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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精品20篇)

发布于2024-06-25 01:26,全文约 27224 字

篇1:幼儿园教师的规章制度

一、奖励

1、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丧假等状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每学期末对本学期中没有上述状况者颁发学期全勤奖。

2、每学期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实行安全奖。

3、对主动承担各类公开活动、展示活动、讲座、经验交流、比赛等活动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4、对获园级、区级、市级等奖项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5、对承担管理或其他相关工作,能认真履职,并出色完成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6、对关心群众,主动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并卓有成效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7、对用心参加市级课题研究,不计时间,对研究工作又推动作用,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8、对能用心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9、对指导本班幼儿获市级、区级、校级奖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违纪,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做出相关的处罚决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无故缺席一次罚款40元,迟到1次罚款10元。

3、每月迟到超过2次,第三次迟到扣除当月全部的全勤奖30元。

4、早护导迟到同迟到处理办法,并不开调休。

5、带班时间内,主班教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能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应酌情扣除工资。

6、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配班教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教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应酌情扣除工资。

7、幼儿午睡期间,教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违纪,酌情扣除结构工资。

8、无故缺席3次以上,幼儿园予以解聘;无故迟到3次按照缺席1次处理。

9、幼儿园教师发生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并且影响幼儿园声誉,幼儿园予以解聘。

篇2:厨房卫生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厨房卫生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厨房卫生的管理,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个人卫生

1.厨师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必须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工作。

3.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帽整洁。

4.严禁上岗时戴首饰、涂指甲油、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5.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第二条.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4.冰箱、保洁橱、门等必须在下班时上锁。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发现“四害”马上灭虫。

7.厨房必须做到每周大扫除1次。

第三条.冰箱卫生

1.冰箱应定人定岗,实行专人保管。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第四条.食品卫生

1.上班后由厨房切配清理隔日蔬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2.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3.保持食品新鲜,无异味,烹调时烧熟煮熟,现卖现烧,隔餐、隔夜和外来熟食品要回锅加热后再出售。

4.按政府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第五条.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重洗。

第六条.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2.砧板清洁卫生,用后竖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锈钢水斗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时报修。

第七条.炉灶卫生

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结束后清洗干净。

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

篇3:幼儿园教师的规章制度

一、招聘人数:幼儿教师若干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2)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普通专业需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幼教工作经验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国家计算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者优先。

三、待遇:

1、一经录用,试用期X个月,期间XX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享受本园临时教师待遇。

2、临时幼儿教师班额在25人以下月工资XX元。大班班额超过25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中小班班额超过20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

3、教师全勤每月奖励XX元。

四、工作时间

本园幼儿教师每月公休时间4天,固定休息日是每月15日和月末,其它两天为教师轮休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报名地点:XX幼儿园

联系方式:

篇4:卫生清洁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卫生清洁制度

导语:卫生清洁与生活息息相关,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卫生清洁制度,欢迎阅读!

一、实行卫生责任区域清洁包干,以股室为卫生清扫单位,分地段包干清扫。各股室卫生清扫责任地段为:

1、各股室的室内清洁卫生,一律由本股室人员负责清扫。

2、办公公共场地的清扫,由楼层各股、队、室轮流值周清扫。

3、其它公共场所由办公室落实人员清扫。

二、清扫办法及要求

1、坚持每日清扫。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每早晨上班前必须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2、坚持每周二、周五下午下班前半小时集中进行一次大扫除,任何人不得拒绝或变相逃避参加环卫清扫工作。

3、由各股室负责人组织本股室人员清扫。

4、清扫范围包括地板、门窗、桌椅、文件柜、阳台、花草等。

5、切实做到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所划区域无痰迹、纸屑、烟蒂,厕所天天冲洗,并做到全天保洁。

三、检查。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地进行清洁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记录,每月公布一次,年底结合其他工作予以考核。

四、区级公共责任区的扫除。凡区上组织的创建等活动,任何人不得缺席,实行登记签到。凡无故不参加者,计旷工一次。

五、处理。区上或局机关组织的清洁卫生检查,如发现问题不合格的,一次扣股室目标分1分。股室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个人责任。

篇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_规章制度_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 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第二章 检 疫

第七条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

第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

第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三条 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第十四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机关与邻国边防机关之间在边境地区的往来,居住在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在边境指定地区的临时往来,双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入境、出境检疫,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1957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同时废止。

篇6:工地卫生防疫规章制度[页2]_规章制度_网

工地卫生防疫规章制度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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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餐饮的卫生规章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

3.1 消毒卫生标准

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

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

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

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

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

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

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4.1.1细菌菌落总数

允许检出值见表l.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4.1.2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4.2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2.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4.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2.3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曲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4.3.1 使用中消毒剂

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2 无菌器械保存液

必须无菌。

4.4 污物处理卫牛标准

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4.5 污水排放标准

按GHJ48(试行)执行。

5 检查方法

5.1 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附录A执行。

6 有关规定

6.l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必须执行本标准。并应指定专门科室(部门)负责民体贯彻实

6.2 各级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监督、监测工作。

附录A

采样及检查方法

(补充件)

A1 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别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Co条件时。送抢时间不得超过24h。

A2 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A2.1 采样高度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A2. 2 采祥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A2.3 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 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A2. 4 采样方法

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A2.5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A2.5.l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3.7条配制。

A2 5.2 检查方法

参照 GB7918. 2规定执行。

A2.5.3结果计算

5000N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3)= AT ...............(A1)

式中: A—一平板面积。 cm2;

T—一平板暴露时间,min;

N—一平均菌落数,cfu/平皿。

A3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3.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A3.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

A3.3采样方法

用5×5cm2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平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权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于。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于放入装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A3、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3. 4.1 结果计算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2)

采样面积(cm2)

A4 医护人员手采样及检查方法

A4.1 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

A4. 2 采样面积及方法

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试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试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这位。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

A4. 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 5规定执行。

A4.3.1 结果计算

手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3)

30X2

A5 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

A5、1 采样时间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A5.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用品,如输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计等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特殊医疗用品,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

A5.3 无菌检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

A5.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6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1 采样时间

采取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 2 采样量及方法

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吸管吸取1ml被检样液,加入9ml稀释液中混均,对于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稀释液用普通营养肉汤即可;对于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过氧化物消毒

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1%硫代硫酸钠;对于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

3%(W/V)吐温80和0.3%卵磷脂;对于醛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3%甘氨酸;对于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 W/V)吐温80,以中和被检药液的残效作用。

A6.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 A2. 5规定执行。

A6、3.1 结果分析

平板上有菌生长,证明被检样液有残存活菌,若每个平板的落数在10个以下,仍可用于消毒处理(但个能用于灭菌),若每个平板菌落数超过10个,说明每毫升被检样液含菌量己超过100个,即不宜再用。

A7 溶血性链球菌检查

参照GB4789. 11执行。

A8 沙门氏菌检查

参照 GB4789. 4执行。

A9 绿脓杆菌检查

参照GB7918.4执行

A10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查

参照GB7918 .5执计。

A11 污物采样及检查方法

A11.1 采样时问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进行采样。

A11.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按A5.2执行。

A11.3 检查方法

可参照A7-A10章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A12 污水、污泥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GBJ48(试行)规定执行。

A13 结果判断

检查结果符合相应的本标准值者,判定为该项检查合格;反之,不符合相应本标准接值者,则判定为检查个不合格。

篇8: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卫生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部门经理必须每三天检查一次。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奖惩细则

1、奖励: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经检查多次达标并受到领导表扬,每次奖励 20 元。

2、惩罚:(1)无视职业道德,不按规定搞清洁卫生,每次发现扣 20 奖金,记 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2)卫生工作不按程序,违反卫生规定或损坏卫生设备,每次发现记过并罚款20 元,三个月以上过失重犯扣当月200奖金,记 过一次,录入员工档案。

(3)清扫卫生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定换顾客用品用具,不执行卫生清洗及消毒程序规定消毒制度,每次发现警告一次,罚款20 元,一个月内重犯记过并罚款 50 元。

(4)卫生管理员检查不合格,不返工或返工仍不合格,一次扣 50 元。

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督查情况表。每次检查项目如下:

一、环境卫生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整洁、明亮,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镜面、台面、地毯、桌、椅等是否清洁。

2.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3.防蝇、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4.弃物处理是否及时。

二、客房卫生检查

1.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毛发、污迹。

2.饮具、面盆(脸盆)、浴盆(脚盆)、恭桶、拖鞋是否有污迹。

3.毛毯、枕芯是否超过三个月未清洗消毒。

4.清洁客房时,清洁用抹布、刷子等清洁工具是否分类使用。

5.公共用品是否有完整的更换记录。

三、消毒间检查

1.面积是否能满足工作需要,是否专间专用。

2.浸泡水池是否配置充足,标识清晰。

3.消毒药品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4.是否有消毒药物配比容器。

5.配制的消毒溶液,其浓度是否能达到消毒要求。

6.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7.清洗消毒操作过程是否正确。

8.保洁柜是否清洁,饮具是否洁净、摆放是否整齐。

9.消毒后的盆、拖鞋是否存放在固定地点,拖鞋、盆是否洁净。

10.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四、储藏间检查

1.是否专间专用,无杂物。

2.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充分,是否离墙离地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是否分开码放。

4.公共用品用具领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5.领用记录是否完整。

五、公共卫生间检查

1.是否有异味、积水。

2.便糟(坐便器)内是否有积污,是否为坐便器提供一次性座垫或一客一消毒。

3.是否每日消毒。

六、1.机械通风装置能否正常运转,

2.机械通风装置的过滤网、进、回风口是否有积尘,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记录完整。

3.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是否按照《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工作车检查

1.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清洁工具、垃圾袋、棉织品回收袋的区域是否分开,标识明显。

2.清洁洗面台盆、浴缸、坐便器的清洁工具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显。

八、个人卫生检查

1.从业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是否清洁。

2.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九、健康状况检查。

1.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旅店业卫生疾症而未调离。

十、用品采购检查

卫生用品合格证明,批量采购时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

十一、用品贮存检查

1.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2.储物间存放用品用具是否离地隔墙。

3.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消毒后用品用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十二、违禁产品检查

1.是否用包装标识不全和自制化妆品。

2.是否使用过期产品。

篇9:卫生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卫生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xx公司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篇10: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宝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入托,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篇11: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的详细内容:

一、 卫生环境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冲洗,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水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蹲式厕所。

5、小儿桌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 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三、消毒隔离制度

1、设立保健室,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12: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2024_规章制度_网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2019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9年)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 信息收集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篇13:工地卫生防疫制度[页2]_规章制度_网

工地卫生防疫制度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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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

足疗店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

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足疗店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足疗店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9)随时供应冷、热水,并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0)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1)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蝇虫。

(12)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3)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4)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带盖的垃圾桶。

(15)足疗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6)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篇15: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范本

一、生活制度

1.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并认真执行作息时间表。根据园内幼儿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幼儿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 喝水、入厕、盥洗、 等)的生活护理要求。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

二、儿童健康检查

1.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 ,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

2、身高、体重、视力检查每年一次。

3.严格执行晨午间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四、个人卫生

1.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

2.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

3.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五、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

3.幼儿玩具每天清洁一次 。

4.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1次。

5.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6.厕所要幼儿专用,幼儿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六、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每天定时对幼儿园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消毒。

3.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

(2)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时间,加强户外活动,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七、儿童常见病管理

1.做好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2.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八、体格锻炼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状况,保证水的供给。

5.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

九、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教育局政教科,不得漏报。

十、家长联系

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

十一、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是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

3.由班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篇16: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范文一】

1、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季节变化,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 对幼儿膳食实行民主管理,根据营养需要制定带量食谱,保证按量供给。每月进行一次营养计算及分析。讲究烹调营养,注意食品卫生。

3、 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儿童和工作人员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按要求定期给儿童体格检查,并进行评价分析,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4、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消毒、隔离、检疫工作。

5、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按要求对不同场所、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幼儿日常用品专人专用,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 重视儿童体格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户外活动。

7、 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检查,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8、 建立健全各种保健账册,规范填写、登记、统计,定期进行分析。

9、 建立多种形式的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范文二】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3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校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2、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确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篇17:工地卫生防疫制度[页2]_规章制度_网

工地卫生防疫制度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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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_规章制度_网

最新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的详细内容:

1、保健老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类的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吃错药为责任事故)。

2、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3、定期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发现传染病,要进行隔离并加强护理工作。

4、包干地区、室内要一日三扫,其他地方要一周小扫一月大扫,平时要随时保洁,全园每月一次大扫除。

5、带班不迟到(因迟到引起的事故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为重大事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使唤幼儿为教工传递物品、用具。

6、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教师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点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7、外出春、秋游等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幼儿走失。

8、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乱奔乱跑,进园后不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9、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10、保健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药物,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名字,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应及时处理,有毒药物应谨慎保管。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发生错误。

11、值日教师每天早中晚要巡视校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等将根据责任及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2、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而出事故。每学期课桌椅要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篇19: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最新_规章制度_网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最新】

一、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二、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制度:对于新入园的幼儿必须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对于传染病接触史的小儿必须做胸透和肝功能化验。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定时体检,如胸透和肝功能检查,无传染病、健康合格者才能就职。

2、定期体格检查制度:幼儿每年体格检查一次,测量后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及时矫治缺点。工作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查出传染病调离工作岗位。

3、坚持晨检及全日观察制度,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

三、卫生消毒和隔离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小扫、每周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时间、定期检查,保证园内的良好卫生环境。

2、保证室内空气清洁,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园内空气流通,减少呼吸道疾病发病率。

3、为防止传染病发生,交叉感染,幼儿每人二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培养幼儿有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4、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5、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期间不收新幼儿,园内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解除隔离。

四、饮食管理制度:

1、幼儿园每周订一次食谱,每月一次营养分析统计,注意搭配合理,调配花样,提高烹调技术,增加幼儿进食量。

2、厨房的用具做到生熟分开。不买腐烂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

五、预防接种制度:

1、建立一套必要的、完整的卡、表、册等预防接种档案。

2、按照幼儿免疫程序,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记录,填好接种卡。

六、建立幼儿保健资料统计制度:

1、每个幼儿建立健康检查卡,预防接种卡,作好登记分析工作。

2、保健室建立10本帐:

①晨检检查记录;②幼儿出勤统计;③幼儿营计算;④幼儿身长、体重表;⑤幼儿视力检查表;⑥体弱儿统计表;⑦幼儿健康检查统计;⑧幼儿体格发育统计表;⑨幼儿预防接种登记表;⑩幼儿多发病统计表。

篇20:餐饮的卫生规章制度

1. 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腔热情对待师生,提倡微笑服务。

2. 做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因时施教,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增强学生的健康水平。

3. 抓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工作,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汇总工作。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情,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 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储存工作。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过期、霉、潮、变质、变色、沉淀浑浊的药品。

5.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6.及时处理意外伤害事故,需要送医院的,做好转诊工作。

7.进一步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

8.每学期进行健康知识讲座。

9.规范各类健康教育资料保管积累。

10.做好新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协助接种单位做好各类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工作,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及时反馈给接种单位;督促遗漏接种学生(通知家长)进行补种疫苗。

11.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的检查及卫生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