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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计划怎么写范文【精彩4篇】

发布于2024-06-27 20:55,全文约 5405 字

篇1:年度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机关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二、检查范围

1、检查机关综合办公大楼7台电梯、金汤街办公楼2台电梯。

2、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水机组。

3、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化粪池、配电室、楼顶广告牌、机关食堂食品卫生、机关综合大楼二次供水饮用卫生安全。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6、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指示标志。

7、是否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奥运安保工作方案。

三、检查内容

1、维保单位对电梯是否定期进行维保,并有记录备查。

2、维保单位对机关综合大楼配电室是否进行巡检,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并作好运行记录。

3、维保单位对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水机组是否进行维护保养。

4、维保单位对化粪池是否每季度进行一次疏浚清掏、除渣。

5、维保单位是否对二次供水设备每半年一次水池清洗并进行检验。

6、维保单位是否对楼宇自控、消防设施每月一次例行维保,对防火隔离门、排烟系统、温感器、烟感器以及手动报警器是否进行抽查,模拟报警实验。

7、维保单位是否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洗保养,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情况。

8、维保单位对广告牌是否进行巡查、检测,钢架结构、焊点、抗拉强度是否存在隐患。

9、机关大楼的避雷系统是否进行防雷检测。

10、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梯操作工,是否按期进行年审培训、换证。

11、是否对义消队员按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12、机关综合大楼、和平路办公大楼、金汤街办公大楼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是否有效。

13、对物管办,安保工作人员是否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14、医务所在药品管理、使用中是否有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情况。

15、物管办在维保单位对各种重特大设备的维保工作中是否存在监管漏洞,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规、违章作业的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1、7月25日至7月31日为保卫科、物管办、医务所自查整改阶段。

2、8月4日上午对物管办人员、服务员、清扫保洁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反恐应急预案、奥运安保方案,布置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3、8月5日上午组织区安全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行进安全大检查。

4、8月6日至9月25日做好安全督查工作,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五、做好信息报送

1、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向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决不能迟报、误报、漏报。

2、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作好记载,向分管科室、局领导报告,不准隐瞒不报。

六、隐患整改

在检查中发现隐患,要作好记载,落实整改部门,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及时整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篇2:年度检查计划

局各部门、供电所:

为了规范电力市场,规范用电检查工作管理,提高用电管理水平,严历打击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保障我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全县人民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陕西省打击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由公司营销科统一组织、调度局的用电检查工作,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和各供电所配合进行,人员主要由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组成。

二、 检查程序要求

1、用电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用电检查资质,而且持有有效的用电检查证件,每次检查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

2、用电检查程序必须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定《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3、检查工作完成后,由营销部向主管领导汇报总结。

三、 检查纪律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的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

四、 用电检查工作安排

1、 各供电所应根据不同季节的用电特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用电客户,结合线损管理状况,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辖区内的自主用电检查活动,以防范窃电和违章用电为主要目的,制定相应的用电检查计划方式并安排好人员,至少每月进行检查一次,用电检查的行业范围和客户群由供电所自行安排。各供电所的计划安排要每月提前上报营销科备案,各种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2、 局营销科结合县域范围内社会经济状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抽调局相关部门人员和供电所人员对重要客户、重点嫌疑对象采取突击检查或夜间检查活动。营销科结合供电所用电检查计划,监督检查供电所的用电检查工作,并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考核。

五、 职责分工

1、营销科具体负责用电检查的总体安排布置,督促检查工作总结和每月用电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安监科负责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领导,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3、营销科负责督促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及工作协调。

4、各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兼职专管理员,负责工作记录、档案整理、填报报表及资料管理。

六、 具体要求

1、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的检查,年度到户检查率100%,主要检查其安全性,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此项工作由各供电所实施,安监科配合检查。

2、315KVA以上配变用户检查到户率100%,此项工作由营销科配合供电所完成。

3、10KV线损超标的路别,夜查每月不少于3次,其他路别每月不少于1次。综合配变超9%的台区,月度夜查不少于3次。

4、各供电所的每月用电检查计划必须在实施之前上报营销科。

七、 用电检查总结、汇报

每季度用电检查工作完成后,营销科要进行工作总结,并向用电检查主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

篇3: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根据《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活动标准》要求,现对201X年XX市国土资源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涉企执法检查对象

通过巡查、举报、卫片检查等方式发现有疑似违法用地、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

二、涉企执法检查方式

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依法开展检查。可以采取的检查措施有:

1、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

2、对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3、要求被调查的企业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收集证据;

4、责令有违法用地或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三、涉企执法检查要求

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开展土地、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涉企执法,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做到:

1、检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

2、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向被调查企业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

3、检查后,执法人员要及时向单位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4、对违法企业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等重大行政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在15日内依法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5、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案件必须经法规处等审查部门审查;

6、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

7、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8、倡导人性化执法,把处罚和教育结合起来,引导企业依法用地、采矿。

检查中,执法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影响被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2、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

3、不得对被检查企业吃拿卡要;

4、不得对被检查企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乱罚款。

四、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的监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年终考核时,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不利的予以批评。

篇4:年度检查计划

20xx年是完成“十三五”环保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局“内强素质 外塑形象”的关键之年。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市“两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总量减排和严格环境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坚持环保优先发展理念,切实担当起保护“江南鱼米之乡”的责任,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把昆山建成城市与乡村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水乡风貌与现代文明交融的生态宜居城市而不懈努力。

20xx年度环保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在90以上;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量5万吨;着力控制工业企业污染;不断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4%;有效防范重大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一)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力优化城乡生态环境。

一要在市环保联席会议的组织框架下,成立全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狠抓落实、强化检查、健全考核等措施,确保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要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纲性指标,制订生态文明建设分年度工作计划,排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推进计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三要强化循环经济理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生态产业。全年培植循环经济典型10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认证企业各50家。

四要加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引导工业集中区步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轨道。

五要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绿色宜居城镇,形成生态魅力与人文特色兼具的城市绿地布局模式,不断改善和提升我市的人居环境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一要继续实施工程减排,重在“落实”上下功夫。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为重点,继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步伐以及提标中水回用工程推进力度。

二要扎实推进结构减排,重在“优化”上动脑筋。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标准,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区域排污总量。鼓励引进高科技、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项目,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和高排放项目。

三要努力实现管理减排,重在“精细”上做文章。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和电厂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在线监控装置联网有效监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减排项目台帐记录管理和现场管理,并继续抓好对减排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工业企业达标率。

一要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铁碗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并继续推进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按照《昆山市污染源执法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密企业详查,及时发现、纠正企业不规范行为。

二要全力确保固废和核与辐射安全。不断建全全市固废管理数据库,构筑固废交换信息平台,使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全面清理整顿擅自使用射线装置问题,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三要加强环境监测,提速“三同时”验收。继续做好小康考核断面水质、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和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决策提供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加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进度。

四要推进“数字环保”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和网上审批运行程序,启动重点污染源自动采样系统及“移动执法”工程。推动环保监测大楼建设。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一方面,要持续推进水环境整治,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要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做好蓝藻防范及应急预案。继续实施阳澄湖、傀儡湖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长江饮水工程建设。

二要大力提升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内再建生活污水管网180公里以上,完成一批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量5万吨。全面落实生活污水截流接管工作。强力推进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程。

三是着力推进劣质河道整治工作。积极拦截生活污染。加强对劣质河流周边工业企业监管。组织实施河道“整治、清淤、畅流”工程,提升河道自净能力。

四要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进畜禽无害化养殖工程建设。继续拆除湖、河养殖围网。推动内塘养殖无害化建设。持续实施农村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