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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劳务承包合同范本(通用8篇)

发布于2023-12-04 01:26,全文约 30845 字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篇1:2023年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珠海新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四川省南充金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安顺市城投南出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10、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恪守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一期)10、11、12号楼施工

2、 详见施工图纸

3、 结构形式:框架(剪)结构

4、 计划工期:450天

5、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主体分部工程: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中底板板顶标高以上的结构主体: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内外墙抹灰、公共部分的墙面及楼地面的瓷片嵌贴(除干挂石、电梯门进出口石材在外)、楼地面、楼梯踏步、屋面、斜屋面(不含防水层)的制作完成的人工工资以及木方、模板、铁丝钉子扎丝等辅料、消耗料款及所有小型机器设备由乙方承担;除甲方接电做到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配电箱包括其材料和人工费全权由乙方负责。按蓝图标明应施工内容,均由乙方统一完成总体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2、技术变更:

本工程的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洽商中的工作内容。

3、乙方承包范围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⑴防火门、防盗门安装;

⑵门窗制作及安装;

⑶栏杆制作及安装、防水工程(屋面、厨、厕)、油漆;

⑷给排水。强、弱电、消防“信息”网络智能工程的安装及材料; ⑸电梯安装、保温层;

⑹室内外管网、绿化及环境工程;

⑺内外墙保温、涂料、油漆;

⑻室内涂料、天棚腻子;基础开挖,地下室排水,塔吊,内外脚手架搭拆,安全防护,施工电梯等临建。

⑼以上内容以外的全部内容包括:包安全、包文明、包验收备案;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建筑主要材料、施工用水、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水通、路通。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人工、周转材料、辅材及小型施工机具。

第四条 材料消耗确定

1、钢材消耗按工程实际用量的要求5%核定加工(以废品除以实际用量核定)损耗,如乙方能节约,按节约部分的50%给予奖励,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计算损失,由乙方承担。

2、其他材料由甲方施工人员监督使用,如发现有意浪费,按规定处罚,在结算中扣除。

3、所有的消耗材料如乙方能节约,其中的50%给予乙方奖励,损失则赔偿。

第五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经监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工期为450天。

第六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3套,并分别交接施工场地,控制坐标点、水准点;地质和地下管线、管网资料;用电(二级箱)接点、用水接点,并负责派专人管理。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解决图纸和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各种材料需要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对计量、检测、实验、材料复检的检查验收。

4、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5、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负责提供主材(如:钢筋、套筒、水泥、混凝土、河沙、石子、标准砖、空心砖、配砖、砌块、外墙砖、地面砖、添加剂、石灰粉、钢丝网、止水(螺杆)带,二次供水、主体以上每楼层等其他主材料)乙方承包内的其他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

7、负责现场的人员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负责管理暂住人员办暂住证,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可办理专业工程上岗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发给项目上岗证,入场上班民工需挂牌上岗。

9、保证材料供应到位,若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停工待料、停水、停电48小时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48小时,由甲方补偿乙方工作误工费,每人每天生活费6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96小时、停工一周以上由甲方承担乙方所用周转材料、管理人员工资及设备的租赁费用,工期顺延(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除外不计费用)。

10、对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量及时签证。

11、负责办理工作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

12、协调内外关系,为工程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13、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建立项目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施工员不少于4名,安全员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组织具有大型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各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具有识图、编排模板料单、开钢筋单等能力,并有担任工长的经验和组织能力。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

5、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工期目标;加强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地清,争创文明施工样版工地。

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施、材料保管、保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情况;配合甲方搞好与现场相邻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照顾全局。

8、按甲方现场平面统一规划区域堆放施工材料、安置机具并设置标牌,按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内的防水、防盗、安全用电、治安保卫工作。

9、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工作师的指令,同时应配合甲方进行部分项工程的每次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经业主、监理、质监验收检查,必须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配合甲方做好测量放线工程,并在实施过程中对轴线及有关尺寸进行复核,如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12、向甲方提供材料的用量计划。

13、乙方自行购买的辅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查标准和设计要求,负责该部分辅材的质保书及合格证,收集做好报验工程,并及时将资料交甲方存档。

14、配合甲方进行各种原料的取样、制作试件。

15、乙方承包范围使用的各种小型机具均属于乙方,甲方提供电源和场地。

第九条 合同价款

1、工程计价标准:从地下室底板板顶标高以上工程量为包干价,

每平方米包干价为 肆佰叁拾圆 (小写:430元/m2)计算,即以包干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为工程总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2、费用组成表(支付进度款的费用组成):

(1) 钢筋(人工费):55元/m2

(2) 模板(人工费):95元/m2

(3)模板加料摊销(综合): 40元/m2

(4)混凝土浇筑(综合): 25元/m2

(5)泥工(综合):135元/m2

(6)管理人员及保卫工资(综合):30元/m2

(7)其他(综合):15元/m2

(8)利润:35元/m2

3、临时施工人工单价:

(1)临高部分土石方参照基础工程相关单价执行。

(2)砖砌体0.4元/块(含拌制砂浆、50米内材料转运)。

(3)瓜米石地坪20元/m2

(4)其他抹灰30元/m2

(5)瓷砖、面砖35元/m2

(6)其他可参照计时工单价执行。

4、计时工单价:

普工:150元/工日, 技工:250元/工日(数目以现场签证为准)。

5、技术变更:

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乙方按照最新变更或新增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所变更或新增内容的实施,单价按主体组成价计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完成变更或新增的任何工作内容。

6、增加项目单价:

增加项目另签补充协议:地下室底板板顶标高以下的基础工程劳务费按 建筑面积每平方390元 计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地下室剪力墙外边线尺寸计算为准。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基础工程:每一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月进度的80%结算,甲方付款时间与业主付款同步,按月报量计价支付人工费。

2、主体工程:每栋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人工费的80%,按实际工程量当月25日报量,次月10日支付工程人工费。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在接到报表后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逾期视为认可),除特殊情况以外。次月10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80%工程人工费。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80%(以业主方付款进度同步)。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30日内交业主方完成审核(逾期视为认可),由业主方审核完成并向甲方付款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款的98%,余下2%,在1年保修期满后(或无质量问题)1月内付清(不计资金利息)。

3、工资发放:乙方须按月提供在职在岗农民工工资表,并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如因乙方未按月发放工资导致发生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群体事件,则一切责任归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待基础地梁基槽开挖完成后再付50万(伍拾万)作为向甲方缴纳的工人工资、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的保证金(以收款依据为准)。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第一次在开工5个月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第二次在20xx年2月底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最后一次在工程竣工备案证书下发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余下的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

3、如甲方延期未退还保证金,甲方按银行利息的4倍利息赔偿乙方。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进入现场后,施工班组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并自觉做好遵章守纪,文明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佩带安全劳保用品,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在贰万元以内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超过贰万元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外,按5:5分担,即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由甲方统一购买工程团体保险。

第十三条 管理要求

1、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上交各种上岗证复印件,做到认证对号,主动配合甲方办理上岗证、暂住证、出入证。

2、严禁私拉接电线、烧电炉、电炉锅、电水瓶、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严禁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采取罚款(按项目部管理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医药费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在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特种作业机具擅自使用(经施工人员同意除外)的采取罚款处理。

6、如发现乙方工人有意破坏公物或浪费饭菜和水电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结合公司批准的项目部《现场管理安全》进行处罚。

7、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发生,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9、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贫血等病)不准进场上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清退。未完善安全保护和饮酒后严禁作业,若有发生,一次给予罚款200元,造成的医药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天之内如不能进场施工,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无条件赔偿乙方违约金 ,并退还保证金,合同继续生效。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中所有的规定,如乙方未交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

3、如甲方连续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停工并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4、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返工整改或多次返工整改时,赔偿全部材料费,并处予罚款。

5、分包人、班组人员由于施工质量、安全、进度不能满足建设方、承包人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时,经三次(以书面形式)指导、学习、教育、交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有权拆换班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并处理好事后工作。

6、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质量的80%结算,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若确实无法协商,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2:2023年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要求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红莲佳苑A、B栋

2、工程地点:重庆市开县临江镇

3、工程性质:整体项目的混凝土浇灌

4、工程范围±00以上全部混凝土工程

5、工程造价:按地面面积累计计取人工费

第二条 工程款计算及支付

1、不分混凝土部分结构易难(含凸窗板),均按地面面积计算人工费,即每平方____元。除甲方提供搅拌机、塔吊外一切所需机具均由乙方自带。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的有关生活,食宿,往返车费及其它杂费开支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需生活费或暂借工资款,甲方可根据当月的已完成量70%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待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之内付清。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只结算已完成工程的60%的工程价款,其余做违约处理。

第三条 工程进度及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组织足够的模工作业人员,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确保整体工程按期交付。

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及时组织材料供应,平衡施工进度,协调工作关系,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

3、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混凝土撒漏的需及时清理使用,如故意浪费的按实际物价赔偿,并处200---20xx元的罚款。

4、在混凝土浇灌过程中做到不漏震,没有大的蜂窝,如因震动不到位的分情节轻重,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罚款,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不得给下道工序留下安全隐患,若因人为造成的他人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2、不论在施工作业区内外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伤,病,残,亡)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和义务。

3、在施工作业区内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4、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第五条 附则

1、乙方应组织工人认真熟悉规范,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足够的在岗人员配合单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操作,乙方若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再增补班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签订人员必须在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地,中途有事必须请假。

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工程完工,履行完毕合同条款,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资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2023年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签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燃姑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生活用房

二、工程地点:德格县燃姑乡

三、工程范围:

业务楼和生活楼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左右。结算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五、承包内容: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及甲方跟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施工至整个竣工验收止,期间所需发生的一切劳务及钢管脚手架,安全网,所有施工机械拆装,建筑垃圾清理等一切劳务费用均属乙方负责。

六、材料

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15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工期

从20xx年5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23日止,停工待料超过五天,甲方补贴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生活费,超过十天按每人150元/天计算,因乙方因素不能按时完工的,甲方可扣除乙方作业人员人工费每人150元/天计算。

八、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乙方指定场地位置,乙方无条件搬运。

九、劳动力管理

a、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相关专业人员上岗证,开工前甲方应给乙方作业人员购买一份意外保险。(此保险并非作业人员福利,而是发生意外时作为甲方补偿款)。

b、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带班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施工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认真对待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的监督检查。

c、乙方必须听从并配合甲方施工员,材料员及相关负责人的正确管理和安排;未经甲方同意,除不可抗拒因素或天气因素外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D、工程质量由乙方全权负责,按图纸严格施工,如出现结构和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施工机具

甲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大型机具(包括:龙门吊、搅拌机、发电机、钢管及钢筋制作机具等)。其它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所有机具的管理及维护保养,如出现人为损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l、甲方提供工人居住的房屋,并保证工人照明用电及吃水方便,其发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工人应做到生活垃圾定点堆放。

2、乙方应做到文明节约,合理用材,计划下料,浪费材料双倍处罚。工具及材料分放清楚,干一层清一层。

3、乙方应做到工具不乱丢,工完场地清,材料工具摆放整齐或 归仓;小型材料及时拾成堆做到少丢的原则。

十二、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的承包价格按建筑平米结算,每平米价格为 元:建筑结算面积以设计图设计面积为准。

l、施工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两次进度款,比例由双方商定。

2、工程完工甲方在一个月之内支付乙方总劳务费的70%。

3、20xx年春节前支付剩余的27%,扣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审计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十三、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款造成工人停工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完成上一道工序后经甲方和监理等部门检验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因不按规定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四、图纸变更与劳务费款增减

1、乙方按图施工中如有图纸变更使基础工程或主体工程工程量发生增减时,按发生的单项工程增减的实际工程量,甲乙视实际需要劳务费用进行协商增减工程劳务款;(具体以现场临时协商后分签证为准)。

十五、安全要求及责任

l、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施工流程中,工种分配专业对口,不得交替混乱作业。机械、电器等技术设备非专业专职人员不得私自进行操作。

3、乙方负责人应对其工地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力求做到十天一大会,三天一小会、天天有提醒的安全意识输导工作。

4、乙方在施工期间其任一工作人员在任一地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发生人员伤亡,甲方购买的意外保险赔偿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押印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2023年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本着对工程负责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住房

二、工程地点:板桥珠西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即包人工、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生产、包工期。如图及式样变更在现浇前由甲方验收后可浇筑,浇筑后可视为现实标准)。

四、承包总价:该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1、不分施工部位的难易程度均已综合考虑。

2、承包范围:建筑按檐口各层的实际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米实际面积按测量为标准。不包括内外墙以及所有装潢。结顶、阳台、瓦片各按半层计算。

3、所有现浇及预制混凝土的制作、浇注、养护由甲方专人养护,但乙方有权指导及时间规定,如果发现养护不到位,质量出现问题,乙方承担一定责任。

五、质量标准:平整直

1、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性通过,如一次验收通不过须立即整改,如累计三次发生此类情况,则视为无力承担此项工作,作清场处理。所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2、若甲方通知乙方清场,乙方必须在3日内无条件清场,劳务工资按照实际工程进度结账。

六、安全文明标准:

1、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所有工人佩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造成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工伤处理:甲乙双方分别为施工个人购买一份意外险(施工人员名单由乙方提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医疗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超出部分均由甲方负责,如双方共同原因,一次工伤费用超出保险赔偿的人民币2万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次工伤费用人民币2万元超出部分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乙方任何人员不得酒后上岗,酒后发生所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及本人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七、进度指标:

1、乙方进场时间定为20xx年5月6日,退场时间为20xx年8月6日,施工工期为90天(包括雨天及节假日).

八、工程款及结算方式:

该工程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支付。建筑每层浇筑后,甲方支付该层浇筑费用的55%。余款在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九、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应由甲方处理的有关事宜。

2、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乙方对施工的安全生产负责,进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格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它

1、其它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工资结清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2023年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衡阳县石市乡白露村玉雅组0128号承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124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中午饭餐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承建内容包括甲方房屋二楼楼顶瓦面,及二楼部分砖墙的拆卸工程,二楼主体工程的建筑及内外墙壁装修。(墙体、反梁、楼梯、厨房,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装饰室内粗粉刷、室内贴地板砖,前外墙贴瓷砖、后,侧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顶层瓦面。)

三、承包价格

全栋楼房由甲方承包给乙方,合计工程款共人民币 元。大写:承包写合同预先付给乙方工程款 元。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中午饭餐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

甲,乙双方协商在 年 月 日开始动工。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篇6:2023年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本着对工程负责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住房

二、工程地点:板桥珠西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即包人工、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生产、包工期。如图及式样变更在现浇前由甲方验收后可浇筑,浇筑后可视为现实标准)。

四、承包总价:该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1、不分施工部位的难易程度均已综合考虑。

2、承包范围:建筑按檐口各层的实际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米实际面积按测量为标准。不包括内外墙以及所有装潢。结顶、阳台、瓦片各按半层计算。

3、所有现浇及预制混凝土的制作、浇注、养护由甲方专人养护,但乙方有权指导及时间规定,如果发现养护不到位,质量出现问题,乙方承担一定责任。

五、质量标准:平整直

1、确保工程验收一次性通过,如一次验收通不过须立即整改,如累计三次发生此类情况,则视为无力承担此项工作,作清场处理。所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2、若甲方通知乙方清场,乙方必须在3日内无条件清场,劳务工资按照实际工程进度结账。

六、安全文明标准:

1、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所有工人佩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造成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工伤处理:甲乙双方分别为施工个人购买一份意外险(施工人员名单由乙方提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医疗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超出部分均由甲方负责,如双方共同原因,一次工伤费用超出保险赔偿的人民币2万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次工伤费用人民币2万元超出部分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乙方任何人员不得酒后上岗,酒后发生所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及本人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七、进度指标:

1、乙方进场时间定为20xx年5月6日,退场时间为20xx年8月6日,施工工期为90天(包括雨天及节假日).

八、工程款及结算方式:

该工程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支付。建筑每层浇筑后,甲方支付该层浇筑费用的55%。余款在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九、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应由甲方处理的有关事宜。

2、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乙方对施工的安全生产负责,进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由于乙方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格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它

1、其它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后工资结清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时间:

篇7: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6、劳务作业人数: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 包 人: (合同专用章) 承 包 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1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2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4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5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6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第十一条(3)、(4)、(5)项;

(2)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的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的5%),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手续: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2.4款中指定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 ,职务: ,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发包人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 ,职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 ,上岗证号: ,职责为: ;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为 ,上岗证号: ,职责为: 。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家庭住址: 。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

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 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的,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24.2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24.3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25、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2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承包人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停工、窝工的;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调整依据为 ,调整程序为 。

28.4本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 元。

28.6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 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元/m2,地下结构 元/m2,初装修 元/m2,精装修 元/m2,机电设备安装 元/m2,其它

元/ 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 ,计算规则为 ,单价为 。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

2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 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每月 日支付 元分包合同价款。

29.2由于发包人将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给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的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4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0.2.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30.2.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的上限的约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况、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分包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延误的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0.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0.4发包人先有30.1.1、30.1.2行为的,承包人的30.2.4行为不构成违约。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为的,发包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不履行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手续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连续状态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限。

30.6发包人30.1.1、30.1.2行为、承包人的30.2.4行为的违约责任由本合同双方、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员应当签订保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承包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31、特别约定:

31.1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如存在违约行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还应对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为的,双方约定自行为发生之日起 日内,双方签订的关于本合同分包价款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31.3发包人30.1.1、30.1.2的违约行为、承包人30.2.4的违约行为赔偿义务不因双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分包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前签认的协议而免除。

以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为:在双方签订了本合同结算书、发包人全额支付了合同价款、承包人全额支付了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资并将全部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之后 日内签订特别协议。

32、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 人民法院起诉。

33、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份。

34、补充条款:

35、附件:

附件一:保证书

附件二:

附件三:

保 证 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 是 项目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发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时间: 年 月 日

保 证 书

施工队长

本人 是 项目承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承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时间: 年 月 日

篇8: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工程概况……………………………………………………1

4.合同承包范围………………………………………………1

5.合同价款总额………………………………………………1

6.合同工期……………………………………………………2

7.质量标准……………………………………………………2

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

9.合同生效……………………………………………………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发包人………………………………………………………4

2.承包人………………………………………………………5

3.工期延误……………………………………………………7

4.误期赔偿……………………………………………………8

5.不可抗力……………………………………………………8

6.送达…………………………………………………………9

7.事故处理……………………………………………………10

8.工程变更……………………………………………………10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11

10.合同总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11

11.安全事故责任………………………………………………11

12.违约责任…………………………………………………11

13.合同争议…………………………………………………12

14.合同解除…………………………………………………13

15.合同终止…………………………………………………14

16.合同备案…………………………………………………14

17.补充条款…………………………………………………14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发包人………………………………………………………15

2.承包人………………………………………………………15

6.送达…………………………………………………………16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16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23

12.违约责任…………………………………………………23

13.合同争议…………………………………………………24

15.补充条款………………………………………………….24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5

附件二、授权委托证明书……………………………………26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款总额(暂定):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6.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____天

7.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___ 等级。

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2)劳务中标通知书(如有);

(3)通用条款;

(4)专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劳务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8)招标文件;

(9)附件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_____份;副本__________ 份,发包人执__________ 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发包人

1.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1 .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3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符合施工需要。

1.1.4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1.5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1.1.6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1.1.7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1.8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异议。

1.1.9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1.1.10 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1.11 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2发包人委托代理人

发包人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委托代理人依据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承包人

2.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2.1.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的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1.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将工资发放信息登记录入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系统。

2.1.3按发包人施工计划要求,提交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按政府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要求自备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2.1.4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

2.1.5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

2.1.6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1.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2.1.8承包人应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

2.1.9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相应的配合费用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与承包人协商支付。

2.1.10 承包人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文物、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2.1.11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2.1.12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异议。

2.1.13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2.2承包人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委托代理人依据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3.工期延误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人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4.误期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觉察或发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一方,有义务通知另一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另一方全力协助并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5.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5.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6.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进度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行为的;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第二部分1.1.8.2.1.12所列事项;

(9)其它情况,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事故处理:

7.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7.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8.工程变更:

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8.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8.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8.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8.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8.2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总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8.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款包含社会保障费等税费。计算规则按专用条款规定。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发包人按合同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并将发放到工人的付款凭证交付发包人。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安全事故责任

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违约责任:

12.1发包人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2)发包人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

(3)发包人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2.2承包人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协议书7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行为。

(5)承包人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3.合同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同时,应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

(2)经双方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

(3)仲裁机构裁定终止或解除合同;

(4)人民法院判决终止或解除合同。

14.合同解除:

14.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4.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发包人超过28天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任意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解除合同结算价款,影响承包人及时退场的或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赔偿。

14.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4.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5.合同终止

双方完全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总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终止。

16.合同备案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规定将本合同备案。

17.补充条款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发包人

1.1发包人权力和义务

1.1.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___________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___________标准予以处罚。

1.1.3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__________ 套。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可以拒收,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

2.1承包人权力和义务

2.1.5施工中由承包人自带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和机械包括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送达: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9.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款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___ 种方式计算:

(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5)固定合同总价款;

(6)工程实物量综合单价。

(7)双方约定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__ 。

9.2施工中发生的点工、时工单价______________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______________ 元/日,工日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其他费用: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3合同价格未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如发生,调整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的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参考表格如下:

9.5 采用工种工日单价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备注:有上表20种工种未涉及到的工种,可自行在上表中补充。工程量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调整。

9.6采用综合工日单价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__________元/工日,暂共___________工日;工日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调整。

9.7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单价为_____________元/m2,建筑面积暂定___________ m2。

9.7.1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否则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9.7.2遇本合同中止、解除时,未形成建筑平方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计算规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 。

9.8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款方式计价的,合同固定总价款_______ 为________元,双方约定下列情况可对合同总价款进行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采用工程实物量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参考表格如下:

备注:有上表中未涉及到的施工项目,可自行在上表中补充。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0.1劳务进度款按月支付,进度款金额为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所对应劳务费用的__________ %。承包人每月7日前将上月实际完成劳务作业量和对应的劳务费用书面形式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书面资料7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劳务作业量和对应劳务费用。承包人自劳务作业完成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之日起28日内将包括合同最终总价款金额的结算资料提交发包人,逾期不提交将视之前提交的资料为最终结算资料。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10.2合同价款的支付以___________的方式办理。发包人书面答复或视为同意劳务进度款(或合同最终总价款)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10.3双方约定其他支付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如承包人未如期支付工人工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造成工人的投诉、纠纷,发包人有权从未结算劳务款中代承包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扣除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后,剩余的劳务款再向承包人支付。

12.违约责任:

12.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除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12.2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金额0.05%的违约金。

12.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0.05%的违约金。

13.合同争议: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17.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___________ 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___________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