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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打击骗保专项行动方案(10篇)

发布于2024-07-01 19:52,全文约 16411 字

篇1:医院落实两非专项行动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医院落实两非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我院按照上级机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与相关科室签订责任书,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妇幼保健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县卫生局专项整治行动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得以稳步推进。

2.加强宣传,狠抓教育。我院召开全院职工大会,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召集特检科、妇产科、麻醉科、手术室、注射室、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通过学习,使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熟悉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教育,相关科室人员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承诺。同时,医院在特检科、妇产科、人流室、产房、手术室和药剂科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营造浓厚的打击“两非”氛围。

3.立足治理,严格检查。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院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妇产科严格控制对14周以上的中期妊娠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责任状。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全体干职工充分认识到这项活动的严厉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4.健全制度,长效治理。我院设立了有奖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检举的积极性。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治理,我们制定了相关奖罚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打击“两非”案件完成和查处情况:

打击“两非”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全院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增强,医务人员掌握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到目前为止,全院无“两非”案件发生。

三、重点区域治理情况:

特检科全体医务人员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鉴定的书面承诺,妇产科全体医务人员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生育的书面承诺。同时,医院在特检科、妇产科、人流室、产房、手术室和药剂科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并制定了相关奖罚制度。

四、打击“两非”长效机制形成情况:

我院成立了医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我院狠抓出生申报及婴儿申报制度:凡是新生婴儿必须确认出生婴儿性别,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通报联系制度,同时,制定出生婴儿死亡统计制度,对婴儿死亡,深入核查,确认死亡原因,对溺弃女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实行B超孕检实名登记。对受检孕妇,询问有无身份证及生育证或服务手册,并按规定登记真实信息;二是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对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医务人员填写登记;三是实行14周以上引产手术实名登记。孕妇身份证复印件附于住院病历保存归档;四是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实名制管理。出生医学证明证章分开管理,凭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领取出生证明书。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对这类药品由院药库严格按照麻醉类药品进行管理,即“五专”管理:专人、专账、专册、专柜、专锁。除妇科外,其它科室不得领用该类药品。

篇2: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批示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前阶段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和重要大型活动涉及区域、场馆等为重点,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的建筑合法性及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3、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

4、重要大型活动场馆及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

6、辖区内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二)排查整治的措施:

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重要活动场所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四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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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某县开展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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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安全生产专题_网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安监〔2011〕47号)精神,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省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主要突出以下行为坚决打击和查处:

(一)未经安全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许可证过期仍然从事生产、经营的,试生产未备案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超出安全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扩建的;

(四)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2011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七)瞒报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八)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十一)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十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贯穿于全年执法监察工作之中,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准备阶段(2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地方结合去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今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地并于2月底前将方案报省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总队。

2.宣传发动。通过开展动员教育、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企业不断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1.全面排查。各地对所辖范围内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问题要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2.依法打击。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严肃处理,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纠正率达到100%,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高危行业,要进行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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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幼儿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幼儿园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杏花岭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根据杏教发[2010]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员如下:

组 长:申芸

副组长:李新芝 王晓莉

成 员:张春梅 崔君 王蕊 李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 (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三、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四、方法步骤

时间:2010.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2,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3.召开实验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杏教发《2010》99/100、101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一)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幼儿园分类整治。

(二)排查幼儿园和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5.饮食安全。重点为食堂建设(严格执行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洋和记录制度,员工体检制度),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坚持每周五行政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5日班长例会制度,每月25日园务委员会例会制度,坚持每月30日全体大会制度坚持每周一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篇6: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_整改方案_网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家九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商务厅下发的《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确保酒类安全消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酒类添加剂使用,坚持依法打击在酒类生产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酒类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1月6日—2010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酒类产品质量标准切实督促辖区内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所有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类别。

2、具体措施:

(1)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发放《自查自纠表》,督促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严格按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法定检测机构认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有关情况报我办。

(3)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公布酒类质量安全投诉电话,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综调查,并为举报者保密。

(4)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本区域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酒管部门和县食安会报送。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0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进行突击检查,对酒品抽样检验。

2、具体措施:

(1)联合质监、卫生部门抽检白酒、啤酒、保健酒、黄酒、葡萄酒、果露酒、餐馆泡制酒。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开展突击检查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凡是群众投诉举报的企业、产品必须进行抽检。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酒类生产环节。在专项整治中,对非法散酒作坊和经销店及质量不合格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三)规范巩固阶段(2010年3月11日一4月10日)

1、主要任务:

完善措施,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

2、具体措施:

(1)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严把酒类生产关。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散装酒类生产企业行为。摸清情况,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2)依法严厉查处在酒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对不合格的酒品禁止销售,对证照不齐的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

(3)建立酒类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散装酒作坊和经销店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发现仍在酒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酒类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指导酒类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其守法意识。

篇7: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生产工作总结_网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县安委会:

我乡按照《会昌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安字〔〕19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以乡长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打击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二是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接到县安委会的通知后,我站向乡主要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初步的方案意见,7月18日晚上,乡结合党政联席会议一起组织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县安委会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乡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事项,明确目标任务,根据会前要求,各站所负责人对打非行动提出了三点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八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联合执法,目的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促使全乡的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矿产品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确保此次打非行动的效果,我乡在第一阶段,加大宣传力度,在乡政府两个重圩口悬挂横幅2条,经检查各村张贴宣传标语96条,营造了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签订责任奖6份,让“不法份子”得到有效的威慑、全乡民众受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所做工作,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乡印发了《xx乡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各村安全协管员会议,按方案内容,8月上旬乡集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针对各村所上报的情况及检查出的两非行为,乡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门,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打击执法行动。

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生产4起,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爆竹2家;具体情况如下:8月14日配合县矿管局打击了一起老矿山非法洗矿行为;9月15日配合县公安局打击了一起使用浓硫酸的冶金加工厂;9月20日责令一辆面包车停止非法运客行为;9月26日配合县水利局打击了一起贡江流域非法掏金的行为;9月28日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时发现两个村小店无证经营爆竹,没收了爆竹2箱;通过开展“两非”打击行动,切实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了民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管、巩固成果。特别是已打击的非法生产经营点(部);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得到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持久战”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把我乡非法生产经营的事处于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篇8:2024年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2015年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街道严格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呈人劳社通〔〕6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将我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的基本情况

**街道位于**县城东南面,距县城6.5公里,现辖8个社区居委会(**社区托管),10个自然村,5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13万人,总面积56.39平方公里。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辖区内部分企业已被征地占用或停业。全街道有企业300多家(含个体工商户),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共有64家,其中建筑施工项目单位59家,搅拌站1家,轻轨项目部2家,其他企业2家,从业人员14000多人,另外还有部分刚开工建设的项目还没有登记备案。

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有关要求。近段时间以来,我们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城乡结合部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乡村企业,小冶炼厂、小作坊等场所(七小行业)进行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以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提供一切救援和帮助,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完善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6月6日,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后,就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科教文卫体、社会事务办、土管、司法、工商负责人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街道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社区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街道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街道8个社区居委会, 50余个建筑施工项目部,4个企业,5个生产单位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等进行彻底清查。在整个检查中,每到一家企业我们都按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督促、落实,如:工商、税务、安全等部门的证照,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所检查企业、建筑施工项目部、个体工商户等证照齐全;2、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在检查中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总体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企业的用工情况都还是遵循有关规定的,只有少部份企业存在招用工证件不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不稳定,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他们及时按期进行改正,切实做到不漏一厂和任何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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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系统而有序地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打击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防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储存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大中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各类餐馆、饭店、宾馆、学校食堂、水产品养殖场、畜禽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兽药生产厂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二)重点产品: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豆谷制品、蔬菜制品、糕点、糖果、饮品饮料、保健产品、水发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饲料、医药、保鲜剂、增白剂、抛光剂、增筋剂等易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各类产品。

三、工作时间

从xx年4月29日至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9日—5月10日):宣传动员摸底排查和企业经营者自查自纠阶段。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监管职能,于4月30前将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要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于5月3日前传达到每个员工。各级各部门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5月10日—7月20日):全面清理集中严打阶段。由乡镇、街道、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涉及的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第三阶段(7月20日—7月30日):统一检查、巩固成果、总结阶段。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各个乡镇、街道进行交叉检查和现场督导,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行各业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严打专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搞好源头控制,加强对上市种子的质量抽检,对检测不合格品种,责令经营户遣退,不准上市销售。加强对农资经营大户的重点监管,开展不定期随机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批发大户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行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清理,杜绝无证或走村串户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植物生长调节剂。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严查严控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

(二)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加强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严厉查处规模养殖场使用过期失效兽药,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兽药饲料和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呋喃唑酮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整治力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同时,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环节中的三聚氰胺的专项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大饲料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冒和“三无”饲料,并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兽药整治力度,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不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兽药要立即收缴并追踪溯源,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加强检疫,严格执行售前报检制,全面落实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驻厂(场、点)检疫制,严防病害畜禽产品入市。进一步加大对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抽检力度。

(三)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材料库房、配料间等重点部位和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和配料记录。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对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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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小学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查的要求,杜绝类似羊角镇“5·21”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不稳定因素、零食摊点的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精神异常的人及不法分子对学校师生造成伤害等状况;努力排除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使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二、领导机构

为了圆满完成这项工作,把我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的校园,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排查整治范围

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设备安全,禁止超期使用,严格管理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

2、学生交通安全。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加强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管理,督促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学生集队往返制度,学生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健全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

3、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厨房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厨房一律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厨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落实留样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师生心理、体质健康状况安全。认真排查学校教师、学生的心理、精神、体质健康状况。对有心理障碍、精神异常、体质特殊的师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对池塘、江河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学校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按照《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领导、教师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的开展

以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教育挂图内容为主,落实安全教育每周一课和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三分钟提醒制度。开好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系统接受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

(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积极与村委会联系,共同商讨认真摸排学校周边的安全情况(含交通警示标志、减速设施;校园周边的食品卫生情况;游摊散贩占道经营情况;学校周边心理障碍、精神异常的人、不法分子对师生存在的威胁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在上级的组织和支持下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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