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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购房指标协议【汇总两篇】

发布于2024-07-01 03:41,全文约 2361 字

篇1:单位个人购房指标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男、身份证号:____。

受让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指标转让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依法、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单位准备修建的改善型经济适用房中属于甲方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配套一个停车位。在什么地方、在几单元几楼几号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范围为准,甲方将其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选房范围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在该范围内选择甲方有权选择的房屋。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无争议。签订的认购合同书、签订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购房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如单位建房小组需要这些手续,乙方应及时将这些手续交给甲方,甲方办完后及时将这些手续交还乙方。

三、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能够将产权证办至乙方名下。

四、乙方支付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将房屋指标转让费中的人民币____元存入甲方建行账户,余下的人民币____元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的当日一次性打入甲方账户,甲方在分别收到上述款项后分别打借条给乙方。

五、该房屋建设所需的所有资金包括与该房屋配套的停车位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一次性将甲方已经交付的房屋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存入甲方建行账户,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打借条给乙方。

六、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甲方交付除首付款外的房屋建设所需资金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将相应资金存入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如有改动或需现金交款,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或一次性现金交付甲方。乙方存款后及时将存款凭证交甲方,甲方打借条给乙方;如果是乙方一次性现金交款给甲方,甲方收款时打借条给乙方。

七、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决定某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乙方决定为准,但乙方的决定必须在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允许范围内。

八、房屋在修建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时甲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征求乙方意见后按照甲方所在单位新小区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给予配合。

九、房屋建成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及时将房屋钥匙全部交乙方由乙方居住,甲方不得妨碍乙方居住。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在单位针对该小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该小区自身的各项制度。

十、房屋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甲方立即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办理产权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产权转移成功时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借条退还给甲方。具备过户条件,甲方违反约定不转让,或者不配合乙方过户,退还乙方修建该房屋交付的所有资金并以退还资金时市场价将该房屋从乙方手中购回。乙方违反约定不受让的,或者交纳购房款不足的,甲方有权不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

十一、乙方入住该房屋以后、甲方办理该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前,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接受乙方转让的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遵守的所有约定。

十二、甲乙双方应保持联系,联系方式为所留电话号码,如电话号码变更及时通知对方,由于某方不能及时联系上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有过错方承担。

十三、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十四、本合同伍页十四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2:购房指标转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现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分配指标,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棚户区改建安置房的指标转让给乙方,乙方则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_______万元。

二、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棚户区改建安置房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证件办理的费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三、合同签订后,棚户区改建安置房享受的所有政策性补贴,都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享有,甲方不得隐瞒,扣留政府给予的任何福利补贴和待遇,房产所附属的所有设施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棚户区改建安置房建成,甲方分到住房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即取得了该房的居住权和所有权。房产证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取回。如房产证损坏或遗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房产在按政策可以过户给乙方了,甲方应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一切费用和开支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转让乙方房屋的集资房操作事宜交付乙方处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定,按要求交纳集资建房款项,如乙方违反甲方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定,不按要求按期交款,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所收转让费不退。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房或不按甲方单位规定缴纳余款,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转让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房价(按甲方单位最后办证公布的成本价格计算房价,和甲方单位其他人员同等价格,此情形除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给其他人,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乙方购房款的100%作为违约金,并全额退还乙方购房款、转让费及乙方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按银行同期4倍利息计算)。

七、如政府政策变更,终止安置房建设时,甲方则无条件退还全部转让费和政府退还的集资款项,甲方要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政策不允许转让,甲方概不负责,而房屋的终身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八、若由于自然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公证方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

转让人签字:

受让人签字:

公证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