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演员聘用劳动合同书热门3篇 聘用合同【经典三篇】
发布于2024-06-30 18:52,全文约 17112 字
篇1:影视公司演员聘用合同
影视公司演员聘用合同
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片制作资格的电影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下称电影片);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为乙方签约演员,乙方有权代表该演员签订本聘用合同;
2、乙方的签约演员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该演员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重要角色;因此甲方决定聘用该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片中担任(角色),乙方表示同意。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在电影片中演员所担任的角色为。演员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指派演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片停机之日;
3、电影片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
第三条 定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X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X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X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X元)。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甲方应将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演员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提供剧本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演员提供电影片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片拍摄相关的资料。演员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与筹备工作在电影片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在电影片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片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X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摄制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片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演员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X元的违约金。演员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片、电影片的衍生产品、电影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演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片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X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X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从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演员在电影片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为确保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甲方:
1、保证其为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与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了劳动合同,演员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或者: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持续有效);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演员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4、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与该电影片内容类似的影视作品的拍摄;
5、保证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6、保证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除外责任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作为演员的用人单位,应为演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义务。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为演员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与演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与演员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与演员因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亦与甲方无关。
第十七条 乙方与演员的连带责任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不论因乙方或演员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与演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演员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演员因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而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与演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第十九条 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二十条 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或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或演员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演员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和演员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面形式,可采用(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超过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电影演员承诺
致(《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之甲方,下称甲方):鉴于甲方将要(或已经)与本人用人单位即(《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之乙方,下称乙方)签订《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聘用本人出演甲方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下称电影)中的角色,本人特在此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意接受乙方的指派,出演电影的相关角色。
二、本人与乙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有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的期限尚未届满;依据此劳动合同,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或者:本人与乙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该委托代理合同在乙方与甲方签订《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时仍然有效,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
三、本人完全清楚、理解并接受甲方将要(或已经)与乙方签订的《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的所有条款;若此合同得以签署并生效,本人将依法遵守并履行应由本人履行的条款。
四、本人有能力出演电影的角色,且本人出演电影的角色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本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五、本人保证在与甲方签订的《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中约定的工作期限内,不会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六、本人保证向剧组提供的本人的相关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
七、不论因本人或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本人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本人仍将依法遵守并履行甲方与乙方签署并生效的《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
八、本人同意甲方将与本人《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中约定的酬金直接向乙方支付,除非本人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本人不会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
九、无论因何原因导致本人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本人将于该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出具该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或无效的面证明,否则,本人无权要求甲方直接向本人支付截至甲方收到面证明之日尚未发生的酬金。
十、本人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演员(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之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编码:联系人: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甲方聘用乙方签约的演员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以下简称电影)中出演(角色),因电影剧情需要演员裸体或半裸体出演,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根据剧情需要,演员可能被要求在电影中以裸体或半裸体出演或其所表演的电影剧本中有相关性行为的情节描写。演员在电影中裸露的程度及性行为情节所要求的身体接触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 演员同意按照本协议
第一条的要求出演相关角色。
第三条 甲方要求演员按照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演员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代表演员签订本协议,并保证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 演员可以选择由替身代替其完成
第一条描述的相关情节的拍摄,但必须经甲方同意,替身演员的酬金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按照《电影演员聘用合同(经纪公司)》中所规定的争议条款的相关内容来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参加与文学剧本相关的协商会或讨论会。
第九条 著作权的归属剧本的著作权: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但甲方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拍摄本合同所指点影片的摄制权,且甲方行使此摄制权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若甲方对文学剧本重新拍摄电影、将文学剧本改编成电视剧剧本剧本或话剧、广播剧剧本并进行摄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签署面合同。影片的著作权:电影片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若电影片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剧本的最终修改权:
1.甲方享有文学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剧本进行修改、完善
2.乙方若无力完成任务或文学剧本经修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聘编剧参与剧本创作和修改,有权决定编剧的署名排列,并有权根据乙方后来参与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的情况,酌情减少支付直至不再支付尚未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在电影片的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无需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乙方应予以配合。
4.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文学剧本修改的地点距乙方居住地达X公里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第十条 参加宣传活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2.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X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X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3.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片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一条 姓名、肖像使用权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二条 剧本的采纳乙方的文学剧本创作完成后,甲方是否采用该文学剧本拍摄电影,乙方无权干涉,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酬金。
第十三条 双方保证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电影制作单位,并已取得《电影制作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若甲方要求乙方以某人的人生经历为基础编写原创文学剧本或要求乙方基于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为电影改编文学剧本,甲方应保证其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
5.乙方创作的文学剧本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剧本的创作,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连续逾期达天或逾期酬金累计达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经乙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聘用期限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
第十六条 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文学剧本的内容、电影片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文学剧本或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面形式,可采用(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影视公司员工正式聘用劳动合同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于________年____月进入X公司。根据公司需要,目前在集团公司品牌部就职,主要负责集团网站建设维护和网络品牌推广工作。在近两年的工作中,我对了解和认识也日渐加深,并产生了很深的情感,决定长期与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共创辉煌。
入职后我主要完成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优化集团公司网络系统。一年前,集团公司网络由于资源和管理问题,造成网络使用率底下并且严重影响工作的网络安全隐患,并多次受到网络黑客攻击。在上报领导后对部分硬件升级、上网功能流量的限制和集团计算机IP归档等进行处理,解决了此问题,最大程度保证了集团公司现有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和安全性。
(二)建立企业内网平台。信息化办公是现代化企业实现高效、无纸办公的基础,也是企业资源高效利用的平台。在集团领导的支持下,组建了企业内部信息交流、资料收集、图片视频统一展示、满足办事功能的企业内部资源平台。至今已经收集了大量的集团各类图片、视频、音频信息7千余条;收集集团业务所需的软件程序收集近50个;收集相关文字资讯300余条。对企业文化建设和资源有效利用和集中展示都起到一定作用。
(三)制作了《大理》期刊电子版本。将实物书刊转换成网络电子文本,可以让更多的人阅读到,了解和认识,也是企业进行网络品牌推广的一部分。
(四)提出通过微博进行企业推广宣传。我能及时捕捉到互联网发展信息,并能有效与工作相结合。微博是目前信息传播最快、使用人数最多的信息传播平台。并将集团微博进行认证,作为对外发布平台使用。并且,及时关注关于集团公司的相关网络评论,对于部分网络恶意评论进行了相应的交涉和处理。
(五)集团网站的更新重建。对网站进行风格修改和提升,从页面上大方直观的展示企业,使其成为企业品牌的一张漂亮的网络名片。拓宽与目标客户进行有效沟通的渠道,跟踪客户对品牌的认知。
(六)进行集团网站和X地区人流量较大的网站的互联工作,以及新浪微博品牌馆入驻的相关推广工作。
我感谢给了我一个发挥的舞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定会倍加珍惜,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能。我对未来的展望是:在公司的领导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的学习与积累完善自我,成为X集团中优秀的一份子。
在此我向公司提出购买五险的申请,恳请领导予以批准为谢!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影视公司演员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国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国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计划/正在摄制电影(电视剧)《 》(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为未成年人 的监护人,其有权代表未成年人签订本合同;
2.未成年人 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曾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角色,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未成年人 (下称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相关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所出演的角色为 。乙方应保证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情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确保演员到达 (拍摄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情节全部摄制完毕;
2.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 %(¥ 元)。
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及演员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应协助演员揣摩剧本中的人物角色,为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本合同规定的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保证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再安排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演员全身心的投入到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若拍摄过程中,演员出现哭闹等影响拍摄进程的情形,乙方应尽快排除不利因素,确保拍摄进度;若演员拒绝拍摄,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断,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演员足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照顾演员在摄制组的生活。如需要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尽量避免占用演员的在校学习时间。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当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能够参加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剧装提供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未成年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演员的合法监护人,乙方提供的其为演员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乙方有权代表演员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演员酬金累计达到演员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和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