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管理职责(精品两篇)
发布于2024-06-28 23:10,全文约 1984 字
篇1: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网
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生产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备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率,特订立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所气仪表 、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其范围包括:
1经办单位权责划分及职责。
2设备基准资料的建立。
3保养润滑计划的订立。
4保养润滑计划的实施与检核。
5故障请修。
6备品零件请购与管理。
7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8保养维护绩效的检讨。
第三条 组织名称与机能
一、本办法所述及的部门名称及相关人员,均依现行的组织机构编订。
二、若遇有组织机构重新调整时,由总经理室召集有关人同检讨修讨。
第四条
经办单位权现划分和职责
一 、经办单位
(一)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设备的管理部门。
(二)保养维护部门。
6.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第五条 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 新添置设备安装、试车完后、维修单位主客应主管应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建立设备原始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保养维护档案管理。
(二) 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工务单位主管应依实际异动情形修正资料。
(三) 设备保养维护档案内容应包括:
1.设备重要诸元。
2.安装及试车状况。
3.备品明细。
4.检查基准。
5.润滑基准。
6.检修记录。
7.润滑记录。
8.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方案。
二、设备检查基准的订立
1.设备于安装试车完成后,工力单位主管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含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判定标准、处理方法、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的”设备检查基准表”(附表二)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三、设备润滑基准的订立
1.工务单位主管应对现有设备,依据设备资料、润滑说明、操作状况等订立各设备的润滑部位、使用油脂、检视周期、换油基准、负责人员等资料的”设备润滑基准表”(附表三)。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第六条 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一、年度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年12月份,依”检查润滑基准”及设备运转状况,配合产销目标的设定,拟定下年度”年定期检修计划表”(附表四)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二、月份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1.维修单位主管于每月25日前,依据”年定期检修计划表”并参照当月份设备实际维修状况,产销目标、备品零件情况拟定翌日份的”月份检查保养计划表”(附表五)及月份润滑计划表”(附表六)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存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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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设备管理制度
一、 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