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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作汇报材料【汇总两篇】

发布于2024-06-02 19:15,全文约 3821 字

篇1:高速公路管理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汇报材料_工作汇报_网

高速公路管理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汇报材料

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处于9月成立,负责高速公路湖北段的收费、养护和经营管理等工作。全线设有23个收费站,5个服务区和5个停车区,2个养护管理站,1个机电监控中心,省交通厅派驻路政支队下设6个路政大队。通车5年来,管理处先后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十佳文明畅通工程”、“全国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省级文明路”、“省级文明单位”等20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

管理处自11月被评为“省级文明路”、“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始终按照省文明办文明单位、文明路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在省交通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刚毅精神,创文明新风,建和谐交通”活动为主线,把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作为总目标,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行费收入再创新高。提前50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行费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其收费额、单公里收入和通行费增幅都名列全省之首。

——工程养护质量稳中创优。全年完成货币工作量8156.5万元,各分项指标均高于85,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95%。

——路政管理指数态势良好。全年路损立案案件796起,结案773起,破案率、结案率、索赔率分别为99.1%、97.1%、96.2%;免费牵引车辆1731台次;无安全责任事故,千车事故率控制在0.07‰以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无公路“三乱”现象和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

——文明创建及党建工作成效显著。通过深入开展“学、创、建”活动,着力培育行业精神,挖掘行业典型,涌现出一大批刚毅管理所、站、队,刚毅班组和刚毅式先进个人。全年累计7个单位、13人次受到厅级以上表彰,其中,管理处先后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厅直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王贤念同志被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分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杨丽同志被省总工会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健全了廉政组织机构,完善了廉政制度,在坚持纪检监察月报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基础上,制定了廉政建设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和工程招投标程序,全年公开采购153起。建立了施工单位相关基础档案,对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等进行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完成了全处基础设施建设廉政登记表,健全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工作机制,全年没有出现一例违纪违规行为。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科学部署,突出机制建设抓创建

针对湖北点多、线长、面广,青年职工多,管理任务重的行业特点,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路过程中,我们以激发职工爱岗敬业的热情为目标,狠抓目标管理和机制建设,构建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把文明创建纳入党政工作重点。在文明单位、文明路创建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成立了以处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明确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文明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各单位签订年度工作责任状,将创建工作的实绩与季度绩效考核、与领导干部的任职考核和目标考核挂钩,推行“一岗双责”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创建工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一把手讲党课制度,全年组织扩大学习4次,参加学习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达350人次;首次在交通系统试点举行了基层工会主席直选,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决策机制;“青年文明号示范路”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文明服务流程不断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大力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廉政先进典型评学、廉政工作落实年、行业作风整顿”四项活动,积极加强监督,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廉政意识明显加强。通过党群工作的扎实开展,齐抓共管,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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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公路法制和路政管理的情况汇报_汇报材料_网

关于公路法制和路政管理的情况汇报

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重庆市交通法制和执法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一年来,我局以建设“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和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能力水平,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根据委《关于建立交通行政法制和执法交叉评议机制暨开展XX年交叉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下面,我将我局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1.修订《市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XX年曾经过一次修订,对我市路产路权保护、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对公路产权的确定、治理超限超载、农村公路主要是村道的路政管理等问题没有明确,也与我市实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不符。今年“两会”期间,梁平、江津的人大代表团就提出了修订《条例》的建议,因此我局启动了《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的意见。但今年7月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上,交通运输部领导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公路保护条例》)即将出台。为使《条例》能更准确符合《公路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局放缓了《条例》的修订步伐,拟待《公路保护条例》出台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

2.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和〈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为适应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形势,我局清理废止了原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下发的16个文件(渝路局发〔〕268号)。

3.建设行业管理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5个规范、《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交体法发〔〕570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138号)的规定,下发了如《重庆市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渝治超办〔〕19号)、《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六不准”规定》(渝路局发〔〕304号)等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还编印了—XX年治超文件汇编。

4.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了《市公路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渝路局发〔〕209号),并在局信息网上对路政管理类别、法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监督电话进行了公示。我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置了服务大厅,专门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实行集中审批,统一办理,并公示了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我们还在大厅及时为超限运输企业和承运人提供限制通行的路况信息,较好地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5.狠抓执法队伍考评。每年公路工作目标考核时,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都是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在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的专项考核中,分别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法规宣传、内业管理、队伍建设、检测站建设管理、治超投诉情况、治超信息报送、超限超载率等8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如对XX年的工作考核时,我们还将考评成绩在局政务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接受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极大地激发了区县(自治县)抓好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路政管理

1.执法主体规范——按照《公路法》、《市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路政管理人员均参加岗前培训,能持证上岗,并对区县(自治县)上岗的774名专项治超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2.执法程序规范——我局依照《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先后制定了《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指南》、《治超执法工作流程》等制度,完善了执法程序的各个步骤,并用图表分解治超的步骤、程序,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一目了然。

3.执法文书规范——经市交委批准,我局下发文件从今年7月1起正式启用了新版路政许可法律文书(渝路局发〔〕141号)。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系统已安装21个区县,占52.5%,年底将完成剩余19个区县的安装使用,XX年上半年将实现路政许可、报表、信息等网上办理。

4.执法行为规范——我局要求执法人员仪容整洁、举止规范,执法用语文明,严禁在执法中使用《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在制定《重庆市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时,还将“文明用语”独立成章,用于规范执法工作中文明用语,促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5.严格收缴分离——XX年9月以来,我局按照《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对超限运输路政许可中需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的,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由运输企业自行到银行缴纳,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止10月底,局服务大厅发放超限运输许可证17500多张,行政许可正确率100%,无1例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执法监督

XX年1-10月,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35件/次,其中群众来访来电15批/次,群众来信6件,市交委转办公开信箱案件44件,96096受理工单70例。治超及路政管理的咨询投诉12件/次,占总数的8%,己全部办理回复,处理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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