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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工作汇报(精品三篇)

发布于2024-06-03 02:44,全文约 4090 字

篇1: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XX年8月,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应交易资产台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统一报帐

成立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经管站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代理服务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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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街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街道“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县农业局《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规范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阳街道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阳街道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农村财务监管中心,全面推行“村财街道管村用”制度,制定出台了《城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财镇管村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到XX年7月已将全街道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街道农村财务监管中心集中管理,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土地尤其是“四荒”地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是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有的认为现在财务制度全、群众监督紧,村干部无机可乘;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对各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减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建立考评档案,实行奖优罚劣。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在落实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其性质、模式、工作流程、监督、责任和处罚等规定,使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3、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新一届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4、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5、强化监督,促进整改。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村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3:镇三资管理工作总结汇报_工作汇报_网

镇三资管理工作总结汇报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白沙镇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方案,逐阶段进行,规范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认真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镇财会中心,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行任期审计制度。在村委换届、村干部离任等监管环节中,对村级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好财务衔接,防止村级财务“一任会计一本帐”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三资”管理台帐制度。对村级资产和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村委会和网镇政府各保管一份,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每半年盘点一次。

四是实行“三资”招投标制度。成立镇“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镇纪委、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保证资产、资源处理公开、透明。

自白沙镇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以来,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满意度高达98%,因村级财务纠分上访率下降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