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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筒白菜种子批发合同【实用13篇】 合同样本最新5篇

发布于2024-07-03 10:38,全文约 6788 字

篇1:春菜种子批发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编号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单价(元)总价(元)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百万______十万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 元)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种子质量要求

1.种子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

2.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

3.种子检疫证书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主要栽培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货及异议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

第六条 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5. 任何一方非因对方原因而迟延履行,每迟延一天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调解权限的其他行政机关受理合同纠纷调解);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代销许可凭证编号:

篇2:农业产品黑芝麻种子批发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是我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必经途径和重要战略,为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做好现代农业项目的示范,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科技和资源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实现院企智慧农业开发战略合作目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本着“信守承诺、真诚合作、立足发展、面向未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保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甲乙双方创造条件,共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二、合作目标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强双方沟通,扩大合作范围,甲乙双方将共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实现杂交水稻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的现代化建设、科学种植和信息化管理,共同推广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科研成果,共同建设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共同分析和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三、合作内容

(一)甲方将乙方纳入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服务体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相关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支撑,为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团队进行对接、沟通、交流和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现代农业技术实施所需的场地、资金,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系统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共同推动相关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与智慧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

(三)以“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为合作契机,实现长期合作机制,甲方为乙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技术推广提供长期的平台支持,甲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大数据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和设施农业服务方面以乙方为优先合作方。

(四)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示范基地“杂交水稻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是通过物联传感网结合大数据和云计算,构建试验示范基地与研究中心之间的信息化管控通道、水稻种植过程数据收集通道、大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的综合智慧农业信息平台。甲乙双方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协作方式以及资金筹措、系统运维、知识产权等条款,见附件“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发展合作协议”。

(五)合作推广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

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是“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试验示范基地安装物联网监测系统后,监测数据将自动接入研究中心的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基地”和“中心”通过平台可以监测杂交水稻种植局部区域的气候环境、土壤墒情等实时和历史数据以及预警信息,形成汇聚地理位置、环境气候、品种、日期以及产量等相关种植信息的电子档案。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将由甲方和乙方优先在“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试验基地推广,并以各“基地”为中心辐射当地,形成以杂交水稻物联网监测为基础的智慧农业示范工程。

(六)合作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

“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的建成后,整合甲乙双方优势资源,组建长期的、稳定的大数据研究团队,建立完善的团队对接、交流、科研和服务的合作机制,研究并构建基于地理位置的杂交水稻种植大数据分析平台,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品种杂交水稻种植与地域气候、总辐射、水系等关键因子的关系,针对不同地区建立完善的科学种植指导规范。

四、合作原则

(一)合作各方按照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合作项目要在充分调研和制定方案的基础上,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建设,项目优先,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三)建设项目确定后,合作各方须根据情况签订具体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经合作方协议签定的项目,甲方不再就该项目与其它公司签定同类合作协议。

五、合作机制

(一)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与武汉XX公司签订智慧农业项目投资协议,以协议方式明确建设内容,确定投资主体资格,明确约定期限内以项目投资、购买服务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向武汉XX公司购买项目产权,“盛锐丰”公司作为智慧农业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落地执行和后期的服务保障。

(二)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各项程序由合作方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为推动智慧农业项目的建设,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导成立智慧农业创建工作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推动智慧农业建设并作为双方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地。

六、附则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甘薯种子批发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制种户):_______________ 镇村委会姓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南瓜制种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甲方生产南瓜种子。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制种面积及基地管理。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种子进行制种,面积________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制种工作,并落实地块面积,乙方不得任意变动制种田块和制种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种子、技术辅导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种子生产,收种结束后,统一结算。

2、甲方按面积定量供给乙方种子,绝不允许计划内亲本种子或秧苗外流。乙方生产的种子必须全部售给甲方,不得私自贩卖。种子收购价格待种子生产结束时,甲方按每公斤_______元的价格向乙方收购。

3、甲方负责制定指导乙方制种生产的《南瓜杂交种生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生产技术规程》),作为合同附件。

4、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指导、及种子质量检测服务

5、甲方对因亲本种子质量问题、技术指导失误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6、甲方对乙方按合同约定生产的合格种子,按合同约定收购并付款。

二、质量管理

1、乙方在落实制种面积时,必须负责搞好周边隔离。制种田四周200米范围内不得有瓜类品种种植,严禁隔离区内种植其它瓜类作物。

2、乙方制种大田期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杂交授粉。做到统收、统贮存,严防混杂。

3、生产的合格种子按合同全部交售给甲方。

4、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极端高温、洪灾等)造成的种子减产、绝产、质量不合格等不负经济赔偿责任。

三、其它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中止合同,否则应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未尽事宜在具体实施中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在当年种子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制种户)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4:春菜种子批发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 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名称、品种、数量、质量

种子名称 :香菜

单位_____________

数 量 ____________

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

单 价______________

种子价款 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 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卖人的义务

1、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属于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应当是通过审定的种子。

2、销售属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的,出卖人必须是品种权人或者是品种权被许可使用人;出卖人必须出具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者品种权许可使用合同和品种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出卖人有保证销售的种子不存在品种权权利瑕疵的义务。

3、出卖人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的种子标签。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质量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出卖人对种子质量负责。出卖人提供的种子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得提供假、劣种子。买卖双方对买卖的每批种子,必须共同取样封存、分别保存,以备种子检验、仲裁、诉讼之用;封存的样品保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出卖人出卖的种子,必须按《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国家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出卖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买受人和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

6、运输出县或邮寄销售种子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提供相应的《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或者《植物检疫证》。

第三条 买受人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订的时间、地点、数量,接收出卖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种子。

2、于在本合同签字时,按本合同条约定的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卖人送交的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时,再支付种子价款总额的70%;另10%的种子价款于本合同约定的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20日内付清。

3、收货后应及时复检。净度、水分两项指标应在收货后的5日内复检完毕;发芽率应在收货后的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应在收货后该作物该品种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复检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视为种子质量符合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法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交货时间:是_________ 年___ 月 ___日前;交货地点及发运方式:__________ ;运费由_____ 负担。

第五条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或诉讼检验的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经检验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买受人负担;经检验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验费用由出买人负担。

第六条 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提供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或者不享有品种权的种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2、出卖人提供的种子质量、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有权退货;因此给买受人、种子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偿。

3、出卖人逾期交付种子或少交种子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买受人逾期支付种子价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种子价款总额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买受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买受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种子质量、品种权、种子标签、种子包装、种子说明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等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种子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请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的《植物新品种权证》、《种苗产地检疫证或植物检疫证》、以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 复印件以及签约人的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证明均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或者担保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_____________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 月___ 日________ 年____ 月 ___日

有效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月___ 日起至 __________年___ 月 ___日止

篇5:药材种子种苗批发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 5公斤,总金额为人民币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 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 乙方代表:

年月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