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销售合同汇集四篇
发布于2023-12-04 07:51,全文约 4245 字
篇1:商品房销售购买合同正规格式
无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买受人的商品房仅作商住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出卖人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份。
第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2023正规销售合同
第一条
卖方:
买方:
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双方签订合同日内,买方应将余额 (大写)在卖方交付车辆之日前,由买方一次性付清。
二、卖方在预付款到帐后
三、本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自在买方未履行完毕支付货款和其他相关义务时,标的物所有权属于 。
四、买卖双方可协议选择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执行。
1、买方自提自运,费用由买方承担。
2、卖方代为送货
a 、买方支付送车费
b、到货地点:
联系方式:
第三条、标的质量
一、该标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或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标准执行。
二、买方如有特殊的技术要求,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但该附件与本合同有不符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标的验收
一、验收标准与方法:按产品使用说明书验收。
二、验收地点:在卖方公司验货。
三、验收期限:交付时当场检验,检验合格,买方或由买方接货人在卖方提供的确认货物合格的文件上签字。
第五条、质量保证及服务
一、底盘部分由底盘厂家负责保修,买方应严格按底盘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和保修手册进行使用和保养。上装部分在车辆交付检验之日后壹年时间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叁万公里(先达为限)由卖方保修,买方应严格按卖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和保养,若因非正常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出卖人不负责任。
二、买方同意卖方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生效,《产品使用说明书》即自然生效,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如《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与本合同有不符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如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顺延,延迟达日的,则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如买方不履行合同,所付合同预付款不予退还。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应退还所收的合同预付款。
三、买卖双方如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变更
变更合同,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合同变更的内容没有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视为未变更。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卖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买卖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对本合同任何条款无异议。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卖方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章、买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全部预付款到卖方帐户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产品超过保修期,卖方可派人免费指导维修,配件费由买方承担。
二、如买方不使用卖方的配件,而造成车辆故障,卖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第十二条、其它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北京路16号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3:2023正规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经销公司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 -- (地区)的独家经销权,甲方不得在前述渠道内另行从事本产品的销售业务。
产品包装:
二、销售指标
1、市场启动期为三个月(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提货不少于 件。
2、其后每月进货量不少于 件,全年累计进货量不少于 件。
3、当乙方完成年进货量指标,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的 %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三、供货价格、付款方式
1、 供货价格:每件 元(即每盒 元)。
2、货款结算方式
(1)原则上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2)甲方可按结算货款为乙方开具发票。
四、供货期限、货物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有效发货申请单传真给甲方。
2、货物到乙方经销城市的铁路或公路零担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其他运输方式,超出铁路零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充。乙方在销售和仓储中造成的破损和短缺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收货(即货到)24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再负责。乙方验货后,应在48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五、销售价格及渠道管理
1、本产品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政策,每盒零售价规定为176元。
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
(1) 乙方保证以不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经甲方同意的打折促销除外),销售本产品。
(2) 如乙方在经销期间将甲方的产品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月货款总额的20--年或一年内未达到一定规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在市场启动期结束后,如甲方在约定的供货期后15日内仍未发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解除合同后的有关约定
1、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价格体系等)继续承担保密的义务。
2、乙方应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包括复制品)。
十、其他
1、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合同。
2、 乙方应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于合同签订一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
3、 合同签定时,乙方须交付市场履约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 当市场营销启动一定规模的广告宣传及规范的终端销售管理,则甲方有权根据费用及责任的分担情况相应调整产品的代理价格和销售量指标。
5、 因产品质量问题可随时退、换货。推广期后,经销商未售出的产品,保质期在一年以上,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按进货量的(比例)退、换货。
6、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法令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7、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守。本合同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
3、本合同未尽之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签于:--
篇4:2023正规销售合同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格为:
2、乙方提(收)货时未付款的,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货款: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