,我们大多是羡慕的都要流出口水了,连声说那可真是一个“好时代”啊!听得父亲和二叔他们哈哈大笑。

不过鱼虾也不是一年四季都能捕捞,到了别的季节,父亲他们又要想别的办法来填饱肚子,比如和同学交换。因为父亲和二叔读书成绩都很好,所以时常会得到一些纸、笔之类的小奖励,不要小看这些奖励,在小孩子的心目中,那是被学校被老师肯定的最高荣誉,于是父亲和二叔就将这些草稿纸也好、铅笔也好,拿来和那些家境较好,但是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奖励的同学交换吃的,一张草稿纸换一块凉地瓜,一支铅笔换几个烤土豆都是让双方都兴奋不已的小买卖,而父亲和二叔也借此勉强填饱了肚子。

当父亲和二叔伸入小学高年级时,祖父再次搬家,来到了xx市区,此时的房子依然是租的,因为租房子的“老店王”喜欢喝黄酒,所以每个月的房租就是两斤加饭的价格。而此时,姑姑、四叔和五叔也相继出生,但是祖母因为长期劳累,营养又跟不上,所以得了身虚体弱的病症,又没有钱购买营养品,为免刚出生的小孩挨饿,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将四叔领养给了祖母娘家的哥哥,也就是父亲的舅舅,而五叔则领养给了柯桥的一户农家。

到了六十年代后期,本来因为品学兼优而被报送上一中的父亲和二叔因为遇到了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而被迫中断了学业,来到了xx县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也称为知青下乡支农,从此扁担又一次大发神威。

因为父亲和二叔都是勤学好问又很勤劳的人,种田割稻挑水砍柴放牛养鸡拔草饲猪寻草药刷标语搓草绳等样样农活都能拿的出手,所以很受所在地农户的欢迎和喜爱,并且父亲还学的一手好木工活,至今家里还有不少他退休后打造的“用一百年都不会坏的”小桌椅板凳,而且每年到了季节还会酿一盆纯正的甜酒酿给我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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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祖国”征文:成长的欢歌_征文演讲_网

“我和祖国”征文:成长的欢歌

作者:于大卫

成长的步履,记忆是清晰的,若伴有时代的欢乐乐章,就是一部绝好声色俱佳、内容丰厚的闪光的世纪纪录光碟。

我出生在烟台港城,我是跟随着共和国前进的步伐健康成长起来的。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这是1948年胶东解放区最响亮的歌曲。胶东人民就是唱着这支歌曲迎向1949年共和国国庆大典的。这时,我仅是六岁的孩子,街道组长动员我妈让我过早地到家居对面的南山路小学念一年级。离国庆节还有一个周,我读书的第一个班主任、年轻的辛兆铭老师告诉我们:“国庆节是十月一日。这一天是新中国的生日,我们要热热闹闹欢庆的。白天全市人民欢庆后,晚上还要举行灯火庆祝游行。这次灯火庆祝游行我们全校所有同学都要参加。游行的时候,每个同学都要提着五星大红灯笼,内中插上蜡烛,点得亮亮的。”说着,辛老师挥动着手臂,放声说道:“这次灯火欢庆游行要告诉人们,解放了的新中国永远是明朗的天。”我当时虽小,不完全知道这次活动的更深远的意义,可我看到比我大四、五岁的的哥哥大姐姐们的兴奋神态,我知道这是一件很令人高兴很重要的大事。接着辛老师忽闪着亮晶晶的大眼睛要求大家:“这个五星大灯笼必须自己动手扎起来,作为每个同学自己向新中国送去的第一份礼物!”于是,辛老师就在讲台上,用提前备好的门帘竹条条、线头、浆糊、红纸等,细细地教我们制作大红灯笼。我们一个个瞪着小眼珠,不敢眨眨眼,就怕漏掉一个步骤和细节,扎不好自己要扎的灯笼。回家,我是在爸爸妈妈的协助下完成这个灯笼礼物的。妈妈还用毛笔在灯笼上写了四个大字“庆祝国庆”。1949年10月1日这天晚上,我激动得连晚饭也没正经吃,提着点得亮亮的五星大红灯笼,一溜小跑,提前到学校集合。这时,整个校园灯火辉煌,校园也是明朗的天!我随着灯火欢庆的队伍几乎走遍当时很小的烟台港城的大街小巷,一点也不觉累。港城“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通宵达旦,处处欢腾。辉煌的队伍在前进,前进中的歌声就是《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1952年,在嘹亮的中国少先队队歌的歌声中,大队辅导员刘梦华老师给我佩戴上红领巾,由于我的高过一切的举手队礼,举得很标准,刘老师还格外在我的胸前戴上一枚雪白的塑料和平鸽,我知道这是非常珍贵的奖赏。在特别敬业的老师们的精心培育下,我们在小学整整学习了六年,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小学生尽管年龄差别较大,但各方面的素质较高。毕业前夕,我以德智体全优的成绩,被评为当年学校两名市级“三好学生”之一,并在1954年8月12日至20日为期8天,参加了烟台市首届三好学生表彰大会。会议设在当年的市府礼堂(现芝罘区东太平街北口路西一座近代三层娱乐厅,系烟台市人民政府1984年确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我至今尚保留着当年大会发给代表们的烫金字样蓝皮面的会议记录本。这个小本本上清晰地记录着当年会议全过程,每一页都是声情并茂的激情特写篇。市领导讲话,进一步要求全市青少年要积极响应毛主席1953年向全国青少年发出的“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伟大号召,争创“三好学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专、高中、初中中、小学)近500名三好学生隆重接受市级表彰;20名代表的创三好经验的典型发言;代表们向全市青少年发出的争创三好学生的倡议书;代表们签字赠言“响应党的号召,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党和人民的好儿女!”“争创三好青少年,做祖国栋梁之材!”;会议安排的各种文体活动等。当年篝火晚会的声影,至今常在我梦中重演。会议期间,我们学唱的主题歌是《歌唱祖国》、《当我们荡起双桨》、《返航归来》。这时12岁的我,深切地感受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革命大家庭激情燃烧岁月对自己的陶冶和激励。

中学的6年时间,我是在建国后省级首批重点中学烟台第一中学度过的。上个世纪60年代初,中学毕业后我响应国家号召,走上教育岗位,成为光荣的人民教师。在三尺讲台上,我牢牢记住毛主席的教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刻苦地加强业务进修,在职参加学习,先后分别以“全优学生”身份获烟台师专专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合格毕业证书。努力吸纳当年自己在学生时代所喜爱的所有老师身上的优秀品质学做合格的教师工作,在勇挑重担的实践中,不断锻炼提高自己,终成当时中学骨干教师,多次接受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语文观摩课。教学高中期间,1973年8月在具有“田径、篮球之乡”誉称的烟台市举行了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这次运动会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中学生运动会,也是“文革”浩劫中的首次全国性体育运动盛会。这里显然也报告了一个人民久日渴望、心照不宣的政治信息。我以中学教师、优秀通讯员的身份,与烟台日报记者一起,参加了运动会的宣传报道工作。我怀着一种“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的特有情怀,认真撰写了这次大会开幕入场式解说词,当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中学生运动员陆续迈着矫健的步伐进入运动场标有跑道线路前进之际,当《葵花向阳》大型团体操精彩表演激起万众欢呼的时候,男女广播员巧妙配合,应时配上激昂的解说词,我作为作者此时可谓热血沸腾,更是激情满怀。我心里特别欣然:作为人民教师我又做了一件非常有益的工作。20年教学工作,教育指导千余名可爱的学生,我是哼唱着《我的祖国》、《人民教师之歌》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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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征文:书籍 书箱 书架 书房_征文演讲_网

“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征文:书籍 书箱 书架 书房

“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征文:书籍 书箱 书架 书房

岁月流逝,社会发展。年近花甲,然而,我能感觉和享受到的是我联系最紧密、最直接,对我记忆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书籍、书箱、书架、书房的变迁。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建国60年来我生活、学习变化的轨迹。

小时候,我想都没想过要有自己的书房——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一家五口人,生活的重压,仅靠父亲每月几十元的收入使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常常是入不敷出,买书对于我来说是件奢侈的事儿,姐姐和我常上街花2分钱租小人书看。后来,遇上“文革”动乱年代,初中还没念完的我,就辍学在家,在这段时间里,还是书籍打发了无聊的生活。

1969年秋,我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洪流”,来到江南水乡皋北杨浜村插队落户。从此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村生活,躬耕垄田未使我“稼穑有成”,倒使我不务正业地迷上了读书。那时,农村社员都在生产队挣工分,谁家也没有闲钱去买书。在读书欲望的驱使下,抽空回城拿来哥哥、姐姐读高中时的语文、历史、地理课本,这些未曾读过的书,对于我来说这一切都是新鲜的。这些书伴着我度过单调乏味的工余时间。在农村,生活条件不比城里好,晚上又经常断电,只得在昏暗的油灯下苦读。春秋两季还好说,冬夏最难熬。三伏天烈日炎炎,10平方的小屋如蒸似燎,读书,使我排遣寂寞,实则收获多多。

1972年冬天,我从农村“知青”到部队当兵。军营生活可不比农村散漫,都得一切行动听指挥。那时候读的书除了《毛泽东选集》之外,很难有其他的书可读。新兵下连的第一个星期天,我向班长请假,到部队驻地的小集镇去买书。也是这次外出,买到了《列宁是怎样学习写作的》和艾思齐的哲学书籍等。这样一次两次接连不断的买书,部队发给的津贴费除了买生活必需品外,都用在购买书籍上。日子一久,我的柜子上的书已叠得放不下了,甚至有碍我们班的内务。见此状,排长破例给我两只手榴弹箱,把柜子上的书统统放入箱内。从此以后,我就与书箱为伴。为了尽快提高写作水平,我还不断地写下大量的读书笔记。另一方面,还像小学生那样,把平时读到的优美词句,生字,词组一一记在备用的本子上。四年的部队生涯,养成了良好的读书、写笔记的习惯。在部队里,我除了军事训练,大部分业余时间都用于读书、写作。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兵新传》等多篇通讯在军内报刊发表,并多次得到团、营的嘉奖。

凯勒说过,“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里。”部队是所大学校,在那里养成了爱好阅读的习惯。部队退伍后,我被分配到一家颇具规模的轧钢企业当轧钢工人。到了工厂工作,手头宽裕了,我爱书读书的兴趣又开始萌生,每次看到自己喜爱的书籍,就忍不住把它买回来。一来二去,家里的书不但挤满了书桌,还扩展到窗台和床头边上,屋里变得凌乱不堪,望着这些无处可放的书,我从工资里抠出一部分,买来两个书架。从此那些原本塞于床底下的书被齐齐整整、分门别类置上书架。在国企工作的10多年间,我阅读了大量的中外名著。当我从书架上抽出久盼未得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激动的泪水更是潸然而下。挑灯阅读,感到无比的鼓舞。原来,人应这样生活。把自己融入社会、融入时代,与祖国共命运,这样的青春才会闪闪发光,这样的人生才能无怨无悔。“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这至理名言,我铭记心间。正是它的激励,我通过刻苦学习,终于拿到“电大”文凭。回想那峥嵘岁月,是书,给予我知识营养;是书,给予我心灵的憩园;是书,激活了我不断进取的动力。

时光荏苒。时间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年代,比之那个特殊的岁月,我要幸运多了。有一天,当一套宽敞新寓的钥匙交到手中的时候,我激奋感怀,喃喃自语:“我终于有书房了!”书房虽不豪华,却很充实、整洁,原来的书架已完成使命,所有的书已转移到了整个书房的一壁,宽阔的写字台上笔墨纸砚一应俱全,还有墙上的书画作陪,更透出读书人的雅致。充足的阳光从宽大的南窗照进来,洒满了半个房间,沏一杯香茗,呷上一口,顿感心旷神怡,飘然入仙。人沉浸在书中,感受特定的意境氛围,像与一位睿智的朋友作一席长谈,顿时全身心都弥漫着愉悦和恬静,令人难以言喻。读书累了的时候,就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走,或者打开通往阳台的门让清新的风撩过脸庞。兴之所至,泼墨挥毫,写下自己的书法作品孤芳自赏,也算是一种自得其乐。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窃以为,如此读书,未免功利色彩太浓。然而,我认为,辟开读书的功利因素,读书还有其他几点好处:一是益智增见,开阔眼界;二是培养情趣,改变气质;三是修身养生,平衡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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