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买卖协议签字是否有效【精选6篇】
发布于2024-06-04 02:19,全文约 5290 字
篇1:宠物批发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
乙方(供方): 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上述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乙方承诺该合同犬只为纯种萨摩耶犬,并保证该合同犬只出售之时健康状况良好,无“犬瘟热”、“犬细小病毒”。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或赔偿全部购买款。
6.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7.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9.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0.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手机: 手机:
年月日
篇2:宠物批发买卖合同
德牧宠物幼犬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那么,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德牧宠物幼犬提供适宜之生存环境,保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置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安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置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安康状态作初步检查。假设发现安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5.假设非宠物安康原因,甲方在购置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7.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假设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 月 _____日
篇3:宠物批发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买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卖方)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宠物基本状况:
宠物品种: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出生日:_________________体重:____________
于2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先生/女土),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双方自愿的原则,购买了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犬只)
其合同犬只的价格、数量、性别、健康状况等方面,经双方确认,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犬只为:___________(样子为附件照片),____________个月(公/母)犬。
2.数量:1只。
3·首次驱虫:_______月______日,驱虫药物: ;首次疫苗:_________月______日,疫苗种类:_____________
4.买卖条件:
①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中文大写)
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合同犬只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甲方承诺在乙方的指导下科学饲养该合同犬只。
④乙方承诺该合同犬只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保证该合同犬只出售之时健康状况良好,无“犬瘟热”、“犬细小病毒
5.索赔条件:
②该合同犬只若因本条款4—①所述病症死亡,则由乙方赔付购方全额购买金额(即_________元整)
③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4—①所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⑤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6.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 协商方式在甲方或乙方仲裁委员会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7.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8.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_合同范本
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在校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有些求职中的大学生在被用人单位看中后,一般会先在单位实习一段时间。此时他们在表面上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在校大学生,又是企业员工。在此期间,如果大学生与企业发生各种纠纷,他们的权益将如何保护?这一群体是不是我们所讲的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典型案例]
XX年2月,小丽拿着徐州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XX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前去海门一公司应聘办公室文员工作,此时她的论文答辩尚未完成。公司审核和面试后,便通知小丽去上班。一上班,公司就与小丽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小丽担任职务为办公室文员;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按小丽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益评定,根据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上班两个月后,小丽发生了交通事故,遂治疗和休息。其间经学校同意以邮寄方式完成了论文及答辩,于XX年7月正式毕业。
同年8月,伤愈后的小丽多次向公司交涉,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身份属于公司员工,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遭到公司拒绝。11月份,她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劳动工伤申请,公司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公司与小丽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小丽则针对公司的仲裁申请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月薪500元等条款违法,要求月薪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同时要求公司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金。
[双方观点]
小丽认为,自己已年满十六周岁,就具有就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学校已经向其发放了双向选择推荐表,就具有到社会上就业的资格,推荐表中已载明了自己的情况,包括尚未正式毕业的事实,公司录用时予以了审查,不存在隐瞒和欺诈,法律也没有禁止在校大学生就业的规定,因此自己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效。
公司辩称,小丽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是在校大学生,其应受学校的管理,不具有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同时拥有职工和学生两种身份,所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小丽之所以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有效,其目的是为了其交通事故后要求公司办理劳动保险。
案例点评
本案是江苏省首例在校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效力纠纷案。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在校大学生是否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者”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不同的学科对于劳动者这一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社会学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在劳动生产领域或劳动服务领域从事劳动、获得一定职业角色的社会人。按照这一定义,凡是参与实际的社会生产过程的人,都可以称之为劳动者。按照这种理解,不仅工人、农民、各类知识分子是劳动者,而且从事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各级官员、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也可以说都是劳动者。因为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均是社会生产劳动过程的一个具体构成部分。
篇5:宠物批发买卖合同
动物主人姓名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动物主人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动物种类___________品种____________动物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动物特征_________________
在我院的初诊日期_______________
我认识到我的动物病情危重,在治疗过程中会发生药物应激反应、窒息、心跳骤停甚至死亡等意外情况,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与动物医院及治疗人员无关。
需要手术的名称:____________
手术时间:___________
主刀医生:____________
一、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由于各种动物的体质存在不同的情况,而特别是生病动物的体质特殊。少数动物具有特殊的敏感体质。手术前手术中可能遇到相应的问题,出现相应的风险,如麻醉意外,心脏停跳、术后出血 但休克死亡、各类感染造成死亡,过敏造成的死亡等。有些风险现在只是有预防和治疗的方法,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总之手术是存在一定风险。现就剖腹产手术需要强调的是:
1. 麻醉意外,过敏可能造成心跳呼吸骤停,需要抢救甚至出现死亡。
2. 术中术后引起出血,甚至引起大出血而导致出血性休克以及死亡。
3. 由于各种病史(心脏病等) ,导致手术过程中的休克以及死亡。
4. 各种药物过敏导致手术过程中休克以及死亡。
5. 重大脏器衰竭,导致休克死亡。
6. 水和电解质紊乱造成休克死亡。
7. 术后护理不当,造成严重感染,最后导致死亡。
8. 由于手术过程中的需要,可能造成某些器官功能丧失(不孕等)
9. 由于难产合并其他严重感染,不宜做手术,而犬主人强烈要求做,最后造成死亡者。
10. 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重大失误造成死亡。
二、双方承担的责任
由于上述各种原因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现就医院和犬主人承担的责任描述如下:
1. 犬主人应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 如出现第十条所述情况的: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生重大失误(用药错误等)造成死亡。
医院按犬价格的 120%给于犬主人赔偿。
3. 如出现如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述情况导致手术中断,且病犬 在 24 小时死亡的。医院按犬价的 20 %给予犬主人赔偿。其他由犬主人自行承担。
4. 如出现如第七条、第八条、地九条所述情况的,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犬主人自己承担。
5.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手术后72 小时后死亡的,医院按犬价格15%给予犬主人赔偿。
犬主人盖章(签字) :_________
医院盖章(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6:宠物批发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那么,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上述宠物提供适宜之生存环境,保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置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安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置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安康状态作初步检查。假设发现安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问题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5.假设非宠物安康原因,甲方在购置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7.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假设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