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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炉改造方案(精彩两篇)

发布于2024-06-05 17:14,全文约 5237 字

篇1: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和自治区保障办《关于做好—x年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的通知》(桂保障办〔〕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市中心城区要结合郁江堤路园工程、东湖整治工程、高铁工程、园博园项目、白凹窝整治、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区交通干道建设征拆工作,分步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要发挥好各级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对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

(四)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五)因地制宜,多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三、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0xx平方米或改造户在50户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5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国有林区、垦区危房改造参照国务院《意见》和本要点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年8月30日前)

1.城镇部分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调查摸底,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国有林区部分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垦区部分由西江农场负责。各责任单位于8月25日前汇总并上报摸底情况。

2.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造过程。

3.汇总整理全市摸底情况。由市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x年8月30日前完成摸底情况汇总。

(二)动员部署阶段(x年9月1日—10月31日)

1.编制《贵港市-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贵港市x年度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10月4日前完成编制、审批和上报工作。

2.召开动员大会。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七秘具体负责。10月20日前完成。

3.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签订《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状》,10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阶段(x年至x年)

x年完成282户;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25%;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30%;

x年完成五年改造任务总数的剩余任务。

上述任务,在每年初连同各县(市、区)年度保障房目标任务一并明确和下达。

(四)检查验收阶段(每年第四季度)

1.列入“三年目标行动计划”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通报1次以上。由各项目督查组负责。

2.列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每月督查1次以上;每季通报1次以上。由各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完成年度改造任务情况进行验收。考评结果列入当地绩效考评和问责内容。

五、组织领导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国土资源部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篇2:茶棚加油站改造工程安全和消防的预案_应急预案_网

茶棚加油站改造工程安全和消防的预案

一、工程概况:

该加油站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茶棚乡茶棚村,102国道北侧,该站占地面积约?m2,站房面积为 m2,现有加油机5台,根据中油冀东分公司各部门联合对该站进行现场勘察,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xx)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加油站的统一规定,该站尚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造。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5、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就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6、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项分项作业负责人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罚,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新入场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级三级教育制度,教育后要填写三级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公司级教育、项目部级教育、班组级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在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岗位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项目经理、施工员对所属的工地职工每周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在雨季、冬季等,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防火等季节性安全教育。

三、安全、消防应急预案

(一)成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全、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王学军

副组长:王铁军

组员:魏洪武

徐志国

(二)建立加油站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进入加油站内施工,首先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及使用其他明火,对于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明火作业,应远离加油区,并采取隔离措施。作业后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2、加油站内进行施工,设立专职消防安全员,进行现场防火监护,发现隐患即使进行制止。

3、工地项目经理负责主要安全防火工作,并要将防火工作列入生产管理计划

4、严格遵守加油站的其他管理制度

四、安全、消防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报告市建设局,并迅速报告市政府。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经培训的专业救护人员/医生和担架、急救箱。

(三)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培训与演练

1、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报警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知识。

2、专业训练要求应急人员掌握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清理消毒及现场急救等技术。

3、每年进行一次演习,主要由各项目部项目部进行现场演习,同时公司各部门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

(五)社会支持与支援系统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建设局和有关救援单位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3650560

消防报警电话:119 煤气抢险电话:

交通报警电话:122 市建设局电话:

医疗救护电话:120 市安监站电话:-800

(六)事故后的恢复工作

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结论,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4、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