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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购销合同(实用三篇)

发布于2024-06-26 20:42,全文约 4319 字

篇1:宠物店宠物购销合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季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租金季付,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季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家电、宠物用品,会员卡,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家电、宠物用品,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交铺日期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篇2:宠物店宠物购销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2、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甲方:(签字,印章)

日期:

乙方:(签字,印章)

日期:

篇3:宠物店宠物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供方):

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上述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

4.甲方在交接宠物前,必须对此宠物的健康状态作初步检查。若发现健康方面的异常,立即告知乙方。

5.宠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致命传染病问题(注:须在指定保健诊所使用“韩国RAPIGEN”传染性疾病检测试纸板进行测定),乙方承担犬只的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宠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上述宠物的任何责任。

5.若非宠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购买该宠物后五天内请求退换,应缴纳该宠物出售价格50%的违约金。

6.宠物的买卖采取一次性付款,现金结算,款到交接。

7.本合约之解释权归甲乙方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双方因合约所致之任何争议,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