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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责令整改通知书范文最新2篇

发布于2023-12-04 03:31,全文约 953 字

篇1: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

经查,你 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条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 条 □《四川省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 条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条 □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条 □《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 条 □《四川省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 条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条 □ 的规定,现责令你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处罚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如你对此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我局 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和辩解。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篇2:环保问题整改的通知书

_县_农牧养猪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的规定,“清水蓝天”检查小组及我局执法人员20_年6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养殖废水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外环境。

以上事实,有20_年6月29日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关于“……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治污染环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8月1日前整改到位,整改内容如下:

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进行按日计罚。

联系人:吴_

电 话:23303_

地 址:_县大街范文篇号

_县环境保护局

20_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