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滥竽充数》的读后感(通用10篇)

发布于2024-06-08 04:10,全文约 7441 字

篇1: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篇2: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人类的母爱、父爱十分伟大,沈石溪的著名中篇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当中,证实了动物之间的母爱、父爱也很伟大。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写的是知识文化青年沈石溪,初到西双版纳时,曾遇到一只狐狸。那天黄昏,他买了一只鸡,准备回家炖汤喝。这时,一只皮毛华丽的狐狸趴在在石板上,看起来奄奄一息。沈石溪动了心,这张狐皮肯定可以买很多钱,他就把捆着的鸡放到了树下,转身去抓那只狐狸。没想到那只狐狸忽然“活”了过来,朝他狡猾的一笑,消失在了石板路的尽头。忽然他听到了唧唧的声音,扭头一看,一只黑狐狸正轻轻松松的叼着被绳子捆住的鸡跑向茫茫的树林里。可恶,这对狐狸用了“调虎离山”计!哎,沈石溪真是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啊!

过了几天,沈石溪来到树林里砍柴,来到一棵松树边。忽然,那只装死的狐狸又出现了。它故伎重演,不过这次的目的是为了引开沈石溪,因为它的孩子就在松树洞里,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它将腿都咬断了。沈石溪感动的甘愿受骗,甚至还希望狐狸能像原来一样,狡猾的看他一眼,然后逃走。可是,狐狸只是狡猾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喷出一口血,轰然倒地。它流血太多了,它死了。

狐狸这种狡猾而有灵性的动物,骗了沈石溪两次。第二次的本质上是沈石溪受骗,可是沈石溪是“一厢情愿”的被骗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动物的母爱、父爱尚且如此,我们父母对我们的爱会更大、更深、更远!

篇3: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篇4: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了同为学徒的火爪和灰爪。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篇5: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些杨红樱阿姨的书,每一本书都诙谐幽默,耐人寻味。在这本书里,主要的人物有:笑猫、对对眼老头儿和猴子。在其他的人物中,疯丫头杜真子、淘气包马小跳、废话大王毛超、企鹅唐飞、河马张达是“营救队”的主要成员,从对对眼老头的魔掌中救出猴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营救猴子那几篇。和对对眼正面交锋的那几次,一次被对对眼骗了,第二次他们想骗对对眼,唐飞挨了一脚还不说,还白送给对对眼十元钱,他们为了不让秘密山洞暴露,决定让杜真子去帮忙。他们先让杜真子和猴子照相,然后让杜真子跑到人少的地方,由张达把猴子带到秘密山洞里。

读完这篇,我们不该学习对对眼的贪心,而要学习营救队员们的善良。

篇6: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每个人都渴望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在享受优越的生活时也极易养成惰性尤其是青年学生。读了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我对此感受尤深。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非常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老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知道。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天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老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可是我们真正像宋濂那样用心求学了吗?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激情;父母不惜自己省吃俭用为我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进步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曾经看过标题为《要“穷”孩子不要“富”孩子》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但是父母却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希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篇7: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放假了,我想我该把不爱读书的习惯改掉,一定要在寒假里多看书。于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妈妈来到新华书店购买图书。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书《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书中的主人公分别是:大肚子爸爸、维C阿姨和五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小晴哥和布瓜。

这本书主要讲了:大肚子和四个孩子饭团、布丁、苏打和小晴哥住在一个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里,喜欢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照看他们。可是,这几个孩子都很不幸:饭团是脑瘫,是永远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脚掌外翻,被称卓别林娃娃;先天尿床的苏打是爱马桶娃娃;爱吐泡泡不说话的小晴哥,被称口水娃娃。他们都很自豪地说:“我们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爱心给他们上音乐课、妖精课和马桶课,让孩子们的缺点都变成了优点。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随着时间的流逝小院要拆迁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诉了孩子们事实:这四个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的,而是在路边抱养的。爸爸告诉孩子们要和自己的亲生的爸妈在一起,并将布丁、苏打、小晴哥分别送走,而饭团因生病却远离了这个世界。几年后他们再次相见时,大肚子爸爸和维C阿姨成了一家人并且生了个孩子名叫“布瓜”。

多么感人啊!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到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抛弃的孩子们,想想那些残疾人,我们是不是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许帮助了他人,才是多么快乐的事情啊!我相信,人与人的和谐之爱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才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无价之宝!

篇8: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偷影子的人》中男主人公从小的玩伴、一生的朋友吕克是一位面包师的儿子,对他来说,从一出生便被剥夺了选择未来职业的权利,他不得不继承父亲的手艺,终生工作在自己家的面包店。而起初的男主人公也毫不怀疑这是吕克的梦想。可是,当突然有一天,他偷走了吕克的影子,发现了吕克心底的秘密。吕克的影子告诉他,其实吕克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并请求男主公帮助吕克成为他想成为的人。当天晚上,男主公便履行诺言找到了吕克的父亲。最终,吕克得到父亲的许可,来到了男主人公所在的医院学习医学。

当梦想还是梦想的时候,总会让人忍不住幻想,渴望。可一旦走在了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时,则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当吕克真正当上了医学院的学生,才发现这个梦想令他多么的不快乐,而他也终于意识到,什么是他想做的,什么是他不想做的。他希望的是看到别人的笑脸,清晨熟人之间亲切地招呼,而这些,只有做一名面包师才能够真正获得,而成为一名医生只是他想当然的一个愿望,并不真正的适合他。于是,吕克坚定的放弃在医学院的进修,转而回家踏踏实实的做起了一名面包师。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大自然的世界多姿多彩,只因它们找对了自己的位置。人类也应当如此,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你才能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篇9: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篇1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被狐狸骗一次》。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从来没有一本书像这本书这样从心灵深处打动了我。每一次看,我的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再被狐狸骗一次》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初到西双版纳时,买了一只大公鸡,准备回家宰了吃。在路上,他碰到了一只昏倒在路边的狐狸。高兴之极,他撇下大公鸡,准备去捉狐狸。谁知,正当他向狐狸走过去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昏倒“在路上的狐狸忽然起来,一溜烟地转身跑走了。等作者回过神来,回头一看,另一只狐狸叼着大公鸡跑开去了。没几天,作者意外地发现了这两只狐狸的老窝。呦,还有几只小狐狸呢!只见母狐狸在洞里看护小狐狸,公狐狸在外放哨。出于报复心理,作者趁公狐不注意,悄悄地来到洞口。当里面的的母狐发现不对,大叫起来,公狐这才发觉。此时去救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办?公狐狸故伎重演,”昏倒“在地上,可作者还会上当吗?公狐见不是办法,就用自虐来骗作者。只见公狐咬断了自己的左腿,露出了阴森森的白骨。它又一跛一跛地来到作者面前,倒在地上,用一种乞求怜悯的眼光望着,仿佛在说:”我的腿断了,可怜可怜我吧!“作者知道,这又是狐狸的苦肉计,可是他还是故意上当了——他感动了。他不想毁灭一个家庭。只见他”专注“地看着公狐,一旁母狐和小狐悄悄地转移。公狐见妻子和孩子们都安全了,嘴角弯了弯,闭上了眼睛……

读完着本书,我对狐狸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好一只伟大的公狐,这是多么伟大的父爱啊!为了妻子、孩子,哪怕牺牲自己都无怨无悔。这份真情的力量是多么巨大,竟让我们人类觉得汗颜。

我想:作者后来一定是要为第一次被骗做补偿,才去报复狐狸的。这本书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大自然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血腥。为了生存,生命之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的精神是永不变的,正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为了生存,任何生物都可以不择手段。然而,人类,这个仿佛主宰地球的人类却打破了这个规则。许多时候人类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生存。这里为什么要杀死狐狸?难道狐狸为了生存,偷了食物就该偿命,这是为什么?难道狐狸在使用大自然的规则时,要被属于大自然的人类所”制裁“?这难道是合情、合理、合乎道德的吗?尊重任何野生动物,就是尊重大自然的规则,也就是尊重我们人类自己……

《在被狐狸骗一次》不仅告诉了我们亲情的伟大,告诉我们真情的存在,同时,也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生物,他们都有生存的权利,他们和人类是同一个规则下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