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自查报告(最新18篇)
发布于2023-12-03 20:21,全文约 42256 字
篇1: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19-2019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1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19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19户,2019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19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 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9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19亩,其中,连片种植2019亩。201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19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19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9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1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篇2: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民政局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12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12年支出6539.35048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12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12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12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12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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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对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对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篇4: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9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篇5: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一、认真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优抚经费。
做好优抚经费的管理发放工作对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和使命感,确保将国家安排的抚恤补助经费和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到每个优抚对象身上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局党组非常重视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自觉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经常组织财会人员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财经政策和纪律,认真检查本局及镇(乡)民政优抚经费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做到专款、专管、专用,中央、省、市以及区有关部门都对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201X年以来我局也结合我区的实际,对规范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如:201X年11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优抚救济对象抚恤补助救济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办法》和《关于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过程中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优抚经费是国家用来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经费,并规定了它的发放对象、发放范围,发放办法和有关责任与处罚等,从而使我区民政优抚经费的管理使用更加有章可循。我局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检查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外。每年还主动请区审计局对民政优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还定期不定期地汇同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以保证民政优抚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二、认真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收支两条线”。
201X年下半年,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364万元,7-12月份支出281。87万元,结转下年82。13万元。
20xx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12。2万元,1-6月份支出249。57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
自201X年7月份-20xx年月份,我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三、认真做好整改,加强落实工作
民政优抚经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经费,在性质上它属于百姓的“救命钱”,在政策上它属于“高位钱”。因此,国家历来都把民政优抚经费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建区以来,区审计局每年都要对民政优抚经费进行审计,有时区审计局工作安排不过来,而没有安排审计民政优抚经费时,我们都积极主动去争取列入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认真研究落实。
四、着力于财务制度建设,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上下功夫。我们深知XX区财政基础薄弱,区内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致穷需要政府救助的民政工作对象数量众多,民政优抚经费相当有限。为了管好用好民政优抚经费,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做到有计划开支。中央、省、市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未经集体研究同意开支的经费一律不得开支。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接受区财政局的经常性监督,定期接受市民政局的检查,每年还主动接受区审计局的财务收支审计。三是不断加强对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近几年来,我们年年汇同区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各镇(乡)民政优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局的经费管理是规范的,制度是健全的,支出是合规的。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财政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民政优抚经费,为XX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篇6:专项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状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状况
1、专项资金到位状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状况: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状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状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状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状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透过企业的自身发奋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到达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好处。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工业园为重点,帮忙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构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状况。
3、由于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透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职责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状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资料、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贴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用心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用心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用心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状况和推荐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用心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推荐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思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篇7:专项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xx〕147号、云族发〔20xx〕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20xx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xx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xx〕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xx〕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xx〕01号。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25号、西财农字〔20xx〕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xx〕278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xx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用于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没有擅自调整预算、计提管理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xx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篇8: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财政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x镇XX年1—4月间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所有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XX年1至4月,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累计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累计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累计183747。2元。1至4月,家电下乡补贴共农户2517户,汽车下乡补贴4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288辆。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的是“乡审县兑”方式。自XX年开始,为了加大补贴兑付的力度,我县开始实行“乡审乡兑”的补贴兑付方式,更有效的降低了骗补的风险。我镇财政所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在扩大宣传方面采用了以下几种措施:一、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培训,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二、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四、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并没有发现有商家骗补的行为,但是疑似骗补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少的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之后就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粮补存折都寄放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很容易产生骗补的风险。所以,我所召集商家就该问题统一作出强调,从今以后不许商家代送补贴资料,审核时候农户一定带原件,再去复印。从而进一步减少骗补风险。
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补贴操作流程的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努力的让农户得到实惠。
篇9:关于对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对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19]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19、2019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篇10: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钟山乡民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本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广大人民群众解愁,大力化“民怨”解“民愁”,努力把民政工作孺子牛精神带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保证“来时笑脸相迎,走时移步相送”,不断增强积极性、进取心。一切出发点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目标。主要工作如下:
一、 主要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
城乡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中,社会很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政所按照“应保尽保”和上级所分指标,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三审两公开”,坚决杜绝“关系报”“人情保”。圆满完成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努力争取上级支持,今年我乡新办农村低保230人,城市低保21人,1—8月足额及时发放城乡低保金2227人,2646952元。
(二)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优抚安置对象是我们最可敬的人,他们为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民政所努力为他们搞好服务,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足额按时发放。1—8月共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589981。5元,“八一”建军节发放慰问雨伞256把。
(三) 认真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我们视灾情为命令,及时进行查灾验灾并上报救济,1—8月共查验灾情105次,积极争取上级下拨救灾救济款物,1—8月共发放救灾救济大米 38000 ㎏,衣服270件,被子230床,临救款135000 元。
(四) 五保供养工作有序开展
钟山是全县12个乡(镇)中2个有敬老院的乡(镇)之一,现有敬老院一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3个,敬老院有工作人员2人,全县散养五保老人 101 人,1—8月共发五保金 113806元 。新建敬老院很快就可搬迁入住。
(五) 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今年民政所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顺利完成11个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小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 元。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民政所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本作对党和人名高度负责的精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经查主要是:认识还不够高,思想还不够统一,人民群众对我们还有不少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进一步搞好宣传工作,让民政惠民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
篇11:专项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篇12:关于专项资金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十处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查情况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二、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
20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xx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9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9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xx]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xx年3月对20xx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xx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xx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xx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xx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19.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篇13: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充分发挥民政专项资金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蔡村乡对全乡2019年7月份以来的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自查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根据县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长王红新为组长,乡纪检书记卫光远、乡民政分管领导薛高斌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所有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对各村进行自查。
二、2019年7月份以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乡共有城市低保户280户,低保人数达517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7730元;全乡共有农村低保户588户,低保人数达1712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37420元。城乡低保做到严格政策,申报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进出渠道畅通,资金兑现及时,切实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完成了目标任务。
2、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全乡五保供养对象122户,122人,其中分散供养45人(孤儿25人),集中供养30人,食用油122桶,麻花122箱,棉衣122套,棉被122套,冬装122套,五保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3、生产救灾效果明显。为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保证灾民生活安排,上级累计下拨救灾款12万元,面粉600袋,共救助3220余人。对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救灾款的使用和上级拨款文件要求安排使用,能够及时准时、足额下拨到困难灾民手中,使他们生产生活得到较好安排。一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过节问题,共发放资金1万元;二是由于上李大棚受灾情况严重,县局拨付2万元,由乡民政办负责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县局拨付600袋面粉,乡民政办及时发放;四是认真做好春荒期间受灾情况,有效实施救助,春荒期间,上级拨付4万元,我们在第一时间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五是县局9月份下拨暴风灾害救灾款5万元,在严格程序后认真上报并及时发放。
(二)双拥优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乡共有优抚对象96户96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59488元,并在八一期间为17户对象发放光荣牌及17套夏凉被。全乡共有农村义务兵20人,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都已发放到位。
三、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蔡村乡敬老院现共有院民30人,目前院内各项活动开展有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每月阴历十六全乡五保对象在敬老院集中,统一组织、谈心、理发、检查、洗衣、就餐,做到了“六个统一”。
四、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在救灾款发放时,有时存在平均发放现象;二是民政工作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三是建立专柜档案,做到使用档案的收集、整理及装订。
篇14:专项资金管理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xx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篇15:关于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关于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一:关于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扶贫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扶贫资金xx万元。其中:续建村道xx公里,补助资金xx万元,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xx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xx村道扶贫项目。
该项目于20xx年开展实施,20xx年4月完成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并向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出具了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该项目任务下达xx公里/xx万元,实际完成xx公里,扶贫资金安全到位,资金使用准确无误我镇派出专人监管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二、茶叶产业扶贫项目。
该项目扶贫补助资金xx万元。
1、茶苗购买发放用款xx万元,xx村发放茶苗“福选9号”株,金额xx万元;伏金村发放茶苗“乌牛早”株,金额xx万元,发放“福选9号”株,金额xx万元。茶苗发放准确到户,资金落实保障有力,为茶叶栽种争取了时间。
2、茶叶产业扶贫项目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
3、茶叶产业扶贫项目xx村茶叶园生产便道工程用款xx万元。该便道工程长xx公里,修建金额xx万元(群众自筹xx万元,扶贫补助金额xx万元),该工程已全面竣工。为我镇茶农运输、销售茶叶提供了方便,为茶农脱贫致富带去了有力的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扶贫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扶贫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并高度重视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考评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来。
篇二:关于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XX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XX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xx-20xx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xx年974.37万元,20xx年1269.48万元,20xx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xx年50万元,20xx年30万元,20xx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xx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
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xx年实施110个项目;20xx年实施243个项目;20xx年实施390个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
(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xx-20xx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xx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
(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xx-20xx年扶持广西XX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
(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xx-20xx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xx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52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
(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
(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
(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
(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
(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xx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xx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xx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xx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篇16:关于2023新农保资金专项胡作为清理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关于2016新农保资金专项胡作为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县是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之一,于20xx年xx月正式启动。为了使党的这项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根据岳县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县的新农保资金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缴费:截止20xx年8月31日止,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为259208人,参保缴费率为95.9%。
(二)基金筹集:截止20xx年8月底,20xx年全县共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47.48万元;新农保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资金618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 5335.7 万元,省级财政补贴848.6 万元。
(三)待遇发放:从20xx年xx月到20xx年8月底,全县共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6352.5万元,发放率xx0%。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落实补贴政策。将政府每年对参保缴费者给予的30元补贴(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1元、县级财政负担9元)全部计入参保缴费者个人账户。
(二)落实惠民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县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xx0元/人.年,对五保户及特困户由民政部门为其代缴,确保特困群体xx0%参保;对长期连续缴费的农村居民,缴费年限十五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提高0.5元;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部分可依法继承。
(三)建立约束机制。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不足XX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XX年;首次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时,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超过XX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XX年,若参保人中断缴费后,隔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
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发放了《社会保障卡》,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年老时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县新农保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新农保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农保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发放到位
各乡镇对全县60周岁及以上待遇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经村公示、申报,送乡镇劳动保障站初审,再报县农保中心集中审批,最后通过农村信用社打卡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样既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又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县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修改,为参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将新农保基金划转到支出户,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和待遇发放按时足额到位;县农保中心每月下旬对拟领待遇人员及时进行预算、复核、发放等工作;各农村信用社则根据发放明细按时将支付金额划入领取人员的银行存折或社会保障卡中。通过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确保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年农村居民都能按月及时足额享受到新农保养老待遇。
(三)加强考核督办,确保基金安全
全县上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新农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其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年终目标的实现;县人社局将县农保中心作为二级单位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其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县农保中心与农保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联乡镇工作责任状,负责督促各乡镇基金收缴进度、保费及时入库、按月申报死亡等各项工作。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基金安全。
总之我县新农保资金制度管理完善、操作办理规范、发放及时足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但由于新农保涉及的面广,参保对象多,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死亡申报不够及时,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尽力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让我县的新农保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17: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XX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篇18:帮扶圆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帮扶圆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19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19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