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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迎检预案及流程最新3篇

发布于2024-06-15 17:42,全文约 4106 字

篇1: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方案

根据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委机关实际,特制定XX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 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重要思想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七一”讲话精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确保“转变作风年”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最终实现。以“立宗旨、当公仆“创新杯”活动为主线,使委机关开展的“推进二次创业、争创全国一流”工作创新交流活动和“首问负责制”的顺利运行。实现全员招商,营造开发区良好地经济发展环境。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进一步实施“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局室、做文明职工”的细胞工程。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核心,以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为主要内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振奋精神,再鼓干劲,不断增强创建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巩固已取得成绩荣誉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赋予的各项任务,保证我市“二次创业、富民强省、争当龙头”的目标实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力争XX年内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要求。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七一”重要讲话和重要思想、党的xx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xx大以及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以开展纪念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十周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辉煌成就的宣传教育。根据入世后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市场经济等相关国际通行规则知识。使机关党员、干部都能统一认识、明确任务、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在抓好机关理论教育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按要求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各种培训、讲座等。

(二)、认真抓好“四五”普法工作。学习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市直机关法制宣传工作总体要求,继续抓好机关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同开展揭批组织的斗争结合起来,使大家进一步认清歪理邪说的本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实施“一把手”工程,不断巩固工作成果。

(三)、教育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各项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容易引起思想波动的事情,主动搞好本部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安排的各种学习活动,使本部门干部、职工做到“四个必须”努力做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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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优化我县投资发展环境,加快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全力推进建设小康彬县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城带乡,以乡促村,全面治理,整体推进。

二、基本方法

统一安排,分头治理;深化教育,提高素质;突出重点,集中解决;从严整治,强行入轨。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7日为宣传教育、思想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6月27日至12月1日为集中治理、解决问题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中旬为检查验收、查漏补缺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城市品味的重要手段,涉及到方方面面,它不仅关系到全局利益,同时又关系到我县的对外形象。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建设诚信彬县、富裕彬县、安全彬县、和谐彬县献智献策,尽心出力。

2、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开展工作,既要搞好“硬件”建设,又要抓好“软件”建设,既要解决突出矛盾,又要解决具体问题;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管其事,又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创建文明县城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活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活动随时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单位将在电视上进行曝光,并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篇3: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

20xx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之年。为切实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绍市卫发〔20xx〕132号),结合本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加强监管、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创建宗旨,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突破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努力提升创建质量,确保如期完成本单位创建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9月):部署安排和整体推进。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分解落实任务。由办公室制定本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责任分解表,将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各科室对照责任分解表,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为标准,不断巩固近年来的创建成果,进一步有序推进各项整治行动。要一项项、一处处、一点点地解决盲点、死角、漏项,坚决消除不达标、不到位、不扎实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少失分,要突出工作亮点,切实开展以所领导小组牵头的各种形式的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10月—11月):巩固成效和迎接考评。建立和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成效巩固与查漏补缺工作,对专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逐项落实。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管内容,重点做好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与归档工作,确保各项资料完整齐全。力争以一流的文明创建成果,通过中央、省文明办的考核测评。

第三阶段(12月):总结经验和改进提升。根据全国和全省考评结果,对本单位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汲取经验,发现不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各业务线的监管能力,为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卫生基础。

四、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对外宣传报道,负责整理、汇总、上报各类创建资料。组织开展党支部“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二)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开展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环境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开展商场、足浴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专项整治,确保落实“四小”行业中的小旅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的创建工作到位。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质管理。

(四)学校和爱国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及校内饮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各项制度措施,开展学校饮用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五) 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职业危害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加强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管。

(六) 办证许可科:辖区内的卫生许可和咨询服务工作。

在卫生许可过程中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三好一满意”文明行医活动。

(七)各分所:配合各业务科室做好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八)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做好越城区、柯桥区、市直分所的指导、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科室配合

各科室(分所)要加强联动合作,相互密切配合,主动沟通协调,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做好工作联络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切实提升创建成效。

(二)细化工作标准

各科室要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认真分析和梳理整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切实保证迎检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科室要强化执法监督,监督工作绝不能走过场,真正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坚决督促整改。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和监督工作的督查,并及时通报、反馈有关情况。

(四)加强宣传发动

要充分依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尤其是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网络媒体,强化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水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完善相关资料

要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认真准备和完善考核测评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能够充分反映开展有关工作的文件、通知、讲话、表彰通报、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