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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协议和采购合同(实用两篇)

发布于2023-12-04 04:53,全文约 9177 字

篇1:产品采购质量保证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明确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原则,特签订购销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生产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地区)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向________提供优质种子及种植生产的技术咨询和收购。

二、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统一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根据乙方需要代购专用农药、生产设备,并协调生产,提供适宜的技术支持。

三、乙方承诺________(地区)的种植面积为_______亩,该地区要求无霜期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_______公斤的产品。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收购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甲方指定的农艺师指导培训。

第二条商品的收购:

一、在收购期间公司的最低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大豆价格的10%,以质论价,优质优价。

二、回收标准:

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__________《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等内要求;大豆干燥、无霉变。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病斑、无异色、无半粒、无虫蛀。

三、乙方产出的产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将负责全部收购。

第三条产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种植期间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生产者自行承担。

二、如乙方在种植期间由于(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在灾情发生后向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双方对灾情进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货指标。在灾情发生后七日内不报者按合同原有数量履行。

三、产品收购时间:产品收购时间由甲方确定,在收购时由甲方专业回收人员进行收购。

四、收购和结算方法:乙方交货时必须持有购销合同书,由甲方检质检斤后现金兑付。

五、自产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12月1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

第四条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依据本合同收购产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及合理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甲方按市场行情出台收购价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综合费(包括信息费、咨询费、合同违约金等)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以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月___日

篇2:产品采购质量保证协议

前言

我们的产品质量决定了我们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地位. 我们所采购的产品( 原材料, 部件, 辅助材料和生产原料以及工 / 模具)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 供应商要建立一个适时的, 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协议是指客户与供应商之间达成的,以合同规定的形式规定的,关于技术与组织的框架条件, 这些条件是实现质量目标必不可少的.质量协议在质量保证方面向供应商的管理体系提出了最低要求. 签定质量保证协议是成为一个战略供应商必不可缺少的条件。

目录

1 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承担的责任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1 概述

2.2 客户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3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2.4 客户对质量管理体系, 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审核

3 前提条件与措施

3.1 技术要求

3.2 项目计划

3.3 产品生产可行性分析

3.4 潜在缺陷分析

3.5 控制计划

3.6 生产件批准程序

3.7 生产能力调查

3.8 功能, 可靠性及寿命试验

3.9 过程控制和批量生产检测

3.9.1 统计技术的体系应用/过程控制的步骤

3.9.2 抽样尺寸和检测频率

3.10 出现缺陷时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3.10.1 特别许可

3.10.2 产品的返工

3.10.3 发货后发现缺陷时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3.11 供应商进行的产品终审

3.12 发货标记

3.12.1 新规格的应用

3.12.2 发货单批次号的说明

3.13 包装

3.14 员工培训

3.15 质量记录存档

3.16 检测工具

3.17 环境, 安全与再利用

3.18 检查已交货的合同产品

3.19 投诉分析

3.20 发货表现

3.21 更改通知

4 其它协议

5 参考文件

6 质量保证协议的其它部分

7 承诺声明

1. 供应商对所供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责任

根据第3.1条供应商负责按技术资料的要求准确无误的生产出产品,并检查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如有必要, 向客户索要更详细的信息. 研发过程中, 供应商应向客户了解对产品生产的要求和安装环境. 供应商的质量文件要围绕他的产品, 服务和过程不断调整和提高. 目标是”零缺陷”和100%的发货满意度及降低成本.如果供应商有分供商, 那么供应商应应对所购产品的质量负全部责任, 也要为此向分供商提出质量保证要求.这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不会免除供应商对其他产品所负的全部责任, 并不会与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脱离干系.

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1 概述

为履行责任,供应商要按照ISO9001最新版本建立和使用一个适合其的组织和企业规模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一国际标准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并通过行业和客户的标准得以补充(见下一页表格)

2.2 客户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客户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有以下几个基本标准. 要求视供应商等级和产品风险性而定. 客户将供应商按以下等级分类:

-产品开发供应商

-过程开发供应商

-目录件, 标准件供应商

-外包商

-生产材料供应商

-包装材料供应商

-工/模具供应商

-辅助材料供应商

从下表中可知不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如果客户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则按本协议的第四条的规定使要求得以满足. (如AIAG的QS9000, 航空航天上适用的AS 9100, 国际空间质量组织的I.A.Q.G., 德国汽车制造商协会的VDA6.1及铁路部门用M1003)

不同级别供应商对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同要求

供应商类别

要求 有产品开发责任的供应商

产品开发供应商过程开发供应商 通用件,标准件供应商外包商 生产材料供应商 包装材料供应商 工/模具供应商 辅助材料供应商

通过的标准要求

ISO9001:20002

ISO/TS 169493

AS 91004

ISO 14001 或EMAS5

客户要求

3.1 技术要求

3.2 项目计划6

3.3 生产可行性分析

3.4 潜在失效模式分析

3.5 控制计划

3.6成批生产件批准程序

3.7生产能力调查

3.8 功能, 可靠性测试

3.9过程控制

3.10纠正措施

3.11成品检查

3.12发货标记

3.13 包装

3.14员工培训

3.15 存档

3.16检测设备

3.17 环境, 安全

3.18来料检测

3.19投诉分析

3.20发货表现

3.21更改通知

注释说明:

1 供应商自己负责完成技术资料

2. 对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最低要求. 在特殊情况下, 供应商可以通过特殊许可被认可

3. 所有供应商的目标是通过ISO/TS16949认证. 过渡期也承认QS9000, VDA6.1, AVSQ94, EAQF94. 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可无ISO9001:20__认证. 但要有一个相应的开发计划证明.

4. 航空航天方面要求.

5. 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行业及生产过程要求, 如电镀, 清除废料, 生产用化学品和生产用油, 脂及防腐剂.

6. 按照第一部分制订的项目计划.

7. 客户和供应商约定程序.

2.3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客户接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检查结果, 它证明供应商已引入了一个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已在公司内应用. 供应商自觉向客户的采购部门出示相应的合格证明. 证明过期重新办理或证明被取消等信息要及时通知客户. 疏忽可导致降级.

2.4 客户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 过程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测

客户有权通过审核确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满足了自己的要求. 这种审核可以是体系, 加工或生产方面的审核. 在审核实施前要提前约定好. 供应商保证客户进入所涉及的领域, 允许他们查看部分资料, 只要是涉及发货范围的. 为确保不泄露企业的秘密, 供应商的合理限制是可以接受的. 审核所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除此之外, 在正在进行的合作中, 客户有权与最终用户的负责人按事先约定好的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分供商生产或发货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那么供应商有责任同客户即最终客户的负责人一道去分供商那里进行检查. 上述提到的规定适用于此. 根据实际情况在客户处所花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 基本前提与措施

为了及早识别错误根源, 在批量产品生产开始前就要采取有目的的预防措施. 生产中出现的错误也应及时发现,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避免错误出现. 基于此原因在批量产品生产前就要采取重点举措.

3.1 技术要求

在技术资料, 如图纸, 规格, 产品发货方针, 发货条件, 订货指南, 过程准则及债务义务手册中规定了应予保证的质量特性. 客户会把最新技术资料以印刷版和电子版方式发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保证整理出以上最新技术资料并对之进行核查. 如果资料发出四周内供应商无异议, 那么就算达成协议.

3.2 项目计划

为了开发, 生产一个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 并保证批量生产开局顺利, 要求企业的所有部门严格组织,及早合作. 同时保证发货期和成本预算目标. 严密的项目管理是一个目标明确的项目流程的保障.

3.3 产品生产可行性分析

确认合同前供应商应检查一下自己的生产设备是否能确保合同产品的生产. 经客户的采购部门与设计即有关的技术部门协商达成保证协议. 按产品等级把产品生产可行性证明写在客户发给的表格中.

3.4 潜在失效模式分析

为了避免批量生产出现质量问题, 将必要的检测费用降到最低点, 有必要对潜在的错误及它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分析. 如果产品和过程有变动, 或有投诉, 那么这些情况要在文件资料中及时更新说明. 那些供应商负责设计的产品要有一个产品/设计错误可行性和后果影响分析体系.

在生产工/模具和设备前, 供应商针对所有的产品即产品系列的过程都应有一个错误可行性分析体系. 所有影响生产过程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并作出评估. 发现薄弱环节时, 为确保过程安全一定要采取相应措施. 按要求客户可随时参阅错误可行性及影响分析报告.

3.5 控制计划

供应商对所有新系列产品实施书面控制计划. 资料要写明过程参数, 检测程序, 检测特性, 检测工具及检测频率方面的情况及出现质量偏差时所作出的反应即措施计划. 这些资料要与客户的质量保证部门及时协调.

3.6 生产件批准程序

通过生产件批准程序证明供应商获得了产品生产和他所采用的生产过程的许可. 在生产的不同阶段都要求这一许可. 这一受客户欢迎的程序写在第二部分里.( 以QS9000的PPAP为基础) 其他程序如VDA的PPF也只有在与客户取得一致后才有效. 样品通过并不等于对以后的产品没有保障要求.

3.7 批量生产前各种能力测试

只有借助于一个有统计功能, 长期稳定的过程(程序)才等达到一个稳定的质量效果. 不成熟的过程可导致不当的开支. 所以在批量生产前要对所有性能特征和必需汇编成资料的特性进行检查. 根据3.9条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不断对这些性能进行检测. 这些特性必须适合技术规则的要求. 做法参看有关资料(如DGQ, VDA或QS9000). 如果短期考核(检测)的能力指数Ppk即Cmk≥1.67或持续考核能力指数Cpk≥1.33的话, 那么这个过程是可靠的. 如果前面所说指数未达到, 供应商就应立刻采取适当措施. 达到过程要求要给予证明, 在次之前要进行一次100%(全面)检测.

3.8 功能性, 可靠性和寿命检查

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中规定了产品的持久性能, 供应商有责任对此进行测试. 测试的方式及范围必须有一致的规定. 供应商如有客户质量保证部门的书面批准可免去这一测试.

3.9 过程控制和批量生产检测

对于批量生产的监测供应商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 统筹的过程控制对已确定的特殊质量特性具有约束力. 要以一定的方式做文字记录, 这样可以及时识别变动, 为避免失误能够修改过程. 那些不在统筹过程控制范围内的特性, 供应商要常做抽样检查. 在验收批量产品生产时, 抽样检查不应有不合格产品出现.( 零缺陷原则) 文字记录中要清楚写明质量考核过程和按质量标准所采取的措施.

对不完善的过程所生产出的产品(Cpk

这些检验资料必须由质量部门客户的委托人审阅, 要给客户写明合格参数.按DIN EN 10204即DIN 55350-18的要求供应商要保管好验收试验证明, 如客户要求应在24小时内提供给客户.

3.9.1 过程控制上的统计方式/程序的体系应用

批量生产过程可通过使用统计方法如质量规则卡( x/R, x/R 或x/s-卡或错误收集卡)来监测. 包括那些在热处理, 焊接或塑料压铸能够影响产品特性的过程参数, 并做相应记录. 生产加工要在统计控制下进行.

3.9.2 抽样范围和检测频率

规定在批量生产中以适当的测试频率进行检测的那些特性取决于对生产过程的掌握程度. 确定测试频率和抽样范围的前提是了解统计方式.

3.10 出现缺陷后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

如在批量检测中发现抽样中有不合格产品, 须立刻中断生产并将情况上报. 对上一次合格检查后生产的产品实施全面检查. 如在确定次品数量范围过程中发现已交货的产品中有次品的话, 就要立刻通知客户验收处的质检部门. 同时客户期待供应商写一份8D-报告或类似的报告( 见3.19条即第四部分投诉处理), 把为纠正缺陷而采取的相应措施通知他们.

3.10.1 特殊批准

如规格出现偏差需申请偏差许可/特殊批准. 可使用客户专用申请表(见3部分). 允许有偏差的产品要分开发货. 交货单和每个包装上要标明偏差性质. 偏差许可的复印件要附在交货单上. 偏差许可的有效期取决于所涉及的数量和交货期.

3.10.2 返工

供应商必需确保返工是可靠的,并且保证它不会对产品有副面影响.

3.10.3 供应商交货后发现缺陷所采取措施

如果供应商交货后发现产品有缺陷, 那么他得到信息后应立刻停止生产, 对还逗留在厂内和运输途中的及客户已受到的货物进行检查, 分类,或加工. 采取补救措施. 废品立即处理掉.收回所有已发出的货物, 按约定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必须立刻免费供应可使用的备用品( 可以是问题产品中筛选出的 ), 不至于中断或影响客户的和最终客户的生产. 如产生更多的费用则由供应商来承担.

3.11 由供应商负责的必要的成品检查

为了更有目的地监测, 评估, 必要时提高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供应商有必要对待发产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并做记录, 检查产品是否合乎技术资料, 图纸, 规格, 标准, 法律规定以及预先确定的质量特性的要求. 每年的检查次数由供应约定, 视现有的工作程序和体系而定.

3.12 交货标记

按与客户达成的协议的要求必须在交货产品和提单上做标记. 荷重单位和包装单位( 单装, 改装)单做标记. 如客户要求要在容器上清楚标明零件编号及条形码.

3.12.1 应用新规格

按新规格生产的产品不应和旧规格产品混在一起. 并且确保先发旧规格产品. 如果按旧规格生产的产品不需再发货, 那么经与客户商量把产品处理掉. 新规格产品的样品得到客户批准后方可投入新规格产品生产并在交货单上特殊标明. 在包装箱上也要标明相应名称, 材料名和图纸编号的变化情况.

3.12.2 发货单上标明货物批号

要在给客户的需标明批号的货物的发货单和提单上标出供应商的货物批号. 这样一来如果发现所发货物数量有问题便于核查.

3.13 包装

供应商有义务使用恰当的包装来保护他的产品. 考虑到产品和加工的特殊要求及包装规则有必要与客户协商制定一个包装计划. 供应商对所使用集装箱的数量和卫生程度负责.

3.14 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必须胜任他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对相关人员在质量保证技术, 统计方式方面进行充分的培训具有重大意义. 这样才能有效的应用这些实用的方式, 通过专业可靠的分析采取正确的措施. 所以供应商应确保对他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并为之出具证明. 对于特殊的加工过程( 如裂缝检测, 焊接等 )只允许有资格的人员参与.

3.15 质量记录存档

从供应商产品生产那一年起供应商要把质量记录( 如控制卡, 检测结果 )保存三年. 那些重要文件和必须有文献记录的产品的质量记录除外, 它们必需保存15年. 这里面指的是那些对财产和人员危险性很高的产品. 要求文献记载的产品在技术资料(图纸和规定)中有清楚标记.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如空间/高精技术方面所有文件及质量记录要保存40年. 供应商有义务将测试结果用适当的形式予以记载. 此外其它保存期需做特殊规定. 应按约定的那样允许客户的代理人查看记录和说明书.

3.16 检测工具

供应商要备有足够的检测工具, 保证可以对所有合同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测. 要常检查检测工具, 保证他的使用. 下一次检查日期应确定下来. 检测工具的性能要良好. 检测工具必须达到国际标准. 如果检测由外部人员来做, 那么他必须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 如有必要供应商和客户间应就检测工具和检测方法进行协调.

3.17 环境, 安全和回收利用

按生态标准考虑到技术经济的因素客户应把产品对人类和环境的不良影响尽量减小到最低点作为目标. 所以遵守有效的法律法规是对供应商的最起码的要求.

所使用的材料及它的成分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就是说符合环境, 安全和回收利用这方面法律规定, 也适合客户的标准. 最好通过 ISO 14001或EMAS认证, 对特殊行业则必须通过此认证. ( 见表格2.2条)

3.18 检查已交货的合同产品

供应商负责提供合乎规格的合同产品. 客户在收到产品后,要检查已到货物的数量和品名及运输和包装损失情况. 出现问题立刻通知供应商. 另外客户要对交货产品按一定的生产程序进行检测, 确认有问题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则供应商对后期的商品质量缺陷抱怨才不会有异议.

3.19 投诉分析

把出现的问题以检测报告即缺陷产品抱怨的方式通知供应商. 随后按系统方法(见第4部分投诉的处理)进行问题处理和投诉分析. 通常情况下供应商需在48小时内(两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即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情况可能要求供应商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应急措施. 可使用电子数据处理体系. 在检验报告中给供应商规定有限的应对时间.出现的问题将写入供应商评估报告中, 此评估是客户下订货合同时采购部门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

3.20发货表现

供应商有义务遵守和检查所约定的订货数量和交货期. 他必须就所需额外运费作出统计, 必要时提供给客户. 如果供应商意识到不能按规定的交货期提供所订的订货数量, 要立即通知客户.

3.21 更改通知

供应商必须尽可能及时的把以下变动用相应的申请表格告诉客户的采购部门:

-生产过程或材料变动

-换产品的配件供应商

-转移生产基地

-检验产品的程序或设备有变动或质量保证措施有变动

首先检验变动的影响, 然后经客户的专业部门同意后供应商方可执行他的更改计划. 更改通知义务写在检验规则中

.4 其他协议

客户可以和供应商签订其它单项协议, 如:

-体系要求

-生产, 检验程序

-质量证明

-交货质量( ppm-协议)

-其它交接点规则, 如仓库管理和储存

按照3.1条双方在责任书 (第7条) 签字后这些协议即生效.协议的更改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并且要在按协议更改生产和产品交货前进行.(见第6部分特别协议)

如果供应商不是生产商, 而是转售商, 供应商若不能保证质量保证协议的话, 那么要确保产品的生产商遵守质量保证协议.

5 文化背景

标准, 文字资料以及培训情况各国之间有所不同, 如要求可向客户问明情况.

6 质量保证协议的其他部分:

第一部分 质量先期计划

第二部分 生产件批准程序

第三部分 更改许可 / 特殊批准

第四部分 投诉处理

第五部分 供应商评估

第六部分 特殊协议

第七-九部分 无

从第十部分起 集团内部针对客户的要求.

7 责任声明

即使在业务往来条件下供应商偏离了质量规则, 这份质量保证协议(QSV)从客户与供应商签字那天起即刻生效, 是所有双方签订发货合同的一部分.

双方在三个月的解约期限内可解除这份质量保证协议. 解约必须有书面材料. 在以往签订的发货合同中质量保证协议不受任何一个解约的影响继续有效. 此质量保证协议受德国法律保护.

分级

供应商等级

? 按明细表发货的供应商, 他们自行产品开发.

? 过程开发供应商

? 通用件, 标准件供应商

? 外包商

? 生产材料供应商

? 包装材料商

? 工/模具供应商

? 辅助材料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牌号/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城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UPIK- / DUNS-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质量保证协议第六部分是否签订了特别协议? 是 否

供应商 ---------------------- ---------------------- ----------------------

日期 姓名 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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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姓名 质量管理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 ---------------------- ---------------------- ----------------------

日期 部门 质保部签名

---------------------- ---------------------- ----------------------

日期 部门 采购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