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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送股权协议书【优秀六篇】

发布于2023-12-04 04:59,全文约 15291 字

股权挂牌转让市场会员合同HF-2023

篇1:公司股权赠送和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优化资源调整,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安全、优质、创新、高效的管理目标,促进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共同对甲方名下的旅游包车线路资源开展合作经营。甲、乙双方 本着自愿参与、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的责、权、利事项,订立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营投入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 甲方名下的县际包车资源 (标志牌号:________________ ; 车辆号:________________ ) 开展合作经营。甲方投入 县际包车指标 ,乙方投入车辆, 乙方在甲方 指导下,安排 经营 、 管理。

1.2 合作方式

乙方按月度缴纳利润考核目标,甲、乙双方按固定分红模式进行核算,即双方合作的 县际包车 全部营运成本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定额利润。

1.3 县际包车 标志牌号码及相应车辆信息如下表所示:_______________

序号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客运标志牌号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模式

3.1 乙方负责与驾驶人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工资等。

3.2 包车客运车队由乙方负责管理,包车客运车队的驾驶员由乙方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招聘并负责管理。包车客运车队 驾驶员工资及社保费按乙方支付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支付。

3.2.1 包车客运车队驾驶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种证照齐全,属于合法营运的驾驶员。

3.2.2 包车客运车队驾驶员中止 / 终止提供劳务服务的,所有相关手续及劳资责任由乙方承担。

3.3 包车车队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及所产生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包车客运车队驾驶员发生劳动争议及所产生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4 若国家、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执行国家、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新政策、规定。

3.5 乙方负责包车客运车队的日常运营运作(线路排班、驾驶员排班、后勤保障等工作);甲方监督、指导乙方的经营行为。

3.6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规范,落实相应工作。如有调整、变更,则以版本为准。

3.7 车辆仅用于 公司 通勤车用途 ,单程行驶里程 公里 ,若后续经营过程中,需要调整核定线路,乙方可报甲方进行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旅游包车财务管理

4.1 合作线路财务管理按甲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2 利润考核目标:甲 方按 _________元 / 辆 / 月 的标准,每半年提前向乙方收取。

4.3 合作双方必需依法缴纳流转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等。

第五条:车辆资产押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车辆资产押金¥_________元,在车辆正式上路营运前付清。在无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况下,本协议书期限届满后,凭收据原件无息退回乙方。

5.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_________元。在乙方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况下,本协议书期限届满后,凭收据原件无息退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有权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作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6.1.2 有权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经营中的违约(指违反本协议书或其他合同约定)、违规或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制止、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6.1.3 有权制定安全、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合作车队的营运计划,组织生产例会,组织安全学习和继续教育。

6.1.4 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修正、整改。

6.1.5 协助解决合作车队在履行本协议书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6.1.6 本协议书及附件约定的其他甲方权利和义务。

6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应当组织包车客运车队的日常运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规范。

6.2.2 车辆技术管理方面的:

⑴按甲方规定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各级保养,落实车辆的日常修理,保障车辆运行技术状况正常。

⑵负责监督驾驶员的技术操作及安排驾驶员参加技术培训。

⑶负责营运车辆节能降耗、保修成本的监督管理工作。

⑷按甲方规定安排车辆进行车辆年审及相关检验。

6.2.3 营运经营管理方面:

⑴执行合作车队的营运计划。

⑵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⑷负责编排包车客运车队每日的运行图位。

⑸负责制定和执行驾驶员的作息计划。

⑹负责包车客运车队运行中的动态管理。

6.2.4 安全、服务管理方面:

⑴负责组织驾驶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继续教育。

⑵负责驾驶员安全和服务的管理工作。

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应在获知交通事故信息后 15 分钟内向合作车队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交警部门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积极抢救伤员,降低事故损失。

⑷协助甲方对发生交通违法违章及交通事故的员工进行教育、落实各项处理措施。

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及其使用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安全、服务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

(6) 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车辆购置各项保险,其中商业险承保险种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 / 责任限额不低于 150 万元),费用由乙方承担。

6.2.5 按先缴费后经营原则,以每半年为一周期,乙方必须足额提前向甲方缴交各项应付费用,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成本核算的合法票据。

6.2.6 本协议书及附件约定的其他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乙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7.1.1 未按本协议书及其附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履行转款、汇款、支付义务,逾期超过 _________天的且金额超过_________万元以上的。

7.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车辆或包车客运车队交由第三方经营的,或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 / 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7.1.3 一年内发生两次下述行为之一的:私自将车辆交给未经甲方考核合格或未经甲方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驾驶员驾驶的;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包括被暂扣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的。

7.1.4 发生被媒体曝光的违规、违法现象或其他不良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7.1.5 乙方的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行业管理规定,被相关政府部门追究责任的。

7.1.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车辆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挪用、出租、设置他项权、出售等),或擅自更换发动机或车架的。

7.1.7 车辆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认车辆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

7.1.8 车辆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评被主管部门或甲方评定为不合格的。

7.1.9 车辆出现超载 _________% 以上或超载虽在 _________% 以下(含 _________% ),但一年(指自然年)内累计发生达三次的。

7.1.10 车辆被扣证或扣车累计达到_________个月,并未积极妥善处理的。

7.1.11 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甲方上级的应急指令性任务的。

7.1.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解除本协议书的。

7.1.13 同一车辆严重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7.1.14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改行驶路线的。

7.1.15 乙方不遵守甲方有关车辆安全、车辆技术、有关制度的。

7.1.16 与本协议书相关的制度规定办法等规定视同合作经营者(乙方)严重违约的情形。

7.2 甲方有违约情形,经乙方提出后仍未改正违约行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赔偿额度不超过甲方年度保底分红总额)。

7.3 甲乙双方除应按本协议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仍需按与本协议书相关的制度规定办法等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协议书的续签及提前终止

8.1 合作经营期满后,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遵章守法,严格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办事,包车客运车队的车辆经甲方安全技术部门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各项费用如期缴交无欠款的情况下,乙方要求延长合作经营期,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的有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8.2 在经营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协议书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终止经营手续,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免除违约处罚,同时车辆归乙方所有,乙方必须于终止三个月内提前办理车辆过户或迁出;若甲、乙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另外,须一次性缴清各项欠款及税费后,乙方才能提前终止本协议书。

终止经营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没收尚存于甲方的车辆资产押金作为违约金。在扣除违约金后,车辆资产押金余款和履责保证金退还乙方 。

8.3 本协议书履行期间,因法律或政策环境变更,或甲方进行企业改革、重组、合并,或甲方上级部门指示等原因,甲方认为应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协议书履行的,双方应就协议内容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自协商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书,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8.4 本协议书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政策性要求,或客运标志牌未能通过续期等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5 合作经营期满后,若双方未能继续合作经营,车辆由乙方自行处置。

第九条:特别约定

9.1 发生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指根据运输合同约定承运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车辆营运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赔偿事宜,包括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所有的赔偿金、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事故押金、交通事故预付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赔偿金不足填补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依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有责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驾驶、赔偿事故损失、解聘等措施。事故车辆的损坏修复必须到合规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9.2 协议经营期内因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经甲方批准可提前报废,乙方独自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处理后,由甲方收回客运标志牌及有关证件。车辆因自燃、被盗、劫持等不可归结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灭失、毁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后续合作经营事宜需双方协商后决定。

9.3 合作经营期内,车辆更新、报废遵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9.4 凡遇上级下达指令性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安排执行任务。完成任务后,如上级向甲方提供补偿的,则甲方全额支付予乙方。

9.5 合作期间甲方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与客运班线相关的政策性优惠(含各类补贴、收入)归甲方所有。

9.6 合作经营期内,乙方无论以何种形式或名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或法律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需对外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补偿。

9.7 在履行本协议书过程中,甲方向乙方在本协议书中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视为送达乙方。乙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提前至少 7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9.8 乙方同意推举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本协议第二合作人,乙方在合作经营期内因事故、疾病等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第二合作人继续履行乙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办理相关变更经营者手续。

9.9 停驶车辆(车辆被扣车除外)须停放到甲方指定的场地,乙方未按规定停放到甲方指定场地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 _________ 元 / 天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处罚金,处罚金不设上限。

9.10 在合作过程中,车辆发生的罚款、违约金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十条:附则

10. 1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修改或补充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签署后与本协议书一并执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2 因执行本协议书及日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0.3 本协议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正本甲、乙双方和甲方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 此页无正文 )

甲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

篇2:公司股权赠送和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依照《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经营________酒店,相关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出资

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双方各占酒店资产______%和______%。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收益分配

1、酒店经营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酒店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在共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在酒店消费,应从其个人账款中扣除。

3、因业务需要或双方共同朋友来在酒店消费,从公款中扣除。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对酒店的商号、_____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拥有专有权。

2、甲方负责酒店的装饰、陈列等事宜

3、乙方开业时邀请当地知名人士进行剪裁,相关人员的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酒店经营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负责日常经营。

5、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酒店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七、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公司股权赠送和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为了贯彻执行县政府为农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________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中心工作,迅速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质量,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的基层上,就开展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对经营场所进行形象上的规划、设计的义务。

2、对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建章立制并遵守的义务。

3、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义务。

4、根据市场需求向服务站提供合格的商品资源的义务。

5、为乙方提供宣传物料配合乙方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6、帮助乙方进行测土配方肥的生产推广。

7、与乙方共享市场营销和政策信息等公共资源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的义务。

2、遵守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的义务。

3、对从业人员招聘和日常管理的义务。

4、对商品的安全妥善保管义务。

5、按双方约定按时结算回款。

6、完成甲方制定的年销量目标。

第五条、保密条款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收益分配

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杭州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其中,乙方赠送丙方________%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________%的股权。股权赠送后,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丙方持有________%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但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________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位置:________________)无偿提供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甲方全部交由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________万元,给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浙江________集团_______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5:公司股权赠送和合作经营协议

一、____去____的采货乘客均有两家车主共同负责,共担风险,平享利润,没有比例大小之区别。

二、发车时间,每天发车于____县______所发车辆按排班顺最高___人,最底___人,满一个车走一个车,不得在____县(公路县界内)上人,不准搭乘关系车,各家都有权力查车,直系亲属配偶夫妻不在定员内。

三、所有在____乘坐客运去____采货人员的票款,均由两家车主平享利润,没有比例大小之区别。

四、由____大红门采及的货物,货款归自家车主所有(包括所在____上车的单程乘客),特此声名。

五、上行车次____至____的采货乘客票款均有两家车主共同所得平分,不得违反。

六、发现在____打车去半路上车去____大红门采货的人员,一经核实,风险保证金规另一家车主所得。

七、车辆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有事,只能替班一次,如果车辆在第二班次,还不能正常运行营运,另一家车主自得乘客票款。

八、两家车主车辆所挂靠公司的线路承包费(也就是所向运输公司缴纳的任务款)均由两家车主共同承担。

九、此协议签订后,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后不能反悔,如有违反,壹佰万元保证金归属另一家车主所得。

十、车辆出售转让或变卖时,终止此协议。协议保证金由两家车主收回。

车主:_________

车主:_______

保人:_________

保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6:合作协议书股权赠送、合作经营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美元占%,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人组成,甲方委派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的利润分配如下:第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第__年至第年;甲方占%,乙方占%。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年。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

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昆明市签字。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__(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