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加工公司运输合同【3篇】 加工合同优秀19篇
发布于2024-07-03 23:32,全文约 29655 字
篇1:运输公司公司整体转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乙方自愿将公司全部资产等转让给甲方。
②乙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甲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公司全部资产等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款出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转让资产之价款
3.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元整。
3.2乙方并将相关资产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转让方之义务
4.1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4.2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业务交接工作。
第五条受让方之义务
5.1甲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
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让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6.2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甲方公司内存。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外协加工公司锻造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
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后 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 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首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大写: ),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 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逾期超过 天的,自第 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 %至 %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 %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水果货运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民法典》及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严禁国家禁运的易燃、易爆等物品。其中行李包裹每一件的重量不能超过__________________公斤,超过时,需征得各方同意。
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
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第三条:业务范围。联合受理__________—__________—全国各铁路运营站行李包裹的承运发送。
第四条:合作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条:费用的收取、结算方式
1、铁路区段的收费根据铁路的收费标准执行,行包进款根据旬报由__________分公司每旬向__________铁路局汇款一次。列入__________站行包房收入。__________站行包房行李包裹装卸费每月按行包票实际件数计算,每月底结帐,__________分公司按时向__________站交款。同时,每月底__________分公司须将行包件数及行包收入额度报__________站行包房。
2、物流公司从__________往__________的行李包裹每吨税前分配运输包干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整,轻浮货物另行定价。
3、所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__分公司与各联运方分别清算。物流公司运输包干费,每月按签收清单的实际吨位计算,于次月二日前结帐,结帐五日内划帐完毕。物流公司收到款后,及时开具发票返__________分公司。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物流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到目的地。
2、义务。
全面负责联运全过程的统一协调工作,负责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设立行李包裹快运处,办理行李包裹的承运、核算、制票、收费、检查品名及包装情况。凡发送给乙方的行李包裹,必须足额办理保险运输,并在18:00之前发送至乙方大院。
遇行包量大或余载不足时,必须向物流公司提前预告运量并分单分批量运输。物流公司余载无法满足需要时,自行设法解决运输问题。
将所需发送的行李包裹列出发送清单票据密封,交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根据发送清单按票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一联留__________分公司存查,剩余联交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向__________分公司收取运输费用。
2、义务。利用邮车余载承运行李包裹。负责将__________分公司转运在邮政物流公司仓库的行李包裹的搬运、装卸,建立台帐。连同票据清单,在规定时限内运至__________火车站行包房交接。
行包房的权利义务
1、权利。与__________分公司结算收费。
2、义务。
__________站行包房根据发送清单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二联留邮政物流公司存查,剩余联交__________站行包房。
负责在__________站内行李包裹的火车、汽车、搬运、装卸,将清单、发送货票、发送的行李包裹重新核对无误后组织铁路发送作业,发送到全国各铁路运营站。发送的作业程序及规定参照铁路行李包裹的发送组织办法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分公司责任
1、由于在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重量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被污染腐蚀、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流公司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偿付__________分公司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运输过程中由于物流公司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其中货物价值每件在__________元及以下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__________元。每件在__________元以上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__________元。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物流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行包房责任
按时提取货物,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用。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付诸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页,正本一式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4:企业委托个人加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产品型号款式________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个,单价______元/个,合计_______,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篇5:南通市东南贸易公司与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赔偿纠纷案_合同范本
南通市东南贸易公司与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赔偿纠纷案
原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南通市东南贸易公司与原审上诉人(一审被告)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原审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南京市玄武区供销合作总店岔路口百货商店、原审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南京市生产资料总公司以及一审第三人北京宣武区紫光包装运输服务公司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赔偿纠纷一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96年7月24日作出(1996)沪铁中经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1997年11月27日,本院以(1996)沪高经监字第85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1993年4月22日,一审第三人北京市宣武区紫光包装运输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公司”)从北京北站发运两车钢材,收货人为南京第二钢材市场部。次日北京北站根据“紫光公司”变更收货人的申请,向原审上诉人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以下简称“南京西站”)发出变更收货人的铁路电报。货运到南京西站后,原审上诉人南京市玄武区供销合作总店岔路口百货商店(以下简称“岔路口商店”)持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等,在原审上诉人南京市生产资料总公司(以下简称“生资公司”)储运经营部的协助下,以南京第二钢材市场部的名义,从“南京西站”提走货物。
原审认为,托运人未按规定在货运中途站或到站变更收货人的行为无效,“南京西站”按原运输合同交货并无不当。原审被上诉人南通市东南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公司”)并非铁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无权直接向“南京西站”提出赔偿请求。遂判决:一、撤销南京铁路运输法院(1993)宁铁经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东南公司”的诉讼请求。
“东南公司”再审提出,“南京西站”收到更正收货人的铁路电报后,仍向没有领货凭证的其他单位放货,过错明显,应承担错放货的责任。请求撤销原判,重新处理。
本院经提审查明:1993年3月,原审被上诉人“东南公司”与“北京大中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大中公司”)签订购买直径6.5mm线材的合同,并向“大中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60万元。同年4月12日,“大中公司”将其给“东南公司”、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以下简称“苏浙公司”)各发一车计两车共100吨线材,通过北京市宣武区蓓蕾玩具厂,委托一审第三人“紫光公司”办理铁路运输手续。“紫光公司”套用“XX73号铁路运输计划”将该计划的原收货人南京第二钢材市场部作为收货人,自己作为托运人向北京铁路局北京北站(以下简称
“北京北站”)办理托运手续。同年4月23日,“东南公司”从“大中公司”取到领货凭证后,即对该凭证上的收货人南京第二钢材市场部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当天,“北京北站”接受“紫光公司”的更正申请,将这两车货的收货人分别更正为南通崇川联运公司驻宁办事处转东南贸易公司、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并向到站“南京西站”发出更正收货人的149号铁路电报,“南京西站”收到该铁路电报后并无异议。
同年4月25日,两车线材被运抵“南京西站”后,“南京西站”仍通知南京第二钢材市场部的上级单位、原审上诉人“生资公司”储运部提货,该部因南京第二钢材市场部并非真正的收货人而未予提货。同年5月5日,原审上诉人“岔路口商店”持与其他单位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传真、至“生资公司”储运部请求协助提货。“生资公司”储运部在“岔路口商店”要求提货的介绍信上批注同意,并加盖公章。“岔路口商店”持该介绍信至“南京西站”将“东南公司”的一车50吨线材提走。当天,“北京北站”站长又向“南京西站”发出重申上述更正收货人的48号铁路电报。5月16日,“南京西站”电告“北京北站”,称收到48号电报时已经交货,变更收货人的要求无法执行。
1993年5月5日,直径6.5mm线材的南京市场价为每吨人民币4050元。
“东南公司”持领货凭证提货未着,状告“南京西站”发错货物,要求“南京西站”赔偿货款人民币20万元。
本案一审判决前,“南京西站”另案起诉“生资公司”、“岔路口商店”,要求返回本案系争的一车50吨线材,经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已调解结案。
以上事实有购销合同,付款凭证,货运委托单、货票、铁路电报、领货凭证以及有关证人证言等证实,证据确实、充分,应予认定。
本院认为,本案系争货物的销售人“大中公司”、铁路运输的托运人“紫光公司”均证明“东南公司”系该批货的购货人、收货人。“东南公司”通过正当途径取得合法的领货凭证,应是铁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有权从“南京西站”提取货物。“东南公司”提货未着,系“南京西站”无视发站变更收货人的电报通知,将货放给没有领货凭证的单位所致。对此,“南京西站”应向“东南公司”承担赔偿货物损失的责任。我国现有铁路规章并未规定铁路货运的发站不能变更收货人,“南京西站”在收到变更收货人的149号铁路电报后也未提出异议,故本案变更运输合同收货人的铁路电报应属有效。另“南京西站”就自己错误放货的责任曾另行起诉“生资公司”、“岔路口商店”,该案已审结,并早于本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故“南京西站”与“生资公司”、“岔路口商店”的纠纷本案不再予以审理。
据此,依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996)沪铁中经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南京铁路运输法院(1993)宁铁经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
三、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赔付南通市东南贸易公司货款损失人民币20万元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020元由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承担。
篇6:运输公司转让合同
范本 转让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加工企业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岗位工作。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产品质量管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企业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甲方采取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甲方前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
计件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任务不足导致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违反岗位质量规范、加工产品的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严重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属文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公司渣土运输协议
发包人(全程):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渣土运输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京市人民中学校园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中山路178号
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详见渣土运输工程施工图)
三、工程施工方式、合同总价、包含的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本工程的规定,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
(二)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约叁拾柒万元整(小写:约37万元,此价为暂定价,按实结算)。
(三)乙方包干单价范围内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本工程土方外运、回填总工程量,经双方计算确认土方数量:4626 立方 包干单价:80元/m3(含土方运至场外卸土区的场地平整费和税费,卸土区又乙方负责。如现场有支护桩挖土加收6元/m3渣土费用由甲方支付,次单价不含税)
四、工期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总工期如下:
合同总工期为七天,按甲乙要求进场当天为开工日期。
五、标准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的技术要求。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验收要求。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现场施工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六、组成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篇9:快递公司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分部投资负责人,现在甲方愿意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快递公司经营权以及相关手续、快递公司内资产等,以共计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相关资产详见资产转移清单。
2、乙方支付甲方转让款的方式:双方在达成转让意向支付定金_____万元,本协议签定时支付_____万元,剩余款项在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及所有资产,所有款项不退还。
二、甲方保证对该快递公司转让给乙方的经营权拥有完全处理权,保证该快递公司没有任何债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快递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全部享有该店后期经营的利润,承担全部后期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经营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接收该快递公司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0:公司煤炭短途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技术人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为甲方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支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为甲方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价格。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_____%分红。
第二条:分红条件。
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规划,并按技术开发规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技术开发项目。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条:分红股权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________%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________%的股权。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变更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1:运输公司公司整体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向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县信用合作社对面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房屋使用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每月交纳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如不进行续约,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四、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篇1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运输保险凭证_合同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 投保人:
┌──────┬─────┬─────┬───────┬───┬───┐
│ │ │ │ 保险费率 │ │ │
│ 货票号码 │ 货物名称 │ 保险金额 ├───┬───┤保险费│目的地│
│ │ │ │基本险│综合险│ │ │
├──────┼─────┼─────┼───┼───┼───┼───┤
│ │ │ │ ‰ │ ‰ │ │ │
└──────┴─────┴─────┴───┴───┴───┴───┘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如遇出险,请凭有关单证及本证抄件报当地保险公司处理。
篇13:加工企业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合同律师整理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企业委托个人加工合同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计 量 单 位数 量单 价总 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 编码:
承揽方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行:
帐 号:
邮政 编码:
税 号: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篇15: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_合同范本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提单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要、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为证明以上各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本提单一式__份,其中一份经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款(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他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他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他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损、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有关衡量货物的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开始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物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他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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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混凝土加工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概况1.1业务范围: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期2.1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始试运行;
年月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竣工日期:年月日。
2.3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生产条件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辆。
第四条合同单价、数量、价值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计划及供货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运输及装卸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检验和验收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70%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90%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材料及设备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8%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17:关于运输公司合同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合同标的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公司的运输方式为 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
3.对于需要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投保。
4.对于危险和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托运人要履行特别义务。
5.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有货物运输的资质。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4.乙方应按约定的路线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路线进行运输,不得进行不必要的绕路。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附:运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 格: 型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 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件 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欧美进出口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欧美进出口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原告与美国aig,llc公司签订进口卫生纸切边合同,美国aig,llc公司向被告订舱出运货物,货到目的港后,原告提货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实为化纤废料。
原告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开立了以美国aig,llc为受益人、有效期为XX年10月12日的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最后的装船期为10月5日。10月28日原告才被告知货运抵天津港。原告怀疑被告倒签提单。庭审中原告将诉因变更为被告预借提单。原告认为,被告预借提单的行为给发货人美国aig,llc公司提供了发出与合同不符货物的机会。由于被告协助发货人伪造装船提单日期,使发货人恶意换货的欺诈行为得逞,使原告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提起诉讼。
被告在庭审中答辩称:被告签发的539551号正本提单是多式联运提单,符合多式联运提单在接收货物后签发提单的特点;提单约定的运输方式为ipicy-cy,且由托运人装箱点数施封,原告收到与提单记载不符的货物,实为托运人的欺诈行为,与承运人无关;被告忠实履行了运输义务,原告所称的预借提单没有法律依据。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原告作为买方与美国aig,llc公司签订进口卫生纸切边合同,双方约定,价格为cif中国天津新港,总价款51000美元,支付方式: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起运港芝加哥,目的港天津港。由美国aig,llc公司负责订舱。9月17日原告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开立了以美国aig,llc为受益人、有效期为XX年10月12日的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最后的装船期为10月5日。10月5日被告作为承运人签发了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aig,llc;收货人凭指示;接货地伊利诺州芝加哥;承运船舶新秦皇岛00040航次;装货港加州洛杉矶;卸货钢中国天津;运输方式ipicy-cy;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伊利诺州芝加哥XX年10月5日。“新秦皇岛”轮10月2日抵洛杉矶锚地,10月6日开始装货,10月9日0245时装货完毕离开洛杉矶港,10月20日抵达上海港,原告货物转“国泰”轮于10月27日运抵天津港。
另查明,原告在10月19日到银行承兑并拿到提单,后发现缺少ccic商检证书,按照国家进口废纸规定,没有出运港的ccic商检证书货物不能在目的港通关。原告于10月29日向天津ccic申请补办ccic商检证书,天津ccic检验结果是该批货物主要为无纺布,其他为木浆和高分子吸收体。上述货物不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我国海关责令货主退运该批货物,不准许该批货物入关。
再查明,我国交通部《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承运我国允许进口的废物的承运人必须在托运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满足下列4个条件后方可接受订舱:一、提供我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二、提供我国商检机构或我国国家商检局制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合格证明;三、提供贸易合同的正本复印件或其编号或收货人的书面确认;四、提供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地址。第四条规定:承运人应签发记名提单,不得签发指示提单。本案被告没有要求托运人提供我国商检机构或我国国家商检局制定或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合格证明,签发的提单是指示提单。
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原告确认原告为本案所涉货物(现在天津新港,未报关)的收货人;二、原告承认在货物的进口和赎单等环节均有过错;三、被告承认在承运过程中违反了中国交通部《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条;四、被告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过错,同意支付人民币40万元给原告作为原告货款和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约定义务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余款在原告履行完毕本协议第六条约定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五、原告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退运、转运或罚没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原告保证本人或任何第三人在处理货物退运、转运或罚没时不给被告产生或带来法律上的任何不良的或消极的影响;六、原告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所占用被告的10个集装箱无条件交付被告。如原告不能在上述期间交付被告集装箱,则原告由此承担自XX年2月28日后产生的滞箱费用。滞箱费用按被告最新公布的滞箱费用标准计算加倍收取,在此之前的滞箱费用免除;七、原告承担本案全部保全、诉讼费用。
分析
本案是一起海上集装箱运输合同纠纷,原告是以承运人倒签提单提起的诉讼,在案件审理中又将起诉理由更改为承运人预借提单。在本案中承运人是否存在预借提单的行为呢?如果预借提单事实存在,与原告损失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呢?被告认为其所签发的提单是多式联运提单,因为它是在芝加哥接受的货物,而且提单上明确写明ipicy-cy,所谓ipi是指内陆公共点运输,因此被告不存在预借提单的行为。但是承运人从内陆公共点已接受货物,其责任期间就已开始,在ipi后面又强调交接方式cy-cy,自身是矛盾的。“新秦皇岛”轮10月2日抵洛杉矶锚地,10月6日开始装货,被告在10月5日才在芝加哥接受货物,有违常理,因此有理由相信被告如此签发提单是为了规避承担由于倒签提单可能产生的风险。但就本案而言,不管是预借提单还是倒签提单,都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参预了欺诈行为,因此承运人与原告进口的货物是我国不允许进口的废物,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是承运人违反了中国交通部《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条的规定;正是由于没有中国北美商检的检验证明,才导致废料运至我国港口,作为与托运人直接交接货物的承运人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篇19:公司工装定制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期间制作发布户外广告。
二、广告规格为:16m×6m×正反各一翻,发布广告地址(路段)市中心广场三面翻 。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审定的样稿形式要求,按规定制作广告。甲方务必在合同约定乙方第一次发布广告时间的前5个工作日书面向乙方提供广告样本,否则视为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发布了广告,甲方需按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起止时间全额支付广告费。
三、广告制作发布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年。
四、广告材料应用:户外写真车贴。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总金额的30%,即__________万元,广告工程竣工后付乙方总金额的40%,即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付乙方总金额的30%,即__________万元,(甲方每次付给乙方的广告款不得超过约定时间的一个星期,超过一个星期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广告发布,乙方以前所收的款项不退回甲方)。
六、换版方式: 合同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制作第一次画面,如中途甲方需更换画面,需支付制作画面成本费给乙方 。
七、质量要求:在本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画面完整清晰,
画面灯光效果良好,任何原因出现灯光损坏,画面破损由乙方全权负责,并确保及时更换(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一个星期之内更换),费
用由乙方承担。每天亮灯时间不少于__________小时。(一般开灯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开灯、关灯时间随季节调整,如有违约,乙方将承担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因工商部门而产生的纠纷,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但前提是甲方提供的画面内容要符合广告法。
八、时间要求:第一次发布时间必须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推迟一天将承担总额1‰的违约金(下雨顺延)。
九、安全问题:乙方在广告施工和发布期间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及赔偿,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十一、有关城建、工商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和交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广告无法如期发布,此广告可按天数计费,如乙方多收甲方的广告费,乙方必须在一星期之内退回甲方。
十三、特别约定:本合同的补充、修改、解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乙方盖章后生效,乙方的经办人签字不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