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报告(精选2篇)
发布于2024-06-18 15:05,全文约 5726 字
篇1: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检查自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检查自查报告
为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银监分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和相关监管要求,我社于XX年*月**日至*月**日,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合规性、资产风险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接到银监分局对我联社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后,联社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希望通过这次检查,能促进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执行,能促进更加合规稳健经营,能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为此,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室配备业务骨干参与自查工作。同时要求各营业网点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参加信贷方面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室组织开展自查进行了分工,人力资源部负责法人治理结构和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方面的自查,财务会计部负责资本金和所有者权益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资产负债共同类、盈亏状况、表外科目、内控制度的遵守等方面的自查;资金营运部负责支农需求、贷款管理状况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自查;资产保全部负责抵贷资产管理的自查;监审部对稽核部门履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办公室配合财会部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检查,并根据各部门的自查结果形成联社全面自查报告。按照分工各部室积极组织实施,财务会计部召开内勤主任、主办会计会议布置各网点自查要求,联社各部室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元月**日至*月**日各网点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各自形成了书面报告。*月**日至**日,联社资金营运部、财务会计部按抽查面不低%的要求,对部分网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三、自查结果
㈠、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作为**地区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我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在省联社和上级银监部门的统一部署和热忱指导下,坚持立法在先,依法完善,重在建设,逐步健全,制定和修改联社章程,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化运作的最佳结合模式,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社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制定有明确的议事规则,“三会”结构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正常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别发挥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初步建立起了理事会、主任室、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方面:
1、机构设置:我社目前共有**个营业网点,其中城区网点**个,乡镇网点**个,都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无擅自设立、撤销和迁址。联社机关设置七部一室,分别为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资金营运部、监察审计部、资产保全部、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和办公室。但各营业网点行政公章、业务用章、营业执照、铜牌、税务登记证等仍延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用社”字样,与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核准的名称不符,同时全辖有长江、红叶、解放路、浦东等四个网点原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核批名称均为“营业部”,现银监分局重新核批名称,均改为“分社”,相关章印、铜牌未及时变更,其中:浦东、红叶两网点、营业执照也未作变更,究其原因主要是本联社法人执照正处于变更阶段,因而带来全辖营业执照难以变更,在营业执照未能变更的前提下,更换章印、铜牌等名称,必然会影响各网点主体资格,现计划在联社法人执照变更完善后,对全辖所有营业执照作一次全面变更,同时对相关章印、铜牌、税务登记证等进行一次彻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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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有句俗话说的好,“农民头上三把刀——医疗、教育、打官司。”但在这三项当中笔者觉得“医疗”是悬在农民头上的最无法回避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人们常讲天灾人祸,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祸”中最重要的一样。纵观我们当今的农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穷”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见阎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为治不起病而离开了他还不应该离开的世界啊!看病有报销是农民朋友期盼多年的愿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后,能及时得到较大数额报销,可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针对农村这一状况,我们知道现在有实行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些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也正是鉴于这一问题的现实性意义,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周的时间到我们村、镇和县的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了调查探讨。
我国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般以户为单位参保,自下而上汇总。如果居民在村里,那么由村委会组织参保、征收保险费用。如果居民在镇里,则由社区组织参保,征收保险费用。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以户为单位缴纳一定费用,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即可从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看病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农民在全县范围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需要住院时可在全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报销办法各县稍有区别,以我的家乡——苍山县为例:在村卫生室就诊的报销药费的25%,在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在3000元以下的报销医疗费的30%,3000元以上及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另有规定;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万元(报销所得)。
对参保对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住院发生的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床体位费等,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委托市人寿保险公司履行报销手续。参保人因病在市区住院的,可以自由选择市区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诊治。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应凭农保证和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该院的农保专员处登记。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与该院农保专管员联系,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领取补偿款。
当然,如果参保人遇到紧急情况也可以灵活就医,但仍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参保人如果因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出院后,凭参保人的相关证明、农保证、急诊住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出院记录到农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XX年3月5日,总理在全国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强调,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会议期间,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接见江西代表团时说:“农村合作医疗,我们已经是三起三落了。”“这两年我们的速度要慢一点,我们要把机制建立起来,如果机制不建立,我们的钱就会打水漂儿。这次背水一战,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她还说:“我们的目标是在XX年前,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XX年我们会覆盖一半。”
时光飞逝,3年弹指一挥间,我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试点到现在已经有将近3年的时间,在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较好的成效。关于这一方面的调查是最让我感动的时刻。我有幸目睹了几位大爷、大妈、大婶拿到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款后的喜悦劲,那不是用“热泪盈眶”所能描述的,他们是以出声哭泣的方式来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调节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会的公平机制。由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实行“参保户(农民)出小头,国家地方财政出大头”的方式筹集经费的,所以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上,这就是在缩小城乡的贫富收入差距,是对我国公平机制的一种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给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让他们知道国家政府可以帮他们出一点医疗费用,让他们能彻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疗后,报销款的发放又相当于党和政府给康复者的一份慰问金(剂),让农民群众感到党和国家政策的好和对他们真挚的关爱!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成员(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社会政策,通过一种在参保人之间分摊一部分资源费用或者说是通过参保人对患病者的间接支援关系,体现了我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这一新型社会关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进步,让我国农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间的关爱和温暖。
当然在认识到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要注意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我的调查发现,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比较严重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于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资金,每年所筹集的资金差不多只能支付当年的医保开支,甚至还会出现不够,因而相应的保障水平比较低。
观念难转变。对于大多数农民群众来说,一年拿10元钱并不困难,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这1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时,就变得十分困难。原因在于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反反复复,许多农民对此持怀疑态度,一阵风似地搞一两年,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少部分农民群众还把对合作医疗的不信任转嫁到对干部、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认为减免的一点医药费还不是卫生部门又通过药费涨价、多开处方给刨回去了。除此之外,农民群众寻求医疗保障的意识不强,无风险规避意识,尽管深知合作医疗的好处,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时,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钱,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钱别人吃药。
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涉及到村、乡、政府、医院、信用社等多家机构。而且农民在报销过程中要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万一少了一样,农民就得从城里赶回家拿,这样往返几回又得花不少的钱,而且手续流程又是很繁杂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许多农民去医院办手续时都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好,也就是“城里乡里几趟跑,到了医院还不知找哪好!”
在全国大兴打工经济的繁荣时期,身强力壮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员参加合作医疗,必须在参保地就诊,在县外就诊的不予报销。这对于当地的合作医疗来说,外出打工的这部分对象势必流失,参保的将是些老弱病残的老人和妇女,而其发病的机会又多,报销的频率数额都比较大,这无疑对本就苍白无力的合作医疗基金造成更大的压力,使其运行更加艰难。
我对村里的部分民工做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查,也相应的对他们做了这方面的知识宣传。在我调查的几个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但都不是很了解。当问及他们对这一政策的满意程度时,大部分人态度都不是很明确,但有个民工的话表达了大部分人的心声:“有总比没有好。”这说明大部分人还是认同这一政策的。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不足之处,我想在这里提出一些建议,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采自网上的建议:
明确政府在改革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职责。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如雨后春笋,农村富裕劳动力由农村一线向非农产业转移,大量的农民工从农村涌向城镇,城镇人口持续上升,如果这部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会冲击到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影响其平稳运行。 因此,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卫生投入政策,实行卫生投入向农村倾斜,保证各级财政都有足够的卫生资金投入到农村,要将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险政策纳入国家的总体社会保障规划。
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保障基金筹措机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财政实力不断增强,有条件的地方要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提高国家部分的补助标准,直至对个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广泛的经济合作基础,对于经济实力发展较快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给予本地的合作医疗制度予扶持,鼓励乡镇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此壮大合作医疗的腰干,逐步增强其实力,扩大受惠覆盖面。 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农村“五保户”参保的个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门解决,对农村贫困户、特困户的个人部分,可由地方财政负担,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选择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模式。农村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必与行政机构相对应,可以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结合行政村合并、乡镇合并,撤并部分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重新调整布局。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重点是要抓好卫生扶贫和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要努力寻找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的最佳结合点,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差和缺医少药的问题,大力实施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行动,确保其健康生存权。
健全规范的合作医疗运行网络机构。农村合作医疗能够报销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还得农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医疗部门吞噬:或是开大处方,重复开药;或是开人情处方,达车开药;或是药价卖得高,出售假药;或是多出检查程序,抬高检查费用;或是让流医黑店钻了空子,抢吃合作医疗,等等。有鉴于以往合作医疗的教训,现有的合作医疗要突破原有的合作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保障医疗经费,保障农民群众药费的报销。县、乡、村三级要层层设立专门机构,县要成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合作医疗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导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医药用品的政府采购机制。当前的医药市场,医疗药品真假难辨,鱼目混珠,价格千差万别。为了切实管好用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将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应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完善药品购销制度,彻底根除“药品回扣”虚高药品价格的不正之风,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新格局,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管理监督权。
另外,作为新型合作医疗的具体实施部门---卫生系统,要积极探索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参与合作医疗的新办法、新措施,以扩大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村人员参保率;要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铸起农村合作医疗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