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热门15篇)
发布于2024-05-30 13:40,全文约 31087 字
篇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多数人的“山还是那座山”,但其权属、功效却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林权证所具有的申请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抵贷款、融资担保、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不仅是农民加快自身发展的一次机遇,更是推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机遇。
xx镇xx村村民领取林权证。
两年多奋战终有果,xx县8万农民喜领林权证XX年4月,xx县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年10月全面启动。两年多来,该县广大干部群众踏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今年5月31日将81115本林权证发放到农民手中,成为我州率先完成林权证发放的县市。这也标志着该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已结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县共有林地面积280.5万亩,其中个人经营管理的林地265.94万亩,占94.8%。林改涉及全县279个村75580户农户,全县应发放林权证81325本,实际发放林权证81115本,证本发证率99.74%。
为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依据“二清”面积配套林改经费,按每亩1元的标准将270万元林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xx县林改工作中共受案2534起,现场调处2484起,专班调处21起,结案率达98.9%。数据是枯燥的,但为了这组数据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非参与其中不能体会。该县林业局局长宋春禄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林改主体工程,得益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更得益于广大干部的努力付出,也得益于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配套改革呼之欲出,林农受益指日可待
林改主体工程的完成,预示着林改工作将全面进入配套改革阶段。林权抵贷款、林地林木流转、森林保险、公益林管理等都需要通过配套改革来完成。
去年12月,xx县林业要素市场建成投用,是目前全州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办公设备一流的林业要素市场。自该市场开业以来,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5宗,评估价值194.2万元;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贷款3宗,贷款金额95万元;规范村集体林场流转2宗,流转面积3296亩,成交金额66.2万元。去年12月23日在林业要素市场公开拍卖椒园镇龙潭溪村林场,也是我州在林改过后,首次按照正规化林权交易程序完成的交易,该宗林地最终以高出底价近2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赢利20万元。
该县还在全县279个林改村成立了林业“三防协会”组织。协会会员由农户自愿加入,协会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组织机构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为深化林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加强了林改档案管理,县、乡镇均落实了林改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林权档案管理制度;在要素市场建立了林权档案室,配备了林权档案密集架;乡镇建立了林权档案室,配备了档案专柜;对村级林改档案实行村档站管。在林改工作中,从一开始就注重林改原始材料的收集,确保原始资料收集齐全。对林改档案实行分级、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电子和文本档案双备份,确保林改档案完整、规范、安全、可靠。
林农认识尚有差距,林改整体效益发挥尚需时日
“这样的证我们以前也领过,山还是那座山,新的林权证与以前的林权证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晓关侗族乡堰塘坪村年过七旬的农民张子明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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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六枝xx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方案》(林改办[]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开展林改工作实际情况,我们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林改开展情况
xx乡地处南部,全乡有7个行政村,1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510万人,总户数2962户。全乡国土总面积84600亩,林业用地面积xx亩,占全乡总面积的x.x;重点公益林区划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经果林面积x.x万亩,占林地面积的x.x,森林活立木蓄积x.x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x.x。
林改前,全乡林地中,国有林地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集体统一经营面积x.x亩(已流转集体山林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自留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责任山面积x.x亩,占林地面积的x.x。
XX年12月以来,我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xx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xx乡党委、政府《关于xx乡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规范流转、放活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至XX年9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乡完成深化改革面积xx亩,占应改革面积的x;已明晰产权面积xx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x;完成区划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x.x;完成林权登记面积xx亩,占应登记面积的;经自查评定,分山到户率达到x.x;分户登记率达到x.x;纠纷调处率达到x.x;群众满意率达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开展得到了广大林农群众的衷心拥护,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实现了“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聚力于民”和“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促进林农受益、税费减轻、权属明晰、经营放活、流转规范、林区稳定的大好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分析评价
从自查情况来看,我乡村组林改操作规范,全乡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木竹采伐指标公示制度得到落实,垄断经营和区域封锁已经打破,林业部门行政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未发生森林资源重大案件,林区秩序良好,综合评价定为合格。
具体分析评价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坚持把“乡、村、组三级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贯穿于林改全过程,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民配合抓林改的局面。乡一级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总督查,乡长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并下设了乡林改办于乡林业站,7个行政村均明确了指导组;并于XX年12月x日召开了全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建立了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由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落实”的工作机制,并落实了专职人员,村、组及时召开了干部大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定了改革方案,经xx县政府批复实施。
林改工作开展以来,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多次实地进行调研,发现和解决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乡党委书记分别到全乡7个行政村,深入农户和山头对集体山林流转开发经果林如何确权发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乡长经常听取林改工作情况汇报,重大问题亲自决策。XX年x月x日,长在我乡调研林改工作时,对我乡在林改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与经果林发展、矿业资源开发、林场和招商引资等“四大关系”的工作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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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4]_自查报告_网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2、正确处理林改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整个林改进程中,我乡特别注重处理好林改与经果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国有林场和招商引资之间的关系。
三、主要做法及经验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调查,夯实基础
全乡林改动员大会后,我们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由乡里组织工作组,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了28人组成7个调查组通过走访农户、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林农意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针对集体山林流转开发、农户自留山责任山流转复杂的实际,对外商承包开发的集体林,对流转开发的自留山、责任山如何确权发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制订了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最终明确了发证对象,使这一疑难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二)建立机制,强化责任
为确保林改顺利开展,我乡在林改开展过程逐步建立了各种工作机制,大大增强了林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建立林改组织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组建了林改督查组;从乡属各有关单位抽调的6名作风优良、工作能力强的技术骨干组成的乡林改办;村、组通过民推公选,分别成立了村林改工作小组和组林改办事组,做到机构齐全、职责明确,领导上有人抓,工作上有督促,切实加强了对林改工作的领导。二是将林改工作纳入“村为主”责任目标考核。乡、村、组层层签订了林改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并将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相挂钩。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林改过程中不认真执行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必须按相关纪律坚决查处。四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乡财政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本着从紧、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安排了xx万元林改专项资金,从而保障了林改经费和物资双到位。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为把林改政策落到实处,我乡把宣传工作作为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向全乡的农民朋友印发了份《致全乡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二是在乡政府开辟了林改宣传专栏;三是编印了林改简报,充分利用“2131”工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宣传,改变了对林木资源砍伐,搞不搞林,集体山林有无确权发证没有关系的错误认识,在全乡上下形成个个议林改、人人参与林改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培训,确保质量
加强业务培训,组建一支精通政策和业务的队伍是林改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高林改队伍的技术水平。一是组织技术骨干外出到xx县参加培训,接受有关林改知识和政策。二是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观摩等形式,在短时间内培训出了一支懂政策、通业务、能干事的林改队伍。三是组织全乡林改技术人员进行试点操作,从勘界、勾图到填表等一系列操作程序进行现场培训,一边训练,一边勘界勾图。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在避免林改重复操作、多次修改、少走弯路的同时,既集中时间完成了勾图勘界工作,又锻炼了队伍,加快了进度,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五)强化督查,确保进度
强化检查督查,进度服从质量,质量与进度互相促进,是我乡在林改中一贯坚持的原则。一是对林改工作人员制定了管理、奖惩制度,对外业勘界技术人员,制定了操作、质检等一整套管理办法。二是为掌握和加快进度,实行了外业进度三日一报制度。三是全乡组建了1个督查组、1个质检组,定期不定期地到各村督查指导林改工作,对外业勘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找出差距、出谋划策,有力地促进了林改工作。四是召开林改调度会,树先进典型,鞭策后进,给各村加压鼓劲,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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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6]_自查报告_网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四、存在问题
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已基本完成,林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第一,因新农村建设及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无法组织山主及接界人到场签字的现象,影响了申请表农户签字确认。
第二,存在部分纠纷山未调处好。目前,全乡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虽达到以上,但仍有xx亩面积的纠纷山有待调处。
第三,山地流转造成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存在不稳定因素,还需要一个过程解决。
第四,林改配套改革未到位。林改基本结束,还有许多配套改革必须跟上,要抓好各项服务机制等配套改革措施,建立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遵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林权发证工作,推进林改配套改革,完善各类林改资料,努力调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我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发展,推动我乡林业发展和农村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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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体会与建议_工作汇报_网
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体会与建议
去年以来,我县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实践证明,其成效是明显的,得到组织的肯定,群众的欢迎,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但从具体实施看,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四个“差”字。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形成共识,有的领导认为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组织部门的事。有的县机关部门推诿人员派不出,或者派几个不得力干部凑个数。个别乡镇在工作安排上将农村工作指导员完全等同于驻村干部,弱化了指导员的指导作用。有的村把指导员当作上级下来的“钦差大臣”,造成很大压力,有的村看作上级下来“项目总管”,认为有钱有物有项目就行,来不来人没关系。有一些指导员把下派农村当作是“镀金”“度假”或“受罪”,工作不深入、被动,积极性不高,没有发挥指导员的作用。 2、工作开展上存在差距。乡镇、派出部门之间在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政策的落实、管理措施的制定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 3、管理机制上存在差异。虽然县里出台了管理办法,但是还缺乏考核挂钩的硬性规定,执行起来比较宽松。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有的流于形式,工作监督管理和信息传送各地参差不异。 4、完成任务上存在差别。尽管指导员六个方面工作职责十分明确,但未能很好地结合“三农”工作的重点和当地实际,有的指导员在具体工作中摸不准门路,干没方向,干没力度;有的“越位”,发号施令;有的“缺位”,不闻不问;有的年轻缺乏工作经验,进入角色慢,工作能力不强,完成工作任务不及时。 二、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体会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是认识问题。 从我县各地实践来看,要使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统一认识是前提,领导重视是关键,健全制度是保障,单位支持是后盾,指导员自身努力是根本。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的工作中更加重视,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建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前不久,我县又下派第二批225名农村指导员到村。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针对存在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统一思想,进一步加深对实施农村指导员制度的认识。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按照树立和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党委和政府工作重心下移,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基层政权、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都要经常深入农村看望指导员,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要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和项目经费,支持指导员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听取指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参加相关会议,促进乡镇村工作的衔接和全局工作的落实。 2、明确任务,履行工作职责。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按照“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的六个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帮助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二是健全村两委工作制度,进一步协调好村两委班子,提高村党员干部队伍、村后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要在了解掌握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村务、财务问题的基础上,帮助村里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四是要按照“平安永嘉”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五是要在了解掌握农民需求的基础上,帮助村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六是要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帮助村进一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七是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上级党委、政府的情报员。 3、完善制度,健全指导员奋发有为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和考勤考核制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确保指导员的人员、精力、工作“三到位”,并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要健全例会交流制度,形成指导员的互学互帮机制。要建立巡视督查制度,开展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还要建立召回重派制度,对工作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度、工作难以胜任的指导员,要由派出单位召回重派。 4、强化锻炼,进一步提高指导员队伍的基层执政素质。各指导员要把下派到村工作作为自己增长才干的良好机会,强化锻炼,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中,安心工作,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业务素质。还要把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针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为农民群众的良好服务,树立威信,不辱使命,并走出自主创新的路子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素质。同时,还要注重形象,廉洁自律,为党争光添彩。 5、大胆使用,优先提拔和晋级农村工作指导员。其乡镇、县派出单位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更加重视和支持指导员,真正把优秀人员选出来、派下去。强化用人导向,对出色完成工作、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同志,要大胆使用,优先提拔和晋级,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篇6: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3]_自查报告_网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为放活木竹流通环节,我乡制定了相关措施,对打破木竹垄断经营和区域封锁做出了规定,对商品材实行全面放开,对以前乡制订的限制林权所有者自主经营的政策措施,坚决予以取消,允许林农自主销售木竹及其产品,并定期向林农发布木竹收购指导价,取消中间环节,实行产销见面,价格随行就市,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切实保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林农收益进一步提高。
(七)规范流转
为保护林农的利益,规范山林流转,乡政府对林改期间暂停集体和国有林场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流转;对已经流转但手续不完备的,要依法补充完善合同,对林改前已经流转的山林采取协商让利为主完善或补充了合同,充分尊重了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在明晰产权以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充分尊重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凡自愿流转的,都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
(七)配套改革
针对林改后林业主管部门收入下降,财政收入减少的实际状况,我乡坚持一手抓林改工作的推进,一手抓配套政策的完善。一是稳定和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按照xx县党委的要求,一方面加强了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乡林业站从林区秩序稳定出发,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充实林业执法力量,为林改后的林区稳定保驾护航。二是确保林改资金拨付到位。上级拨付给我乡的林改资金共xx万元,乡政府配套配套资金xx万元,其中乡林乡林改办xx万元,各村xx万元,确保了我乡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八)林区稳定
乡林改办专门成立信访接待组,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好了详细的记录。对疑难问题,乡林改办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题调研,所有已调处的山林权属争议全部签订了调处协议,建立了山林权属纠纷台帐。林改期间,全乡没有发生乱砍滥伐、纠纷械斗、森林火灾等重大案件,林区社会秩序良好有序。本次林改,全乡共发生各类纠纷争议起,涉及面积xx亩,已调处起,面积xx亩,面积调处率达x.x。
(九)群众满意
通过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林业经营机制,我乡林改成效逐步显现。一是增强了林农发展的信心。通过落实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明晰产权,签订合同,发(换)林权证,实现“耕者有其山”,让群众吃下了“定心丸”,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他们发展林业的信心,加大了对林业的投入。二是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增收。通过实施林改,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盘活了集体山林资产,实现了村级财务和林农两增收。
(十)创新方法
1、创新勘界勾图工作方式。外业勘界勾图人员紧缺是我乡明晰产权最大的困难。为解决工作量大与技术人员少的矛盾,我乡在加强培训,增加技术人员的基础上,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合理调度,使有限的技术人员最大效能地发挥作用。一是采取“歼灭战”和“阵地战”相结合工作战术,根据调查摸底进展情况,对进度较快、先期完成调查摸底、具备外业勘界勾图条件的村组,集中全乡所有勾图人员,实行打“歼灭战”的办法。待全乡所有村完成调查摸底后,再将人员分散到剩余村,实行人员包干“阵地战”。二是实行后勤保障线与业务技术线相结合模式,明确乡村林改干部与勾图人员职责分工,驻村林改工作组负责摸清林权现状,组织群众实地指界,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后勤服务;勘界勾图人员负责外业勘界勾图填表和资料整理,提供技术保障,对面积小、宗数少、人口多,在图纸上难以勾绘的,我们通过实行联户绘制示意图,分户编号发证的办法,加快进度。三是对外业勘界勾图人员从勘界勾图、资料整理、资料录入到填证发证实行质量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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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了州级验收。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抓好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根据《**县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福学组[]3号)文件要求,我于XX年4月15日至18日,深入各乡镇开展林改整改工作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1、进行早安排、早部署。针对州林改办对我县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提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县林改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的通知》(福林改办发[]1号),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同时,县林改办组成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截止目前各乡镇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县林改工作已全面转入输机打印。
2、为了保障整改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各乡镇相继成立工作组,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和工作队员,专门负责整改工作。
3、严格按照州林改办反馈意见要求和省、州、县验收办法的规定,对林改工作各阶段各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村、组方案的修改完善。会议记录、会议通知回执、签到、村组方案表决票、签名、按手印、村组方案及踏山认界的公示等)。
4、业务技术人员,针对外业勘测宗地移位的问题,认真进行复测整改。对外业勘测表等其他相关表格全面进行复查,规范填写表格。
5、输机打印工作。各乡镇在整改工作的同时,对整改结束的村进行了输机,目前全县已完成3村的输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乡镇省级公益林调整工作还未进行检查;
2、由于工作任务量较大,致使输机打印工作进展缓慢;
3、工作经费缺乏。整改工作和输机打印需大量人力、物力,县林改办和各乡镇无力解决所需资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认真做好表格的填写工作。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表格重新进行认真填写,杜绝错填和涂改。
2、加快输机打印和发证工作。
3、积极筹备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篇8: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8月,崇义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紧扣“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一、崇义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明晰产权,分山到户
一是山林所有权依据林业“三定”时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执照)不变,属村归村、属组归组。并按照执照核定的山场位置和四至界址,重新核发林权证书。二是集体山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分户经营、利益共享等多种形式,让每个村民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三是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活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搞“一刀切”,主要采取自留山稳定不变、保持责任山承包关系稳定等七种经营模式对产权进行明晰。四是村级林改方案的制定、山林的流转和利益的分配等都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票决通过,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
(二)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笋竹、南方用材林、油茶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从政策措施、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制定了《崇义县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崇义县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崇义县-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林农发展产业的政策,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的资金,其中竹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油茶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奖励扶持毛竹、油茶资源的开发培育。据统计,,县财政兑现林农毛竹、油茶资源开发培育的奖励扶持资金达491.55万元。同时,各乡镇还配套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措施,扶持资金达46.8万元。崇义县对林农造林植树种竹的无偿提供苗木,用于造林的苗木扶持资金达117万元。二是以龙头企业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放活毛竹采伐、流通环节。近几年来,崇义县的华森、贵竹、盛竹毛竹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包销产品的形式联合竹农发展毛竹加工,并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保护林农利益,现已带动4500余户竹农直接、间接加入毛竹加工,促进了企业和林农利益互惠。据统计,全县已有竹加工企业96家,已形成了竹胶建筑模板、竹制地板、竹制工艺品为主导产品的竹加工产业,为林农增收5000多万元。
(三)配套跟进,确保实效
一是林农负担监督制度。对涉及林农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向社会公布了现行涉及到林农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并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激励机制。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了政府任期目标管理;三是稳定林业管理队伍和乡村组织建设制度。从元月1日起将全县林业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上级给乡、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乡村;四是林区社会稳定制度。制定了《崇义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崇义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了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五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拓宽林农投融资渠道。交易中心内设森林产权市场管理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山林权属抵押担保所。具体负责林业产权市场管理,承办森林资产评估、交易登记、审核、立契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咨询以及交易双方代理等各种服务,并为需要山林抵押贷款的林场和林农承办担保业务。同时,制定出台了《崇义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办法》和《崇义县森林产权交易规则》,所有森林产权交易活动一律在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到目前为止,经过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林地林木面积5110亩,交易额达1328多万元。同时为方便客货见面,交易中心另在赣州市白塔货场设立了崇义县国有林场赣州货场,为国有林场、乡镇集体的木材销售直接服务。每月逢6日、21日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销价高者中标成交。六是全面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启动了以信用社为主的山林抵押贷款业务,林农凭林权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出具的山林评估作价证明以及申请山林抵押贷款书到信用社办理山林抵押贷款,信用社按山林评估作价额的60%给予抵押贷款。目前,为林农承办山林抵押贷款的信贷金额3100多万元。交易中心的成立有力的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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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档案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档案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7月开始试点,全面启动。截止7月,全县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之一的林改档案工作也顺利通过了省州验收。从林改工作开始试点,到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县档案局作为全县档案工作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及做好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支持配合林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沟通县林业局,强化档案服务意识,全程抓好林改档案工作,做到林改工作开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林改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档案工作服务,档案工作就努力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实现了档案工作服务与林改工作协调同步开展,使全县所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档案得到了完整收集和规范管理,使档案成为林权改革的成果和历史的见证,为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高度重视 提前介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县档案局从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敏锐地认识到,作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农村机制创新的又一重大政策突破,作为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之后党在农村推行的又一项重要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影响都将是深远的,伴随林改工作的启动、展开和推进,必然会产生大量记录林改过程和林改结果的文件材料,做好这些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不仅关系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质量和进程,而且对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都将起到保障作用。居于这样的认识,县档案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省州县领导关于林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并就林改过程中如何加强档案工作进行了研究,确定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规范建档,稳步接收”的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档案局局长郭明生同志及时向县政府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林改档案工作的有关思路和工作要求,在业务上与县林业局进行了对接。通过沟通协调,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林权改革档案工作作为林权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林改工作的全过程,实行林权改革档案工作与林权改革工作同时部署、同步进行。与此同时,领导小组专门从县档案局抽调了一名精通档案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县林改办全程参与林改工作,具体负责抓好林改档案工作。
统一要求 抓好培训
为了确保林改工作全面启动后的建档质量,使各乡(镇)从一开始就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抓好相关文件材料的印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防止出现事后补救或档案收集不齐全、归档不规范、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发生,县档案局在林改试点工作结束后及时派出调研组,对林改试点单位——和平镇和平村委会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及归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对县、乡(镇)、村三级在林改过程中可能会形成的各种文书资料以及这些文书资料的特点、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省州关于做好林改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县林改办联合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登记发证材料,台帐、实施方案、合同、协议、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记录以及林权争议、纠纷调处材料等属于应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予以明确,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的保管和移交,档案的利用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指导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全县林改档案工作的标准和统一要求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县档案局和县林改办于4月25日组织召开了由县林改办各工作小组成员和14个乡(镇)林业站以及相关林改工作人员参加的林改档案业务培训会,集中对县乡(镇)两级林改业务骨干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档案业务培训,重点讲授了林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计算机录入、文件材料的分类、编目等具体要求。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受训人员熟悉和掌握了林改文件材料分类方法、保管期限划分标准、立卷原则等知识和技能,为林改档案工作的稳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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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2]_自查报告_网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二)宣传发动
我乡林改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公开信、组织宣传小分队、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条幅、书写固定宣传牌、编印林改简报、编制林改资料汇编、“2131”放映等形式。各村、组按照要求书写、张贴标语x条,制作宣传条幅x余幅,发放林改公开信x份,确保了发放到每户林农家中,乡开办了林改专栏,每周书写1期,乡林改办编印了林改简报x期。
(三)明晰产权
针对我乡林业“三定”时期确权情况,我乡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稳定山林权属。一是做到“三结合”。把村组方案、调查摸底、一榜公示有机结合,把调查摸底的内容即调查面积、数据、林权证扩充到调动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上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订符合政策、内容详实,具操作性的村组林改实施方案,村级方案坚持了“四个原则”落实自留山、责任山,并将部分集体山林落实到农户个人经营,明确利益分配,确保了收入分配到户
。二是严格“两个三分之二”和“四签两不准”。村级林改实施方案由村委会集中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两个三分之二”即“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票通过票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决通过方案,并坚持“四签两不准”进行表决,报乡人民政府审查、乡林业改革
领导小组审核,经乡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三是统一了合同文本,补充完善了林地流转承包合同,国有山林权属明晰并稳定。四是实行“两必须”。在村委会设立公示栏,必须对《林权现状登记表》和《插花山登记表》进行为期七天的一榜公示,必须对公示内容进行拍照存档。五是把握“两个是否”。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异议和争议,无异议和争议的进入外业勘界勾图,有争议的暂缓勾图,待争议调处解决后进入勾图;村级方案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六是明确“三个重点”。明确分山到户率、分户登记率均达到以上,要求外业勾图人员在勘界勾图中做到勾绘宗地界线准确,能分户登记的分户登记;明确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无误,对申请表地填写存在缺、漏项情况的现象进行补课,做到操作规范,内容全面、详实,明确图、表、机、地一致。七是建立了林权打印、发证、档案室,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健全了工作制度。七是培训了专职林权登记、打印、档案管理人员,确保了林权打印规范,档案保管完整、安全。
(四)减轻税费
一是我乡全面取消了乡、村、组所有不合理收费项目,取消木竹农业特产税,调整了育林基金平均计费价格,对林农自产自销木竹所得收入依法免征增值税,暂免个人所得税。二是建立健全了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对涉林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乡林改办、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公布。三是定期发布木竹市场行情,确保了林农通过林业税费改革得到实惠和好处。
(五)放活经营
我乡从XX年起,木竹计划分配实行自主申请制、分配公示制。乡人民政府和林业站根据乡林业局下达的计划,实地审核林木所有者上报的林木采伐计划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乡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由乡林业站依据申请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到林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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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页5]_自查报告_网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六)把握重点,以民为本
林改工作中,我乡始终以群众“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衡量改革质量的标准,在制定村级林改方案时紧紧抓住这条标准,对方案制定的政策、原则、内容、分配和程序上进行认真指导,做到体现民意,谋求民利,符合民心。
一是在方案制定的政策上,根据现行的林业产权制定改革政策为构架,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注重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注重把政策与村情、民情的实际相结合,把部分对林改政策理解不到位、对林改政策有偏见的林农的思想认识统一到xx县林改办的要求上来。
二是在方案制定的原则上,以“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生态要好起来”为准绳,以改革为手段,明晰产权,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林业产权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合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提高林农收入,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是在方案确定的内容上,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让群众充分酝酿讨论,自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经营模式,保证农民有必要的生产资料,解决林农就业和持续增收问题。
四是在方案确定的分配上,对村组集体山林收益部分,七成以上要均分给本集体组织的成员,三成以下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和正常开支,对已流转的林木实行协商让利。
五是在方案制定的程序上,严格把握,实行“二上二下”制度,公开操作,表决通过。方案拟定前,由乡、村干部到村民小组召开群众动员会,重点进行政策培训、问题解答和矛盾调处,让群众充分讨论,形成村民小组改革意见,并由村支两委会议讨论研究,形成村级方案初稿;方案初稿先由乡林业站初审,再交xx县驻乡指导组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经乡林改领导小组审查后,返回村委会修改完善,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代表通过,表决通过后的方案,再报乡政府审核,经乡政府审核通过后的村级方案报xx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实施的方案由村委会予以张榜公示。
(七)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关键,对于群众来访,乡、村层层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待,并将相关事项一一记录在案;乡、村组对山林纠纷实行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及时化解山林纠纷,从而保护山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乡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正确处理各种关系
我乡在林改进程中,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林改与经果林发展的关系,确保林农与经济相得益彰。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一是对自留山、责任山由山主自行开发种植的,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进行确权;二是对自留山、责任山由他人开发种植的,给予确权勘界,完善合同,明确收益分配关系,确保山权者的合法收入;三是对已在村、组集体所有的山场进行种植开发的,采取“分山到户”的形式,将所有权、经营权明确到户,完善合同;四是对已经租赁或以其他形式到户经营的稳定不变;五是对将要进行开发规划的山场,完善流转合同,把林改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费还利于农。通过明晰产权,有效地解决了当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山林权属不清,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山林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第二,处理好了林改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在林改中,加强山地资源的监管,规范矿山地流转程序,充分发挥山地利用价值,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开采,确保山地林农的合法权益和资源的保护及有序开采。第三,处理好林改与集体林场的关系。在林改期间,保持林场山林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林场森林资源一律不准流转,稳定林区秩序,确保森林资源不被流失。第四,处理好林改与招商引资的关系。一方面,吸收外商投资开发荒山荒坡,建立商品林基地;另一方面,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积极宣传林业政策,引导林农对林地流转租金进行合理定位,确保林农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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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市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思考与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市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思考与调查报告
##市是我省主要林区,也是全国重要林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就围绕如何管好集体林,开创集体林有效经营的新路子,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在林权制度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林业经济快速发展,从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了全面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本文通过对##市集体林权改革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进一步探索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以期对各地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对策参考。 一、大胆实践,不断探索林权制度改革新路子 ##市是典型的集体林区,林农是林业建设的主体。为真正把广大林农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聚集起来,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先后开展了林业“三定”生产责任制,推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林业股份制改革,1999年实行了“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为重点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2003年##市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认真按照省里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要求,在对过去历次改革“回头看”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2003年11月30日,全市有440个村开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中有122个村已经完成深化改革任务,占有改革任务总村数的7.1%;全市已完成深化改革面积662.7万亩,占应改集体商品林总面积的37.9%。全市已完成林权登记宗地区划1338.5万亩,完成公示1053.9万亩,完成登记854.7万亩,完成林权证打印188.8万亩,分别占全市应登记发换证林地面积的49.2%、38.7%、31.4%和6.9%。通过二十多年不断的探索,##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深化与完善,从而有效地促进全市林业经济快速发展。 二、责权落实,全面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市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使一部分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真正落实到所有者身上,责权落实,从而全面调动了林农生产积极性,在全市各地掀起发展林业生产新高潮,林业经济发展呈现出种、采、产、销全面发展,林农收入明显增加、农村更加稳定的新局面。 一是社会投资造林积极性明显提高。通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林地所有权归属集体的前提下,深化林改的村所有山林权属都按规定落实到农户或联合体,放活林地使用权,明晰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新的集体林业经营机制,并通过核发林权证,以法律形式保障村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使大家吃下了“定心丸”,真正把广大村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各地造林营林投入逐步由过去的集体为主、国家补助,向外资、个体、联合体、集体等多种经济成份一起上的营林投入多元化格局转变。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造林,争苗造林”的喜人局面。在全市掀起一轮速生丰产林建设新高潮。2003年1-9月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更新21.3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33.63%。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速丰林建设成为一大热点。全市新建速丰林基地12.23万亩,比上年增加4.38万亩,比增61%,其中省级示范片5.96万亩,占申报数的106%。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和非公有制成为造林投资主体,分别占全市造林更新面积的29.5%和29.0%,全市个私造林面积5.01万亩。预计年内将有6家万亩以上规模的个私林场挂牌运作。三是阔叶树、混交林比重加大。全市阔叶树、混交林以及茶果竹等新造面积15.86万亩,占造林更新面积的74.6%,比增32.3%。四是非林业用地造林有了良好开端。全市非林地造林面积1.32万亩。 二是林业经济快速发展。木材产销两旺。2003年1-9月全市完成木材生产130.61万立方米,占年计划的86.63%,比增42.71%;木材销售128.65万立方米,占年计划的85.42%,比增46.8%;生产锯材14.98万立方米,比增148.84%;木片9.73万吨,比增17.49%;人造板26.93万立方米,比增64.61%。主要林产品产销率均达到92%以上。竹业发展步伐加快。2003年完成新造竹林面积3.6万亩,占计划3万亩的120%;完成“两高一优”竹林培育15.3万亩,占计划15万亩的102%。全市累计竹林面积达到400万亩,其中中小径竹32.31万亩。截至2003年9月30日,实现竹业总产值16.35亿元,预计全年竹业总产值可以突破20亿元,比上年16.38亿元,增长22%以上。据统计,2003年1-9月全市林业产值14.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增幅比农林牧渔总产值高出0.9个百分点,林业产值对第一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37.9%,拉动第一产业增长1.6个百分点。 三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改革后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明晰,林业经营者权、责、利关系明确,农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积极性有了显著提高,森林火灾的损失明显下降,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得到较好遏制。森林资源质量明显提高,林木蓄积量得以较快增长。2003年##市开展深化改革的村,从未发生盗伐案件,在2003年的异常干旱天气下也未发生森林火灾。2003年1-9月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5起,过火面积466.5亩,受害面积367.5亩,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是林农收入稳步增加。农民增收难度大,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解决农民增收问题,虽然途径很多,但发挥优势、增创特色却是一条捷径。林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市农民人均林地面积12.5亩,约为耕地的10倍。从某种程度上说,增加农民收入优势在山、潜力在林。目前,##市林业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竹业、名特优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作用已逐步显现。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将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耕山育林积极性,在造林营
林中拓宽渠道、增加收入,从体制、机制上为林农靠山养山、依靠林业奔小康创造条件。 五是缓解了矛盾,确保农村的稳定。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核心。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为了落实中央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在保持林地所有权归集体的前提下,放活林地使用权,明晰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不但使农民“耕者有其田、务林有其山”,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兴林致富的广阔领域,而且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盗砍滥伐林木案件的发生,特别是解决历次改革遗留的自留山证山不符、“谁造谁有”林木产权未明晰、林木转让不规范等复杂问题,缓解农村的干群矛盾,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耕者有其山”,吸纳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减少了林区不安定因素。2003年1-9月全市森林公安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041起(其中刑案156起),处罚2224人(次),查获犯罪团伙19个73人,收缴木材7479立方米,竹类24225株,野生动物445只(头),比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六是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一直是影响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由于集体山林产权不明晰,挫伤了广大林农耕山育林的积极性,导致集体林木砍多造少、造而不管,森林资源增长缓慢,林分质量越来越差,村级集体从林业中获得的收入越来越少。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经济细胞,促进多种所有制的林业发展,村级集体不仅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以及林木转让中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而且随着林业集约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的利益将得到保障并逐步增长,从而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策思路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从##市前一阶段的改革情况来看,普遍反映工作量大、难度不小、问题不少。确保在200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05年前,在部署安排农村及林业工作时,必须把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为重点,在人员和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做调查研究,多掌握实际情况,多解决具体问题,全力推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加强工作队伍力量。各县(市、区)当前应着力解决工作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必须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把乡(镇)和村的力量调动好、发挥好,使之在进一步深 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 (三)积极筹措工作经费。##市完成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任务,包括现场勘测、制作图表册资料、购置林权档案及打印设备、开展宣传等成本费用,需要大量资金。要坚持上级补助与本地自筹相结合,实行省、市、县、乡、村各出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工作经费,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全市各地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有效载体,并通过张贴标语,发布通告、发放宣传小册子、召开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尤其要联系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消除疑虑,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每一个县(市、区)改革的总体方案应该有一个时间表,分年度、分阶段抓好落实,要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做到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但对于一个具体村而言,则不一定把改革的时间限得过紧,要做到成熟一个村推进一个村,严格按照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防止片面追求进度,搞大呼隆,留下隐患。对于改革时机和方案尚未成熟的,宁可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些,不仓促改革,不搞一刀切,不要因急于求成而影响质量。 (六)维护林区的安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引导和化解工作。坚决防止借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机,蚕食侵占,挑起事端。对于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自留山普遍存在的有证无山、有山无证、山与证不符、面积与四至不符等问题,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对照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对于集体林木林地流转的历史遗留问题,应以稳定为前提,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分别情况加以解决,不要轻易推翻;经调查,确实由少数人“暗箱操作”转让,个别人从中以权谋私,严重侵犯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协商解决不了的,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通过具体细致的工作,努力把各种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的安定稳定。 (七)强化督查指导工作。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督导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各县(市、区)要组织专门人员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保证改革工作质量和序时进度。从今年开始,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采取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工作,并要求对完成改革任务的村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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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个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报告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我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委要求,对照“八项规定”,在办事处机关内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我们深刻认识到:街道领导班子与成员的优良工作作风,为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客观总结,街道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讲效率,拖三拉四,有懒惰思想。个别干部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
2、少数干部工作纪律观念涣散,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上进心。工作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干部纪律松弛,甚至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3、少数机关干部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宗旨观念淡薄,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基层少,了解民情不够。在群众工作上,向群众解释不够,以及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4、部分基层干部管理理念落伍,仍然存在用传统的落伍的管理手段管理群众的问题,宗旨和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有时态度粗暴,不注意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方式开展工作。有些干部不注意自身形象,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表率作用差,干群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
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
结合机关优化组合与量化考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机关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为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
3、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顿机关作风,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群众问题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引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要求各管区干部和委办负责人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深入了解情况,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以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标杆、影响并带动一方,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5、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
6、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
结合县委和街道《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以“查问题、强素质、解难题、促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顿活动,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基层干部树立廉政意识,定期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并给群众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第一书记到联系村做党课辅导,宣讲十八大精神。加大对村、社的财务监管力度,积极落实粮食直补,加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监督办度。
篇1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从20xx年开始,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历时5年,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实现还山于民、还利于民的目标,以此带动林区活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充分调动了林农造林的热情和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然而,主体改革取得成功的同时,也面临新的问题,如林权证发放不彻底,采伐处置难,农民失山失地,生态公益林补偿低,林地使用费收取难等一系列问题。
为促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成立调研组,以民盟xx市委会作为牵头单位,南平、永安、武夷山等作为参与单位,对、南平两市的永安、梅列、尤溪、明溪、泰宁、武夷山、松溪、建瓯等县(区)28个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开展调研。调研主要针对以下问题:一是当地总体森林资源状况和发展趋势,二是当地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和主要成效,三是林权制度改革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背景情况:
、南平是全国和xx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验区,也是我省林业主要产区。早在1988年4月,国务院将集体林区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20xx年4月确定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唯一试点,20xx年设立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xx市林业经营体制虽然经过两次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产权归属不够明晰。为此,于20xx年全面启动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目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至去年底,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的联合验收。南平市20xx年以来,全面开展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开创了 “期货均山”的林改经验。
二、调研的基本情况:
永安市、尤溪县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重点县和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早在1998年5月,永安市的洪田村就在没有任何政策和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悄悄启动了后来被喻为“第二次土地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于1998年10月在全国率先迈出了“分山到户”和均山、均权、均利的实质性步伐。20xx年8月为贯彻落实中央9号决定,增加农民收入,永安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xx年5月基本完成林改确权发证主体工程。20xx年9月,永安市在全省率先通过林改工作检查验收后,又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并于20xx年7月全面铺开十一项深化林改的综合配套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林改成果,盘活了永安市最具优势的林业资源。xx20xx年1月13日在永安市视察期间,对该市林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
尤溪县作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林权证抵押小额贴息贷款走在全省前列,林改的主要形式是家庭联户承包。以该县溪尾乡纲纪村村为例,对全部山林分33片,对全体村民实行招标,有98%农户参与承包,林改时部分延续历史,其余采用自留山经营、谁造谁有经营、转让村民经营、押金承包管护、转让外单位经营等方式。通过承包经营,全村分五年共收入承包款33.2万元,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村化益事业的发展,村民的收入好显著提高,全村年人均收入提高到3400多元。林改3年来,主动投工投资30多万元,造林1352亩,开发荒山512亩,出现争山争地造林的局面。
南平市松溪县是集体林权改革起步早、改革较到位、取得经验早的一个县。该县本轮林改于20xx年起在渭田乡杉坑村开始试点,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制订方案全县推开,20xx年底完成阶段性任务,20xx年通过省市验收。该县花桥乡村头村属山地不多的村庄,按人均4亩均山入户,于20xx年完成林改,并将林改方案、林改各户均山亩数、均山后林地管护措施等情镌刻立碑,既为纪念也为村规民约,被称为“林改第一碑”而被传誉。“期货均山”的经验来自于该县。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从明晰产权、产权流通和综合配套三个环节分步进行:
第一步,明晰产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采取分步实施、集中突破,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总体稳定、局部调整,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程序合法、多数通过等做法,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外业勘测、确权发证四个步骤实施改革,使林权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第二步,产权流通。主要是通过构建林权登记流转平台,赋予林农处置权,落实收益权。一是设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作为林权流转、融资的平台。赋予其林权登记、管理的职能,推进林权流转,从而确保林农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四权”的全面实现。二是提升林业服务水平,完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的盘活,改变了以往林木只有到采伐时才能变现的状况,极大地激发了林农经营和扩林的积极性。三是针对林改后林农持有的林权证如何盘活、变现,将林木产权由资产转变为资本的现实需要,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构建社会资金流向林业的平台。
第三步,配套改革。在基本完成林权发换证工作后,围绕林改后产权流通、林业经营、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和林区社会保障等重点,大胆探索,逐步构建起林业市场体系、林业合作组织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业产业集群体系、林区社会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一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组织承包经营情况“回头看”;逐步完善推广现货流转、限量交易、限期流转等模式,实现均山、均权、均利目标,严防林农“失山失林”;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的处理力度等,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二是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组建步伐,加强规范管理,落实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实现规模经营。三是规范林地使用费征收管理,完善征收管理制度和审议监督制度。四是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建设,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科技护林,深化执法改革,开展森保试点,创新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五是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以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单位,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现保护、培育、发展与合理采伐利用的科学统一,并结合制定和落实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六是拓展林业市场交易平台,规范林业市场交易,发挥市场现有功能,确保各项交易有序进行。七是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突破林权证小额贷款,推广林农联户联保贷款,出台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扩大商业银行参与面。八是健全林业科技示范与服务体系,实施科技入户,培育示范典型。
主要成效:
1、林改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这次林改进一步调整林业生产关系,林业发展活力不断激发,发展潜力不断释放,新的经营模式不断涌现。由于责权利明确,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有证林农变“砍树”为“看树、留林”。以xx市为例,今年上半年全市造林37.65万亩,比20xx年翻了一番,“自营林”比重从20xx年的45%上升至20xx年的64%。明晰的产权关系吸引了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林业,部分缓解了林农资金缺乏的问题。全市通过林权抵押贷款378.4万亩,累计贷款金额15.59亿元;流转林木林地面积28.6万亩,交易金额26.23亿元。
2、林改增加了农民收入。林改通过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xx市去年农民人均增收中,来自林业的占27.2%。20xx年永安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243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2.6%,收缴的林地使用费平均每个村达12万元。林改通过清理规费、减少销售环节和建立交易平台,森林资源可以通过市场流转实现增值,让沉睡的青山活起来,也拉动了林地林木增值,林农从中受益匪浅。尤溪县林农每销售1立方米木材比林改前增收150元左右。林改也加速村集体林木的转让和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为村财收入开辟了新的来源渠道,不少村民自治组织把这部分收入作为乡村自来水、道路、有线电视、文化室等公益事业投入,或用于水毁工程、竹山便道、山地蓄水池、沼气等工程建设。如永安市虎山村将林改中增收的498万元村财,完成了村道拓改硬化,且在市区购买店铺和投资小水电,使村财有了较固定的收入来源。
3、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一是林改促进农民思想观念变化,林农主动咨询林业经营知识和实用技术的人数明显增多。二是林改推进了互帮互助体系的逐步建立。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林改收益的二次分配,部分解决老人赡养、小孩上学、大病医疗、天灾救济等问题。三是借助林业交易平台,进一步培育了林农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观念。四是林改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4、林改推进了农村民主进程。林改从制定方案、宗地区划、确权发证等重要活动,都要做到程序、方法、内容和结果“四公开”,有效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林改后林木采伐申请审批、林权登记变更、森林资产评估、林地林木产权流转等活动,都要依法依规进行,各级干部和广大林农依法经营管理的意识在不断提高。
四、存在问题:
虽然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
1、发放林权证工作不平衡,林权证发放不彻底。从我们调查的28个村的情况来看,多数林权证只发放到村民小组或村民群体,林权证到户率只达54.1%。林权不清,村民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个别地方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够得力,林权证难以发放到户。某县一乡镇林改到户8384亩,只占该乡应改面积的10.5%,该乡8个行政村中只有1个村发放了林权证。此外,由于林权证发放不彻底引发的治安、上访问题较为严重。
2、林地使用费收取难度大,集体利益难以保障。收取林地承包使用费和按比例收取股金存在诸多困难,有的地方林地使用费收取不足应收取的20%,有的地方收取标准定的过低,有的村以“农业税都不收”为由拒绝缴纳林地使用费。如不能足额收取,村委会的正常运转难以维持,有些村已逐步变为空壳村,某村去年林地使用费预算收入46323元,但实际进帐只有1835元。
3、保障森林安全制度难以落实,营林造林质量下降。分山到户后,各自为政,难以协调防火、防治病害措施。在小农经济的影响下,林农造林积极性不高、造林质量下降,加上投入不足,造成产量不高。经营分散、规模小,不利于形成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4、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补偿。一是生态公益林管护有待于加强。由于监管技术力量薄弱,管理难以完全到位,有些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尚未完成,如xx市尚有32.3万亩生态公益林尚未界定。且由于生态公益林严格控制采伐,对当地林农来说基本没有收益,造成零星盗伐、监守自盗等现象有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趋势,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对集体、对林农都无利可言。目前国家级生态林每亩只提供管护费5元,省级每亩管护费5元,外加下游补上游2元共7元,与经济林比较这样的标准太低,茶山亩年收入可达2019-3000元,竹山果山也在300元以上,而农民从生态林中每亩所得不及在田里砍一根甘蔗,不及在山上砍一根毛竹。
5、林农采伐处置权难以落实,林木采伐审批权限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理顺。现行的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繁琐、程序复杂、过程时间长,从林农提出申请到组织木材生产要经过十几道关,如遇图表不符的还得重新再来,林农很难实现春报夏砍秋储和按市场需求组织木材生产的愿望。现行的林木采伐有关政策、管理体制给商品林经营带来了制约,采伐指标统得太死,不利于林业生产。林农虽有所有权,但无处置权,申请采伐指标困难,存在手续繁琐、指标分配不公的现象,林木采伐审批权限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理顺。如某县现有活立木蓄积量774万立方米,去年只有10万立方米的采伐指标,林农无法对疏林地、残次林进行更新改造,遏制了林地产出率和林业经营单位的生产积极性。
6、个别地方存在林改中涉黑势力侵占山林破坏林改现象,有些地方已出现套购林产的新矛头。一是地方涉黑势力强占山林,变“谁造谁有”为“谁占谁有”,致使林改无法正常进行,这尤其体现在期货山林中,遇到林改损害了既得利益,抵死阻挠林改,目前未完成林改的极少数村中大多有这方面的原因;二是涉黑势力把持村政肆意破坏林改,利用均山到户,趁火打劫,典型的有建瓯市顺阳乡后房村村委冒替村民魏其兰签订山林登记,强占其山林一例,致使其多次和层层上访至今无果;三是部分私心极重的村干在集体林权改革中,或尽可能地把好山好林留村所有,或想尽办法私下增大村留山林的比例,以便渔利;四是有些大户、集团、干部,利用林农市场信息不灵、随大流的特点,或利用农民因无力耕山而将山地出让、转租、出卖的机会,低价套购林农的林产,使农户因无奈而失山失林,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林改埋下了矛盾和隐患。
7、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据某县统计,得到林业部门贴息贷款的农户比例仅为0.006%,贴息的资金来源于林业部门,得不到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此外,林权证抵押贷款手续繁锁,且贷款金额少,期限短,一般仅1年,群众强烈要求简化贷款手续和延长贷款期限。
五、对策建议
(一)及时解决当前林改中反映急迫的主要问题
1、完善林地使用费收取与管理办法。林地使用费涉及两项,一项是期货山林的林地使用费,这类林地使用费,必须严格按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缴纳林地使用费,如果原合同中没有明确缴纳条款的,也要补充缴交林地使用费的条款并履行缴纳使用费的义务;另一项是国有林场和采育场的林地使用费,过去未明确或未缴纳林地使用费,也必须实事求是向林地所有者缴纳林地使用费。必须把林地使用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作为推进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林地使用费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村民的监督,防止少数人左右林地使用费的收支,完善林地使用费与农村医保、低保、养老助学、扶贫济困相结合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集体的公共服务能力。
2、大幅提高对生态林的补偿。生态林究其实质山权仍应视为是村民所有。目前,生态林被视为“公益林”就隐性地淡化了山民的山权。如果重视山民具有山权,就应当重视对山权的补偿。村民用自己的山林为全省和国家做出了贡献,应通过国家立法或者省上通过立规,或者通过征收“生态补偿税”等,加大下游对上游、工业区对林业区的反哺,大幅提升对生态林的补偿,这样才有利于激发山民管护生态林的积极性,承认林区的贡献。一是加大政府补偿。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原则,让生态公益林业主享受像“种粮直补”和“退耕还林”那样的惠农政策。二是进行自我补偿。根据公益林的立地条件、生态要求,实行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允许林木所有者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适当的择伐。三是落实受益者补偿。根据“资源共享、利益共担”的公平原则,从下游的电费、水费和景区门票中提取一定比例来提高补偿额度,使林农不仅成为社会效益的提供者,而且成为生态和经济利益的受益者。
3、高度重视协调处理林产矛盾纠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证发放到农户,过去山林是集体的,矛盾纠纷少,现在一草一木都是个人的,矛盾纠纷就有增多的可能;同时,现在纠纷转化体现为村民个人与个人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就可能升级为村民械斗。要建立林产纠纷仲裁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好这样的矛盾,特别是对涉黑势力侵占农民山林阻挠破坏林改的行为要强力打击。
(二)加强引导,规范和化解林改中的矛盾和问题
1、规范资源流转,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均山到户后山林经营权归了农户,农户对山林的经营有留有转的自主权,虽然目前出现了部分农民因无力耕山而将山地出让、转租、出卖的现象,也出现了联户生产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在尊重农户自主权的基础上,为了保证不使农户因无奈而失山失林,或者埋下矛盾造成将来的隐患,应该有相关的村规民约和相应的程序手续规范农民山林留转行为。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这既是林业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林业资源不能流转,林业就活不起来。一是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加强对产权流转的监管,按照“适时、适度”原则,把握好“限期、限量和现货”的界定,防止和控制林权频繁流转、过度流转和投机炒作行为而造成林农利益流失。二是要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流转中的坑农行为发生。三是尽快建立统一、规范、公正的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信息发布、林权管理、融资贷款等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四是要加强流转管理,防止乱砍滥伐等现象出现。五是在提留的集体山林上,应有明确的村规民约和应有的程序手续以规范留转,加强村集体林的民主监督,规范处理集体林权,以保障村民共有的利益。
2、稳妥又积极地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要采取措施解决好实验林的还贷问题。实验林是当年借世行贷款鼓励性营造的山林,现在这些山林既未到成熟采伐期,又到了还贷期,目前既无效益,又无力还贷。这些山林有些留滞在乡镇村中,有些留滞在林业部门,各地情形不一。应当根据实际情形,建议由政府承担起还贷任务,采取措施解决好这一问题。二是在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历史遗留的“插花山”问题,造成许多“飞地”有证无山或有山无证,也同时埋下了矛盾隐患。建议将全省林改中遇到的这类问题进行综合,认真研究出解决的方案。
3、规范商品林的培育和采伐管理。一是要按照“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根据“消长平衡”的生态要求,妥善处理好严管与放活的关系,合理控制采伐利用方式和强度,给予林业合作实验区一定的残次林、疏林地改造指标照顾和允许按照生态安全与市场需求进行采伐额度的自我调节,探索资源管理的新办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达到林木总量越采越多、质量越采越好。二是要有序管好商品林的培育和采伐,林改后,应当建立更完善的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目前南平市正在推行按林木年龄从大到小排序安排采伐山场的做法,南平市的延平区、建瓯市、邵武市正在试点推行商品林按面积控制采伐的改革,这些都是有益和积极的尝试。建议按林木年龄安排采伐指标,由林业部门和村委共商并予公示,以增加采伐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三)深化配套改革,促进林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l、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构建新型林业产权制度。深化林改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在确保主体改革到位的同时,深化投融资政策等系列配套改革,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坚持有利于“资源增长、林农增收、林业增效、生态增强”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认真查找林权证到户率不实和发放速度减缓的原因,制定措施,再来一次“回头看”,集中一段时间将林业确权、发证、补证、核证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逐村、逐组、逐户地落实,真正使广大林农务林有山、有证、有责、有利。要进行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构建完备的生态体系和发达的产业体系打基础。
2、优化林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加快林业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林业在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加强对林业产业政策的引导,推进产业集聚,带动农民致富。二是优化林业经济结构,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率和等量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企业、整合非规模企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发展农村有特色、市场有潜力、农民参与度高、农村受益面广的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苗木花卉、森林食品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大力开发具有资源优势的红豆杉、雷公藤、石蒜等拳头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加大林科教结合力度,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林改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重视林业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开发,充分利用闽台林业合作平台,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速生丰产树种的发掘改良和引进驯化,促进林种树种结构调整,保护好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坚持林科教、产学研相结合,加大对森林检疫性病虫害防治、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经营单位和林农依靠科技进步增加收入。鼓励林业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示范户、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引导广大林农走科技兴林的路子。加大对林农、经营大户和林技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林区科技水平。加强闽台林业合作与交流,紧紧抓住海西建设的机遇,切实办好一个会展、六个功能区和完善激励机制,努力在对台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承接中国台湾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取得实效。
4、提高林业集约经营程度,增强林农抗御风险能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林农之间以亲情、友情和资金、技术等为纽带,建立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的经营实体及各类专业协会,提高组织化和集约经营程度。林改将产权落实到户,经营单位变小,小农化倾向客观存在,从生物学角度和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不利于林业的发展。随着林改的深化,各种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将应运而生。为此,要在尊重林农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企业与林农通过双方协商,实现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定单林业等模式兴办“林板”、“林纸”等基地,化解 “林农受益周期长”的矛盾。推行专业分工、规模经营、共享利益的集约经营模式,促进林农增收。认真总结和推广尤溪县组建林业“三防”协会的经验,切实解决林改后林权结构分散、经营主体多元、“三防”机制不适应的问题,努力提高林农抗御风险的能力。
篇15:《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加按国家和省规定比例计算的活工资部分,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中固定工资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为职务工资、技术工人为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等级工资、运动员为体育基础津贴,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90%以下(含9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80%以下(含80%)的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活工资部分按90%(含90%)以下的比例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