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路建设简报精选两篇
发布于2024-06-05 16:56,全文约 4068 字
篇1:农村公路建设合同样本
鉴于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建20xx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工程,接受了 河南嘉泰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20xx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函,现依据本项目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发包人发送给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于 20xx年 4 月 3 日在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
1.施工范围: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施工属性:农村公路。
3.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标牌。
4.技术标准: 合 格。
二、合同工期
自20xx年4月 3 日开始,施工工期 30 天。
交竣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 1 年。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保修期 1 年。
三、质量目标:合格
四、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人民币 叁拾伍万肆仟叁佰贰拾陆元零伍分(¥354326.05 元)。
2.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不调整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a、设计变更;b、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c、招标图纸以外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调整项目由审计部门或原标底编制单位按沭政发〔20xx〕22号文件精神进行审计,并按中标单位投标时与标底之间的下浮率同比下浮。
五、支付方式
按县政府襄垣政发【20xx】69号文件规定,财政奖补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可申请拨付工程款总额的30%;项目竣工后,经批准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50%;审计决算后,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15%;余下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余款5%作质量保证金,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后拨付。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免费向承包人有关技术资料(清单另附) 2 份,并在适当的时候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按照支付方式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3.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考核办法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在承包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
承包人
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各项竣工文件和资料。
2.建立健全安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安全员;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程、人员、设备的保险。
4.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等各项规定。
6.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
7.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8.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安排发包人人员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新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
七、违约处理
发包人
1.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变更通知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2.发包人未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主动向承包人做出说明,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
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
1.除发包人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1%/天的拖期损失偿金(偿金的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从对承包人的最后支付中扣除。
2.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承包人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发包人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3.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或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中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中止日据实计取。承包人并不因此解除中止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依据《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给予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等处理。
5.违反《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履约考核办法规定的,发包人将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将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做出降低其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
八、纠纷解决
1.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
2.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请项目实施所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合同文件的组成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4)招标文件(含补遗书)
(5)图纸(含补遗书中与图纸有关部分)
(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投标函附表
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将序在先者为准。
十、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收后失效。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四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二、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发包人: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盖章)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约地点:襄垣县迎宾街西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日 期: 20xx 年 4 月 3 日
篇2:农村公路建设合同书_合同范本
农村公路建设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城乡经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实现社通公路大会战任务,经甲方按要求决定,以竟谈方式,将高棕村五社规划建设的社道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经甲、乙双方就道路建设中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此协议书:
一、工程范围:起于破河村壹社经五社,止于五社主路终点罗周传军屋的右侧,全长约0.8公里。
二、建设标准:按照中交部《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和县交通局设计图纸施工。
1、路基为石灰稳定砂砾石基础,宽度为4.5米,最低路基不低于3.7米,厚度20cm。路面硬化,有效路面不低于3.5米(特殊地段除外),水泥硬化标准C30,标准为3.5米宽,厚度18cm水泥混泥土,路基路面原则在原路基施工特殊地段除外。
2、水沟:沟深40cm,沟底宽48cm,沟口宽60cm,保证水系畅通。
3、错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长15m,宽6.5m(含原有路石宽度)。按村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此项工程建设费用在双包工程之内,不另计费用,不实行差价调整。
4、路肩:碎石路两边用泥土进行培土,宽度为每边50cm。按照村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涵洞、保坎,按双方约定办理。
三、质量要求:在施工工程中乙方必须听甲方从质量监督的指导,必须接受社质量领导小组的监督,一切按《农村公路设计和施工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四、工期: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进场,201X年12月30日内竣工。若延误工期,按照总造价扣百分之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乙方不得无故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甲方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按工程完工并经县交通局质量检查合格,按交通局补助每公里15万元,即时给付外,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未付清工程款,按银行同期贷款(信用社)利息。上级专项拨付款,甲方不得截留。
六、工程造价:本项目工程属双包工程(即包工包料),每公里造价为人民币36.8万元(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本工程为单价承包,不作差价调整,包括设计的附属工程,不另计费用。
七、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有醒目的公示牌、安全标志牌。若发生一切公务、安全事故概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无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用工程款作为1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部退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其它事宜:施工中涉及的土地、林木、柴山、青苗等具体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落实。料场租赁的青苗补偿、复耕费及施工中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有违约则按协议法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乡政府、村委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监督单位法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