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合作协议实用3篇 合作合同热门四篇
发布于2024-07-03 12:13,全文约 13626 字
篇1:项目托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
复合肥(第四元素复合肥、硝硫基复合肥)
2、价款
3000元/吨*1000吨=3000000元
3、交货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局要求标准
五、结算方式以及验收方式
货物送达后,经公司技术部检查无误后,公司财务部直接付款
6、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提供的复合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乙方小麦—玉米种植区出现大面积减产,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由甲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八、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署日期以较迟签注的日期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生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2:项目托管合作协议
委托方(全称):
受托方(全称):
委托方通过____方式(委托/招标/竞争性谈判),确定受托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项目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编码:
1.1.3项目所属:
1.1.4立项批准文号:
1.1.5资金来源:
1.2项目目标、任务:
(项目目标、任务概述)
1.3标准和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规范,包括:
⑴
⑵
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规范:
⑴
⑵
⑶
1.4主要工作量
受托方在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计算,按工作手段分列总工作量、年度工作量):
⑴
⑵
⑶
1.5预期成果
⑴
⑵
⑶
第二条 项目周期
2.1工作时间: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2.2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间:
2.2.1受托方提交设计审查申请时间不迟于:
⑴总体设计____________ 年 月
⑵____年设计__________ 年 月
⑶____年设计____________年 月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设计后15天内完成设计审查。
2.2.2受托方提交野外验收申请时间(如果有)不迟于 年 月。
2.2.3受托方提交成果报告评审申请时间不迟于:____年 月。
2.2.4受托方提交资料汇交地点______ 和时间不迟于:______年 月。
2.3有关工作期限可以顺延情形
2.3.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未及时支付第一笔项目经费,超过约定的工作起始月份3个月的,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按支付影响时间顺延;如果经费支付延迟对项目进展造成重大影响的,可另行协商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
2.3.2委托方对受托方提出的项目重大变更书面提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未在15日内做出明确书面答复,且影响受托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的,每超过30天按月计算顺延时间
2.3.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受托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委托方认可可以顺延。
2.4.4.项目负责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职责的,造成项目工作中断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申请延期履行。
2.4.5合同当事人规定的其他情形。
⑴
⑵
⑶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的论证评估、任务下达、设计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野外验收、项目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3.1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3.1.1及时支付项目经费;
3.1.2负责监督检查受托方项目管理工作;
3.1.3负责监督受托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
3.1.4根据受托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请,组织论证本项目是否续作或结束。
3.1.5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野外验收;
3.1.6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验收;
3.1.7 自行选择委托在行业排名全国前200位或在本省(区、市)综合排名前10名的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1.8办理项目资料接受;
3.1.9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审查与验收;
3.1.10根据受托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
3.1.11根据受托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
3.2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3.2.1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项目工作目标、足额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
3.2.2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其中受托方应具备的必要保障条件(如果需要):
⑴______________ 物探,使用________________ 设备
⑵______________ 测试,应达到______________ 条件
⑶
3.2.3负责本项目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2.4及时向委托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办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应及时向委托方报送专报;
3.2.5负责编报项目设计方案、最终成果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3.2.6项目经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对项目单独核算,编制项目经费年度决算;
3.2.7 项目完成时应及时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并配合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3.2.8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 汇交项目成果地质资料,并保管好项目原始资料、实物资料;
3.2.9负责编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3.2.10接受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2.11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价款拨付和结算
4.1项目总价款(如果能确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元)
(如果可以计算,按主要工作手段或主要费用分列):
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⑶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万元
4.2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按照《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管理办法》,在项目工作周期内,根据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情况,逐年安排年度工作经费。
4.3______ 年项目经费____万元,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将按下列时间和方式支付:
⑴______ 年______ 月前,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按本合同第九条之约定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日内,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第一期项目经费;
⑵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10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__________ ;
⑶受托方在完成____________后,可向委托方提出拨付申请,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申请后10日内进行确认并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万元),此款为__________ ;
⑷在经双方确认最终结算后10日内,由委托方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___元)。
4.4项目经费一般不得变更。但出现本合同第五条变更条款,第六条终止和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以及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且变更价款的除外。
第五条 变更
5.1除另有约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以下情形,应按本条约定协商变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困难,但可以部分或延期履行;
⑵因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需缩短项目周期;
⑶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结果变更项目周期、调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据前期工作进展需变更设计。
⑹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5.2除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外合同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变更,提出变更一方,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收到变更要求一方,应在收到变更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在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发生后,委托方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并就后期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处理要求、处理费用,并按第七条补偿受托方损失。
5.3因变更引起项目周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主要工作阶段时间。但因当事人未按5.2款的约定时间做出答复的除外。
5.4项目经费增加和减少:
5.4.1委托方提出变更,如增加受托方工作支出的,且不能调减其他实质性工作的,应追加项目经费。
增加经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5.4.2受托方提出变更,如果减少了工作量及其经费,在征得委托方认可后,可按等额经费相应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如无必要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应减少项目经费。
减少经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随之终止,合同当事人不再追索对方违约责任,项目进入结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受托方书面提出申请,委托方认可;
⑵根据前期工作结果评估,合同已无履行必要,或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的,合同当事人均可提出终止;
⑶委托方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缩短工作期限的;
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①
②
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委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委托方违约。受托方可向委托方发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15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受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委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受托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
⑴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4.1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⑵委托方违反第5.1款第(3)项约定,自行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⑶因委托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答复期限造成暂停工作的;
⑷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责任;
⑸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⑹委托方因项目资金未落实,造成受托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的除外;
⑺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7.2 受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受托方违约。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委托方带来的损失,如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受托方应以自有资金补偿。
⑴受托方挤占、截留、挪用子项目经费的;
⑵受托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⑶受托方无故未完成工作计划(申请野外验收时间、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汇交资料时间)且超过6个月的;
⑷受托方不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或不汇交项目资料的;
⑸受托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⑹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⑺受托方拒绝、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对缺陷进行返工或补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经费、野外验收、成果报告、汇交资料。
⑻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约定。
⑼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⑽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继续完成项目,委托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受托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受托方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将受托方列入其管理负面名单,拒绝受托方在5年内承担或受托参加委托方项目工作。
7.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 结算
8.1 发生终止、解除合同情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在30日内,就最终结算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后,签订书面结算书;如协商不成,按第18.2款处理。
8.2受托方的经费补偿计算
因第六条免责、第7.1款委托方违约,应计算受托方的经费补偿,受托方的经费补偿为履行合同义务发生的支出,包括:组成撤销支出、完成工作量支出、后续事项处理支出。
如经费补偿有依据能明确计量的,按实际计算;如经费补偿无法确认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⑴组成撤销支出: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⑵已完成工作量补偿: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
⑶后续事项处理补偿: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算;⑷其他补偿: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8.3委托方已付经费保全
一旦发生第7.1款,第7.2款情形,受托方应保全项目经费。在完成项目结算后,受托方应在30天内将项目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委托方。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密
9.1知识产权
9.1.1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1.2地质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中国地质调查局所有。受托方及项目组成员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利,成果和资料再利用权利。
9.1.3合同当事人的人员公开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等,应注明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资助,但受托方向委托方及其主管单位正常报送的有关报告除外。专著应提交中国地质图书馆,向社会提供利用。
9.1.4技术性应用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科技支撑、数据与服务,其知识产权属委托方,受托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9.2保密
9.2.1合同当事人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
9.2.2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将受托方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2.3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项目成果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9.3合同当事人其他约定:
⑴
⑵
⑶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如果有)
10.1为保证受托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项目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用于受托方违约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且,并不以此为限。
10.3委托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作为提高质量标准、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减免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无争议后,应及时退回受托方。逾期不退的,受托方可追索委托方违约责任。
10.4履约保证金,将由受托方以非地质调查专项资金,按合同价款(5-10%)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在接到委托方支付经费通知10日内,向委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
10.5如果受托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履行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
11.1受托方指派并获委托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11.1.1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职称资格证书__________________ ,
发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
11.1.3项目负责人经受托方授权后代表受托方负责履行合同。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1.2受托方因______________ 原因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申请,与委托方协商,协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第十二条 委托业务(如果有)
12.1受托方不得将本项目全部工作委托给第三人,或将本项目全部工作分解后委托给第三人。
12.2受托方可以将难以承担的辅助性专业技术业务或研究内容委托给第三人,但受托方已有相应资质的业务除外。
12.3受托方不得将技术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探、物探、岩矿测试,以任何形式委托给自然人。
12.4确定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时,应按照国家、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2.5委托下列工作,受托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⑴化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⑵物探(如果有)____________ ;
⑶钻探(如果有)______________;
⑷化验(如果有)____________ ;
12.6委托业务出包不能减轻或免除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受托方就委托业务向委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12.7受托方不得自行变更委托业务,但受托方因需要变更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或增加(减少)委托业务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先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方同意方可变更。
12.8本条所称第三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包括自然人。
第十三条 项目质量、经费检查和野外验收
13.1中期质量、经费检查及其费用分担
13.1.1委托方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质量、经费检查,一般1次,但不限于1次
13.1.2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13.1.3质量、经费检查由委托方组织,应在检查前7日书面通知受托方。
13.1.4质量、经费检查中的组织人员、专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用等与检查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13.1.5对质量、经费检查中发现需整改事项,由受托方进行整改,有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3.2野外验收及其费用(如果有)
13.3.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质量。
13.3.2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13.3.3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1条第9款规定的时间1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野外验收书面申请
13.3.4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野外验收书面申请15日内进行书面答复,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收到书面申请的30日。
13.3.5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验收组人员组成提出异议,委托方应给予明确答复。
13.3.6受托方应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资料,为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野外验收有关的费用。
13.3.7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野外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13.3.8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单位)组织验收,但不能解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3.3.9野外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补充野外工作的,受托方应在收到野外验收意见后的2个月内完成野外补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补充工作总结;因补做工作,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条有关工作期限和阶段性时间规定。
13.3.10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关补充工作资料的15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是否可以并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编写。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3.3.11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义务补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十四条 成果验收
14.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包括本项目的报告评审、报告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验收。
14.2受托方按照中国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本项目最终成果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14.3受托方在完成本条第14.2款规定工作,应在本合同第2.2款规定期限前7日,向委托方提交验收申请。委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15日内,给受托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
14.4委托方向承办人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15日内,应组织验收。
14.5技术标准和规范,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14.6委托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受托方说明原因,受托方应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14.7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影响公正的验收组组成人员提出异议。
14.8受托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
14.9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如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4.10委托方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组织本次验收,但不能免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4.11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修改报告的,受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1个月内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报告,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2条资料汇交期限之规定。
14.12受托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委托方审查。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后,应在15日内向受托方发送审查意见书。
14.13按本合同第六条终止的,对已经完成部分工作任务可以形成成果报告的,可编写报告或总结,执行本条之约定。
14.15本项目通过成果验收后的30日内,应进行成果登记。
第十五条 资料汇交
15.1受托方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交资料。
15.2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5.3汇交资料经________________审查不合格的,应在______ 规定的期限内补充和整理相关资料,重新汇交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第十六条 其他
16.1合同附件
16.1.1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⑴合同书;
⑵合同补充协议
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⑷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⑸本合同规定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⑹项目总体设计、续作工作方案(如果有)
⑺质量、经费检查文件
⑻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6.1.2下列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以最新签署的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⑴新开项目评审意见
⑵续作项目考核意见
⑶项目工作任务、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意见
⑷野外验收意见书(如果有)
⑸报告评审意见书
⑹资料汇交证明
⑺其他变更及其应答材料.
16.2如本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就争议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
⑴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 法院提起诉讼。
16.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6.4本合同中所称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字样材料,均以纸质并经合同当事人一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所称“收到日期”等,均以信函送达、传真日期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按规定汇交完地质资料,办理完项目结算手续,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委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篇3:项目托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_____号___号楼___单元___层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立对外经贸大学____________教育中心,合作举办_______________教育项目,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非学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及其它中、高层次人才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对外经贸大学__________________教育中心,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____________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
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办公地点
对外经贸大学__________________教育中心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教学及教务设备和设施等资金投入及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负责。
六、学习费用
专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本科层次:每人每个专业每期(两年)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学习费用(不含教材费、辅导资料费)报到注册时可分学年缴纳。
七、利益分配
1、甲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______%提取
2、甲方负责支付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
3、乙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______%提取。
第二章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立即生效,并在15天内成立对外经贸大学__________________教育中心。
2、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国内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3个月。上述活动将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共同完成。
3、宣传推广工作展开后,可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报名的有关工作将由乙方负责。
4、全部教学工作将正式开始。
第三章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项目开办的相关立项和报批手续,及时传达国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关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
2、负责审定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
3、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基本条件(包括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正式收费收据、中心公章等),提供___间办室
4、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5、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6、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应分成的学费部分划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划拨将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______%在学员完成交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划拨第二次,乙方应得学员所交学费的______%在第二学年开学后的50个工作日内划拨
7、负责审定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委托乙方收取,并负责监督乙方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
8、负责在审查学员学习达到结业标准后,颁发写实性毕业证明书及其它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学资金投入,支付全部办学费用
2、负责提供全部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以便甲方能顺利进行项目考察、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
3、负责草拟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4、负责租赁设施完善的教室、机房、办公室,提供必备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5、负责全部日常教学管理具体工作(宣传推广、招生广告、招生咨询、招生报名、教学组织、教学安排、教材邮寄、学生管理、学员答疑等)
6、负责对甲方开出其应分学费部分的正式收据
7、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按甲方审定的教材及辅导资料收费标准收取学员的上述费用,完成教材及辅导资料费的多退少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本协议的变更、中止、终止及不可抗力
一、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的培训。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但有效期不得超出___年。
3、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五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选择设在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解决。
第六章其它
一、如学员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签约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政府法令、法规规定,本协议在签署完成后,报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4:小孩托管两人合作合同
托管合作协议
甲方和乙方关于联合开办精品晚辅班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期限、用途、费用:
1.合作项目:精品晚辅班。
2.合作场地:至善托管。
3.合作期限:自20__年9月1日起至20__年7月1日止。
4.乙方提供晚辅班使用所有的学习用品,学习用具。甲方提供教师资源作为合作条件。
5.托管的管理和运作由乙方负责。
6.甲方收取乙方精品晚辅班学生_______________元/人/月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培训机构推荐补课学生,甲方给予乙方学生补课费用的_____%作为回扣。
7.甲方教师教学所取得成果(备注:_________________学生学习成绩提升后续费、学生转介绍学生、学生扩充项目等)乙方不得否定。
第三条责任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甲乙双方不得做出损害双方名誉的活动。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合作项目日常运作时做出违法国家法律的行为,经公安部门查实后,视为自动退出合作项目,并各自承担责任,与另一方无关。
4.乙方负责日常托管学生的安全工作,托管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甲方负责精品晚辅班的教学工作。
第四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