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先进个人主要事迹(合集3篇)
发布于2024-06-15 00:50,全文约 2439 字
篇1:新“三好”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新“三好”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殷东,男,今年十岁,乾县大杨中心完小四年级学生。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他小小年纪,却以良好的思想品质,优异的学习成绩,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成为同学中的佼佼者。
勤奋学习、兴趣广泛
在学习上,他刻苦努力,一丝不苟,爱钻研,能够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从入学到现在他作业工整、能及时完成,成绩优异,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他兴趣广泛,除认真学习课本知识外,他还特别喜欢阅读、绘画、体育运动、下棋、唱歌等。他一有空就读书,一有书就爱不释手,饭后睡前总是手不释卷。从童话故事到历史读本,从自然科学到天文知识,他都读得津津有味。广泛的阅读开阔了他的眼界,同时也提高了他的写作水平。他的习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曾在《咸阳日报·教育周刊》上发表。他画的画形象逼真,栩栩如生。班级的墙报也为此增色不少,永夺冠军。他喜欢的运动项目可多了,有齐步走、跑步、跳高、跳远、跳绳、篮球等。他还会下象棋、跳棋、五子棋。他的歌唱的也不错。
心底善良、奉献爱心
他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灵。有人说,金子是最纯美的,但比金子更美的是人的心灵。殷浩东同学有一颗洁白无瑕、善良真诚的心灵,他心地善良、追求纯真、无私无邪。
在家里,对待亲人,关注亲人的冷暖,以礼相让,经常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打扫卫生、择菜洗菜、洗袜子等,让亲情其乐融融。在外面,他文明礼貌,与人为善、助认为乐、拾金不昧。在学校,对于有困难的同学,他总是乐于伸出援助的小手,真诚奉献。有同学上课忘了带学习用具,他总是豪爽的拿出自己心爱的文具借给他们,有同学不会的问题,他总是热情耐心的帮其解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对于博大复杂的世界,他有一颗天真的童心,小小心灵装满了追求真善美的理念。
他还有一颗真诚的爱心。在这学期里,他共三次献爱心,第一次是为本学区身患重病的 老师捐款,当他得知这位老师生病后,立即表现出极度的担忧与关心,一回家就跟妈妈要20元钱,说是给老师治病,妈妈说:“你还小,有心就很好,给五元钱吧!”他硬是不肯,要不来钱,索性不去上学。最后带着10元钱交给了老师,为这,他心里不痛快了好几天呢。第二次是为本县一位生病的贫困大学生捐款的事,他又非得捐10元钱不可。特别是在本次四川省汶川县大地震的灾难中,他表现得尤为突出,每当他在电视中看到受灾地区的场景,他都会不由自主地流下伤心的泪水,这时,他总会对自己说:“将来我长大了,一定当个地震专家,预测地震的发生,不让今天的悲剧重演。”在行动上,他积极奉献,班级捐款,有他的份,家庭捐款,也有他的份,就连父母单位捐款,他也要参加。妈妈玩笑着说:“这都是我的钱,哪里有你的份?”他却红着脸坚定地说:“等我将来长大了,会挣更多的钱孝敬你和爸爸的。”甚至后来他硬是嚷嚷妈妈领养一个灾区小朋友。殷浩东可真有爱心啊!
思想向上、劳动积极
“向上”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力量源泉,殷浩东同学的身上有着一股强烈“向上”的追求。从呀呀学语到接受家庭启蒙和幼儿、小学教育,初谙世事的他就一直在追求着思想上的向上:“做个好孩子,做个好学生,做个好公民。”他尊敬长辈和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对人讲礼貌,自觉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深得邻居、家长、老师和同学的好评。进入小学校园不久,通过学习,当他知道了少先队组织是少年儿童的先进组织后,他每时每刻就把自己置于组织约束之下,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少先队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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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材料
该员工为_________员工,负责车间生产产品工艺与质量管理及创新工作,对车间现场管理良好保障目标成本完成起关键作用,在车间质量、目标成本、生产计划项目中承担有产品质量管理、GMP管理、工艺质量管理、班组日消耗台帐管理、主要工序蒸汽消耗管理、生产异常情况理、员工技能培训等7项任务。该员工自大学毕业以来一贯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实肯干、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勇于创新解决了多年来没有解决的产品工艺问题。在产品质量方面,通过工艺改进等创新手段,提高了肾宝合剂药液澄清度,使肾宝合剂沉淀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并稳定提高了淫羊藿苷提取转移率;在节能降耗方面,提出并完成了多项车间创新改进,每年能为车间降低生产成本8万元以上。具体完成任务如下:
篇3:先进个人主要事迹材料
报案材料
报案人:西安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某某。
法定代表人:黄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吴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电话:。
涉嫌罪名:嫌疑人王某利用承包之便利获得涉案出租车的控制权,在承包期内拒不缴纳承包金且伙同吴某某藏匿涉案车辆拒不交还,王某及吴某某将报案人所有的涉案车辆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请求立案调查。
犯罪事实:
2月16日,报案人出资购置车型MRM、发动机号码K*3069、车架号码L6*8423的吉利轿车;2月19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涉案车辆颁发《机动车所有权证书》,机动车所有人为报案人;2月21日,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为涉案车辆颁发《道路运输证》,业主名称为报案人。
2月19日,报案人与嫌疑人王伟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承包涉案出租车’。签约当日,报案人交付了涉案车辆。
5月,嫌疑人吴某某以王某转让涉案车辆为由要求将该车转移登记至其名下;报告人向嫌疑人吴某某出示涉案出租车《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件,释明涉案车辆归属报案人所有、王某无权处分,要求嫌疑人吴某某交还,但吴某某拒绝交还且藏匿涉案车辆。同时,报案人约王某到场说明情况,数次督促交还涉案车辆,但王某以涉案车辆转让为由拒绝交还。
随后,报案人数次要求,嫌疑人拒不交还侵占涉案出租车且藏匿该车。因涉案出租车属报案人的经营资产,嫌疑人非法侵占的行为给报案人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嫌疑人犯意明显,行为昭彰,冀贵大队能够依法查处,维护正义。
此 致
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经侦大队
报案人:西安某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