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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情况汇报【最新12篇】

发布于2024-07-03 23:08,全文约 23488 字

篇1:市司法局关于对落实公开承诺制情况的自查报告[页2]_自查报告_网

市司法局关于对落实公开承诺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效性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局直属机关党委采取多种措施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属机关党委把此项活动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实施。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承诺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好典型、好做法,促使活动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局党组承诺4项;局机关党支部承诺5项,党员承诺56件,覆盖率100%,第一季度承诺100%落实。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局年终党建目标考评范围,党支部把党员参与完成承诺活动情况列入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次的考核范围。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对党员公开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满意的党员,给予必要的奖励。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党员年度测评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我局自认真开展规范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服务的质量有明显提高,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融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成绩的取得固然可喜,但存在的主要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对文件精神和活动实质吃不透,抓不准,公开承诺事项或不切实际或难以践诺;个别党员对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思想不够重视,缺乏主动性;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充分认识在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公开承诺制度的重要性。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建设和谐新高度,全面提高对推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在党员承诺的目标和内容上,坚持共性与个性结合,把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履行岗位责任确定为共同目标,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把党员承诺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内容、方法,及时总结经验,使党员承诺活动不断完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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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司法局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_汇报材料_网

司法局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

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建制、以制管理的能力,xx区司法局发力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以“法律进乡村”为依托,营造法制宣传的社会氛围。通过法制宣传橱窗、法律超市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切实解决农村生活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以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为基础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专题宣讲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督促村级组织依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工作标准”、“村民学法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篇3: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结构,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构共同构筑起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政法体系,它们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共同担负着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基层社会主义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10号)指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迫切需要,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按照省司法厅、省编办《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司法发[]104号)规定:“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行政关系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其机构规格按照公安派出所同等机构确定……”及 “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由三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司法助理员可采取专职和兼职的方式解决,其中专职不少于3人”的精神,自XX年起,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机构健全、人员充实、职责明确、设施完善、运作规范、协调发展”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精心谋划、克服困难,务实工作,我县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按照国务院《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规划》规定“乡镇司法所建设按每所12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办公用房具备所长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功能布局,制作安装统一的司法行政机构外观标识、公示栏、宣传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人员由3名以上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的要求,我县坚持按照“一乡(镇)一所”的设置原则,全面完成了全县56个乡镇司法所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XX年、XX年率先实施了新政等15个乡镇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今年又采取联建、改建、划拔等方式启动实施了41个新增司法所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39万元、总建筑面积4920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38个,其中已建成20个、在建18个,占项目总数的93%。

(一)中央下达国债及预算内投资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XX年中央下达我县1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国债计划项目,XX年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司法所项目4个。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债项目管理要求,督促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截止XX年底,全县已完成项目投资119.4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09.4万元,灾后建设资金10万元),划拔、购买业务用房58间、1530平方米,并进行维修加固和添置办公设施,基本建成了新政、金城、土门、观紫、先锋、三蛟、复兴、永乐、大寅、日兴、马鞍、丁字桥、柳垭、义路、立山15个乡镇司法所。目前,新政等11个中心镇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已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二)XX年度41个新增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增“两所一庭”建设的部署要求,陈科县长先后4次召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制定了《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新增“两所一庭”建设的实施意见》(仪委办[]31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第一批新增“两所一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委办[]32号)和《关于研究解决“两所一庭”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四个文件,并确立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全县41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截至目前,五福、二道、回春、三河、大寅、双盘、中坝、凤仪、乐兴、双庆、大风、周河、铜鼓、石佛、武棚、义门、合作、来仪、永光、柴井20个乡镇司法所建设已基本完工,累计改建房屋96间,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完成投资146万元;双胜、赛金、文星、檬垭、大罗、龙桥、板桥、九龙、大仪、瓦子、秋垭、思德、保平、福临、炬光、碧泉度门、老木18个乡镇司法所建设正加紧施工,剩余的杨桥、张公、灯塔个乡镇司法所建设,我局已与相关乡镇充分协商,拟采取落实过渡性办公房的方式建所,确保年底前挂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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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页2]_情况报告_网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三)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XX年,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目前,全县大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乡镇司法所基本做到了规章制度上墙、人员职责明确、档案资料齐全、工作规范有序。据统计,XX年全县司法所共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6条,其中被采纳25条,采纳率达69.4%,协助基层政府依法依规制发规范性文件63件,开展法制宣传24场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43起,制止群体性上访65次、群体性械斗17次,落实 “两劳”释放人员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仅1.6%,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复兴司法所所长何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模范司法所所长人选。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还分别成立了由县级相关领导任组长的土地征用、规划设计、立项招标、项目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监督、司法助理员招录等6个建设工作组,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举措,规定了时限,保障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当地的治安维稳形势、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凡乡镇有闲置国有资产且符合司法所建设要求的,县人民政府适当作价补偿划转用于司法所建设;凡乡镇没有闲置国有资产且闲置资产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尽可能与派出所统一规划设计新建。凡属新建的司法所,全部实行行政划拨供地。其中有国有土地指标的乡镇,司法所在现有国有土地范围内选址建设;没有国有土地指标的,则根据辖区治安维稳情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等情况确定新建地址。

(三)多措并举,综合

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凡适合改建司法所的乡镇闲置国有资产,一律由县财政对划转资产规范评审后按评审价格三分之一的标准提出补偿方案送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二是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项目优惠办理,其中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全部免收,所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凡涉及中介机构收费的,将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建设项目打捆与中介机构协商,努力降低收费标准。三是在办理手续时,县级相关部门特事特办,及时审批、办理。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并已拨付70余万元用于前期征地补偿、地勘、“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和改建装修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追加拨付后续建设资金,确保了工程进度。

(四)落实责任,严格督查。一是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要求。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度。由县目标督查办牵头,从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分线、分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的情况、工程启动及进展情况和质量检测情况等。目前,县目标督查办已编发督查通报3期。四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致使建设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影响整体进度的,一律严追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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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汇报_情况汇报_网

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司法厅部署,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职能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服务基层工作方式,我局在去年10月份建设了“xx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我们以公证处搬迁为契机,在原有楼下七间办公房的基础上,重新建设了一个大厅,全部对外开门,建成面积约300多平米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我们提出了“五加二,大开门”的服务模式――就是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两翼”,加上“信访接待、社区矫正、法律顾问、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五个工作室。 每个窗口都有一个“三字”主题,以突出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文化思想。

二、主要窗口运转情况

1、医疗调解中心。半年多来,“中心”已显示了服务成效。特别是医疗中心,已成为我县化解医疗矛盾纠纷的重要阵地。五个多月来,医调会共接待来访100多人次,接受医疗纠纷案件23起,成功调解17起,调解成功率72%,其中重大案件10起,成功调解9起,调解成功率90%,调解最高金额8.2万元,最低金额3.6万元,平均金额5.9万元。调解范围从县城医院扩大到、宜山、钱库等医院。得到政府与社会的普遍好评。

同时,这个窗口还是县人民政府的“大调解指导中心” 为请求人民调解的当事人联系指定调委会调解,或在中心现场调解。包括诉讼调解、医患调解、交通事故调解、110接警调解等的联系、协调、宣传等工作。

2、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职能,分别采取律师轮流值班、配备专职援助律师、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与村居工作站(点)联系、网络视频服务平台等措施,取得较好效果。半年来,已援助200多件。特别是农民工讨薪服务、拥军服务、非法集资各类会案后期法律援助服务、群体性信访法律援助、为四川等外地民工援助、为环卫工人请求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援助案件等,并及时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普法宣传窗口。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我们把普法 宣传的主要体放到中心,包括《法治网》、《今日法治报》、《xx普法》杂志三个编辑部一起放到窗口,把有关普法宣传资料也放在窗口,方便了社会群众。

4、社区矫正管理窗口。主要是为了方便社区矫正对象与归正人员前来咨询,了解情况,与基层所及有关乡镇与村居的联系,劳动与学习组织,部门工作协调等服务。接受对社区矫正对象、归正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反映。听取有关工作意见与要求。上下联系等服务。

5、法律顾问窗口。我们把“政府法律顾问团”“企业法律顾问”与“一村一法律顾问”三块组织梱在一起,放到窗口。一方面是为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设一服务平台,另一方面也是为企业与村居民及其他社会群众提供一个“法律顾问”联系平台。也是为妇女与老人维权服务的一个窗口。

6、法律咨询窗口。主要是在线或现场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主要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公证处所设的窗口。主要是宣传与介绍法律服务业务与咨询,同时还要为以后争取开展司法鉴定打基础的。

7、来信来访窗口。主要是与值班室联在一起,面对来司法局上访、联系、求助、投诉等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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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分解方案》(成司发[]43号)和《成都市司法局对区(市)县司法局局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XX年度对区(市)县司法局单项工作表彰项目考核标准》(成司发[]14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 中心工作,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争创全国法治区市(县)“三大重点”,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为新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XX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生工程目标(分值8分)自查得分8分

截止11月18日为受援人民群众办理法律援助361件,法律事项882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超额完成目标21.7%。

二、重点工作目标(分值30分)自查得分30分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和“”普法工作。(自查得分7分)

新都区“”普法工作按照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全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XX年6月10日,我区顺利通过成都市“”普法暨法治区创建工作总结验收。

(二)推进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自查得分8分)

XX年以来,新都区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司法公正;巩固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有效推动了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XX年6月10日,我区顺利通过成都市“”普法暨法治区创建工作总结验收,并获得了四川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被四川省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建立全市标准化法律援助中心。(自查得分7分)

现有接待大厅符合临街、功能区分、配套设施完善等条件,并在局大门口设置了首问接待岗。对老弱病残者的咨询救助,我们因人制宜,如到楼下去解答咨询,或是把他们搀扶进来等,努力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四)组织律师公证为“扩大开放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自查得分8分)

截止11月18日,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274件。超额完成227.4%。其中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49件,刑事辩护案件96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796份,解答法律咨询212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29家,其中,政府行政部门30家。截至10月底,公证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5854件,超额完成目标956.9%。

今年10月,在市局召开的律师管理干部工作会上,副局长庄洪逵就律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在会上作交流发言。11月,在市局召开的公证行业整顿工作会上,局长张玉霖作为全市区(市、县)唯一代表在会上并作交流发言。

三、职能工作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0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市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到100%、85%、80%、75%。(自查得分5分)

新都区不断总结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努力探索创新群众易于接受的各种普法教育方式、途径,并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群众和暂住人员为普法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多管齐下,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监狱、进园区等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学法用法热潮。XX年全区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到100%、85%、80%、75%。

(二)加强司法鉴定活动监管,推进本地的司法鉴定工作,现已在全区13个乡镇(街道)建立起司法鉴定工作站。司法鉴定被采信率达95%以上。(自查得分5分)

(三)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5%,帮教率达95%。(自查得分5分)

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8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6人,同比下降32.3%。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4.5%。全区上下领导重视,各界参与,不断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成功召开区综治安帮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扩大)会议,15次组团赴监所开展探视帮教活动,4次召开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座谈会,还组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赴德阳监狱开展“阳光夏令营”关爱活动,安帮工作省厅刘作明厅长多次给予充分肯定,被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面红旗,是成都市和全省的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四、四个重点项目工作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0分

(一)提升公正廉洁形象,争做服务大局表率。(自查得分5分)

一是今年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二是对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人民调解专兼职调解员都集中组织了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干警参加“勤练兵、强素质、打硬仗”的技能训练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以及公文写作培训,以及开展“提升公正廉洁形象、争做服务大局表率”的“三项制度”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活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

(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得分5分)

新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总体布局认真抓好抓实,进一步改革完善法治建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法治建设格局。成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新都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与测评操作体系(试行)〉的通知》、《新都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着力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开通了新都普法咨询网、建立市民法治学校、打造法治文化长廊等一大批具有浓郁新都地方特色亮点的法制宣传新阵地;极大的展示了新都法治文化特色,扩大了城市影响力,营造了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法治环境。同时不断加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区委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常抓不懈。坚持每季度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我区法制建设和创建法制城市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三)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自查得分5分)

一是认真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的监督、服务职能。在律师队伍中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完成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和注册工作,按照《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二是按照中央两办文件规定拟写了“规范和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三是加强与市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工作组的联系,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农村四大基础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四是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作举措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支撑。如XX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分别就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医药贸易配送中心项目投资、成都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城市燃气管道特许经营、三河段大件路改造拆迁等进行了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五是参与政府重大招商活动,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如中丹国际商学院合作项目。

(四)创新人民调解和社会管理机制,(自查得分5分)

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和社会管理机制。一是从有效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要求出发,积极探索协调联动工作模式,实现调解资源与调解力量的整合,实现人民调解为主导,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平台介入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二是着力完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人民调解激励考核机制,通过评选“等级”调解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表彰先进等举措,激发了广大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四是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对特殊群体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安身工作,纳入对口扶贫、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五、创新三大机制工作目标(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

(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自查得分5分)

全区建立了由52名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和行业专家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和“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专业调委会,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特别是主动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对接,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渠道,做好“三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此外,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件。

(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自查得分5分)

XX年我区法律法律援助取得突出成效。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法律援助事项882件,为促进我去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在全市率先开通视频法律援助。今年五月,区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全市开通了在线视频法律援助。区内凡是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均可在13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或在有网络视频设备的家中,通过新都区法律援助群,“面对面”地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这一举措受到了新华社、《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从开通到现在通过视频咨询法律问题的有129人次,其中,通过视频申请法律援助并被受理的有43人;二是在全市率先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今年5月,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又率先在全市实行援助“点援制”。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或基于“慕名”或基于“认识”等,均可根据法律援助中心公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基本情况、业务特长等选择承办人,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受援人选择的志愿者办理。此举亦受到《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现通过点援办理的援助案件有150件,均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创新化解社会矛盾预警机制。(自查得分5分)

全区各级各类调委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和维稳信息情报员”的作用。首先在工作思路上牢牢抓住“三个源头”,即:抓住决策源头防矛盾、抓住热点源头疏矛盾和抓住教育源头减矛盾。其次在工作方法上认真落实“三个转变”,即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找访和变固定调解为流动调解。同时在工作形式上全面贯穿“三个结合”,即:运用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调节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

六、抓好三大重点目标(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

(一)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自查得分5分)

以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的各项措施,衔接帮教率达100%,特别是卓有成效地组织实施了刑释解教人员“自强创业工程”和“对口帮扶工程”,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自主创业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重新犯罪率为2.79%。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两个主体”密切配合,各项制度规范有序,全区203名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实表现均在良好以上。

(二)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得分5分)

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一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村(居)换届,大量年轻干部走上村(社区)领导岗位的实际,为提高其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及时在全区开展了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调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训率达100%。二是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居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正确处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关系,着力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对某些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网络空间和社会组织等管理薄弱、服务缺失的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四是广泛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活动。广泛动员全区的4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口联系13个镇(街道)126个社区、127个行政村,使每个村(社区)常年有专职法律服务人员随时为急需法律服务的村(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全区50%的村获得“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农村基层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100%。村民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氛围日益浓厚。

(三)抓好全民法律素养提升。(自查得分5分)

积极整合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资源,结合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创建“四无”村(社区)和法律案例大讲堂进村(社区)等活动,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深化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监狱、进园区等“法律六进”活动,提高了全民“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强化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感动成都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制作大型法治公益户外广告8幅,更新法治文化长廊37幅公益广告画面,加强了法治专栏、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载体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迎接了市检查组对《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执法检查,受到好评。“”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圆满结束,法律案例大讲堂进村(社区)活动作为经验材料在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推动了我区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7:2024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7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XX年12月18日,中共灌阳县县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灌发〔〕53号),对学习贯彻“八项规定”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XX年4月3日,中共灌阳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四条规定》(灌发〔〕10号),对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作出具体规定。我局积极行动,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学习宣传有关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下发后,我局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具体内容。1月11日上午在副局长办公室,党组书记陈咸灌辅导学习了“八项规定”的要求,会上大家进行了讨论发言,认真领会“八项规定”的内容。每月组织大家学习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八项规定”的最新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规定7次,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

二、制定落实有关规定的措施

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了《灌阳县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灌司通〔〕3号),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注重调研实效,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经费,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增强公文时效,精简各类活动、减少事务活动、规范检查考核、规范考察出访,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督促检查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15条措施。

三、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规定

一是减少调研次数,注重调研实效。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股室到基层司法所调研次数减少,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精简了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今年把召开的““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为一个会议,并把会议时间进行压缩,精简会议程序,会议不摆放花草和桌卡,节省了会议经费。三是清理文件、简报,控制发文数量。能不发文的文件坚持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严格控制篇幅,能用电子邮件发文的的,不再印发文件。四是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水用电,减少用车次数。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四、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我局把做好监督检查作为长期工作抓好,在春节期间、节假日期间,对局机关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篇8:2024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20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县政法委:

我院自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专项行动正按照方案有序进行。召开动员会后,我院于XX年8月中旬至今即由各部门就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我院在第二阶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三严三实”和“六个照一照、八个查一查、四个剖一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法部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我院纪检组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各重点部门认真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三是个别人有行为失范,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纪违禁的苗头;四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通过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个别同志衙门作风依然存在,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二是司法指导、司法救还不到位;三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有所遏制,但未能全面杜绝;四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五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六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

二、整改措施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我院近期重新整理、修订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庭工作人员在岗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治理“六难三案”。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五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要求全院干警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8、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拓展法院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公开的渠道和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9、是加大查处惩戒力度。纪检监察审务督察组采取实地明查暗访和电话查岗本结合,对人民法庭的“走读风”进行专项治理。对被查到“走读”的干警按本院的规章制度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篇9: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页3]_情况报告_网

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尊敬的各位副主任,虽然我县乡镇司法所建设正扎实、有序实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助理员编制严重缺乏。按照省、市有关“乡镇司法所一般应配备5名司法助理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的要求,我县56个乡镇司法所至少应配备168人,而目前我县仅有编制16个,实际配备13人,尚缺编152个,缺额155人。二是乡镇司法所公用经费保障难以完全到位。省财政厅、司法厅虽然制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标准,但目前尚未下拨这方面补助资金,在今年我县正式实施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和全面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南(部)巴(中)高速公路仪陇段等一大批建设项目的大背景下,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目前乡镇司法所公用经费尚不能足额到位。三是个别司法所建设还存在薄弱地方。已投入使用的司法所有的管理机制还未理顺,有的办公设施较为滞后,不能完全符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四是办公用房产权过户有一定困难。少数司法所购买的基层单位办公房,属于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由于历史等诸方面原因,目前办理产权证书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各位领导的指示,积极做好向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工作,力争司法所建设及相关补助资金尽早到位,司法助理员尽快配齐,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年内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县的司法所建设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各位领导的关心、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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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镇司法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评议材料_工作汇报_网

镇司法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评议材料

被评议单位:司法所

根据12月14日城关镇党政会议研究决定,镇政府组织专人,自12月16日至17日对全镇14个基层站、所、办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分别听取了站所负责人专题汇报,查阅了工作资料,走访了基层群众,组织了认真评议,现将此次对城关司法所评议情况概括如下:

一、单位评议情况

(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绩

1、该所积极开展了省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软硬件规范化建设程度明显提高,被县司法局列为全县申报省级示范化司法所的4个基层站所之一。

2、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严格对照落实,依法行政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所内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大型集中专题宣传活动4次,党政干部一月一法学习活动有序进行,普法宣传方式灵活多样,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开展专项排查2次,帮教率达90%以上,脱管漏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生重新犯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初步移交。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每月开展一次矛排活动,各类纠纷有专人负责,限时调处,基层调解网络健全,24个村、社区调委会全部达到“六统一”标准。

6、信息化建设得到突破性进展,政法内网、政法外网分别建立健全,各种工作信息及时输入、栏目充实,信息总量稳居全县先进位次。

7、所容所貌整洁美观,工作环境优美,所务公开,设施齐全,资料规范,工作人员精神饱满,服务热情。

(二)表彰情况

1、该所被县司法局评为XX年度先进集体。

2、该所于XX年10月份被太和县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

3、该所被县局推荐申报全省示范化司法所。

(三)评议意见

城关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够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规范了该所的业务职能。年度各专项工作均取得突出成绩,工作开展良好,党委政府予以高度肯定和满意。

二、个人评议情况

1、薛立,男,1966年人,大学文化,城关司法所所长,兼任城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评议意见:薛立同志作为城关司法所所长,主持全所日常工作,在XX年度积极带领全所干警,全面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阶段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全所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司法行政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宽,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工作资料进一步完善,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不断增强,工作成效明显提高,镇党委政府予以肯定和满意。

2、董彪,男,1957年人,大专文化,城关司法所干警

评议意见:董彪同志在城关司法所分工矛排与人民调解工作,在XX年度,董彪同志能够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参与镇疑难纠纷调处近8起,全面指导各村、社区调委完成“六统一”调委会建设任务,指导各村、社区定期开展矛排工作,完善各类纠纷卷宗,协助镇领导接待来信来访,进京接访,积极参与镇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包点任务,镇党委政府予以肯定和满意。

3、张梅,女,1980年人,大专文化,城关司法所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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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县司法局履行综治职责情况报告_述职报告_网

县司法局履行综治职责情况报告

县综治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有效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确保本部门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纠纷械斗,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qqq”人员进京和在当地滋事,不发生因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影响稳定的事件,我们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局长亲自抓综治工作,同时,加强了综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综治领导班子,指定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并从相关股室抽选骨干人员为成员,扎实开展工作,通过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矛盾排查等方面务求实效,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工作。

二、强化措施,健全制度

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年终单独组织考评。通过制定综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综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帐等手段,切实抓好了综治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年来,我局积极参加县综治办召开的各项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扎实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普法力度,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身边纠纷大排查,法律知识大普及,创建法治新农村”活动,组建了支乡镇法律服务队,开展了场次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场调处了起民事纠纷。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针对多年以来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等问题,x月x日,法宣办与安监局联合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委广场开展“~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份,前来咨询群众近千人。三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暑期普法教育力度。x月中旬,县教委、县安监局、县司法局针对全县中小学生暑期安全问题,联合下发了文件,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四是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总结了经验,部署了五五普法工作。

2、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为社会稳定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发挥“大调解”的维稳作用。在巩固县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调委会的整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全县矛盾纠纷调处机制。x月x日,发生在菖蒲乡黄沙村的x、x两姓地坟纠纷案,双方持械对峙多人,在及时汇报、协调联动、集中调解等机制流程的作用下,该纠纷在一天之内得以平息化解,有效避免了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二是增强纠纷调处力度。全县民间纠纷共件,调解民间纠纷件,调处率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件。三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为了解决一些难案、老案、积案,结合全市法制宣传部门开展的“二大一新”活动,我局在全县各乡镇集中开展“身边纠纷大排查”活动,通过3个月的专项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起,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成功矛盾纠纷起,防止民转刑事案件x起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起x人。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2:2024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2019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