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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党员年度承诺书精彩两篇

发布于2024-06-30 10:58,全文约 1272 字

篇1:年度最新党员公开承诺书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务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实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9、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诚实守信,热爱学生。

X年XX月XX日

篇2:年度最新党员公开承诺书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执行工作职责,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中责任重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为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现作如下承诺:

1、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礼品、金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不向当事人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

3、不让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接受当事人或律师为个人装修房子、购买商品、子女上学等各种出资;

5、不利用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和其他有关人员送的“红白礼”;

6、严格遵守“禁酒令”,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

7、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业务;

8、不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审理意见;

9、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要求和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10、不参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影响法院形象的各种活动;

11、不隐瞒、伪造证据;

12、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13、不泄露审判秘密;

14、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

15、不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16、不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7、不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组织人事工作和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18、不利用办案职权乱收费、乱拉赞助、与中介机构分成、挪用坐支或截留私分诉讼费或涉案款物;

19、不参与任何方式的赌博活动;

20、不违反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有关党政纪律及法律的处理。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