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4篇)

发布于2024-06-13 07:57,全文约 7171 字

篇1:隧道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中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项目部工程能安全顺利的完成及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施工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二、甲方的职责

1、开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高低位水池及大口井位置。

3、甲方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好监督工作。

4、每个工点指定专职和监控人员,协助乙方作好安全工作。监控人员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若不服从甲方有权向乙方发放停工通知书,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指导乙方施工,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有权停工。若发放停工通知书后,乙方仍不停止违章作业,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的安全监控干部随现场施工情况随时抽查,安排好监督工作并作好情况汇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各工种人员必须熟知《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具体规则,严格按照《隧道安全规则》和《技规》作业,不得违规作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技术规范》作业,不得违规作业。

2、乙方应在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施工标志、标语牌,用耐腐蚀、抗老化的材料做成正规的标牌,严格执行文明工地标准。

3、道路施工要注意对地下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在未探明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机械作业。现场开挖的沟坑在道路没有完全封闭前,在道路两侧和有出入口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夜间设警示灯。

4、乙方施工中开挖各种基坑、沟壕时要先挖探沟,摸清地下电缆、光缆的走向、具体径路和根数,应及时通知甲方再行施工。在有地下管线,电缆处施工时,必须了解既有地下管线、光缆、电力电缆的位置及走向,进行有效的现场监护,严禁触及。保证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应该造成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

5、施工期间,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施工现场装载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进行倒车、调头及施工作业时要自行安全。

7、施工现场内各种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规 定,闸盖齐全,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和熔断器,严禁使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有危险的地方要立警告牌。使用机械及电器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使用安全,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

8、登高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绳)、设置安全网,衣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在同一作业面上下同时作业,不准向上、向下抛掷材料和工具,并有专人检修平台、栏杆的连接扣件的稳定性。遇到恶劣气候条件(如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高空作业。

9、用于生产、生活的设施不得建于低洼处,防止发生危险。

10、吊车在工作时,严禁在起重臂、吊装物及转动半径内站立。要时刻注意起重臂、吊装物的动向,避免出现意外。

11、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要自行负责。

12、非工作时间乙方自行进行安全管理。

1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统一管理,严格施工纪律,防止施工人员工作态度懒散,注意力不集中而出现的安全事故。

14、做好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于事故苗头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15、施工中,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

16、每日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在全体作业人员中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17、施工中严禁擅自变更施工地点,增加项目。

18、在施工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停止一切施工,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继续施工。

19、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尚应按照国家和公路的有关标准及各专项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有关规程作业,以及安检、技术室下发的各类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安全问题,其后果乙方自已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凡因违反本协议发生安全及其它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施工完毕时自行作废。

甲方: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项目部 乙方:盛云科技有限公司保宜

项目部火灾报警施工班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篇2: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动员和全面实施,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局坚持把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针对建筑施工实际,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一是及时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局质监站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切实加强了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开展作了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各责任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并就我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使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建设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增强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求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建筑施工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坚持“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施工安全”的同时,狠抓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群防群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管理、吊篮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按照省市县安委办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确定了“两个方面”为排查重点,一方面是把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等作为重点,另一方面是把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设备倒塌、作业触电、物体打击等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我们采取的方法是: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做到不漏掉一个检查项目、不留下一个隐患死角。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现场监督整改落实; 不能立即整改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则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整改,质监站定期督办;针对个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差,安全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 的项目则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现场监督,有力地推了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别是7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吸取甘州区“7.2”事故教训,按照市建设局各项专项检查要求,把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夏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重点对各在建工程的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违章作业、非法违法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各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对每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及使用登记情况、施工吊篮运行及日程检查情况、吊篮安装拆卸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建筑渣土处置规范化等方面逐一开展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施工企业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68 项次,已整改68个,排查率达到了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我局督查建筑工程42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下达停工通知书10 份,督查安全隐患及问题99条。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和省安委会暗访检查组对我县3处建筑工地检查反馈的40条问题,我局已督促施工企业积极进行整治,均已全部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单位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三是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部分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差,“三违”现象还在一些企业和项目中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高标准要求,全方位排查。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建设项目施工环节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突出长期制约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问题,结合当前施工特点,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坠落、作业触电、起重设备倒塌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治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职责,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一些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把百日攻坚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针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个别施工企业实施方案不完善、排查工作不深入、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问题,作为今后督查的重点,督促这些企业和项目认真“补课”,重新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将组织“回头看”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消除,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水平。

篇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施工工序的协调与配合,针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建立了后勤保障工作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正常工作,并要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补给及工作环境的及时协调等工作。该项目在施工前建立了完善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针对工程实际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权限、奖惩以及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参与施工的各单位要每星期举行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参与、协调、配合等手段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实际问题,并要求每半个月要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一次生产进度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核实施工进度情况来确定加快施工生产的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各项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措施的执行,这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制度的执行力度有着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拟定了全面配合的合同文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向各方提出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建议,这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技术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将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都能应用到工程实际施工中,根据施工生产制度要不断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及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将安全施工生产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心中。

2、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的冒带,并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针对部分劳动强度较高及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健康的身体,更要求其在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按照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来独立操作,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整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工程实际施工中的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都必须在地面施工场地中进行作业,不允许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高出违规从事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

施工人员在搬运钢筋过程中,要注意搬运路线上是否存在障碍物、架空电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如果有的话需要施工人员在搬运过程中要避开此类物品,避免钢筋搬运中的回转动作使其碰到电线,这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容易产生十分严重的触电事故。切割机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确定其运转是否正常,机械在运行中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并要求切割机等施工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电源线进漏电开关,在使用后不允许其随意摆放到易燃物品堆中。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其将钢筋集中堆放到模板或脚手架上,同时也要求其不能将工具、钢箍、短钢筋等物品放在脚手架上,避免其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滑下伤害其他人员。

3、木板制作安装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安装或拆卸处理过程中,要求其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并要设置好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木板在安装、拆除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设计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根据工序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同时也要求木板在安装过程中其支撑不允许放在脚手架上,这对保证木板工程及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木板在安装过程中要中途停歇,施工人员要将支撑、搭头、搞头板等钉牢,保证这一工序的整体安全性,在木板拆除处理的间歇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将已活动的木板或其他结构运走,避免此类木板或其他结构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浮空、踏空等坠落事故。施工人员在拆除木板过程中不允许其站在拆除处理中的木板上,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对木板工程进行检查,避免因木板在浇筑过程中出现错台移位、走样崩塌等事件。

篇4:隧道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并不承担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内容。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6、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甲方的水、电、等,所需费用由甲方单位承担。

7、施工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施工资料。

8、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其它

1、现场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材料负责人: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后,即告终止。

甲方(签字):

甲方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