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实用五篇】
发布于2023-12-04 06:55,全文约 3993 字
篇1: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我校用电、用水的安全,特与本校水电工签订用电、用水安全责任书。
1、水电工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饱满的工作热情、熟练的操作技术,管好学校的用电、用水等设施,确保学校的用电、用水安全。
2.定期检查和维修学校用电用水设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更换损坏的水电设施,确保学校的正常用水用电。
3、 爱护学校的用电用水设施,经常维护水电设施,把水电设施损耗降低到最低限度。
4.协助学校教育学生爱护水电设施,向学生宣传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知识,坚持做到主动、热情,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5、做好检查、更换、维修记录,即时向学校有关部门请示和汇报情况。
6、在检查、维修及安装过程中,应规范操作,杜绝私拉乱接,确保人身安全。
7、水电工应自觉履行上述规定,杜绝水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签定之日起有效
总务处: 水电工:
20xx-4-28
篇2: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实验室管理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由XX学校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具体规定如下:
1、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实验室由学校安排人员作为责任人,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3、作为安全管理的必备措施,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将所属实验室的有效备用钥匙上交一套到校总务处保管;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5、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有应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6、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责任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学校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统一处理,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8、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对意外伤害进行简单急救处理的药品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9、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责任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工作;
学 校(盖章):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篇3: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_责任书_网
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范文一:
为了预防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村总支、村委会实行书记、主任负总责,成立交通安全“夏秋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村支两委要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
三、村对所辖区域通村通组公路实行定人、定路段、定责任确保对乡村公路的全程监控。
四、村支两委干部对所辖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时按要求上报。
五、严禁“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管段干部要和公安民警一道加大打击力度,同时畅通信息渠道,随时将交通隐患信息上报,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六、管段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夏季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的路段,要确定人员24小时监控。
七、及时上报隐患或交通事故,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拟状单位:xx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签状单位: 责任人:
二oxx年五月二十日
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我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建立健全乡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村主任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村一大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村交通安全管理组,具体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二、 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驾驶人、车辆、道路、桥梁、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交通安全隐患地段等交通安全基本情况,督促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及时申领驾驶证,办牌办证和按时参加年检审、宣传教育等源头管理工作。各村与辖区内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货车及微型汽车等车辆驾驶人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村内醒目位置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及内容,刷写墙体标语2条以上;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坐超员车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微型汽车,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证率达到100%,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晓率达到95%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各村要积极会同安全生产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路口减速行动,要经常组织对本辖区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险桥、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杜绝因危险和没有及时治理或因施工道路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健全事故紧急救援联运机制,降低事故亡人量。
五、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村要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村主任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乡政府将适时协调联系公安、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赴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乡进行通报批评。
六、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突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消极就会整改的,予以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从下达之日起开始实施,责任书不因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为第一责任人,继续履行责任书。
乡政府责任人: 各村责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篇4: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部门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学校与您签订本责任书。具体职责如下:
1.水电工是学校用电、用水安全直接责任人。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认真执行水电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加强宿舍、教室、教研室、各处室、实训室等电情况检查;非经主管校长批准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水电工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县教育系统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水电工和学校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31日。
总务主任签字:
水电工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篇5: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 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X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