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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推荐3篇)

发布于2024-07-02 22:18,全文约 4653 字

篇1:委托融资租赁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委托融资租赁合同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综合性租赁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的资质。其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企业。其注册地址为 _________,工商登记号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为了开展租赁业务,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委托受托人代理相关事项。

2.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委托人提供融资租赁代理服务并协助划转租金。受托人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

3.承租人为取得租赁物,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融资租赁”:系指委托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确定的用途、金额、期限、租金等,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以委托人的名义购进租赁物件,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协助划转租金的经营活动。

“工作日”:系指受托人营业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国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间”:系指本合同经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义务履行完毕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续费”: 系指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手续费。

1.2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

(a)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b)对某一条、款、项、当事方、附件的提及系指本合同的该条、款、项、当事方、附件;

(c)对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对该份文件的修改、变更或补充,但不包括违反本合同约定作出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

(d)对任何文件当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该方的继任者和被允许的受让人。

第二条  融资租赁方式

2.1 除影响受托人手续费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义务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难度和负担以及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情况外,委托人、承租人有权变更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受托人,该变更自变更通知到达受托人时生效。该变更通知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条  先决条件

在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开展之前,必须符合下述先决条件:

3.1 委托人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a)委托人已经履行完毕所有签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资租赁资金所必须的内部及外部认可程序,并向受托人提交了受托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

(b)委托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帐户,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够的人民币资金。

3.2 承租人的先决条件:

(a)承租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帐户,该资金帐户应主要用于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报表影印件,并提供内容与格式均令委托人认可的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同意签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会决议及其他委托人需要审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委托人已经事先审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并确认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委托人确认其在每一次签署委托指令之前已尽责地进行了审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审查结果作为本业务开展的依据,不另作实质性调研和审查,不承担核实的工作和责任。

第四条  融资租赁

4.1 委托人支付租赁物价款购进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租赁物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 承租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和供应商,并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4.3 委托人同意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的确认函,注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和要求已经我公司认可”;委托人承担根据承租人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承租人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托人发出付款通知,以使委托人有充分的付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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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税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订立依据和租赁物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的要求,租给乙方辆,牌照为:,面包车1辆,牌照为:所属人:

第二条 租赁汽车的所有权

一、在租赁期间,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汽车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退租,不得出售、转让、转租、抵押租赁汽车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汽 车所有权的行为。

三、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而产生 的全部责任。

四、乙方付清甲方租赁费和租赁管理费后,所租赁的汽车产权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根据乙方要求,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五、所有权归乙方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及延付租金处理

一、租期1年,自20xx 年 7 月 16日起至20xx 年 7月 16 日止。

总租金:壹仟元整(即¥1000.00)。

二、甲方自20xx年7月16日起,将车辆交予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租金,双方同意以转账方式转甲方银行卡中。

银行卡户名:

卡号:

开户行:

第四条 租赁汽车的交货、验收和证照

一、乙方按规定交付购车租金后,按照乙方与甲方签订的《销售协议》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可抗拒因素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汽车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汽车正常运行所需的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附加税证、行驶证贴花、二保卡、养路费、服务手册、牌照及牌照附件。

三、如果向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所租赁汽车已由乙方验收,并视同乙方已经将该车的验收收据交付甲方。

第五条 租赁汽车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一、租赁汽车汽车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出卖汽车方签订的《购车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汽车出卖方责任时,由甲方负责向汽车出卖方交涉索赔,乙方应在发现问题时,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管,并迅速将上述情况用电报、传真通知甲方,收集、保管有关证据,协助甲方向汽车出卖方索赔,如果因乙方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汽车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如发生上述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和合同效力。

第六条 租赁汽车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承担

一、租赁汽车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汽车。

二、租赁汽车乙方在使用、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三、租赁汽车乙方没按有关法规及时购买养路费、运管费和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甲方垫付的,乙方应按期垫付金额的2%支付月利息,并且乙方就及时支付甲方所垫付的资金。

第七条 租赁汽车的损坏、毁坏责任和保险

一、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租赁汽车的损毁和灭失的风险,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除外,不论什么情况,乙方均需依本合同按期交纳租金。

二、在租赁汽车发生毁损或灭失而不属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乙方应立即用电报、传真等书面材料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汽车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汽车相同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三、租赁汽车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费由乙方承担。险种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及保险公司消贷硬性规定的或乙方要求的其他险种,保险期自租赁汽车支付之日起至本合同终结为止。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采取合理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同时应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乙方应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明,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赔偿,如因乙方延误时间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保险理赔时,甲方为当然理赔代理人,保险理赔金全部归甲方或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

五、保险赔偿金分割方式:租赁汽车可修复时,保险赔偿金归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修复汽车;如汽车报废,保险赔偿金额中,应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其余部分视不同情况归甲方、归乙方或由乙方其他债权人按法律顺序分割。

乙方承诺:

1、乙方承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2、保险责任范围之外,任何涉及租赁汽车使用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直接、间接损失和所有善后费用)。

六、租赁汽车在保险期到期时应及时续保,如乙方不主动来甲方续保,甲方视为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续保。乙方应及时支付保费,否则,由甲方垫付的保费,乙方应按保费的2%支付月利息。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甲、乙双方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或退租,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变更修改。变更修改后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三、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农村信用社融资的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

一、借款金额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