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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方案【最新九篇】

发布于2024-06-03 20:27,全文约 13586 字

篇1: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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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服务“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打算_医务工作计划_网

医疗服务“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职

1.成立相关机构,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并出台本县(区、市)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XX年5月中旬前。

2.完善市、县(区、市)“打非”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二、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3.召开动员会。各县(区、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基层组织分管领导、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认真动员,全面部署“打非”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4.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加大“打非”行动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打非”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5.摸底排查,掌握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辖区内合法和非法医疗机构分类造册登记,层层上报基础材料。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卫生局、公安局、计生局、“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6月上旬前。

6.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由各成员单位分头对所辖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医疗广告发布工作,规范出租屋管理工作,对“黑诊所”责令关闭,对超范围行医、非医师执业、非法出租承包科室、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限期整改,督促规范。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XX年7月底。

7.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市“打非”办抽调力量,组织对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和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区、市)“打非”办组织对“黑诊所”无证行医行为开展重点打击,同时规范其它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查处3次以上仍继续无证行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经自查自纠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由卫生、计生部门严肃处理;对继续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单位,由工商部门严肃处理;对违规向非法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器械的批发零售单位,由食药监部门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8月底前。

8.开展督导,查漏补缺。市“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打非”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9月底前。

9.巩固完善,健全机制。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打建并举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堵塞执法漏洞,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公示制度、违规者退出市场制度、行业协会制度、与公安机关长期协作等制度;工商部门要建立医疗广告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制度;新闻媒体要建立医疗广告审查发布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药品购买资格审查制度;计生部门要建立非法开展计生服务违法案件查处制度;公安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相关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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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_工作方案_网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证教育的公平性,是一项重大、艰巨而紧迫的任务。为加快推进我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吉市教发[2010]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方案。

一、切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重要位置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战略举措,对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积极改善我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保证少年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我校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职责和执政理念,将此项工作纳入我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我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切实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特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吕杰

副组长:陈彦平李淑明 邹立民

成员:丁刚张雪芬 张占 周建熙

2、通过调整和改造,我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但是, 由于这样那样的差距仍然存在,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切实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和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统筹兼顾,着力解决教育在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促进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为把我校建设成全市教育强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办学标准建设和发展学校,引导各年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与其他学校之间的差距,全面提高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促进教育公平。

4、主要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初步达到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质量优质化,为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5、实施学校布局规划工程。根据城镇化建设、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办学规模确定学校布局,制定我校规划。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和《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努力使我校达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建设、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结合省乡镇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和微机室建设和装备项目,每年按照标准装备一所中小学校,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学校功能室建设和装备任务。根据我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年度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到2011年,逐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把我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7、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科学合理地核定教师编制,保质保量地为我校配齐教师,保证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每年空出的教师编制都要及时补充,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8、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基地校建设,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地培养教育教学专家和教坛名师,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9、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市、县统筹、政策引导、城乡互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我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援制度和我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我校跟岗学习制度。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和紧缺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我校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情况记入教师档案,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以及各类推先选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10、强化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校长培训,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建设一支守法规、懂业务、会管理的专家型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竞聘上岗、任期制和轮岗制,校长在一所学校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11、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提质工程。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所有学生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坚持德育为首,寓德育于教育教学和活动之中,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贯彻《吉林市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强化常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基础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开展“露一手” 素质教育系列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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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街道整治规划方案_企划文案_网

街道整治规划方案

尊敬的局领导;

你们好;

随着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不断深入,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新,创造生态田园城市,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针对我市外南街天府菜市及周边脏,乱,差等现象,我大队在局党组的统筹安排,组织下,将对外南街及周边区域进行一次综合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1做好整治前市容市貌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和商家明白城乡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让他们心中形成一种法律意识,从而更好的为我们的整治行动提供理解和支持。

2确定整治时间,大队及配合整治行动的兄弟单位,包括公安中队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同时应分工明确,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3针对外南街及周边区域的特殊性,在整治过程中,应相应的做一些调整和变动,如确定早,中,晚三个不同时间段的突击整治行动,具体整治时间段由所在区域的大队制定,安排。

4在整治行动中,应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同时,应做好摄像,取证,开单等必备的程序和过程,让队员在执法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5整治结束后,按市容市貌的相关管理规定和五归七不乱的要求,对外南街的商家,菜市及水果,腌卤摊区进行有序规划,包括摊点的设置,流动摊贩的合理安置等。。。。。

6在整治行动中,敬请商家及市民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群策群力,共同为创造美丽,清爽,整洁的城区环境而做出不懈的努力和最大的贡献。

篇5: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查的要求,杜绝类似羊角镇“5·21”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不稳定因素、零食摊点的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精神异常的人及不法分子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等状况;努力排除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使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二、领导机构

为了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的校园,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设备安全,禁止超期使用,严格管理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

2、学生交通安全。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加强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督促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学生集队往返制度,学生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健全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

3、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厨房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厨房一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厨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落实留样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师生心理、体质健康状况安全。认真排查学校教师、学生的心理、精神、体质健康状况。对有心理障碍、精神异常、体质特殊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对池塘、江河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学校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按照《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教师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的开展

以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教育挂图内容为主,落实安全教育每周一课和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三分钟提醒制度。开好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系统接受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积极与村委会联系,共同商讨认真摸排学校周边的安全情况(含交通警示标志、减速设施;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情况;游摊散贩占道经营情况;学校周边心理障碍、精神异常的人、不法分子对师生存在的威胁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在上级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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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_培训方案_网

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实施杭州市大学生职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校学生的就业需要,坚持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政策引导,政府资助,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所需的岗位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大学生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0至2010年3年内,组织在杭高校学生、以及有杭州户籍且未就业的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建立相应机制,实现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的紧密对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要结合实际,采取本校培训、实训基地实训和培训机构培训等办法,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在各高校积极倡导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对参加岗位实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大学生,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各高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定点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服务;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设置特点,选择合适项目参加培训。要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大学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在校学生落户杭州的意愿,制定职业培训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大学生参加符合杭州产业升级和发展导向的、技术含量高和紧缺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要将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

(二)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培训网络。要动员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培训效果好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作为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要引导定点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及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加快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2010年底面向在杭高校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三) 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

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对拟招用的大学生,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的明确就业岗位的技能培训。定向培训项目由具有培训能力且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也可由用人单位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

订单培训是指定点机构针对单个用人单位需求人数较少,岗位较分散的实际,自行开发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的明确就业岗位去向的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也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用工需求,由劳动保障部门有计划地委托定点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组织实施。

(四)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定向、订单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其培训鉴定费用的50%补贴,原则上不超过XX元/人。

参加培训取得当年杭州市公布的紧缺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大学生本人培训鉴定费用的全额补贴。

高校学生在杭只能享受一次培训鉴定费用补贴。同时,根据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率、就业率以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等对定点机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书图画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的培训就业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经验做法,宣传大学生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事例,引导更多大学生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实现技能就业。

篇7:2024年天水市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追求卓越培训班”培训计划_培训方案_网

2016年天水市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追求卓越培训班”培训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培训时间:6月23号7点开始5000名教师第四期的培训(16天)

7月8号开始5000名教师预测班的培训(10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190名、“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培训时间:6月30号7点开始“三支及进村社”第三期的培训(15天)

7月10号开始“三支及进村社”预测班的培训(8天)

培训地点:天水市委党校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培训时间:7月30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二期的培训(15天)

8月15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三期的培训(15天)

8月30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四期的培训(15天)

9月15号开始“甘肃省公务员”第五期的培训(12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培训时间:8月5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一期的培训(15天)

8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二期的培训(15天)

9月5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三期的培训(15天)

9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四期的培训(15天)

9月28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五期的培训(15天)

10月12号开始“事业单位”第六期的培训(15天)

10月20号开始“事业单位”第七期的培训(15天)

10月28号开始“事业单位”预测班的培训(10天)

培训地点:天水师范学院院内(教室以课表为准)

咨询电话:

篇8: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整治行动方案_企划文案_网

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外重大火灾事故,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认真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消防总队《关于下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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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_工作汇报_网

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泰山区卫生局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泰山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从4月份开始,对全区计生药械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订了《泰山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管措施。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区卫生局将药械市场整顿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生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区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区卫生监督局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开展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并要求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也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管理

1、加强b超管理,严格出生比例。加强对b超机使用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医疗市场b超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b超机使用和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落实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各医疗单位的b超室、妇产科及计划生育技术室悬挂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规定》,制定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认真落实b超机使用双人工作制度、工作室进入许可制度;进一步开展了对b超机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落实了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全区从未出现一例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现象,出生婴儿性别比始终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8月,区卫生局联合区计生局对全区医疗机构b超使用情况、妊娠药物管理情况、流引产审批把关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区直医疗卫生单位3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镇卫生院2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促进了工作开展。

2、狠抓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四关”。根据《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辖区内17家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进行了执业审批,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也全部实行持证上岗,颁发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执业许可证》,并及时向区计生委进行了通报;对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人员的执业资格重新进行了审查,严厉打击了无证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人员,确保了母婴健康安全。同时,按照各级要求,严格把好“四关”。一是严格把好流、引产关。按照计划生育部门政策规定开展接生、人工流引产及其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从事流、引产,男、女扎,助产技术的医务人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要求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所有计划内持证引、流产人员必须持计生部门出具的审批手续方可手术;已婚无证计划外怀孕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方可手术;未婚怀孕人员必须查验身份证,情况属实的方可手术;否则不予办理。二是严格把好“生育证”审查关,对来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的产妇,认真审查“生育证”及其它有关手续,并把生育证及身份证(双方)复印件留档管理,做到各种证件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急产无证或手续不全的,边接生边向区计生部门汇报;三是严格把好流产药物管理关。区直各单位均实行流产药物专人专柜管理,责任到人。四是严格把好健康证办理关,在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办理健康证明时,严格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登记,并留存证明复印件。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诊所”及“两非”违法行为。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区卫生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整治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行为,打击未取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成人“性用品”行为及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使用安全套等器械行为。通过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基本能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相应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且每年与相关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签定责任书;各相关医疗机构基本能规范使用人工终止妊娠药物、器械的使用、促排卵药品。检查中未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的药械。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如少数医疗机构未与相关岗位科室签定责任书,重点科室相关管理制度未公布上墙,对14周以上使用人工终止妊娠药品者的档案建立不够完整,等等。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予以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