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商铺【热门三篇】
发布于2024-07-03 04:40,全文约 4611 字
篇1:商铺长期委托招租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条场地位置及用途
1、场地名称:广场部分区域。
2、经营范围:用于经营______。
第二条面积及使用范围
1、甲方同意将位于商场一层部分场地面积约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使用。
2、场地规格:20_;乙方货架不得高于。
第三条场地管理费标准支付与结算办法
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场地管理费为元/月,合同总金额为元。
1、场地管理费用按预付的方式交付。由乙方在合同签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元的场
地管理费。每一个交费结算期满十日前缴付下一期的
场地管理费,以此类推。
2、乙方经营必须自行安装独立电表,电费按实际电量计算。电费属于代收代缴,甲方只提供普通收据,收费标准按泉州市商业经营标准执行,同时乙方应按照应付
电费的30%分摊损耗费用。
3、各项费用由乙方采取支票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直接向甲方支
付现金。
4、乙方在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交纳元做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
终止15个工作日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无息返还。另外乙方还需支付1000元
作为经营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余额在本协议终止30日后无息返还,作为现场经营管理和商品售后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四条合同期限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期限为三个月,各项费用计算日从20__年5月15日开始至20__年乙方交纳本合同场地管理费及全部保证金后方可进场。同时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本合同所述场地,且乙方愿意继续使用,则在合同届满前30天内乙方可提出续租申请,具体合同条款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经营行为基本约定
1、乙方经营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与责任,并将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自行处理好相邻关系,如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或与相邻人产生纠纷而引起的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
2、乙方经营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的或者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4、乙方应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营业员的着装、工号牌及语言行为以及环境卫生等。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商场的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
6、对于乙方营业人员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并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差额。
7、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损坏甲方的场地、设备、设施等,若造成商场公共设施、设备、建筑或任何商铺设施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的价值赔偿。
8、营业期间,如因突发事件、领导参观、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因甲方整体规划调整或因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等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或调整其经营位置,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撤离出场地,并终止本合同,管理费据实结算,且甲
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供的地点安装设备设施,并保证所安装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并已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经营不得影响甲方及商场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甲方的该权利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导致甲方对乙方经营、设备设施等承担任何责任。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和更改经营品种,不得转租或分租。
11、营业期间,如周围商铺业户有异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商场管理,必要时当日撤离出场地,并终止合同,管理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甲、乙双方约定的管理费价格属商业机密,乙方应予保密,如发现乙方有泄漏现象,甲方则有权收回其场地经营权,保证金、管理费不予退还。
1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将场地恢复原样,经营区域内的物品及装修需在当日内清除完毕,逾期不清理或留有物品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利,甲方有权作为废弃物品清除处理,包括加以变卖等。
14、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5、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贰个月管理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6、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责任按照本条第15项约定执行。
17、合同期满时,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惠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在使用场地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2:商铺和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市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
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其中20__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
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
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
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 月日
篇3:商铺和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小学简况
小学占地 m2,建筑面积为 m2,可办班 个,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开学,现有 个班 名学生、 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
五、未竟事项的续办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