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自查报告10篇 自查报告范文(合集六篇)
发布于2024-06-22 08:36,全文约 9558 字
篇1:2024年银行业税收自查提纲_自查报告_网
2013年银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营业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
1.债券投资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
2.是否将一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
3.委托贷款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4.贴现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
5.中间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未缴税,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
6.是否存在将atm、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pos机租金后缴税的问题。
7.是否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
8.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邮电费、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9.是否存在收取客户信用卡透支罚款、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10.是否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1.是否存在扩大金融机构往来范围,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
12.是否存在将代保管收入、咨询收入、结算手续费收入、代办保险、按揭手续费收入等不计少计营业额问题。
13.是否存在代收电话、水、电、气、信息费等项目,取得的业务收入未按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的问题。
14.是否存在以银行工会的名义向贷款户收取管理费或赞助费未缴纳营业税问题。
15.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项目亏损轧抵后申报营业税问题。
16.是否存在分行从总行取得的各项税前分成收入计入内部往来未缴营业税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1.有无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的问题。
2.有无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进行费用列支的问题。
3.有无工资及“三费”等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计提和调整的问题。
4.是否存在资金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未按照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正确估值的,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
5.有无固定资产未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及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呆账准备金。
7.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计提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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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通信业税收自查提纲_自查报告_网
2014年通信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营业税
(一)主营业务收入
1.话费收入的检查
全部收入包括本通信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另一通信网分割回的话费收入减去分割给另一通信网的话费后的余额。电信企业的信息数据海量,电算化程度较高,其自动计费系统,涵盖了绝大多数资费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计税依据。重点自查计费系统的数据转换到财务系统的收入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如果计费系统的收入数据大于与财务系统的数据,要进一步核实原因。
2.代收业务收入的检查
通过手机特服号为“中华健康快车”等公益组织接受捐款的业务,可以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公益组织捐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它服务并由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征收营业税,要注意上述合作过程中有无扣除不属于合作性质的费用支出(如非合作性质的电路租赁费等)现象。
3.销售折让折扣的检查
打折销售有价电话卡、“充值送话费”等促销活动中,收入与相关折扣是否按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冲减收入,有否多冲减当期收入, 少缴营业税。
以赠送充值卡的形式抵顶企业正常的费用支出,如:支付代理商的佣金、特约代理店酬金、职工竞赛奖励、营业厅装修补贴、基建房租等,但赠送的充值卡作为销售折扣冲减了营业收入,少缴营业税。
(二)其他业务收入
捆绑销售手机、sim卡及其他商品的收入是否作为非生产、批发、零售行业的混合销售行为按规定申报缴纳了营业税。
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柜台出租收入,是否按“服务业”5%税目税率申报纳税,有否错按“邮电通信业”3%的税率申报纳税。
向手机号码停止使用但并未销号的用户,按月收取的固定费用,有否在收入实现的当月计算缴纳营业税。
收取营业点的承包费直接冲减营业费用,未确认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少缴营业税。
向关联企业(手机销售商)提供场地或服务,收入明显偏低又没有正当理由,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核定其计税营业额。
(三)营业外收入
加收的话费滞纳金、违约金、罚款等收入等是否作为营业外收入,申报缴纳了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
1.充值卡到期失效所形成的沉淀资金,未结转收入,少计算缴纳所得税。
2.逾期无法支付的应付未付款项,未结转收入,少计算缴纳所得税。
3.收到政府拨付的农村通信建设补贴经费、财政局的企业奖励金、地方财政拨入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收到光缆拆迁补偿费、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光缆拆迁补偿费等,未计收入,少计算缴纳所得税。
4.企业接受(以前年度)捐赠的固定资产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而计提折旧的问题。
5.对承诺一定时期内消费满一定金额的客户,缴纳消费保证金后,由公司赠送手机,期满达到约定消费金额的,公司再退还保证金。对超过合同约定还款期未返还客户的消费保证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成本费用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通讯线路设备、杆路、发电机组、电梯、中央空调、简易房屋等未按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造成有些年度多计成本,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消防器材、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未报国税机关备案。
(3)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又顺延两年按净值重新计提折旧,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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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7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篇一:某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发【20xx】109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公司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监督,逐步健全完善治贿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商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的通知》(德委办【20xx】7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局党委部署和安排,从20xx年8月起,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我局认真排查本局在廉政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全面开展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机制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工程,建立起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二: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各项防范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jú长陈若愚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副jú长任副组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德阳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我局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明晰风险点的岗位、部位和环节,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以党委会、局办公会、中心组学习、职工会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工程是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从而做到人人主动参与,人人提高认识。
二、积极部署,广泛动员
20xx年8月,我局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陈若愚jú长进行了专项工作的动员部署,强调“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它以关口前移的方式,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从而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这次专项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动员、风险
自查、风险评估、制定措施、风险监管五个阶段组织实施。要求各科室要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推进源头治理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入查找,积极预防
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局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人为本、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了排查工作。围绕市商务局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20xx年11月共排查出科室风险点25个,党委审定后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风险点为7个。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点登记表》。
20xx年4月,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德纪发【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就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又作了安排布置,重新排查出科室风险点46个,党委审定后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风险点为8个。特别是在建立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制度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四、完善制度,动态防控
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我局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岗位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同时不断完善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规则、加大对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等措施,锁定履权界限,控制自由裁量权,实行权力制衡。深化以党务公开牵头的各类公开,搭建公开平台。对于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制度,都汇总成册,其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点登记表》都在网站、电子显示屏上公开,随时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了对风险控制进行有效控制,实行廉政风险预警,畅通廉政风险预警信息“绿色通道”,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办法,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任务,我们要从不同层面开展多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商务干部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和跳起摸高、追赶跨越、努力创造和发展德阳在四川、在西部的优势和领先地位的工作要求,为实现我市“争当四川科学发展排头兵,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市”的目标以及德阳商务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篇4:石化行业税收自查提纲_自查报告_网
石化行业税收自查提纲
一、油气田企业
(一)营业税
1. 增值税生产性劳务征收范围之外的应税劳务未足额纳税。
2. 使用自备管道运输原油、天然气等并收取相应费用,且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60号)所明确免税范围,应征营业税项目缴税情况。
3.企业在国内异地工程施工,在施工地的纳税情况。
4.以房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在转让其股权时纳税情况。
5.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不共担投资风险,其取得的实物或其他补偿收入是否已按“租赁业”申报营业税。
6.将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抵债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被法院拍卖的房产,是否已视同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申报纳税。
7.企业以所拥有的土地、房屋以及其他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出租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已足额申报纳税。
8.石化企业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
(二)企业所得税
1.设置账外账,隐匿或少报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对外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
2.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4.将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申报。
5.需经批准方可税前扣除的项目,企业未经批准自行税前扣除且未作纳税调整。
6.将行政罚款、集资、非公益捐赠、摊派等不合理开支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7.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8.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9.坏账准备金、研发费用等不按规定提取、列支。
10.白条等不符合规定的凭证作报销单据,列支成本费用。
11.将应属资本性支出、对外投资支出等列入成本费用。
12.将用于职工公寓、食堂的水电费、热水费、天然气费等各项支出在税前扣除。
13.因钻探的油井报废而损失的原材料作正常损失处理。
(三)资源税
1.企业开采或生产应税矿产品纳税情况。
2.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扣缴资源税情况。
3.企业超出规定免税范围自用的原油、天然气纳税情况。
(四)个人所得税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薪金、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工资薪金、向股东派发的股息红利、代职工购买保险、向职工发放的各类补贴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五)其他各税
二、石油加工企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
(一)增值税
1.进项税额检查
(1)申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税款凭证是否真票,取得是否合法,业务是否真实。如从其关联企业(专门成立供应落地油等的废旧物资企业)取得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税款;购进原料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取得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款。
(2)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4)发生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5)进货退出或折让货物不冲减或延期冲减进项税额。
(6)领用已抵扣税款原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
2.销项税额检查
(1)取得销售收入不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2)随同货物销售而收取的价外费用未按规定作收入。
(3)未按规定时限计算销售收入。
(4)销售应税货物错用适用税率。
(5)将取得的应缴纳增值税的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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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_自查报告_网
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
(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情况)
(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
(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娱乐业行为的是否将娱乐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及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按照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一、工资薪金支出
(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当年应发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
(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
(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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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企业税收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20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我公司于2019年5月2日-8号对公司2019年1月—2019年12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 企业基本情况
郑州×××××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依法成立于2019年九月三十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圆整,公司股东是由×××、×××、×××构成。我公司按照房产项目开发过程设置了工程部、预算部、招采部、销售部负责项目全部销售工作。设立了综合部、财务部统管企业日常形成和财务工作,为业务部门进行支持和服务。企业目前同期运作的只有一个项目,组建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由于企业人员不多,管理效率也不高,项目及公司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该组织结构特点:
项目业务阶段性特点比较明显;不同阶段部门的权力在不断变化,项目制下项目部职权与职能权之间冲突比较多
二、 2019年至2019年纳税情况
2019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元;上缴营业税1元;上缴城建税1元;上缴土地增值税1元;土地使用税应缴1元、已上缴1元、应补税款1元;上缴印花税1元;上缴个人所得税1元;上缴教育费附加0元。
2019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 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上缴契税0元;上缴耕地占用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
2019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927871.28元、已上缴558440元、应补税款369431.28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
三、 2019年到2019年接受税务检查情况
在这期间2019年上半年县地税局稽查科对我公司账务进行过检查。
四、 涉税情况的自查及结果
根据对2019-2019年账务自查及纳税情况,以及结合2019年4月份之前纳税情况,结果如下:
营业税多缴应退0元;城建税多缴应退0元;土地增值税多缴应退0元;土地使用税应补税款0元;印花税应补税款0元;教育费附加多缴应退0元。综合以上纳税情况,应补税款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