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考察安全协议(优秀4篇)
发布于2024-06-08 00:20,全文约 3182 字
篇1:学生外出考察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艺术设计系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创建安全、稳定的外出写生秩序,现结合实际情况与参加外出写生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艺术设计系关于〈专业考察〉课程外出写生的管理规定》。凡因违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遵守当地的地方法规,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做有损学校和个人名誉的任何事情;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带队老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不得擅自离队,尤其女生更应提高警惕,不得独自离队活动,有特殊情况应经带队老师批准。擅自离队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并按违纪从严给予处分。
四、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增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食品卫生和医疗安全。
六、学生擅自到江河湖塘洗澡、游泳、捉鱼等,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七、禁止进入娱乐场所饮酒、跳舞、玩游戏机、赌博、K歌等活动;晚间十时前所有学生必须返回集体住所,凡违反此规定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和系(部)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学生如有不适宜外出写生的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写生前报告班主任(辅导员)和任课老师并履行请假手续(即: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确认、系审批)后,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情况属实后方可不参加外出写生,但应参加下一届学生的写生考察并完成相应作业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九、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部、学生各持一份。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系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系(部)盖章: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学生外出考察安全责任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向甲方保证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外地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本班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达到十二周岁的学生如果要独自骑车上学、放学,学生家长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和学校签订安全保证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她)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篇3:学生外出考察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家长和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借宿生及家长责任
1、借宿生要养成自立的习惯,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明辨是非,克已做人。
2、按时回宿舍休息,不串宿,不把非本宿舍人带进宿舍,不群聚过生日,玩牌,不参与赌博活动,不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来往,保障自身安全。
3、切实做好“三防”(防火、防毒、防盗)。人在房间,一定要把蜂窝煤炉放在室外,正确使用煤气灶;不下池、塘、河、库洗澡游泳;出门上锁。
4、安全用电,不乱接电线,正确使用电热毯;
5、尊重房主,与人和睦相处。及时交纳房租,爱护房主的一切设施。自觉服从房主的监督、看管。
6、家长应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检查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了解孩子在住地的表现,及时纠正、解决孩子的不良行为和问题,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共同教育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遇假期,及时与房主联系,督促孩子及时回家,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7、以上各条,学生及家长若未做到,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二、房主责任
1、完善住房条件,保证租赁的房屋安全。
2、详细登记并熟悉租住学生基本情况,制订学生住房安全公约,严格要求,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净化租住环境,确保学生租住安全。
3、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每日重点时间段检查学生房间、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对在住处玩耍、聚会、过生日、酿酒、夜不归宿、无故不上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通报学校和家长。若遇学校放假,及时告知家长放假时间,并督促孩子按时回家。
5、严格门卫,不允许串宿,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到学生住地,防止学生财物丢失。若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及公安等职能部门。
6、教育监督学生和睦相处,预防打架、斗殴等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房主务必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要代表家长肩负学生的临时监护义务。若学生在住处出现不安全事故,将凭本责任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房主的安全责任。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按法律相关规定由家长、房主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4:学生外出考察安全责任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学生溺水事故频发,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签订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大力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在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不听,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云县后箐中学
20xx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