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材料租赁合同(13篇)
发布于2024-06-14 22:27,全文约 19723 字
篇1: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_______市场_______交易区______号,形式为(□摊位□档口),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租金为每(□月□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时间及方式为: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摊位的转租
承租人不得将摊位转租给第三人。
第五条摊位的调整
在租赁期间,如出租人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____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第六条广告宣传
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和天然气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应符合以下使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________元。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出租人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日之内予以补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制止承租人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督促承租人办理市场内经营(含以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等特殊经销形式经营)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7)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出租人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天然气、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4)提供统一的市场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帐,负责指导、督促承租人及时收集原始进货票证、记录商品准入台帐。对承租人记录完毕归档的台帐,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务,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保村期不少于________年。对承租人记录台帐有困难的,提供代为记录服务。
(5)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熟食摊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按规定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有权了解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2、承租人义务
(1)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出租人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3)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出租人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电器具,须经出租人同意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承租人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村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5)承租人从事批发经营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货者出具销售票据和其他有关凭证,并进行台账登记备查。
(6)承租人要及时记录商品准入台帐,记录完毕归档的台账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托出租人代为保管,保村期不少于________年。
(7)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商品质量的抽检。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8)不销售、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9)承租人应服从出租方对商品划行归类的管理,保持商品陈列整齐划一,圈内货物陈列有序,保持摊位内部卫生,不在摊台衬垫杂物,不占道经营,不在摊位内及周边乱贴吊挂个人用品及杂物。
(10)承租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或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摊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摊位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未按约定履行维修、物业管理等责任,给承租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准入空白台帐;对承租人委托保管的商品准入台帐保管不力造成损坏、遗失,给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加盖保洁桶(箱),熟食摊位“三防”设施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改善的,应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的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摊位交付后____个月内未开业或者在租赁期内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_____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时间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退还,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或拒不执行出租方正当管理要求的,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摊位转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因过错造成摊位严重毁损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5)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对市场内经营商品陈列、圈内货物摆放、占道经营、摊位卫生的统一管理,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时收集、记录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资料和台帐,经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办仍不予以办理,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从出租人的统一管理,擅自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9)对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严重失信经营者和连续两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的信用低下经营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场招投标资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将其清退出市场。
第十二条其他
(1)出租人制定的各项市场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同意遵守。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共______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租人______份,承租人______份。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篇2:钢管脚手架租赁协议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设工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钢管租金: 元∕米∕天
3、扣件: 元∕个∕天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甲方负责验收。
(1)钢管弯曲大于160度的由乙方负责维修,钢管压扁的由乙方方负责维修。
(2)因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各尺寸钢管而导致甲方切割钢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无休止日期通知日期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4、租赁期届满,双方同意续租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宜,或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营业执照(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担保方三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平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配合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担保方(盖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签约负责人: 年 月 日签约人: 年 月 日
篇3: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项目之需,需租用乙方建筑材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租架料(钢管、碗扣、扣件、钢模、顶托等)给甲方使用,甲方办理租赁合同时,向乙方交纳押金每吨 元。承租架料全部归还完毕,租金结清后,乙方退还甲方所交纳材料押金。
二、租赁期限及结算方式:
1、租赁期间钢管、碗扣、顶托、扣件等物资不满月的按计算租金,超过 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钢模板材料起租期为
2、租金按日计算,计算标准以乙方出具的“架料租赁发(收)原始凭证”且经甲方相关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的为准,该发(收)凭证是租金结算的有效依据。甲方必须在每月月底派经办人到乙方对帐复核,并在当月的租金计算费清单上签字确认;按月支付租金。如甲方故意拖延时间不与乙方进行复核,则以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所得的租金数额为准。
三、乙方所出租架料质量、规格等以甲方在乙方“发货凭证”上签字视为合格验收,其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出租物资价格表:(所租物资以甲方实际租用数量为准,计量标准统一按理论重量计算)
备注:材料赔偿时建议参考价按钢管每吨 元,扣件每套 元,楔托每根 元,钢模每平方 元,碗口每吨 元。若赔偿价按市场价赔偿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价格则执行本参考价。
五、材料归还的维修及赔偿:
甲方应按租赁物资的用途使用并爱护和保管,归还时应按租用材料的规格、型号退还,乙方收取甲方各种材料维修费(以乙方收凭证为依据)。维修费:1、碗扣每吨一次性收取维修保养费 元;零部件赔偿价格:参照附件2。
2、钢模、固定角模、阴角模清灰、打油、平整按/㎡,缺筋片 元/片,模板穿孔元/个(口径2cm内)。
3、弯管校直 元/根,扣件洗油 元/套,扣件缺螺丝 元/套,顶托修理、清灰、打油 元/支,28型顶托缺螺母 元/套;缺顶板 元/片。
4、租赁架管全为定尺管,以发货凭证为准,长度相差正负10公分,超出标准不能作为定尺管归还:如因甲方造成材料变形、断裂、反翘、焊接、焊疤、穿孔等乙方一律拒收,丢失损坏的材料按合同的赔偿单价或根据当时高价的100%赔偿(合同约定价格和市场价格不一致时,取其中价格高的作为赔偿价格)。甲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项目章、技术资料专用章)后,甲方签字的经办人视为有权代表甲方经办本合同业务。
六、甲方未归还租赁物资的租金计算材料全部归还完及付清相应的租金和赔偿款时止。鉴于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建筑架料租赁行业租金需按日产生,故双方约定租金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拒付租金并送达乙方时为准。
七、材料的装卸、运输、归还及计量标准:
乙方发货地点为乙方库房,归还地点在乙方库房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上车费、下车费由甲方自理。甲方上货时如需乙方代办装卸及运输,乙方将收取甲方的上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退货时甲方运输至乙方库房,下车及堆码费 元/吨。
八、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同时收取租用材料总租金2%的日违约金。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周转材料租金。
2、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卖、转租、转借或不按合同规定使用物资的。 3、甲方未按时归还乙方材料,且未向乙方支付相应材料(未归还材料)租金的。
九、甲方指定经办人(领料人) 。如甲方实际签收的经办人与合同指定签收的经办人不一致的,该实际在租金计费清单签字或在租赁收货凭证上签字视为该实际签收人有权经办租赁架料的收发。若指定经办人有变动,甲方可出具委托书指定。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负责人签字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篇4:钢管脚手架租赁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有偿租用甲方脚手架及其配件,其中乙方的使用地址为: ,工地项目名称为 。
1、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租到其它地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按租赁单价及数量计租,并有权收回租赁物,追讨一切费用并终止合同。
2、甲方提供的租赁物符合技术质量要求,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搭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因此产生的损坏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因甲方脚手架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有甲方赔偿承担。
3、计算(租赁期以货到现场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数量以现场时间签收数量为准)供货有效期从20xx年8月 / 日起至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止。
4、租赁品种、计划数量及单价: 30日/月
5、乙方租赁必须交纳押金,押金金额为,甲方提供收据,此押金仅作租赁物抵押,不应转为租金使用,待乙方停租退回租赁物时,扣除赔偿及其它费用后,余下押金在结算后三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6、甲方每月底将本月租用结存及租金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每月5号前向甲方交纳上月租金,逾期则从第十五天起租赁物每天日租金按两倍计收,直到付清租赁的当天停止计罚,超过一个月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向乙方追讨甲方运费、人工、租金等损失,由此造成的工程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7、进场时甲方自行装货并送到乙方工地,费用由甲方支付;退场时乙方负责装货且将租赁物返运押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支付。
8、乙方退租归返时必须是甲方租赁货物,非甲方货物甲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必须要有明显标志,归返时长短拉杆要分开,五对为一扎扎好,乙方需负责对租赁甲方的物品日常维护,如有脱焊、损坏、轻微等变形等,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清除干净水泥。压扁、缺件、改型截断等不能修复及遗失的,乙方应按赔偿单价赔偿且租金照计。如乙方不能修复,按照市场价委托甲方代为修复。
9、乙方必须把材料统一分类放置在车辆能进入的位置退货。
10、及签名为依据。甲方指定租赁物签收人为 负责人,开具签收单及签名为依据,电话 。验收经办人变动合同不变,双方应派人到工地货仓库现场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
11、记租日期从租赁物到工地当日起至乙方通知甲方运回租赁物当日起。(数量按实计算)
12、乙方通知甲方运回租赁物,甲方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地现场。每延期一天运离现场,则按租金的3‰处罚甲方。
13、甲乙双发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当承担本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外。如产生公诉,违约方还应担守违约方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14、停租后双方应及时结算,付清租金,赔偿及在结算完成后三天内退换押金。
15、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两 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甲乙双方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钢管脚手架租赁协议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品名称
1、甲方租赁乙方钢管、扣件、顶丝、木跳板等用于甲方工程。
2、租赁物资规格、数量以双方在甲方施工现场签认数量为准。
二、租赁物资期限:甲方收到乙方所租各种材料设备之日起至甲方退回所租各种材料设备之日止为租期。其中,租赁物资报停期间不计入租期,不计入租赁费。
三、租赁物资价格
钢管每天每延米0.013元,;扣件每天每个0.01元;4米跳板每天每块0.3元;3米跳板每天每块0.25元;步步紧每天每套0.025元;顶丝每天每根0.05元。
四、租赁费计费方式: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天数自收货之日起至退货前一日止。
五、租赁费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租金。双方办好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给甲方发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上两月租金的70%,尾款待租赁物品归还后结清。
六、提货: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运费、装卸费由乙方负责。退货:甲方负责退回乙方所在地,运费、装卸费由甲方负责。
七、租赁物资退还及丢失补偿:
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在乙方现场清点物资数量。乙方租赁给甲方的物资,能修复的视其损坏程度按产品原值的10-30%交收修理费。不能修复、丢失的租赁物品甲方可购买同品质的物品归还。
八、甲方不得将所租赁的物资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变卖抵押;租赁的物资仅在甲方工地上使用。如租赁物品需要报停或复工,则双方签订书面租赁物品报停单、复工单。
九、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乙方为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税金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十二、乙方木跳板一头涂有红色字母标记。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6:短期租赁材料合同
承租单位:签订地: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00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元,拆除后付6000.00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私人脚手架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 年__ 月__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__年 __月 __日至__ 年 __月 __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钢管脚手架租赁协议
甲方:合浦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 河北顺兴脚手架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实验楼
工程地点;北海市南珠大道东侧
二、租赁内容及方式
1、甲方按包工包料方式发给乙方施工;
2、乙方包钢管及扣件、顶托、安全网和人工费;
3、乙方负责按规范要求搭设本工程的内、外墙脚手架,搭设出入口防护棚、井架上料平台。(內架包工包料)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搭设內架,按建筑总面积计算,每平方30.00元。
2、本工程外架按总实搭面积:12800平方米。按每平方17.00元正计算(此单价部随市场变化而调整)。剪力墙、柱所用到钢管及管扣乙方无偿提供。此价格乙方不负责税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3、本工程满堂架,每搭设一层时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剩余30%在拆完后一次性付清。外架每搭设两层支付完成工作量的70%(做为材料费和人工费),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外架工程量80%,剩余20%在乙方拆除外脚手架后3天内结清。
四、工期
外架工程按接到乙方开架一层起至甲方通知乙方拆架之日起为计价工期为
240天,外架如果超期按总工程量每月每平方2.00元人民币计算。內架自搭架之日起为计价工期为四个月,如果超期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2.00元人民币计算。超期款每月结算一次。如不按时付清超期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全部规定,乙方有权拆除所有外架并追回全部余款。
五、经济责任
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造成双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材料堆放,处理好内部关系,要合理使用爱护脚手架,不得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紧固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2、甲方应无偿提供一间房给乙方作库房使用,免费提供钢管垫板和脚手架垫层浇砼和本工地工人用电用水和工人宿舍。乙方施工人员应纳入甲方公司意外保险中。
3、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进度款,如甲方不按时支付所有款项,乙方有权停工,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如支付款项超过一个星期的造成工程进度缓慢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材料和施工人员进场,进场后必须做到文明施工,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保质、保量跟上工程的进度。
2、乙方负责提供脚手架的有关证件(搭设工的有效资格证书证件)和材料安全检测资料。
3、乙方施工过程中,要按规范要求施工,注意安全。一切有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乙双方工地人员偷盗材料,如发现,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好发生在工地内的材料偷盗事件,并按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5、乙方搭设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如不符合要求需要返工,甲方不支付工人工资及因返工而停工期间钢管的租金,有需返工,甲方通知乙方两次以上扔未返工的,甲方可直接雇佣点工进行施工,其工资由乙方承担。
6、所用钢管扣件、安全网、需合格检测报告。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九、开架日期: 年 月 日 拆架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合浦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乙方:河北顺兴脚手架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私人脚手架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甲方租用脚手架_______套,拉杆________支,脚手板______块,轮子______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每组______元/天,向乙方收取租金(不足1天按1天结算),每组包括(架子两支、拉杆两支、脚手板一块、接头四只),脚轮每只租金按_____元/天。乙方有责任爱护和使用租赁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应负责赔偿。乙方在安装和使用租赁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建筑施工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操作,注意安全。如果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另: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
赔偿价:(架子200元一套,拉杆70元一付,脚手板100元一块,接头10元一只,轮子80元一只)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从签约之日起至乙方归还租赁之日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私人脚手架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11:钢管脚手架租赁协议
合同编号: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租赁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品名称
1、甲方租赁乙方钢管、扣件、顶丝、木跳板等用于甲方工程。
2、租赁物资规格、数量以双方在甲方施工现场签认数量为准。
二、租赁物资期限:甲方收到乙方所租各种材料设备之日起至甲方退回所租各种材料设备之日止为租期。其中,租赁物资报停期间不计入租期,不计入租赁费。
三、租赁物资价格
钢管每天每延米0.013元,(特殊长度如:3.5米、4.5米、5米每天每延米0.018元)(允许±20cm误差);扣件每天每个0.01元;4米跳板每天每块0.3元(允许±20cm误差);3米跳板每天每块0.25元;步步紧每天每套0.025元;顶丝每天每根0.05元。
四、租赁费计费方式: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天数自收货之日起至退货前一日止。
五、租赁费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租金。双方办好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给甲方发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上两月租金的70%,尾款待租赁物品归还后结清。
六、提货: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运费、装卸费由乙方负责。 退货:甲方负责退回乙方所在地,运费、装卸费由甲方负责。
七、租赁物资退还及丢失补偿:
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在乙方现场清点物资数量。乙方租赁给甲方的物资,能修复的视其损坏程度按产品原值的10-30%交收修理费。不能修复、丢失的租赁物品甲方可购买同品质的物品归还。
八、甲方不得将所租赁的物资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变卖抵押;租赁的物资仅在甲方工地上使用。如租赁物品需要报停或复工,则双方签订书面租赁物品报停单、复工单。
九、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乙方为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税金由 乙方 负责。
十一、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十二、乙方木跳板一头涂有红色字母YZ标记。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第一张提货单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人(签字) 签约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装饰材料市场租赁合同
出租人: (填写全称)
承租人: (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周转材料情况
实际租赁数量以双方签认的租用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2.2租赁期限在实际租赁时发生变化的,以双方签认的租用单及退租单确定。
2.3 承租人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在租赁时间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结算与付款
3.1 租金总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2 租金的结算
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 (写明一次性结算还是分期结算) 3.3 租金的支付
3.3.1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写明以现金或支票支付) 3.3.2 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 (写明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具体期限或时间)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
4.1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赁保证金的数额:如不收取则在空格处划斜线)元。
4.2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赁保证金的时间: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但不得迟于租赁周转材料交付之日。
4.3租赁期满之日起日内,出租人扣除承租人应付租赁周转材料缺损赔偿金及违约金后,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第五条 租赁周转材料的运输及装卸
5.1 租赁周转材料的运输由 负责; 运输费用由 承担。
5.2 租赁周转材料的装卸由 负责,装卸费用由 承担。 第六条 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
6.1 承租人指定(具体人员姓名)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签认;出租人指定(具体人员姓名)负责租赁周转材料的验收、签认。
6.2 一方指定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应至少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合同双方的义务 7.1 承租人的义务
7.1.1 提前 天通知出租人租赁周转材料的具体规格、数量及到场时间。 7.1.2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周转材料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为抵押物。
7.1.3 负责修复损坏的租赁周转材料;委托出租人自行修复时,经协商给予出租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7.1.4丢失、损坏(无法修复)的周转材料依据本合同确定的净值赔偿出租人。
7.2 出租人的义务
7.2.1 保证所供周转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和供货时间符合承租人要求。 7.2.2 租赁周转材料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时,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货物运输费及装卸费,同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7.2.3租赁周转材料损坏(可修复)经承租人修复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出租人不得拒收。
7.2.4 如将租赁周转材料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租赁周转材料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地震、洪水、风暴、暴雨、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 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
8.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快用电报、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方式寄给对方确认。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8.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9.1.1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周转材料,应向承租人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1.2 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提供租赁周转材料,应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1.3 未按合同约定数量提供租赁周转材料,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1.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9.2 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9.2.1 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纳租金的 % 支付出租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2.2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转租或将租赁周转材料变卖、抵押,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2.3 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租赁周转材料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2.4 其它违约责任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
人住所地、承租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法院。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如无内容则划上斜线)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共 份,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人执 份,承租人执 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地点:(填写到县级)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13:私人脚手架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___脚手架公司
承租方(乙方):___工程有限公司___目部
根据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货数量:1#2#3#4#厂房首层整层、二层1/2层,1#2#3#宿舍首层及二层所用模板支撑脚手架(租用材料可在光明工地交叉使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移)
四、租 金:一次性包干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
五、租 凭期:总租期为五个月,以第一批材料进场为起点,超过租期部份材料将按件按月计算租金:大架每个2.7元/月,小架每个1.8元/月,拉杆/上下托每个0.9元/月,连肖每个0.15元/月,以实际计算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