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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行政警告处分决定(合集六篇)

发布于2023-12-03 23:07,全文约 3385 字

篇1:行政撤职处分决定书

xx市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xx区路中兴横地段建设一幢13层办公商业综合楼工程,根据《关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意见的复函》(荔人防建〔1998〕1号)批复,该项目应建5级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导致防空地下室达不到应有的防护要求且无法整改。你公司于20xx年7月16日向我办书面作出《关于西场电子城项目人防工程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说明》,申请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考虑到该项目纳入了市“烂尾楼”项目,又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我办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于20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穗民防易〔20xx〕6号),该项目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之后,我办多次催促你公司缴纳易地建设费,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目前该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研究,依法决定如下:

责令你公司于20xx年4月30日前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广州市指定银行网点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2、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年月日

篇2:行政撤职处分决定书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纪检部门审查,20xx年3月xx日(周五)中午,时任江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总队长(省文物保护执法队队长)曾,饮酒后驾驶单位车牌号为赣M09927的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江西中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曾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39mg/100ml,属醉酒驾驶。xx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以曾涉嫌危险驾驶,于20xx年4月3日移送江西省xx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xx年6月3日,江西省xx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曾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决定对曾不起诉。

曾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受到刑事追究(不予起诉)。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政纪和党纪。鉴于曾在组织调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并进行了深刻检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曾撤销江西省博物馆馆长职务处分,由五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

本决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生效。若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

20xx年5月10日

篇3:公司警告处分决定范文

因公司从事属于高危工程施工、巡检工作,为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均配备了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绳索等安全保护措施。根据公司规定:每位外出施工人员在外出时必须申领携带相关安全保护用具,工作中必须穿戴整齐!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库房!

在6月12日吴总到池阳变电站检查工作中发现当日变电站巡检人员外出时未携带绝缘鞋,且李酷未与公司领导告知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知去向擅离职守。经调查当值人员王小三知道其已不在变电站,并未及时向公司反映情况属包庇行为。给甲方、公司及其个人埋下重大工作安全隐患,对公司造成无法预计地严重后果!根据相应规定,现决定对外出施工人员李酷记内部暂停项目经理职务及相关福利待遇,一个月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恢复其职务及福利待遇。且在本月考勤中记旷工2天并处500元罚款。王小三因包庇李酷擅离职守处200元罚款,以示警告。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如有下次,一经查实一律开除,绝不姑息。同时在外施工人员加强个人安全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为了您的家庭和社会责任,一切以安全为出发点,认真工作、平安归家!

X公司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篇4:行政撤职处分决定书

何,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福建省xx县人,本科文化,非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至20xx年3月在茶平乡农技站工作,20xx年3月至今在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工作,其中20xx年3月起任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办公室主任。

经查实,其主要违纪事实是:

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月21日期间,何在未向所在单位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未经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到单位上班。经单位多次与其联系,何其清仍未返回单位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

综上所述,何其清身为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办公室主任,于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月21日期间,擅自不到单位上班已超过60天,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旷工违纪行为。在调查期间,何其清不配合调查工作。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经20xx年2月8日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其清行政撤职处分。

本监察决定自20xx年2月8日起生效。若对本监察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监察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

xx县监察局

20xx年2月8日

篇5:行政撤职处分决定书

公司各单位:

张海军,男,汉族,河南焦作人,1977年xx月出生,高中学历,1993年xx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xx月至1998年7月武警部队阳泉市支队一中队士兵;1998年8月至20xx年7月,中铁十五局二处(公司)机运五队工人;20xx年7月至20xx年1月,公司第二机械化工程队党支部副书记;20xx年1月至今,公司铁路既有线架子队队长。20xx年9月27日下午,石长铁路项目二分部在未通知业主、设备管理单位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架子队在益阳东站内k185+300段右侧进行三改道路施工,主要任务是地方道路平整及砼护栏移位作业。道路右侧为高斜坡,左侧(营业线侧)为一段1.5-2m高原状土挡土墙(通信光电缆埋设在此挡土墙里面,深度约30cm),作业中挖机需要转向,由于道路较窄,挖机司机将挖斗支撑在原-2- 状土上移动挖机,挖机斗齿插入原状土将通信光电缆挖断。:27造成益阳至益阳东站通信设备故障。事故发生时由于现场无管理人员,挖机司机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事故发生20分钟后项目部才接到通知,延误了抢险时间,16:30设备单位到场进行抢修。项目经理16:53才接到通知。17:06恢复正常通讯,期间影响X771和520xx次列车正常运行。被广铁集团认定为构成一般D9类事故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张海军作为石长铁路项目既有线架子队队长,本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但是其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项目发生“9.27”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并严重影响企业信誉,张海军对此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经监察科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经20xx年10月7日公司企业领导人员联席会批准,决定给予张海军撤销既有线架子队队长职务处分。本决定自20xx年10月7日起生效。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诉。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监察科

20xx年10月16日

篇6:公司警告处分决定范文

公司全体:

经公司调查确认,一战区业务主管王进再同事,在其工作期间,通过两个备案客户将公司货物调出,以货物自提的方式,将货卖给公司未知的第三方,然后通过个人账户将款转回公司。该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公司调查确认后,王进再主管承认该行为属实。

王进再主管的行为触犯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红线,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本应做出开除处理。但鉴于行为发生后,其认错态度诚恳,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并保证不会再犯。结合其在司多年的贡献,公司领导层经过讨论后,进行如下处理:

1. 王进再主管记公司黄线一次,如有再犯,则做开除处理。

2. 对王进再主管处以罚款20xx元,取消当月个人冠军的角逐资格。

3. 一战区总监对下属负有监督管理不利的责任,进行公司通报批评一次。 此类事件伤害到公司运营的根本,公司对此类事件一直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各位员工珍惜平台,严格遵守公司制度。

先跑科技综合部

20xx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