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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财务管理全方案(汇集2篇)

发布于2024-07-04 01:27,全文约 2669 字

篇1:教育核算点财务管理考核方案_活动方案_网

教育核算点财务管理考核方案

为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各核算点。

二、考核内容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机构与人员管理。学校应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2.财会人员任职条件: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财会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

3.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稽核制度。

4.工作交接管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必须与接管人员交接手续。出纳由单位负责人和本单位会计负责监交,会计由主管部门财务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二)日常财务管理

1.预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其中涉及项目预算的,应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2.决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当及时核对年度预算数,清理各项往来款,清查各项财产物资,如实编制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保证帐表相符,并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3.专项经费管理。所有项目资金都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与日常经费混淆;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书面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使用。专项经费根据批准的预算额度、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以及用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

4.日常经费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帐外帐,也不得未经批准另外开设银行帐户,现金支付必须符合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所有支出都必须做到内容真实,票据合法。

5.债权债务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举借债务,也不得将资金外借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政府采购

1.采购预算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未编采购预算而进行采购。

2.采购程序管理。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都应按法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严禁先采购后审批行为。

(四)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政规〔〕2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进行单位资产配置,并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录入、帐务处理等工作。

2.资产使用管理。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3.资产处置管理。所有资产处置活动都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单位资产。

4.资产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各类国有资产信息资料录入到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做出资产统计报告。资产统计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基建管理

1.基建经费管理。所有基建拨款只能专款专用,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不能挪作他用。

2.基建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遵循基建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立项、报批、规划等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3.基建决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前,必须进行基建评审工作。单位凭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登记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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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村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_活动方案_网

市村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市村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组财务管理提出以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原则,强化农经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能,维护村组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审核权和村民的监督知情权,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改善干群关系,促进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对做好村组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村大局的稳定。近年来,我镇在加强村组集体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实践,规范村组集体财务管理,努力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现象有所遏制,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利益,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暴露出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部分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淡化,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二是有的村干部自收、自管、自支集体资金;三是开支无计划,违规开支时有发生,办公费、招待费等费用过多;四是农村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缺乏稳定性,造成村财会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不能得到保证;五是农村财务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不到位,村级财物支配权还不能进行有效分解,相互制约的机制还不健全。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种财务规章制度。

三、继续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一)“两审一办”工作制度

1、核算中心会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帐目结算,帐务处理,编制报表等项工作。同时,在结帐时,应认真检查收支单据是否符合审批程序及规定的要件,并正确处理帐务。

2、村、组集体资金的收支必须经过“二审”,即一是由村(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单据是否真实合理,在签署意见审核发票时,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二是由镇(村)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单据是否合规、合法。对审查通过的收支发票应加盖审验章。凡未经审批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同意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否则由相应责任人追回所付款项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支出票据要规范,村社一切支出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人员逐笔审查,并在单据上逐一签字。再由村主任(组长)审批后方可列支,非生产性支出还需说明理由,对不合理合规的支出核算中心将拒绝报销,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金额的责任。

4、支出票据除劳务费、农户自产自销农产品外,其它票据都应为收款单位出据的正式发票或收据,村组原则不能自制单据支付各种款项。

5、集中办公时,核算中心会计应对报帐员加强业务指导,检查收支单据是否符合审批程序。

6、帐务处理完毕后,核算中心会计应相互交叉检查帐务处理是否正确,以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7、核算中心须及时向农业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资料、报表等,年终要报送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表;同时为村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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